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
卷第一百九十八 【元纪十六】
起玄黓困敦正月,尽旃蒙单阏三月,凡三年有奇。
讳阿裕尔巴里巴特喇,顺宗次子,武宗母弟也。
至元二十二年三月丙子生。
大德九年与太后出居怀州。
十一年正月成宗崩,帝与太后入大都,平内难,遣使迎武宗。
武宗至上都,帝与太后往会之。
武宗即位,诏立帝为皇太子。
◎皇庆元年
春,正月,庚子,帝谕御史大夫塔斯布哈曰:“凡大臣不法,卿等劾奏勿避。”
癸卯,敕:“诸僧犯一奸一盗、诈伪、斗讼,仍令有司专治之。”
戊午,制诸王设王傅六员,其次设官四员。
壬戌,升国史院秩从一品。
帝谕省臣曰:“翰林、集贤儒臣,朕自选用,汝等毋辄拟进。
人言御史台任重,朕谓国史院尤重;御史台是一时公论,国史院实万世公论也。”
帝尝命道士为醮事,近侍分其所用金币,道士讼之御史台。
近侍谮道士于帝,当杀者六人。
中丞张珪力辨道士无死罪,帝怒曰:“汝以台纲胁我耶?”
珪曰:“御史台陛下之台,则台纲乃陛下之纲也,陛下奈何欲自坏其纲乎?”
帝怒未解,顾左右扶出。
明日,珪复谏曰:“陛下必欲用谮言杀无罪,臣请先死。”
帝为宽道士罪,亲解一衣以赐珪。
既而帝语近臣曰:’张中丞乃张忠臣,非官中丞也。”
召慰之曰:“朕欲厚赐卿,非无宝玉,如非卿心何!”因以御巾拭面额,纲珪怀曰:“朕泽之所存,朕心之所存也,其服膺勿失。”
二月,丁卯朔,徙大都路学所置周宣王石鼓于国子监。
燕京之始平也,宣抚使王楫以金枢密院为宣圣庙,春秋率诸生行释菜礼,仍取石鼓列庑下。
及国子监立,以其庙为大都路学。
至是复徙石鼓于国子监。
辛未,改安西路为奉元路,吉州路为吉安路。
壬申,以霸州文安县屯田水患,遣官疏决之。
甲戌,制定封赠名爵等级。
改和林省为岭北省。
赐晋王伊苏特穆尔及世祖诸皇子等民户有差,使食其岁赋。
己卯,八百媳妇献驯象二。
庚寅,敕岭北省赈阙食流民;两淮民种荒田者,如例纳税。
赈通、漷州饥。
诏勉励学校。
以国子监虞集言,升监丞吴澄为司业,与齐履谦同日并命,时号得人。
澄用程颢《学校奏疏》,胡安国《六学教法》,硃熹《学校贡举私议》,约之为教法四条:一曰经学,二曰行实,三曰文艺,四曰治事。
未及行而履谦以迁去。
澄亦移病遍,诸生有不谒告而从之南者,俄拜集贤直学士,授奉议大夫,俾乘驿至京师,及真州,疾作而还,学制稍为之废。
三月,丁酉朔,罢诸王、大臣私第营缮。
己亥,以生日为天寿节。
戊申,以前河南行省平章政事达实哈雅为御史大夫。
庚申,简汰大明宫、兴圣宫宿卫。
甲子,遣户部尚书玛尔经理河南屯田。
乙丑,命河南省建故丞相阿珠祠堂。
初,帝元日临朝,谓中书省臣曰:“汴省王右丞可即召之。”
至是约至,召见,慰劳,特拜集贤大学士。
约首言:“河南行省丞相布琳吉岱,勋阀旧臣,不宜久外。”
召至,封河南王。
约又疏荐国子博士姚登孙、应奉翰林文字揭傒斯、成都儒士杨静,请起复中山知府致仕辅惟良、前尚书参议李源、右司员外郎曹元用,皆除擢有差。
夏,四月,丁卯,简汰控鹤还本籍。
以都水监隶大司农寺。
庚午,命浙东都元帅郑祐同浙江军官教练水军。
辛未,给钞万锭修香山永安寺。
