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
列传第八十二
高丽 百济 新罗 勿吉 奚 契丹 室韦 豆莫娄 地豆干 乌洛侯 流求 倭
盖天地之所覆载至大,日月之所照临至广。
万物之内,生灵寡而禽一兽多;两仪之间,中土局而殊俗旷。
人寓形天地,禀气一陰一陽一,愚智本于自然,刚柔系于水土。
故霜露所会,风气所通,九川为纪,五岳作镇,此之谓诸夏,生其地者,则仁义所出;昧谷嵎夷,孤竹北户,限以丹徼紫塞,隔以沧海交河,此之谓荒裔,感其气者,则凶德行禀。
若夫九夷、八狄,种落繁炽,七戎、六蛮,充牣边鄙,虽风土殊俗,嗜欲不同,至于贪而无厌,狠而好乱,强则旅拒,弱则稽服,其揆一也。
秦皇鞭笞天下,黩武于遐方;汉武士马强盛,肆志于远略。
匈奴已却,其国乃虚;天马既来,其人亦困。
是知雁海龙堆,天所以绝夷夏也;炎方朔漠,地所以限内外也。
况乎时非秦、汉,志甚嬴、刘,逆天道以求其功,殚人力而从所欲,颠坠之衅,固不旋踵。
是以先王设教,内诸夏而外夷狄;往哲垂范,美树德而鄙广地。
虽禹迹之东渐西被,不过海及流沙;《王制》之自北徂南,裁犹一穴一居交趾。
岂非道贯三古,义高百代者乎!自魏至隋,市朝屡革,其四夷朝享,亦各因时。
今各编次,备《四夷传》云。
高句丽,其先出夫余。
王尝得河伯女,因闭于室内,为日所照,引身避之,日影又逐,既而有孕,生一一卵一,大如五升。
夫余王弃之与犬,犬不食;与豕,豕不食;弃于路,牛马避之;弃于野,众鸟以一毛一茹之。
王剖之不能破,遂还其母。
母以物裹置暖处,有一男破而出。
及长,字之曰硃蒙。
其俗言“硃蒙”者,善射也。
夫余人以硃蒙非人所生,请除之。
王不听,命之养马。
硃蒙私试,知有善恶,骏者减食令瘦,驽者善养令肥。
夫余王以肥者自乘,以瘦者给硃蒙。
后狩于田,以硃蒙善射,给之一矢。
硃蒙虽一矢,殪兽甚多。
夫余之臣,又谋杀之,其母以告硃蒙,硃蒙乃与焉违等二人东南走。
中道遇一大水,欲济无梁。
夫余人追之甚急,硃蒙告水曰:“我是日子,河伯外孙,今追兵垂及,如何得济?”
于是鱼鳖为之成桥,硃蒙得度。
鱼鳖乃解,追骑不度。
硃蒙遂至普述水,遇见三人,一著麻衣,一著衲衣,一著水藻衣,与硃蒙至纥升骨城,遂居焉。
号曰高句丽,因以高为氏。
其在夫余妻怀孕,硃蒙逃后,生子始闾谐。
及长,知硃蒙为国王,即与母亡归之。
名曰闾达,委之国事。
硃蒙死,子如栗立。
如栗死,子莫来立,乃并夫余。
汉武帝元封四年,灭朝鲜,置玄菟郡,以高句丽为县以属之。
汉时赐衣帻朝服鼓吹,常从玄菟郡受之。
后稍骄,不复诣郡,但于东界筑小城受之,遂名此城为帜沟溇。
“沟溇娄”者,句丽“城”名也。
王莽初,发高句丽兵以伐胡,而不欲行,莽强迫遣之,皆出塞为寇盗。
州郡归咎于句丽侯驺,严尤诱而斩之。
莽大悦,更名高句丽,高句丽侯。
光武建武八年,高句丽遣使朝贡。
至殇、安之间,莫来裔孙宫,建寇辽东。
玄菟太守蔡风讨之,不能禁。
宫死,子伯固立。
顺、和之间,复数犯辽东,寇抄。
灵帝建宁二年,玄菟太守耿临讨之,斩首虏数百级,伯固乃降,属辽东。
公孙度之雄海东也,伯固与之通好。
伯固死,子伊夷摸立。
伊夷摸自伯固时,已数寇辽东,又受亡胡五百余户。
建安中,公孙康出军击之,破其国,焚烧邑落,降胡亦叛。
伊夷摸更作新国。
其后伊夷摸复击玄菟,玄菟与辽东合击,大破之。
伊夷摸死,子位宫立。
始位宫曾祖宫,生而目开能视,国人恶之。
及长凶虐,国以残破。
及位宫亦生而视人,高丽呼相似为“位“,以为似其曾祖宫,故名位宫。
位宫亦有勇力,便鞍马,善射猎。
魏景初二年,遣太傅、司马宣王率众讨公孙文懿,位宫遣主簿、大加将数千人助军。
正始三年,位宫寇辽西安平。
五年,幽州刺史毋丘俭将万人出玄菟,讨位宫,大战于沸流。
败走,俭追至赪岘,悬车束马登丸都山,屠其所都。
位宫单将妻息远窜。
六年,俭复讨之,位宫轻将诸加奔沃沮。
俭使将军王颀追之,绝沃沮千余里,到肃慎南,刻石纪功。
又刊丸都山、铭不耐城而还。
其后,复通中夏。
晋永嘉之乱,鲜卑慕容廆据昌黎大棘城,元帝授平州刺史。
位宫玄孙乙弗利频寇辽东,廆不能制。
弗利死,子钊代立。
魏建国四年,慕容廆子晃伐之,入自南陕,战于木底,大破钊军。
追至丸都。
钊单马奔窜,晃掘钊父墓,掠其母妻、珍宝、男一女五万余口,焚其室,毁丸都城而还。
钊后为百济所杀。
及晋孝武太元十年,句丽攻辽东、玄菟郡。
后燕慕容垂遣其弟农伐句丽,复二郡。
垂子宝以句丽王安为平州牧,封辽东、带方二国王,始置长史、司马、参军官。
后略有辽东郡。
太武时,钊曾孙琏始遣使者诣安东,奉表贡方物,并请国讳。
太武嘉其诚款,诏下帝系名讳于其国。
使员外散骑侍郎李敖拜琏为都督辽海诸军事、征东将军、领东夷中郎将、辽东郡公、高句丽王。
敖至其所,居平壤城,访其方事,云:去辽东南一千余里,东至栅城,南至小海,北至旧夫余,人户参倍于前魏时。
