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了解自己的名字邰主倩有何涵义吗?我们依据中华传统姓名学理论,提供姓名测试邰主倩算命,邰主倩名字测试,测名字邰主倩预测名字与人生的关系,并且提供姓名查询解释,根据词典逐字解释名字邰主倩的含义。
汉字 | 繁体 | 拼音 | 五行 | 笔划 | 姓名学解释 |
邰 | 邰 | tái | 火 | 12 | (吉) |
主 | 主 | zhǔ | 金 | 5 | 兄弟無靠,一生清雅多智,環境良好,中年勞,晚年隆昌。 (吉) |
倩 | 倩 | qiàn | 金 | 10 | 刑偶欠子,身弱多憂,一生清雅,中年吉祥,晚年勞神。 (吉) |
邰:古国名。(此字在人名库中共出现约:30次)
邰字出处:[说文解字]:编号3999,第06卷下,邑部第16字 [康熙字典]:页1269第23
邰〈名〉
古國名 [Tai state]
按,堯封稷於邰,而國姜姓他處,至武王又封神農後於焦。邰在今陝西乾州武功縣南在今陝西省武功縣西南。
如:邰棄(即後稷。古代周族始祖。傳說有邰氏之女姜嫄見上帝足跡而履其拇,懷孕而生)
地名。也作「台」 [Tai town]。在今山東省費縣南
莒人伐我東鄙,圍邰。--《谷梁傳》
姓
邰tai姓。
主: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最重要的,最基本的。(此字在人名库中共出现约:7540次)
主字出处:[说文解字]:编号3166,第05卷上,丶部第2字 [康熙字典]:页80第20
主
(象形。甲骨文字形,像點燃的火把。下面是木材。「主」是「炷」的本字。小篆字形從上往下依次為:火焰、油盞、燈台、燈座。本義:燈心)
同本義 [lampwick]。油燈上用來點火的燈草、紗、線等。後作「炷」
主,鐙中火主也。--《說文》
君主 [monarch]。古代國家的最高統治者
惟天生民有欲,無主乃亂。--《書·仲虺之誥》
今世之主。--《呂氏春秋·察今》
下國臥龍空寤主,中原得鹿不由人。--唐·溫庭筠《經五丈原》
畔主背親。
又
欲斗兩主。
共事之主。--清·梁啟超《譚嗣同傳》
又如:主駕(君主的車駕);主道(君主治國之
主zhǔ
⒈最重要的,最基本的,事物的根本:~力。~食。~流。~題。~要矛盾。預防為~。
⒉掌管,負重要責任的:~管。~持。~宰。~辦。~編。
⒊君,國君:君~。一國之~。兵強而~尊。
⒋皇帝的女兒:公~。帝令~坐。
⒌〈古〉佔有奴隸或僱傭僕役的人:奴隸~。莊園~。
⒍預示:早霞~雨。晚霞~晴。
⒎認為,定見,辦法,決定:~張。~見。~戰。好~意。婚姻自~。
⒏伊斯蘭教指真主,基督教稱上帝。
⒐主人。
1財物所有者或掌握權力的人:物歸原~。人民當家作~。
2當事人:貨~。失~。買~。
3接待賓客的人,跟"賓"、"客"相對:~客。賓~。東道~。
⒑[主使]出主意指使別人去幹壞事。
⒒[主意]主見,確定的意見或辦法。
⒓[主謀]出主意,指使別人去幹的主要人。又指陰謀活動的為首分子:他是~謀。
⒔[主觀]跟"客觀"相對。
1屬於自我意識方面的:人的意識屬於~觀,物質世界屬於客觀。
2屬於自身方面的:~觀努力不夠。
3個人偏見,不從實際出發:他這話太~觀。
⒕[主權]一個國家獨立自主的權力。
⒖[主義]
1對客觀世界以及學術、文藝等問題所持有的系統的理論和主張:唯物~義。達爾文~義。
2一定的社會制度:資本~義。社會~義。
3思想作風:反對自由~義。
⒗[主語]謂語的陳述對象,回答"誰"、"什麼"等。如"我愛祖國","故鄉好多了"的"我"、"故鄉"就是主語。
⒘[主席]
1開會時的主持人。
2某些國家、國家機關、黨派、團體等的領導人:工會~席。
⒙[主顧][顧主]經商者稱購買貨物的人:優惠老顧~。
────────────────—
主zhu 1.灌。 2.量詞。用於錢財或債務。
倩:倩字表示含笑的样子,泛指姿容美好,现代则专指漂亮的发女子。(此字在人名库中共出现约:498910次)
倩字出处:[说文解字]:编号4945,第08卷上,人部第22字 [康熙字典]:页109第01
倩〈名〉qian
(形聲。從人,青聲。本義:古代男子的美稱) 同本義 [man]
倩,人字也。從人,青聲。漢有東方曼倩,蕭長倩。--《說文》
倩,士之美稱。--《漢書·朱邑傳》注
昔陳平雖賢,須魏倩而後進。--《漢書·朱邑傳》
倩 〈形〉
含笑的樣子 [smiling]
巧笑倩兮。--《詩·衛風·碩人》
又如:倩笑(女子美好的笑聲或笑容);倩倩(笑容);倩語(女子嬌好的語聲)
泛指姿容美好 [pretty;handsome;beautiful]
披顏爭倩倩,逸足競駸駸。--杜甫《風疾舟中伏枕書懷詩》
如倩女之靧面。--明·袁宏道《滿井遊記》
又如:倩倩(美好的樣子);倩巧(
倩qian
⒈美好:~妝。~影。
⒉請托,央求:~人代做。
⒊〈古〉男子的美稱。
────────────────—
倩qing 1.女婿。《史記.扁鵲倉公列傳》:"黃氏諸倩見建(宋建)家京下方石,即弄之。"裴駰集解:"徐廣曰:駰案:《方言》曰"明楊基《懷萬郎中伯玉》詩:"倩可承家如有子,俸能供祭勝無官。"又妹婿﹑侄婿亦可稱妹倩﹑侄倩。清龔煒《巢林筆談續編》卷下:"妹倩嚴效羲曾有西湖之遊,招予同往。" 2.請;懇求。 3.倚近,挨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