癸酉,帝如上都。
庚寅,太白经天。
五月,丙申朔,以中书平章哈克繖为中书左丞相,江浙行省平章章律为中书平章政事。
壬寅,改和林路为和宁路。
诸王托克斯哈密实以农时出猎扰民,敕禁止之,自今十月方许出猎。
六月,乙丑朔,日有食之。
丁卯,天雨一毛一。
己巳,敕李孟博选中外才学之士任翰林。
丁亥,敕罢封赠,诫左右守法度,勤职业,勿妄侥幸加官。
时封拜繁多,群臣无功而受公王之爵者,前后相继,故有是敕。
秋,七月,丙午,升大司农秩从一品。
帝谕司农曰:“农桑衣食之本,汝等举谙知农事者用之。”
中书参知政事贾钧以病请告,赐钞,给安车还乡。
八月,己卯,以吏部尚书许师敬为中书参知政事。
庚辰,帝至自上都。
辛卯,敕云南省右丞阿固岱等,率蒙古兵从云南王讨八百媳妇。
以张珪为枢密副使。
旧制,中州军士镇江南省,逾岭以戍,率二年而代,遭犯瘴疠,十无一还。
珪曰:“是徒置之死地耳,请屯置近边。
其岭表要害,因其土人以戍,前死者,官给槥传还家。”
从之。
徽政院使实勒们,请以洪城军隶兴圣宫而己领之,以上旨移文枢密院,众恐惧承命,张珪曰:“徽政有左右都卫两军,足备工役,又欲此将何为?因不署,事得寝。
实勒们由是怨珪。
是月,滨州旱,泾县水,赈之。
九月,丁酉,增江浙海漕粮二十万石。
戊戌,罢征八百媳妇、大小彻里蛮,以玺书招谕之;寻献驯象及方物。
甲辰,以参议中书省事阿布哈雅为参知政事。
壬戌,琼州黎贼啸聚,遣官招谕。
冬,十月,甲子,有事于太庙。
云南行省右丞索勒济尔威有罪,国师请释之,帝斥之曰:“僧人宜诵佛书,吏事岂当与耶!”
癸未,以中书参知政事察罕为平章政事,商议中书省事。
戊子,翰林学士承旨伊辇齐布哈等进顺宗、成宗、武宗《实录》。
辛卯,赦天下。
赐李孟潞州田二十顷。
十一月,甲辰,捕沧州群盗阿实达等,擒之,支解以徇。
丙午,谕六部官毋隔越中书奏事。
庚申,占城献犀象;缅国遣使来朝。
中书平章政事李孟请归葬其父母,帝劳饯之,曰:“事讫宜速还,勿久留,孤朕所望。”
十二月,孟入朝,帝大悦。
孟因请谢事,优诏不允;请益坚,癸亥,乃命孟以平章政事议中书省事、承旨翰林。
癸酉,遣使分道决囚。
庚辰,知枢密院事达实曼罢。
鹰坊请往河南、湖广括取孔雀、珍禽,帝以扰民,不允。
丁亥,中书省言:“中书职在总挈纲维,比者行省六部诸司应决不决者,往往作疑咨呈,以致文繁事弊。”
诏体世祖立中书初意,定拟成式以闻。
是岁,以左司郎中张思明为两江盐运使,岁课充赢,僚属请上增数,思明叹曰:“赢缩不常,万一以增为额,是我希一己之荣,遗百世之害也。”
以梁曾为先朝旧臣,特起昭文馆大学士。
曾累章乞致仕,不允。
复起为集贤侍讲学士,国有大政,必命与诸老议之。
前翰林学士承旨姚燧卒,谥曰文。
燧少学于许衡,其为文宗韩愈。
衡赏其辞,且戒之曰:“弓矢为物,以待盗也,使盗得之,亦将待之。
文章固发闻士子之利器,然先有能一世之名,将何以应人之见役者哉!非其人而与之与非其人而拒之,钧罪也,非周身入世之道也。”
燧自是反躬实践,为世名儒。
当世争求其文,词无溢美,高丽沈王欲求燧诗文,燧不与,奉诏乃与之。
王赠谢币帛、金玉、名画五十篚,燧即时分散于人,一无所取。