后贡使相寻。
岁致黄金二百斤、白银四百斤。
时冯弘率众奔之,太武遣散骑常侍封拨诏琏,令送弘。
琏上书称当与弘俱奉王化,竟不遣。
太武怒,将往讨之。
乐平王丕等议等后举,太武乃止。
而弘亦寿为琏所杀。
后文明太后以献文六宫未备,敕琏令荐其女。
琏奉表云:女已出,求以弟女应旨。
朝廷许焉,乃遣安乐王真、尚书李敷等至境送币。
琏惑其左右之说,云朝廷昔与冯氏婚姻,未几而灭其国。
殷鉴不远,宜以方便辞之。
琏遂上书,妄称女死。
朝廷疑其矫拒,又遣假散骑常侍程骏切责之,若女审死,听更选宗淑。
琏云:“若天子恕其前愆,谨当奉诏。”
会献文崩,乃止。
至孝文时,琏贡献倍前,其报赐亦稍加焉。
时光州于海中得琏遣诣齐使余奴等,送阙。
孝文诏责曰:“道成亲杀其君,窃号江左,朕方欲兴灭国于旧邦,继绝世于刘氏。
而卿越境外乡,交通篡贼,岂是籓臣守节之义?今不以一过掩旧款,即送还籓。
其感恕思愆,祗承明宪,辑宁所部,动静以闻。”
太和十五年,琏死,年百余岁。
孝文举哀于东郊,遣谒者仆射李安上策赠车骑大将军、太傅、辽东郡公、高句丽王,谥曰康。
又遣大鸿胪拜琏孙云使持节、都督辽海诸军事、征东将军、领护东夷中郎将、辽东郡公、高句丽王。
赐衣冠服物车旗之饰。
又诏云遣世子入朝,令及郊丘之礼。
云上书辞疾,遣其从叔升于随使诣阙严责之,自此,岁常贡献。
正始中,宣武于东堂引见其使芮悉弗,进曰:“高丽系诚天极,累叶纯诚,地产土一毛一,无愆王贡。
但黄金出夫余,珂则涉罗所产。
今夫余为勿吉所逐,涉罗为百济所并。
国王臣云惟继绝之义,悉迁于境内。
二品所以不登王府,实两贼之为。”
宣武曰:“高丽世荷上将,专制海外,九夷黠虏,实得征之。
昔方贡之愆,责在连率。
宜宣朕旨于卿主,务尽威怀之略,使二邑还复旧墟,土一毛一无失常贡也。”
神龟中,云死,灵太后为举哀于东堂。
遣使策赠车骑大将军、领护东夷校尉、辽东郡公、高丽王。
又拜其世子安为镇东将军、领护东夷校尉、辽东郡公、高丽王。
正光初,光州又于海中执得梁所授安宁东将军衣冠剑珮,及使人江法盛等,送京师。
安死,子延立。
孝武帝初,诏加延使持节、散骑常侍、车骑大将军、领护东夷校尉、辽东郡公、高句丽王。
天平中,诏加延侍中、骠骑大将军,余悉如故。
延死,子成立。
讫于武定已来,其贡使无岁不至。
大统十二年,遣使至西魏朝贡。
及齐受东魏禅之岁,遣使朝贡于齐。
齐文宣加成使持节、侍中、骠骑大将军,领东夷校尉、辽东郡公、高丽王如故。
天保三年,文宣至营州,使博陵崔柳使于高丽,求魏末流人。
敕柳曰:“若不从者,以便宜从事。”
及至,不见许。
柳张目叱之,拳击成坠于一床一下,成左右雀息不敢动,乃谢服,柳以五千户反命。
成死,子汤立。
乾明元年,齐废帝以汤为使持节、领东夷校尉、辽东郡公、高丽王。
周建德六年,汤遣使至周,武帝以汤为上开府仪同大将军、辽东郡公、辽东王。
隋文帝受禅,汤遣使诣阙,进授大将军,改封高丽王。
自是,岁遣使朝贡不绝。
其国,东至新罗,西度辽,二千里;南接百济,北邻靺鞨,一千余里。
人皆士著,随山谷而居,衣布帛及皮。
土田薄瘠,蚕农不足以自供,故其人节饮食。
其王好修宫室,都平壤城,亦曰长安城,东西六里,随山屈曲,南临浿水。
城内唯积仓储器备,寇贼至日,方入固守。
王别为宅于其侧,不常居之。
其外复有国内城及汉城,亦别都也。
其国中呼为三京。
复有辽东、玄菟等数十城,皆置官司以统摄。
与新罗每相侵夺,战争不息。
官有大对卢、太大兄、大兄、小兄、竟侯奢、鸟拙、太大使者、大使者、小使者、褥奢、翳属、仙人,凡十二等,分掌内外事。
其大对卢则以强弱相陵夺而自为之,不由王署置。
复有内评、五部褥萨。
人皆头著折风,形如弁,士人加插二鸟羽。
贵者,其冠曰苏骨,多用紫罗为之,饰以金银。
服大袖衫、大口袴、素皮带、黄革履。
妇人裙襦加襈。
书有《五经》、《三史》、《三国志》、《晋一陽一秋》。
兵器与中国略同。
及春秋校猎,王亲临之。
税,布五疋、谷五石;游人则三年一税,十人共细布一疋。
租,户一石,次七斗,下五斗。
其刑法,叛及谋逆者,缚之柱,爇而斩之,籍没其家;盗则偿十倍,若贫不能偿者乐及公私债负,皆听评其子女为奴婢以偿之。
用刑既峻,罕有犯者。
乐有五弦、琴、筝、筚篥、横吹、箫、鼓之属,吹芦以和曲。
每年初,聚戏浿水上,王乘腰辇、列羽仪观之。
事毕,王以衣入水,分为左右二部,以水石相溅掷,喧呼驰逐,再三而止。
俗洁净自喜,尚容止,以趋走为敬。
拜则曳一脚,立多反拱,行必插手。
一性一多诡伏,言辞鄙秽,不简亲疏。
父子同川而浴,共室而寝。
好歌舞,常以十月祭天,其公会衣服,皆锦绣金银以为饰。
好蹲踞,食用俎机。
出三尺马,云本硃蒙所乘马种,即果下也。
风俗尚一婬一,不以为愧,俗多游女,夫无常人,夜则男一女群聚而戏,无有贵贱之节。
有婚嫁,取男一女相悦即为之。
