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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 | 繁体 | 拼音 | 五行 | 笔划 | 姓名学解释 |
苗 | 苗 | miáo | 水 | 11 | 秀氣巧妙,清雅賢淑,中年吉祥,晚年隆昌。 (吉) |
艺 | 藝 | yì | 木 | 21 | 有才能理智,温和贤能,中年吉祥,晚年隆昌,出国之字。 (吉) |
公 | 公 | gōng | 木 | 4 | 聲名顯赫,富貴增榮,一生享福,但常人難受。 (吉) |
苗:意为继承事业的年轻人、有作为的人。(此字在人名库中共出现约:147410次)
苗字出处:[说文解字]:编号0543,第01卷下,艸部第303字 [康熙字典]:页1022第28
苗
(會意。從田,從艸。田里生長的形狀象草的東西。本義:禾苗,未吐穗的莊稼)
同本義;泛指初生的植物 [seedlings of cereal crops]
苗,草生於田者。--《說文》
無食我苗。--《詩·魏風·碩鼠》。傳:「嘉谷也。」
無苗。--《公羊傳·莊公七年》。註:「苗者禾也。生曰苗,秀曰禾。」
宋人有閔其苗之不長而揠之者,芒芒然歸。--《孟子》
南門之外有黃犢食苗道左者。--《韓非子·內儲說上》
八月苗未枯。--宋·沈括《夢溪筆談》
無苗時采。
有苗時采。
又如:補苗;間苗;秧苗;麥苗;豆苗;壯苗(健壯的幼苗)
指禾谷之實 [seed]
苗miao
⒈沒有吐穗的莊稼。泛指初生的植物:禾~。蒜~。樹~。
⒉某些初生的飼養動物:魚~。豬~(也叫苗豬)。
⒊形狀像苗的:火~。
⒋事物的原由、開端或早期顯露的跡象:根~。~頭。礦~。
⒌疫苗,能使機體產生免疫力的生物制劑:卡介~。
⒍[苗裔]後代。
⒎[苗條]人的身體細長柔美(常指婦女)。
⒏[苗族]我國少數民族之一。
艺:字的原义是指种植,后引申指才能等。作人名时、艺字的含义主要是指才艺。(此字在人名库中共出现约:164100次)
艺字出处:[康熙字典]:页1017第03
艺
(会意。甲骨文字形。左上是“木”,表植物;右边是人用双手操作。又写成“埶”,从坴,土块;从丮,拿。后繁化为“藝”。“艺”从“帅”,乙声。本义:种植) 同本义 [plant;grow]
艺,种也。――《说文》
艺麻之如何?衡从其亩。――《诗·齐风·南山》
不能艺稷黍。――《诗·唐风·鸨羽》
艺山林也。――《左传·昭公十六年》
树艺五谷。――《孟子·滕文公上》
以艺粟菽。――明·刘基《诚意伯刘文成公文集》
艺蔬自给。――清·张廷玉《明史》
又如:艺植(耕种;栽植);艺人(耕种的人);艺圃(种植花卉园圃)
艺
技能;才能 [skill;c
艺(藝)yì
⒈才能,技能,本领:手~。技~。~人。文~。~能。
⒉同蓺。
⒊度,准则:贪欲无~。用人无~。
⒋[艺术]
①用形象来反映现实中具有典型性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包括音乐、戏曲、舞蹈、文学、电影、电视等:表演~术。语言~术。
②才能或方法:领导~术。管理~术。
公:公字的本义是指正直无私。在引申义中,公字又表示公事、公然等义,有时也指人。指人时,情况较为复杂。如古时对人尊称为公,也称祖父或父亲、丈夫的父亲为公,有时则指雄性的动物,如公鸡、公牛等。另外,古时还把一种封爵称为公,地位在王爵和侯爵之间。(此字在人名库中共出现约:21680次)
公字出处:[说文解字]:编号0716,第02卷上,八部第10字 [康熙字典]:页126第28
公〈形〉
(會意。小篆字形,上面是「八」,表示相背,下面是「」(「私」的本字)。合起來表示「與私相背」,即「公正無私」的意思。本義:公正,無私)
同本義 [just]
公,平分也。--《說文》
背謂之公,或說,分其以與人為公。--《韓非子·五蠹》
公之為言公正無私也。--《春秋·元命苞》
兼覆無私謂之公。--《賈子·道術》
舉公義,辟私怨。-《墨子·尚賢上》
屈平疾王聽之不聰也,讒諂之蔽明也,邪曲之害公也,方正之不容也。--《史記·屈原賈生列傳》
又如:公氣(正大,公正);公素(公正質樸);公潔(公正廉潔);公慎(公正謹慎);公誠(
公gōng
⒈國家的或集體的,跟"私"相對:~文。~款。~糧。~而忘私。立黨為~。愛護~共財產。
⒉正直,合理:~事~辦。~正無私。買賣~平。
⒊共同的,大家認可的,大家適用的:~約。~認。~海。
⒋能普遍用於同類事物的:~式。
⒌讓大家知道:~布賬目。可以~開。發佈~報。
⒍雄性的:~牛。
⒎稱祖輩或年老的男人:大~。外~。老~ ~。
⒏丈夫的父親:贍養~婆。
⒐對男子的尊稱:諸~。
⒑〈古〉五等爵位(~侯伯子男)的第一等。
⒒公制的計量單位和曆法:~斤。~裡。~尺。~歷。~元。
⒓[公司]合股或單股經營的工、商企事業組織:石油~司。服務~司。
⒔[公子]舊時稱王、侯、官僚的兒子。也用於對別人兒子的敬稱。
⒕[公主]皇帝或國王的女兒。也指皇帝或國王的姑母、姐妹等。
⒖[公民]具有一個國家的國籍,按憲法或法律規定享有權利與承擔義務的人。
⒗[公使]由一國元首派駐到別國的、低於大使級的代表。通常都授有"特命全權公使"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