或问之。
燧曰:“彼籓邦小一柄一,唯以货利为重,吾能轻之,使知大朝不以是为意。”
其器识过人类如此。
◎皇庆二年
春,正月,丁未,以太府卿图呼鲁为中书右丞相;时特们德尔以病去职,故以图呼鲁代之。
枢密副使张珪为中书平章政事,以代李孟也。
己未,置辽一陽一行省儒学提举司。
召河南行省右丞郝天挺为御史中丞。
天挺入见,首陈纪纲之要,以猎为喻,曰:“御史职在击一奸一,犹鹰扬焉。
禽之弱者易获也,其力大者必借人力;不然,不惟失其前禽,仍或有伤鹰之患矣。”
帝嘉其言。
二月,壬戌,改典内院为中政院。
秩正二品。
己卯,免征益都饥民所贷官粮二十万石。
各寺修佛事,日用羊九千四百四十,敕遵旧制,易以蔬食。
命张珪纲领国子学。
辛巳,诏以钱粮、造作、诉讼等事悉归有司,以清中书之务;从张珪之请也。
丁亥,敕:“外任官应有公田而无者,皆以至元钞给之。”
功德使策琳沁等以佛事奏释重囚,不允。
帝谕左右曰:“回回以宝玉鬻于官。
朕思此物何足为宝,惟善人乃可为宝。
善人用则百姓安,兹国家所宜宝也。”
三月,丙午,册立皇后鸿吉哩氏。
壬子,图呼鲁言:“臣等职专燮理,去秋至春亢旱,民间乏食,而又陨霜雨一毛一,天文示变,皆由臣等不能宣上恩泽,致兹灾异,乞黜臣等以答天谴。”
帝曰:“事岂关汝,其勿复言。”
教坊使曹耀珠得幸,命为礼部尚书。
张珪谏曰:“伶人为大宗伯,何以示后世?”
帝曰:“姑听其至部而去之。”
珪力言不可,乃止。
皇太后命以特们德尔为太师,以万户博实参知行省政事。
张珪言于帝曰:“太师辅上道德,特们德尔非其人。
万户无功,不得为外执政。”
帝然之。
太后闻而怒甚,于是实勒们之谮得行。
御史中丞郝关挺上疏论时政,其略曰:“先帝即位之初,大事方定,故于左右三五有功之人,爵之太高,遂使近幸之臣,因而相袭,王公师保,接迹于朝。
比者虽令裁罢,曾未经岁,又复纷然。
昔人有言:‘服之不衷,身之灾也’。
是则朝廷名一器重,则升斗之禄足以鼓舞豪杰,滥则日拜卿相而人不劝矣。”
又言:“国初设官,在内须三十月,在外须三周岁,考其殿最以为黜陟。
比者省院台部之臣,久者一二岁,少者三五月,甚有旬日之间而屡迁数易者,奔走往来之不暇,何暇宣风布化,参理机务哉!请自今,惟大臣可急遴选授,其馀内外大小官属,必候任满方许超迁,以免朝除夕改,启幸长一奸一之弊。”
寻出为海南行省平章。
时河南王布琳济达为丞相,待以师礼,由是政化大行。
未几卒,谥文定。
丙辰,帝以亢旱既久,于宫中焚香默祷,遣官分祷诸祠。
诏敦谕劝课农桑。
夏,四月,乙亥,帝如上都。
丙子,高丽国王王璋辞位,以其世子王焘为征东行省左丞相,封高丽国王。
时朝廷欲璋归国,璋无以为词,请传位于其子。
甲申,诏遴选贤士,纂修国史。
乙酉,御史台言:“富人夤缘特旨,滥受官爵;徽政、宣徽用人,率多罪废之流;内侍托为贫乏,互奏恩赏。
而西僧以作佛事之故,累释重囚。
外任之官,身犯刑宪,辄营求内旨以免罪。
诸王、驸马、寺观土田每岁征租,扰民尤甚。
请悉革其弊。”
制可。
真定、保定、大宁路饥,并免今年田租之三。
安南国贡方物。
五月,中书平章政事张珪罢。
时太后多一宠一幸,恶张珪持正,幸臣实勒们等尤嫉之,以帝遇之厚,未敢遽发。