男家送猪酒而已,无财聘之礼;或有受财者,人共耻之,以为卖婢。
死者,殡在屋内,经三年,择吉日而葬。
居父母及夫丧,服皆三年,兄弟三月。
初终哭泣,葬则鼓舞作乐以送之。
埋讫,取死者生时服玩车马置墓侧,会葬者争取而去。
信佛法,敬鬼神,多一婬一祠。
有神庙二所:一曰夫余神,刻木作妇人像;一曰高登神,云是其始祖夫余神之子。
并置官司,遣人守护,盖河伯女、硃蒙云。
及隋平陈后,汤大惧,陈兵积谷,为守拒之策。
开皇十七年,上赐玺书,责以每遣使人,岁常朝贡,虽称籓附,诚节未尽。
驱一逼一靺鞨,禁固契丹。
昔年潜行货利,招动群小,私将一弩一手,巡窜下国,岂非意欲不臧,故为窃盗?坐使空馆,严加防守;又数遣马骑,杀害边人。
恆自猜疑,密觇消息,殷勤晓示,许其自新。
汤得书惶恐,将表陈谢。
会病卒。
子元嗣。
文帝使拜元为上开府仪同三司,袭爵辽东公,赐服一袭。
元奉表谢恩,并贺祥瑞,因请封王。
文帝优册为王。
明年,率靺鞨万余骑寇辽西,营州总管韦世冲击走之。
帝大怒,命汉王谅为元帅,总水陆讨之,下诏黜其爵位。
时馈运不继,六军乏食,师出临渝关,复遇疾疫,王师不振。
及次辽水,元亦惶惧,遣使谢罪,上表称“辽东粪土臣元”云云。
上于是罢兵,待之如初。
元亦岁遣朝贡。
炀帝嗣位,天下全盛,高昌王、突厥启人可汗并亲诣阙贡献,于是征元入朝。
元惧,蕃礼颇阙。
大业七年,帝将讨元罪,车驾度辽水,止营于辽东地,分道出师,各顿兵于其城下。
高丽出战多不利,皆婴城固守。
帝令诸军攻之,又敕诸将,高丽若降,即宜抚纳,不得纵兵入。
城将陷,贼辄言降,诸将奉旨,不敢赴机。
先驰奏,比报,贼守御亦备,复出拒战。
如此者三,帝不悟。
由是食尽师老,转输不继,诸军多败绩,于是班师。
是行也,唯于辽水西拔贼武厉逻,置辽东郡及通定镇而还。
九年,帝复亲征,敕诸军以便宜从事。
诸将分道攻城,贼势日蹙。
会杨玄感作乱,帝大惧,即日六军并还。
兵部侍郎斛斯政亡入高丽,高丽具知事实,尽锐来追,殿军多败。
十年,又发天下兵,会盗贼蜂起,所在阻绝,军多失期。
至辽水,高丽亦困弊,遣使乞降,因送斛斯政赎罪。
帝许之,顿怀远镇受其降,仍以俘囚军实归。
至京师,以高丽使亲告太庙,因拘留之。
仍徵元入朝,元竟不至。
帝更图后举,会天下丧乱,遂不复行。
百济之国,盖马韩之属也,出自索离国。
其王出行,其侍兒于后妊一娠,王还,欲杀之。
侍兒曰:“前见天上有气如大鸡子来降,感,故有娠。”
王舍之。
后生男,王置之豕牢,豕以口气嘘之,不死;后徙于马阑,亦如之。
王以为神,命养之,名曰东明。
及长,善射,王忌其猛,复欲杀之。
东明乃奔走,南至淹滞水,以弓击水,鱼鳖皆为桥,东明乘之得度,至夫余而王焉。
东明之后有仇台,笃于仁信,始立国于带方故地。
汉辽东太守公孙度以女妻之,遂为东夷强国。
初以百家济,因号百济。
其国东极新罗,北接高句丽,西南俱限大海,处小海南,东西四百五十里,南北九百余里。
其都曰居拔城,亦曰固麻城。
其外更有五方:中方曰古沙城,东方曰得安城,南方曰久知下城,西方曰刀先城,北方曰熊津城。
王姓余氏,号“于罗瑕”,百姓呼为“鞬吉支”,夏言并王也。
王妻号“于陆”,夏言妃也。
官有十六品:左平五人,一品;达率三十人,二品;恩率,三品;德率,四品;杅率,五品;奈率,六品。
已上冠饰银华。
将德,七品,紫带。
施德,八品,皁带。
固德,九品,赤带。
季德,十品,青带。
对德,十一品;文督,十二品,皆黄带。
武督,十三品;佐军,十四品;振武,十五品;克虞,十六品,皆白带。
自恩率以下,官无常员。
各有部司,分掌众务。
内官有前内部、谷内部、内掠部、外掠部、马部、刀部、功德部、药部、木部、法陪、后宫部。
外官有司军部、司徒部、司空部、司寇部、点口部、客部、外舍部、绸部、日官部、市部,长吏三年一交代。
都下有万家,分为五部,曰上部、前部、中部、下部、后部,部有五巷,士庶居焉。
部统兵五百人。
五方各有方领一人,以达率为之,方佐贰之。
方有十郡,郡有将三人,以德率为之。
统兵一千二百人以下,七百人以上。
城之内外人庶及余小城,咸分隶焉。
其人杂有新罗、高丽、倭等,亦有中国人。
其饮食衣服,与高丽略同。
若朝拜祭祀,其冠两厢加翅,戎事则不。
拜谒之礼,以两手据地为礼。
妇人不加粉黛,女辫发垂后,已出嫁,则分为两道,盘于头上。
主似袍而袖微大。
兵有弓箭刀槊。
俗重骑射,兼一爱一坟史,而秀异者颇解属文,能吏事。
又知医药、蓍龟,与相术、一陰一陽一五行法。
有僧尼,多寺塔,而无道士。
有鼓角、箜篌、筝竽、篪笛之乐,投壶、樗蒲、弄珠、握槊等杂戏。
尤尚奕棋。
行宋《元嘉历》,以建寅月为岁首。
赋税以布、绢、丝、麻及米等,量岁丰俭,差等输之。
其刑罚,反叛、退军及杀人者,斩;盗者,流,其赃两倍征之;妇犯一奸一,没入夫家为婢。
婚娶之礼,略同华俗。
父母及夫死者,三年居服,余亲则葬讫除之。
土田湿,气候温暖,人皆山居。
