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
丑狐
穆生,长沙人。
家清贫,冬无絮衣。
一夕枯坐,有女子入,衣服炫丽而颜色黑丑。
笑曰:“得毋寒乎?”
生惊问之。
曰:“我狐仙也。
怜君枯寂,聊与共一温一 冷榻耳。”
生惧其狐,而厌其丑,大号。
女以元宝置几上,曰:“若相谐好,以此相赠。”
生悦而从之。
床 无裀褥,女代以袍。
将晓,起而嘱曰:“所赠,可急市软帛作卧具;余者絮衣作馔,足矣。
倘得永好,勿忧贫也。”
遂去。
生告妻,妻亦喜,即市帛为之缝纫。
女夜至,见卧具一新,喜曰:“君家娘子劬劳哉!”留金以酬之。
从此至无虚夕。
每去,必有所遗。
年余,屋庐修洁,内外皆衣文锦绣,居然素封。
女赂遗渐少,生由此心厌之,聘术士至,画符于门。
女来,啮折而弃之。
入指生曰:“背德负心,至君已极!然此奈何我!若相厌薄,我自去耳。
但情义既绝,受于我者,须要偿也!”忿然而去。
生惧,告术士。
术士作坛,陈设未已,忽颠地下,血流满颊;视之,割去一耳。
众大惧,奔散;术士亦掩耳窜去。
室中掷石如盆,门窗釜甑,无复全者。
生伏床 下,蓄缩汗耸。
俄见女抱一物入,猫首猧尾,置床 前,嗾之曰:“嘻嘻!可嚼奸人足。”
物即龁履,齿利于刃。
生大惧,将屈藏之,四肢不能动。
物嚼指,爽脆有声。
生痛极,哀祝。
女曰:“所有金珠,尽出勿隐。”
生应之。
女曰:“呵呵!”物乃止。
生不能起,但告以处。
女自往搜括,珠钿衣服之外,止得二百余金。
女少之,又曰:“嘻嘻!”物复嚼。
生哀鸣求恕。
女限十日,偿金六百。
生诺之,女乃抱物去。
久之,家人渐聚,从床 下曳生出,足血淋漓,丧其二指。
视室中,财物尽空,惟当年破被存焉。
遂以覆生,令卧。
又惧十日复来,乃货婢鬻衣,以足其数。
至期,女果至;急付之,无言而去。
自此遂绝。
生足创,医药半年始愈,而家清贫如初矣。
狐适近村于氏。
于业农,家不中赀;三年间,援例纳粟,夏屋连蔓,所衣华服,半生家物。
生见之,亦不敢问。
偶适野,遇女于途,长跪道左。
女无言,但以素巾裹五六金,遥掷生,反身径去。
后于氏早卒,女犹时至其家,家中金帛辄亡去。
于子睹其来,拜参之,遥祝曰:“父即去世,儿辈皆若子,纵不抚恤,何忍坐令贫也?”
女去,遂不复至。
异史氏曰:“邪物之来,杀之亦壮;而既受其德,即鬼物不可负也。
既贵而杀赵孟,则贤豪非之矣。
夫人非其心之所好,即万锺何动焉。
观其见金色喜,其亦利之所在,丧身辱行而不惜者欤?伤哉贪人,卒取残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