至是帝由居庸巡上都,乃以中旨召珪,至宫门下,数以违懿旨之罪,杖之。
珪创甚,舆归京师,明日出国门。
珪子景元掌符玺,不得一日去宿卫,至是以父病笃告,遽归。
帝惊曰:“朕来时,卿父无病。”
景元顿首涕泣不敢言。
帝不怿,遣人赐珪酒,遂拜大司徒。
珪谢病家居。
辛丑,以中书右丞哲伯都拉为平章政事,左丞巴喇托音为右丞,参知政事阿布哈雅为左丞,参议中书省事图鲁哈特穆尔为参知政事。
顺德、冀宁饥,原州水,赈之。
六月,己未,京师地震。
癸亥,图呼鲁等以灾异乞赐放黜,不允。
丙寅,京师地又震。
己卯,河东廉访使赵简,请选方正博洽之士任翰林侍读学士,讲明治道以广圣听,从之。
御史台言:“比年廉访司多不悉心奉职,宜令监察御史检核名实而黜陟之。
广海及甘肃、云南地远,迁调者惮勿肯往,请今后加一等官之。”
制可。
壬午,命监察御史检察监学官,考其殿最。
甲申,建崇文阁于国子监。
以宋儒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邵雍、司马光、硃熹、张栻、吕祖谦及故中书左丞许衡从祀孔子庙廷。
河决陈、亳、睢州及开封之陈留县,沿民田庐。
先是命官没河相视,上治河之议而竟未施行,故有此患。
秋,七月,癸巳,以作佛事,释囚徒二十九人。
甲午,置榷茶批验所并茶田局官。
庚子,立长秋寺,掌武宗皇后宫政。
壬寅,京师地震。
己酉,改淮东、淮西道宣慰司为淮东宣慰司,以淮西三路隶河南省。
敕:“守令劝课农桑,勤者升迁,怠者黜降。
著为令。”
丁巳,太白经天。
八月,戊午朔,扬州路崇明州大风,海潮泛溢,漂没民居。
丁卯,帝至自上都。
庚午,以侍御史薛居敬为中书参知政事。
九月,癸巳,以宣徽院使鄂勒哲知枢密院事。
戊申,敕镇江路建银山寺,勿徙寺旁茔冢。
京师大旱。
帝问弭灾之道,翰林学士承旨程钜夫举桑林六事以对,忤时宰意。
帝遣近侍赐上尊劳之曰:“中书集议,惟卿所言甚当,后临事其极言之。”
陕西行台治书侍御史尉迟德诚亦上言:“西僧作佛事,疏放罪囚,以为祈福。
奴婢杀主,妻妄杀夫,皆获夤缘以免,实紊典常。
必欲修政以答天遣,无有先于此者。”
不报。
初,世祖、成宗皆尝议定科举制而未及行,至是帝与李孟论用人之方,孟曰:“人材所出,固非一途。
然汉、唐、宋、金,科举得人为盛。
今欲举天下之贤能,如以科举取之,犹胜于多门而进。
然必先德行经术而后文辞,乃可得真材也。”
帝深然其言,决意行之。
冬,十月,丁卯,敕中书省议行科举。
辛未,徙昆山州治于太仓,昌平县治于新店。
癸未,以辽一陽一路之懿州隶辽一陽一行省;复置蒙一陰一县,隶莒州。
乙酉,旌表高州民萧乂妻赵氏贞节,免其家科差。
壬寅,汉人、南人、高丽人宿卫,分司上都,勿给弓矢。
甲辰,行科举。
帝使程钜夫及李孟、许师敬议其事。
钜夫建言:“经学当主程颐、硃熹《传》、《注》,文章宜革唐、宋宿弊。”
于是命钜夫草诏行之。
令天下以皇庆三年八月,郡县兴其贤者、能者,充贡有司,次年二月,会试京师,中选者亲试于廷,赐及第、出身有差。
自后率三岁一开科。
蒙古、色目人与汉人、南人各命题。
蒙古、色目人愿试汉人、南人科目,中选者加一等注授。