有巨栗,其五谷、杂果、菜蔬及酒醴肴馔之属,多同于内地。
唯无驼、骡、驴、羊、鹅、鸭等。
国中大姓有八族,沙氏、燕氏、氏、解氏、真氏、国氏、木氏、苗氏。
其王每以四仲月祭天及五帝之神。
立其始祖仇台之庙于国城,岁四祠之。
国西南,人岛居者十五所,皆有城邑。
魏延兴二年,其王余庆始遣其冠军将军驸马都尉弗斯侯、长史余礼、龙骧将军、带方太守司马张茂等上表自通,云:“臣与高丽,源出夫余,先世之时,笃崇旧款。
其祖钊,轻废邻好,陵践臣境。
臣祖须,整旅电迈,枭斩钊首。
自尔以来,莫敢南顾。
自冯氏数终,余烬奔窜,丑类渐盛,遂见陵一逼一,构怨连祸,三十余载。
若天慈曲矜,远及无外,速遣一将,来救臣国。
当奉送鄙女,执扫后宫,并遣子弟,收圉外厩,尺壤疋夫,不敢自有。
去庚辰年后,臣西界海中,见一尸一十余,并得衣器鞍勒。
看之,非高丽之物。
后闻乃是王人来降臣国,长蛇隔路,以阻于海。
今上所得鞍一,以为实矫。”
献文以其僻远,冒险入献,礼遇优厚,遣使者邵安与其使俱还。
诏曰:“得表闻之无恙。
卿与高丽不睦,至被陵犯,苟能顺义,守之以仁,亦何忧于寇雠也。
前所遣使,浮海以抚荒外之国,从来积年,往而不反,存亡达否,未能审悉。
卿所送鞍,比校旧乘,非中国之物。
不可以疑似之事,以生必然之过。
经略权要,已具别旨。”
又诏曰:“高丽称籓先朝,供职日久,于彼虽有自昔之衅,于国未有犯令之愆。
卿使命始通,便求致伐,寻讨事会,理亦未周。
所献锦布海物,虽不悉达,明卿至心。
今赐杂物如别。”
又诏琏护送安等。
至高丽,琏称昔与余庆有雠,不令东过。
安等于是皆还,乃下诏切责之。
五年,使安等从东莱浮海,赐余庆玺书,褒其诚节。
安等至海滨,遇风飘荡,竟不达而还。
自晋、宋、齐、梁据江左,亦遣使称籓,兼受拜封。
亦与魏不绝。
及齐受东魏禅,其王隆亦通使焉。
淹死,子余昌亦通使命于齐。
武平元年,齐后主以余昌为使持节、侍中、车骑大将军,带方郡公、百济王如故。
二年,又人余昌为持节、都督东青州诸军事、东青州刺史。
周建德六年,齐灭,余昌始遣使通周。
宣政元年,又遣使为献。
隋开皇初,余昌又遣使贡方物,拜上开府、带方郡公、百济王。
平陈之岁,战船漂至海东耽牟罗国。
其船得还,经于百济,昌资送之甚厚,并遣使奉表贺平陈。
文帝善之,下诏曰:“彼国悬隔,来往至难,自今以后,不须年别入贡。”
使者舞蹈而去。
十八年,余昌使其长史王辩那来献方物。
属兴辽东之役,遣奉表,请为军导。
帝下诏,厚其使而遣之。
高丽颇知其事,兵侵其境。
余昌死,子余璋立。
大业三年,余璋遣使燕文进朝贡。
其年,又遣使王孝邻入献,请讨高丽。
炀帝许之,命觇高丽动静。
然余璋内与高丽通和,挟诈以窥中国。
七年,帝亲征高丽,余璋使其臣国智牟来请军期。
帝大悦,厚加赏赐,遣尚书起部郎席律诣百济,与相知。
明年,六军度辽,余璋亦严兵于境,声言助军,实持两端。
寻与新罗有隙,每相战争。
十年,复遣使朝贡。
后天下乱,使命遂绝。
其南,海行三月有耽牟罗国,南北千余里,东西数百里,土多麞鹿,附庸于百济。
西行三日,至貊国千余里云。
新罗者,其先本辰韩种也。
地在高丽东南,居汉时乐一浪一地。
辰韩亦曰秦韩。
相传言秦世亡人避役来适,马韩割其东界居之,以秦人,故名之曰秦韩。
其言语名物,有似中国人,名国为邦,弓为弧,贼为寇,行酒为行觞,相呼皆为徒,不与马韩同。
又辰韩王常用马韩人作之,世世相传,辰韩不得自立王,明其流移之人故也。
恆为马韩所制。
辰韩之始,有六国,稍分为十二,新罗则其一也。
或称魏将毋丘俭讨高丽破之,奔沃沮,其后复归故国,有留者,遂为新罗,亦曰斯卢。
其人杂有华夏、高丽、百济之属,兼有沃沮、不耐、韩、灭之地。
其王本百济人,自海逃入新罗,遂王其国。
初附庸于百济,百济征高丽,不堪戎役,后相率归之,遂致强盛。
因袭百济,附庸于迦罗国焉。
传世三十,至真平。
以隋开皇十四年,遣使贡方物。
文帝拜真平上开府、乐一浪一郡公、新罗王。
其官有十七等:一曰伊罚干,贵如相国,次伊尺干,次迎干,次破弥干,次大阿尺干,次阿尺干,次乙吉干,次沙咄干,次及伏干,次大奈摩干,次奈摩,次大舍,次小舍,次吉士,次大乌,次小乌,次造位。
外有郡县。
其文字、甲兵,同于中国。
选人壮健者悉入军,烽、戍、逻俱屯营部伍。
风俗、刑政、衣服略与高丽、百济同。
每月旦相贺,王设宴会,班赉群官。
其日,拜日月神主。
八月十五日设乐,令官人射,赏以马、布。
其有大事,则聚官详议定之。
服色尚画素,妇人辫发绕颈,以杂彩及珠为饰。
婚嫁礼唯酒食而已,轻重随贫富。
新妇之夕,女先拜舅姑,次即拜大兄、夫。
死有棺敛,葬送起坟陵。
王及父母妻子丧,居服一年。
田甚良沃,水陆兼种。
其五谷、果菜、鸟兽、物产,略与华同。
大业以来,岁遣朝贡。
新罗地多山险,虽与百济构隙,百济亦不能图之也。
勿吉国在高句丽北,一曰靺鞨。
邑落各自有长,不相总一。
其人劲悍,于东夷最强,言语独异。
常轻豆莫娄等国,诸国亦患之。
去洛一陽一五千里。
自和龙北二百余里有善玉山,山北行十三日至祁黎山,又北行七日至洛环水,水广里余,又北行十五日至太岳鲁水,又东北行十八日到其国。
国有大水,阔三里余,名速末水。
其部类凡有七种:其一号粟末部,与高丽接,胜兵数千,多骁武,每寇高丽;其二伯咄部,在粟末北,胜兵七千;其三安车骨部,在伯咄东北;其四拂涅部,在伯咄东;其五号室部,在拂涅东;其六黑水部,在安车骨西北,其七白山部,在粟末东南。
胜兵并不过三千,而黑水部尤为劲健。
自拂涅以东,矢皆石镞,即古肃慎氏也。
东夷中为强国。
所居多依山水。
渠帅曰大莫弗瞒咄。
国南有从太山者,华言太皇,俗甚敬畏之,人不得山上溲污,行经山者,以物盛去。
上有熊罴豹狼,皆不害人,人亦不敢杀。
地卑湿,筑土如堤,凿一穴一以居,开口向上,以梯出入。
其国无牛,有马,车则步推,相与偶耕。
土多粟、麦、穄,菜则有葵。
水气碱,生盐于木皮之上,亦有盐池。
其畜多猎,无羊。
嚼米为酒,饮之亦醉。
婚嫁,妇人服布裙,男子衣猪皮裘,头插武豹尾。
俗以溺洗手面,于诸夷最为不洁。
初婚之夕,男就女家,执女一乳一而罢。
妒,其妻外一婬一,人有告其夫,夫辄杀妻而后悔,必杀告者。
由是一奸一婬一事终不发。
人皆善射。
以射猎为业。
角弓长三尺,箭长尺二寸,常以七八月造毒一药,傅矢以射禽一兽,中者立死。
煮毒一药气亦能杀人。
其父母春夏死,立埋之,冢上作屋,令不雨湿;若秋冬死,以其一尸一捕貂,貂食其肉,多得之。
延兴中,遣乙力支朝献。
太和初,又贡马五百匹。
乙力支称:初发其国,乘船溯难河西上,至太沵河,沈船于水。
南出陆行,度洛孤水,从契丹西界达和龙。
自云其国先破高句丽十落,密共百济谋,从水道并力取斑丽,遣乙力支奉使大国,谋其可否。
诏敕:“三国同是籓附,宜共和顺,勿相侵扰。”
乙力支乃还。
从其来道,取得本船,泛达其国。
九年,复遣使侯尼支朝。
明年,复入贡。
其傍有大莫卢国、覆钟国、莫多回国、库娄国、素和国、具弗伏国、匹黎尔国、拔大何国、郁羽陵国、库伏真国、鲁娄国、羽真侯国,前后各遣使朝献。
太和十二年,勿吉复遣使贡楛矢、方物于京师。
十七年,又遣使人婆非等五百余人朝贡。
景明四年,复遣使侯力归朝贡。
自此迄于正光,贡使相寻。
尔后中国纷扰,颇或不至。
兴和二年六月,遣石文云等贡方物。
以至于齐,朝贡不绝。
隋开皇初,相率遣使贡献。
文帝诏其使曰:“朕闻彼土人勇,今来实副朕怀。
视尔等如子,尔宜敬朕如父。”
对曰:“臣等僻处一方,闻内国有圣人,故来朝拜。
既亲奉圣颜,愿长为奴仆。”
其国西北与契丹接,每相劫掠,后因其使来,文帝诫之,使勿相攻击。
使者谢罪。
文帝因厚劳之,令宴饮于前,使者与其徒皆起舞,曲折多战斗容。
上顾谓侍臣曰:“天地间乃有此物,常作用兵意。”
然其国与隋悬隔,唯粟末、白山为近。
炀帝初,与高丽战,频败其众。
渠帅突地稽率其部降,拜右光禄大夫,居之柳城。
与边人来往,悦中国风俗,请被冠带,帝嘉之,赐以锦绮而褒一宠一之。
及辽东之役,突地稽率其徒以从,每有战功,赏赐甚厚。
十三年,从幸江都,寻放还柳城。
李密遣兵邀之,仅而得免。
至高一陽一,没于王须拔。
未几,遁归罗艺。
奚,本曰库莫奚,其先东部胡宇文之别种也。
初为慕容晃所破,遗落者窜匿松漠之间。
俗甚不洁净,而善射猎,好为寇抄。
登国三年,道武亲自出讨,至弱水南大破之,获其马、牛、羊、豕十余万。
帝曰:“此群狄诸种,不识德义,鼠窃狗盗,何足为患?今中州大乱,吾先平之,然后张其威怀,则无所不服矣。”
既而车驾南迁,十数年间,诸种与库莫奚亦皆滋盛。
及开辽海,置戍和龙,诸夷震惧,各献方物。
文成、献文之世,库莫奚岁致名马、文皮。
孝文初,遣使朝贡。
太和四年,辄入塞内,辞以畏地豆干抄掠,诏书切责之。
二十二年,入寇安州,时营、燕、幽三州兵数千人击走之。
后复款附,每求入塞交易。
宣武诏曰:“库莫奚去太和二十一年以前,与安、营二州边人参居,交易往来,并无欺贰。
至二十二年叛逆以来,遂尔远窜。
今虽款附,犹在塞表,每请入塞,与百姓交易。
若抑而不许,乖其归向之心;信而不虑,或有万一之惊。
交市之日,州遣士监之。”
自此已后,岁常朝献,至武定已来不绝。
齐受魏禅,岁时来朝。
其后种类渐多,分为五部:一曰辱纥主,二曰莫贺弗,三曰契个,四曰木昆,五曰室得。
每部俟斤一人为其帅。
随逐水草,颇同突厥。
有阿会氏,五部中最盛,诸部皆归之。
每与契丹相攻击,虏获财畜,因遣使贡方物。
契丹国,在库莫奚东,与库莫奚异种同类。
并为慕容晃所破,俱窜于松漠之间。
登国中,魏大破之,遂逃迸,与库莫奚分住。
经数十年,稍滋蔓,有部落,于和龙之北数百里为寇盗。
真君以来,岁贡名马。
献文时,使莫弗纥何辰来献,得班飨于诸国之末。