帝谓侍臣曰:“朕所愿者,安百姓以图至治,然匪用儒士,何以致此!设科取士,庶几得真儒之用,而治道可兴也。”
集贤修撰虞集,独谓当治其源,因会议学校,乃上议曰:“师道立则善人多。
学校者,士之所受教,以至于成德达材者也。
今天下学官猥以资格授,强加之诸生之上而名之曰师尔,有司弗信之,生徒弗信之,于学校无益也。
如此而望师道之立,可乎?下州小邑之士,无所见闻,父兄所以导其子弟,初无必为学问之实意,师友之游从,亦莫辨其邪正,然则所谓贤材者,非自天降地出,岂有可望之理哉!为今之计,莫若使守令求经明行修者,身自师尊之,至诚恳恻以求之,俟其德化之成,庶几有所观感也;其次则求一操一履近正而不为诡异骇俗者,确守先儒经议师说而不敢妄为奇论者,众所敬服而非乡愚之徒者,延致之日,诚诵其书,使学者习之,入耳著心以正其本,则他日亦当有所发也;其次则取乡贡至京师罢归者,其议论文艺犹足以耸一动乎人,非若泛泛莫知根柢者矣。”
十二月,丙子,定百官致仕资格。
京师以久旱,民多疾疫。
帝曰:“此皆朕之责也,赤子何罪!”明日,大雪。
广东采珠之人,悬絙于腰,沉入海中,良久得珠,撼其絙,舶上人引出之。
葬于鼋鼍蛟龙之腹者,比比而有,有司名曰乌蜒户。
至是特旨放免。
江西行省参知政事敬俨,俾掾吏具乌蜒户姓名,置册申解,同列皆曰:“中书咨文无是,可不必也。”
俨曰:“万一申明旧典,庶不害及良民。”
未几,皇太后中使至,人咸服俨先见之明。
◎延祐元年
春,正月,丁亥,以中书右丞刘正为平章政事。
帝初政风动天下,正与诸老臣陈赞之力居多,累乞致仕,不许,遂有是命。
时议经理河南、淮、浙、江西民田,增茶、盐课额。
正极言不可。
弗从。
岁大旱,野无麦谷,种不入土,台臣言燮理非其人,一奸一邪蒙蔽,民多冤抑,感伤和气所致,诏会议。
平章李孟曰:“燮理之责,儒臣独孟一人,请避贤路。”
平章呼图布鼎曰:“台臣不能明察一奸一邪,臧否时政,可还诘之。”
正言:“台省一体,当同心献替,择善而行,岂容分异耶!”竟如乎图布鼎言。
庚子,敕各省平章为首者及汉人省臣一员,专意访求遗逸,先以名闻,而后致之。
以江浙行省左丞高昉为中书参知政事。
丁未,诏改元延祐。
庚戌,中书省臣图古勒等以灾变乞罢,不允。
二月,戊辰,大宁路地震。
中书省言:“比奉诏,汉人参政宜用儒者。
侍御史赵世延其人也。”
帝曰:“世延诚可用,然永古特氏非汉人,其署宜居右。”
甲戌,拜世延参知政事。
壬午,以哈克繖为中书右丞相,与平章李孟监修国史。
以揭傒斯为国史编修官。
傒斯,富州人,程钜夫、卢挚先后为湖南宪长,咸器重之。
至是以钜夫荐充编修官。
李孟读其所撰《功臣列传》叹曰:“是书方可名史笔。
若他人所为,直誊吏牍耳。”
癸未,以参知政事高昉为集贤学士。
三月,戊戌,真定、保定、河间民饥,给粮两月。
癸卯,暹罗入贡。
乙巳,以僧人作佛事,擅释狱囚,命中书审察。
戊寅,帝如上都。
巳酉,敕:“一奸一民宫其子为Yan宦,谋避徭役者,罪之。”
辛亥,命参知政事赵世延纳领国子学。
癸丑,中书平章察罕致仕。
察罕暮年居德安白云山别墅,以白云自号。
尝入见,帝目逆之曰:“白云先生来也!初以病请告,暨还朝,与李孟入谢,帝曰:“白云病愈耶?”
顿首对曰:“荷陛下哀矜,放归田里,不觉沉疴去体耳。”
帝顾李孟曰:“知止不辱,今见其人。”
察罕天一性一孝友,田宅在河中者,悉分与诸昆弟,昆弟贫来归者,复分与田宅;奴婢纵放为民者甚众。
既致仕,优游八年,以寿终。
晋宁民侯喜儿昆弟五人,并坐法当死,帝叹曰:“一家不幸而有是事,其择情轻者一人杖之,俾养父母,毋绝其祀。”
闰月,甲寅朔,敕减枢密知院冗员。
辛酉,罢咒僧月给俸。
遣人视大都至上都驻跸之地,有侵民田者,计亩给直。
丁丑,畿内饥,赈之。
济宁等路陨霜杀桑果禾苗,归州饥,出粟平粜。
马八儿国来贡。
夏,四月,甲申朔,大宁路地震,有声如雷。
己酉,以特们德尔录军国重事,监修国史。
右丞相哈克繖言:“臣非世勋族姓,幸逢陛下为宰相,如丞相特们德尔练达政体,且尝监修国史,请授之印,俾领翰林,国史院,军国重事,悉令议之。”
帝然其言,令启皇太后,与之印。
敕:“郡县官勤职者加赐币帛。”
立回回国子监。
帝以《资治通鉴》载前代兴亡治乱,命集贤学士呼图噜都尔密实及李孟择其切要者译写以进。
五月,丁卯,赐李孟孝感县地二十八顷。
禁诸王支属径取分地租赋以扰民。
敕岭北行省瘗陈没遗骸。
戊寅,京兆为故儒臣许衡立鲁斋书院,降玺书旌之。
武陵县霖雨,水溢,溺死居民,漂没庐舍禾稼;肤施县大风雹,损禾并伤畜。
六月,戊子,敕:“内侍今后止授中官,勿畀文阶。”
置云南行省儒学提举司。
甲辰,敕:“诸王、戚里入觐者,宜趁夏时刍牧至上都,勿辄入京师,有事遣使奏禀。”
赈衡州等路饥。
秋,七月,庚午,命中书省议复封赠。
赐晋王伊苏特穆尔部钞千锭。
诏开下蕃市舶之禁。
乙亥,会福院越制奏旨除官。
敕:“自今举人,听中书可否以闻。”
浑河堤决,淹没民田,发廪赈之。
八月,戊了,帝至自上都。
癸卯,升太常寺为太常礼仪院,秩正二品。
丁未,冀宁、汴梁及武安、涉县地震,怀官民庐舍,死者三百馀人。
河南行省言:“黄河涸露,旧水泊污池,多为势家所据,骤遇泛溢,水无所归,遂致为害。
由此观之,非河犯人,人自犯之耳。
拟差和水利都水监官与行省廉访司同相视,可以疏辟堤障,未及泛溢,先加修治,用力少而成功多。
又,汴梁路睢州诸处,决破河口数十,内开封县小黄村计会月堤一道,都水分监修筑障水堤堰,所拟不一,宜委官按验,从长讲议。”
于是命太常丞郭奉政、前都水监丞边承务、都水监卿多尔济等、上自河一陰一,下至陈州,与该州县官沿河相视。
开封县小黄村河口,测量比旧浅减六尺,陈留、通许、太康旧有蒲苇之地,后因闭塞西河、塔河诸水口,以便种莳,故他处连年溃决。
各官议以为:“治水之道,惟当顺其一性一之自然。
大河东北入海,历年既久,迁徙不常,每岁泛溢,两岸时有冲决,强为闭塞,正及农忙,科椿梢,发丁夫,动至数万,所费不可胜计。
郡县嗷嗷,民不聊生。
盖黄河善迁徙,惟宜顺下疏泄。