归而相谓,言国家之美,心皆忻慕,于是东北群狄闻之,莫不思服。
悉万丹部、何大何部、伏弗郁部、羽陵部、日连部、匹洁部、黎部、吐六干部等各以其名马、文皮献天府。
遂求为常,皆得交市于和龙、密云之间,贡献不绝。
太和三年,高句丽窃与蠕蠕谋,欲取地豆干以分之。
契丹旧怨其侵轶,其莫贺弗勿干率其部落,车三千乘、众万余口,驱徙杂畜求内附,止于白狼水东。
自此岁常朝贡。
后告饥,孝文听其入关市籴。
及宣武、孝明时,恆遣使贡方物。
熙平中,契丹使人初真等三十人还,灵太后以其俗嫁娶之际以青为上服,人给青两匹,赏其诚款之心,余依旧式朝贡。
及齐受东魏禅,常不断绝。
天保四年九月,契丹犯塞,文宣帝亲戎北讨。
至平州,遂西趣长堑。
诏司徒潘相乐帅一精一骑五千,自东道趣青山;复诏安德王韩轨帅一精一骑四千东趣,断契丹走路。
帝亲逾山岭,奋击大破之,虏十余万口、杂畜数十万头。
相乐又于青山大破契丹别部。
所虏生口,皆分置诸州。
其后复为突厥所一逼一,又以万家寄于高丽。
其俗与靺鞨同,好为寇盗。
父母死而悲哭者,以为不壮。
但以其一尸一置于山树之上,经三年后,乃收其骨而焚之。
因酌酒而祝曰:“冬月时,向一陽一食。
若我射猎时,使我多得猪、鹿。”
其无礼顽嚣,于诸夷最甚。
隋开皇四年,率莫贺弗来谒。
五年,悉其众款塞,文帝纳之,听居其故地。
责让之,其国遣使诣阙,顿颡谢罪。
其后,契丹别部出伏等背高丽,率众内附。
文帝见来,怜之。
上方与突厥和好,重失远人之心,悉令给粮还本部,敕突厥抚纳之。
固辞不去。
部落渐众,遂北徙,逐水草,当辽西正北二百里,依托纥臣水而居,东西亘三百里,分为十部。
兵多者三千,少者千余。
逐寒暑,随水草畜牧。
有征伐,则曾帅相与议之,兴兵动众,合如符契。
突厥沙钵略可汗遣吐屯潘垤统之,契丹杀吐屯而遁。
大业七年,遣使朝,贡方物。
室韦国,在勿吉北千里,去洛一陽一六千里。
“室”或为“失”,盖契丹之类,其南者为契丹,在北者号为失韦。
路出和龙千余里,入契丹国,又北行十日至啜水,又北行三日有善水,又北行三日有犊了山,其山高大,周回三百里。
又北行三百余里,有大水名屈利,又北行三日至刃水,又北行五日到其国。
有大水从北而来,广四里余,名奈水。
国土下湿,语与库莫奚、契丹、豆莫娄国同。
颇有粟、麦及穄。
夏则城居,冬逐水草,多略貂皮。
丈夫索发,用角弓,其箭尤长。
女妇束发作叉手髻。
其国少窃盗,盗一征三;杀人者责马三百匹。
男一女悉衣白鹿皮襦袴。
有曲,酿酒。
俗一爱一赤珠,为妇人饰,穿挂于颈,以多为贵。
女不得此,乃至不嫁。
父母死,男一女众哭三年,一尸一则置于林树之上。
武定二年四月,始遣使张乌豆伐等献其方物。
迄武定末,贡使相寻。
及齐受东魏禅,亦岁时朝聘。
其后分为五部,不相总一,所谓南室韦、北室韦、钵室韦、深末怛室韦、大室韦,并无君长。
人贫弱,突厥以三吐屯总领之。
南室韦在契丹北三千里,土地卑湿,至夏则移向北。
贷勃、欠对二山多草木,饶禽一兽,又多蚊蚋,人皆巢居,以避其患。
渐分为二十五部,每部有余莫弗瞒咄,犹酋长也。
死则子弟代之,嗣绝则择贤豪而立之。
其俗,丈夫皆被发,妇女盘发,衣服与契丹同。
乘牛车,以蘧蒢为屋,如突厥氈车之状。
度水则束薪为伐,或有以皮为舟者。
马则织草为鞯,结绳为辔。
匡寝则屈木为室,以蘧蒢覆上,移则载行。
以猪皮为席,编木为藉,妇女皆抱膝坐。
气候多寒,田收甚薄。
无羊,少马,多猪、牛。
与靺鞨同俗,婚嫁之法,二家相许竟,辄盗妇将去,然后送牛马为聘,更将妇归家,待有孕,乃相许随还舍。
妇人不再嫁,以为死人之妻,难以共居。
部落共为大棚,,人死则置其上。
居丧三年,年唯四哭。
其国无铁,取傍于高丽。
多貂。
南室韦北行十一日至北室韦,分为九部落,绕吐纥山而居。
其部落渠帅号乞引莫贺咄。
每部有莫何弗三人以贰之。
气候最寒,雪深没马。
冬则入山居土一穴一,土畜多冻死。
饶麞鹿,射猎为务,食肉衣皮,凿冰没水中而网取鱼鳖。
地多积雪,惧陷坑阱,骑木而行,亻答即止。
皆捕貂为业,冠以狐貂,衣以鱼皮。
又北行千里至钵室韦,依胡布山而住,人众多北室韦,不知为几部落。
用桦皮盖屋,其余同北室韦。
从钵室韦西南四日行,至深末怛室韦,因水为号也。
冬月一穴一居,以避太一陰一之气。
又西北数千里至大室韦,径路险阻,言语不通。
尤多貂及青鼠。
北室韦时遣使贡献,余无至者。
豆莫娄国,在勿吉北千里,旧北夫余也。
在室韦之东,东至于海,方二千余里。
其人土著,有居室仓库。
多山陵广泽,于东夷之域,最为平敞。
地宜五谷,不生五果。
其人长大,一性一强勇谨厚,不冠抄。
其君长皆六畜名官,邑落有豪帅。
饮食亦用俎豆。
有麻布,衣制类高丽而帽大。
其国大人,以金银饰之。
用刑严急,杀人者死,没其家人为奴婢。
俗一婬一,尤恶妒者,杀之一尸一于国南山上,至腐,女家始得输牛马,乃与之。
或言濊貊之地也。
地豆干国,在室韦西千余里。