今相视上自河一陰一、下抵归德,经夏水涨,甚于常年,以小黄口分泄之故,并无冲决,此其明验也。
陈州最为低洼,濒河之地,今岁麦禾未收,民饥特甚,欲为拯救,奈下流无可疏之处。
若将小黄村河口闭塞,必移患邻郡,决上流南岸,则汴梁被害,决下流北岸,则山东可忧,势难两全,当遗小就大。
如免陈村差税,赈其饥民,陈留、通许、太康县被灾之家,依例取勘赈恤。
其小黄村河口,仍就通流外,当修筑月堤并障水堤。”
于是以汴梁路所辖州县河提,或已修治及当疏通与补筑者,条列奏上,不果行。
九月,己巳,复以特们德尔为中书右丞相,哈克繖为左丞相。
特们德尔言:“比闻近侍隔越奏旨者众,倘非禁止,致治实难。
请敕诸司,自今中书政务,毋辄干预。
又,往时富民往诸蕃商贩,率获厚利,商者益众,中国物轻,蕃货反重。
今请以江浙右丞曹立领其事,发舟十纲,给牒以往,归则征税如制,私往者没其货。
又,经用不给,苟不预为规画,必至愆误。
臣等集诸老议,皆谓动钞本则钞法愈虚,加赋税则毒流黎庶,增课额则比国初已倍五十矣;唯预买山东、河间运司来岁盐引及各冶铁货,庶可以足今岁之用。
又,江南田粮,往岁虽尝经理,多未核实,可始自江浙以及江东、西,宜先事严限格,信罪赏,令田主手实顷亩状入官,诸王、驸马、学校、寺观亦令如之。
仍禁私匿民田,贵戚势家毋得沮挠。
请敕台臣协为以成,则国用足矣。”
罢陕西诸道行御史台。
冬,十月,乙未,敕:“吏人转官,止从七品,在选者降等注授。”
申饬内侍及诸司隔越中书奏请之禁,及下蕃商贩给牒征税,遣官括淮民所佃闲田不输税者,从特们德尔请也。
庚戌,监察御史言:“请命枢密院设法教练士卒,应军官袭职者,试以武事而后任之。”
制可。
十一月,壬子,升司天台为司天监。
秩正三品,赐银印。
戊辰,以通政院使萧拜珠为中书右丞。
癸酉,敕:“吏人贼行者黥其面。”
大宁路地震,有声如雷。
戊寅,特们德尔言:“比者僚属及六部诸臣,皆晚至早退,政务废弛。
今后有如此者,视其轻重杖责之。
臣或自惰,亦令诸人陈奏。”
帝曰:“如更不悛,即罢不叙。”
以前中书右丞相图呼鲁知枢密院事。
诏检核浙西、江东、江西田税。
章律言:“经理之法,世祖已行,但其间多欺蔽。”
遂遣章律等往三省行之,限民四十日以所有田自实于官。
期限猝迫,贪刻用事,富民黠吏,并缘为一奸一。
枢密副使吴元珪言:“江南之平,几四十年,户有定籍,田有定亩,今经理之法,务以增多为能,加之有司头会箕敛,元元困苦日甚,臣恐变生不测,非国之福。”
帝曰:“凡尔军士之田,悉遵旧制。”
时有司以峻法相绳,民多虚报以塞命。
其后田税无所于征,民多逃窜流移者。
汴梁路总管达哈言其弊于朝,由是省民间虚粮二十二万。
十二月,辛卯,禁诸王、驸马、权势之人增价鬻盐。
壬辰,定官民车服制度。
帝以市人一靡一丽相尚,僭礼费财,命中书省定其等第;惟蒙古及集赛诸色人不禁,然亦不许服龙凤文。
己亥,敕中书省定议孔子五十三代孙当袭封衍圣公者以名闻。
及元明善为礼部尚书,正孔氏宗法,以宣圣五十四代孙思晦当袭封衍圣公,奏上,帝亲取孔氏谱牒按之,曰:’以嫡应袭封者,思晦也。
复奚疑!”特授中议大夫,袭封衍圣公,月俸百缗,加至五百缗。
庚子,遣官浚扬州、淮安等处运河。
以翰林学士承旨李孟复为中书平章政事。
孟宇量弘朗,材略过人,三入中书,民间利害知无不言,引古证今,务归至当;士无贵贱,苟有贤者,不进不止。
朝廷赖之。
乙巳,敕经界诸卫屯田。
是岁,复以齐履谦为国子司业。
履谦酌旧制,立升斋积分之法,每季考其学行,以次第升。
既升上斋,又必逾再岁始与私试,词理俱优者一分,词平理优者为半分,岁终积至八分者为高等。
礼部、集贤岁选六人以贡,三年不通一经者,黜之。
帝从其议,自是人人励志,多文学之士。
特们德尔专一政,一日,召刑曹官属问曰:“西僧讼某之罪,何以久弗治?”
众莫敢对。
刑部侍郎曹伯启从容言曰:“事在赦前。”
竟莫能夺其议。
宛平尹盗官钱,特们德尔欲并诛守者,伯户执不可,杖遣之。
伯启,砀山人也。
◎延祐二年
春,正月,戊午,赈怀孟、卫辉饥。
丙寅,霖雨坏浑河堤堰,没民田,发卒补之。
禁民炼铁。
发卒浚,漷州漕河。
己巳,置大圣寿万安寺都总管府,秩正三品。
庚午,立行用库于江一陰一州。
敕以江南行台赃罚钞赈恤饥民。
乙亥,诏遣宣抚使分十二道问民疾苦,黜陟官吏,并给银印。
特们德尔言:“天下庶务虽统于中书,而旧制省臣亦分领之。
请以钱帛、钞法、刑名委平章李孟、左丞阿博哈雅、参政赵世延等领之;其粮储、选法、造作、驿传委平章章律、右丞萧拜珠、参政曹从革等领之。”
诏皆如所请。
禁南人典质妻子商贩为奴。
御史台言:“比年地震、水旱,民流、盗起,皆风宪顾忌,失于纠察,宰臣燮理有所未至。
或近侍蒙蔽,赏罚未当,或狱有冤滥,赋役繁重,以致乖和。
宜与老臣共议所由。”
诏明言其事当行者以。
二月,己卯朔,会试进士,命中书平章政事李孟、礼部侍郎张养浩知贡举,吴澄、杨刚中、元明善皆与焉,于是得人为多。
进士诣谒,养浩皆不纳,但使人戒之曰:“诸君子但思报效,奚劳谢为!”
癸巳,太白经天。
甲午,诏禁民转鬻养子。
壬寅,辰、沅洞蛮吴干道为寇,敕调兵捕之。
丙午,太白经天。
三月,乙卯,廷试进士,赐呼图克岱尔、张起严等五十六人及第、出身。
分进士为两榜,蒙古、色目人为右,汉人、南人为在左。
第一名从六品,第二名以下及第二甲皆七品,第三甲正八品。
庚午,帝率诸王、百官奉玉册、玉宝,加上皇太后尊号,蠲天下逋欠税课。
丁丑,以中书平章事章律为江浙行省平章政事。
章律以妻病,谒告归江南,夺民河渡地。
御史杨多尔济劾之,故调外。
多尔济正色立朝,帝为改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