多牛、羊,出名马,皮为衣服,无五谷,唯食肉酪。
延兴二年八月,遣使朝贡,至于太和六年,贡使不绝。
十四年,频来犯塞,孝文诏征西大将军一陽一平王颐击走之。
自后时朝京师,迄武定末,贡使不绝。
及齐受禅,亦来朝贡。
乌洛侯国,在地豆干北,去代都四千五百余里。
其地下湿,多雾气而寒。
入冬则穿地为室,夏则随原阜畜牧。
多豕,有谷、麦。
无大君长,部落莫弗,皆世为之。
其俗,绳发皮服,以珠为饰。
人尚勇,不为一奸一窃,故慢藏野积而无寇盗。
好射猎。
乐有箜篌,木槽革面而施九弦。
其国西北有完水,东北流合于难水,其小水,皆注于难,东入海。
又西北二十日行,有于巳尼大水,所谓北海也。
太武真君四年来朝,称其国西北有魏先帝旧墟石室,南北九十步,东西四十步,高七十尺,室有神灵,人多祈请。
太武遣中书侍郎李敞告祭焉,刊祝文于石室之壁而还。
流求国,居海岛,当建安郡东。
水行五日而至。
土多山洞。
其王姓欢斯氏,名渴刺兜,不知其由来有国世数也。
彼土人呼之为可老羊,妻曰多拔茶。
所居曰波罗檀洞,堑栅三重,环以流水,树棘为籓。
王所居舍,其大一十六间,雕刻禽一兽。
多斗镂树,似橘而叶密,条纤如发之下垂。
国有四五帅,统诸洞,洞有小王。
往往有村,村有鸟了帅,并以善战者为之,自相树立,主一村之事。
男一女皆白纟宁绳缠发,从项后盘绕至额。
其男子用鸟羽为冠,装以珠贝,饰以赤一毛一,形制不同。
妇人以罗纹白布为帽,其形方正。
织斗镂皮并杂一毛一以为衣,制裁不一。
缀一毛一垂螺为饰,杂色相间,下垂小贝,其声如珮。
缀珰施钏,悬珠于颈。
织藤为笠,饰以一毛一羽。
有刀槊、弓箭、剑铍之属。
其处少铁,刀皆薄小,多以骨角辅助之。
编纟宁为甲,或用熊豹皮。
王乘木兽,令左右舆之,而导从不过十数人。
小王乘机,镂为兽形。
国人好相攻击,人皆骁健善走,难死耐创。
诸洞各为部队,不相救助。
两军相当,勇者三五人出前跳噪,交言相骂,因相击射。
如其不胜,一军皆走,遣人致谢,即共和解。
收取斗死者聚食之,仍以髑髅将向王所,王则赐之以冠,便为队帅。
无赋敛,有事则均税。
用刑亦无常准,皆临事科决。
犯罪皆断于鸟了帅,不伏则上请于王,王令臣下共议定之。
狱无枷锁,唯用绳缚。
决死刑以铁锥大如筋,长尺余,钻顶杀之,轻罪用杖。
俗无文字,望月亏盈,以纪时节,草木荣枯,以为年岁。
人深目长鼻,类于胡,亦有小慧。
无君臣上下之节,拜伏之礼。
父子同一床一而寝。
男子拔去髭须,身上有一毛一处皆除去。
妇人以黑黥手为虫蛇之文。
嫁娶以酒、珠贝为聘,或男一女相悦,便相匹偶。
妇人产一乳一,必食子衣,产后以火自灸,令汗出,五日便平复。
以木槽中暴海水为盐,木汁为酢,米面为酒,其味甚薄。
食皆用手。
遇得异味,先进尊者。
凡有宴会,执酒者必待呼名而后饮,上王酒者,亦呼王名后衔杯共饮,颇同突厥。
歌呼蹋蹄,一人唱,众皆和,音颇哀怨。
扶女子上膊,摇手而舞。
其死者气将绝,辇至庭前,亲宾哭泣相吊。
浴其一尸一,以布帛缚缠之,裹以苇席,衬土而殡,上不起坟。
子为父者,数月不食肉。
其南境风俗少异,人有死者,邑里共食之。
有熊、豺、狼,尤多猪、鸡、无羊、牛、驴、马。
厥田良沃,先以火烧,而引水灌,持一锸,以石为刃,长尺余,阔数寸,而垦之。
宜稻、粱、禾、黍、麻、豆、赤豆、胡黑豆等。
木有枫、栝、樟、松、楩、楠、枌、梓。
竹、藤、果、药,同于江表。
风土气候,与岭南相类。
俗事山海之神,祭以肴酒。
战斗杀人,便将所杀人祭其神。
或依茂树起小屋,或悬髑髅于树上,以箭射之,或累石系幡,以为神主。
王之所居,壁下多聚髑髅以为佳。
人间门户上,必安兽头骨角。
隋大业元年,海师何蛮等,每春秋二时,天清风静,东望依稀,似有烟雾之气,亦不知几千里。
三年,炀帝令羽骑尉硃宽入海求访异俗,何蛮言之,遂与蛮俱往。
同到流求国,言不通,掠一人而反。
明年,复令宽慰抚之,不从。
宽取其布甲而归。
时倭国使来朝见之,曰:“此夷邪夕国人所用。”
帝遣武贲郎将陈稜、朝请大夫张镇州率兵自义安浮海至高华屿,又东行二日到{句黾}鼊屿,又一日,便至流求。
流求不从,稜击走之。
进至其都,焚其官室,虏其男一女数千人,载军实而还。
自尔遂绝。
倭国,在百济、新罗东南,水陆三千里,于大海中依山岛而居。
魏时,译通中国三十余国,皆称子,夷人不知里数,但计以日。
其国境,东西五月行,南北三月行,各至于海。
其地势,东高西下。
居于邪摩堆,则《魏志》所谓邪马台者也。
又云:去乐一浪一郡境及带方郡并一万二千里,在会稽东,与儋耳相近。
俗皆文身,自云太伯之后。
计从带方至倭国,循海水行,历朝鲜国,乍南乍东,七千余里,始度一海。
又南千余里,度一海,阔千余里,名瀚海,至一支国。
又度一海千余里,名末卢国。
又东南陆行五百里,至伊都国。
又东南百里,至奴国。
又东行百里,至不弥国。
又南水行二十日,至投马国。
又南水行十日,陆行一月,至邪马台国,即倭王所都。
汉光武时,遣使入朝,自称大夫。
安帝时,又遣朝贡,谓之倭奴国。
灵帝光和中,其国乱,递相攻伐,历年无主。
有女子名卑弥呼,能以鬼道惑众,国人共立为王。
无夫,有二男子,给王饮食,通传言语。
其王有宫室、楼观、城栅,皆持兵守卫,为法甚严。
魏景初三年,公孙文懿诛后,卑弥呼始遣使朝贡。
魏主假金印紫绶。
正始中,卑弥呼死,更立男王。
国中不服,更相诛杀,复立卑弥呼宗女台与为王。
其后复立男王,并受中国爵命。
江左历晋、宋、齐、梁,朝聘不绝。
及陈平,至开皇二十年,倭王姓阿每,字多利思比孤,号阿辈鸡弥,遣使诣阙。
上令所司访其风俗,使者言倭王以天为兄,以日为弟,天明时出听政,跏趺坐,日出便停理务,云委我弟。
文帝曰:“此大无义理。”
于是训令改之。
王妻号鸡弥,后宫有女六七百人,名太子为利歌弥多弗利。
无城郭,内官有十二等:一曰大德,次小德,次大仁,次小仁,次大义,次小义,次大礼,次小礼,次大智,次小智,次大信,次小信,员无定数。
有军尼一百二十人,犹中国牧宰。
八十户置一伊尼翼,如今里长也。
十伊尼翼属一军尼。
其服饰,男子衣裙襦,其袖微小;履如屦形,漆其上,系之脚。
人庶多跣足,不得用金银为饰。
故时,衣横幅,结束相连而无缝,头亦无冠,但垂发于两耳上。
至隋,其王始制冠,以锦彩为之,以金银镂花为饰。
妇人束发于后,亦衣裙襦,裳皆有襈。
扦竹聚以为梳。
编草为荐,杂皮为表,缘以文皮。
有弓、矢、刀、槊、一弩一、、斧,漆皮为甲,骨为矢镝。
虽有兵,无征战。
其王朝会,必陈设仪仗,奏其国乐。
户可十万。
俗,杀人、强盗及一奸一,皆死;盗者计赃酬物,无财者,没身为奴;自余轻重,或流或杖。
每讯冤狱,不承引者,以木压膝;或张强弓,以弦锯其项。
或置小石于沸汤中,令所竞者探之,云理曲者即手烂;或置蛇甕中,令取之,云曲者即螫手。
人颇恬静,罕争讼,少盗贼。
乐有五弦、琴、笛。
男一女皆黥臂,点面,文身。
没水捕鱼。
无文字,唯刻木结绳。
敬佛法,于百济求得佛经,始有文字,知卜筮,尤信巫觋。
每至正月一日,必射戏饮酒,其余节,略与华同。
好棋博、握槊、樗蒱之戏。
气候温暖,草木冬青。
土地膏腴,水一多陆少。
以小环挂鸬鹚项,令入水搏鱼,日得百余头。
俗无盘俎,藉以槲叶,食用手餔之。
一性一质直,有雅风。
女多男少,婚嫁不取同姓,男一女相悦者即为婚。
妇入夫家,必先跨火,乃与夫相见。
妇人不一婬一妒。
死者敛以棺郭,亲宾就一尸一歌舞,妻子兄弟以白布制一服。
贵人三年殡,庶人卜日而痤。
及葬,置一尸一船上,陆地牵之,或以小舆。
有阿苏山,其石无故火起接天者,俗以为异,因行祭祷。
有如意宝珠,其色青,大如鸡一卵一,夜则有光,云鱼眼睛也。
新罗、百济皆以倭为大国,多珍物,并仰之,恆通使往来。
大业三年,其王多利思比孤遣朝贡,使者曰:“闻海西菩萨天子重兴佛法,故遣朝拜,兼沙门数十人来学佛法。”
国书曰:“日出处天子致书日没处天子,无恙。”
云云。
帝览不悦,谓鸿胪卿曰:“蛮夷书有无礼者,勿复以闻。”
明年,上遣文林郎裴世清使倭国,度百济,行至竹岛,南望耽罗国,经都斯麻国,迥在大海中。
又东至一支国,又至竹斯国。
又东至秦王国,其人同于华夏,以为夷洲,疑不能明也。
又经十余国,达于海岸。
自竹斯国以东,皆附庸于倭。
倭王遣小德何辈台从数百人,设仪仗,鸣鼓角来迎。
后十日,又遣大礼哥多毗从二百余骑,郊劳。
既至彼都,其王与世清。
来贡方物。
此后遂绝。
论曰:广谷大川异制,人生其间异俗,嗜欲不同,言语不通,圣人因时设教,所以达其志而通其俗也。
九夷所居,与中夏悬隔,然天一性一柔顺,无横暴之风,虽绵邈山海,而易以道御。
夏、殷之世,时或来王。
暨箕子避地朝鲜,始有八条之禁,疏而不漏,简而可入,化之所感,千载不绝。
今辽东诸国,或衣服参冠冕之容,或饮食有俎豆之器,好尚经术,一爱一乐文史,游学于京都者,往来继路,或没世不归,非先哲之遗风,其孰能致于斯也?故孔子曰:“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
诚哉斯言。
其俗之可采者,岂楛矢之贡而已乎?自魏迄隋,年移四代,时方争竞,未遑外略。
洎开皇之末,方征辽左,天时不利,师遂无功。
二代承基,志苞宇宙,频践三韩之地,屡发千钧之一弩一。
小一柄一惧亡,敢同困兽,兵不载捷,四海一騷一然,遂以土崩,丧身灭国。
兵志有之曰:“务广德者昌,务广地者亡。”
然辽东之地,不列于郡县久矣,诸国朝正奉贡,无阙于岁时。
二代震而矜之,以为人莫己若,不能怀以文德,遽动干戈,内恃富强,外思广地,以骄取怨,以怒兴师,若此而不亡,自古未闻也。
然四夷之戒,安可不深念哉!其豆莫娄、地豆干、乌洛侯,历齐周及隋,朝贡遂绝,其事故莫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