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
苏仙
高公明图知郴州时,有民女苏氏,浣衣于河。
河中有巨石,女踞其上。
有苔一缕,绿滑可爱,浮水漾动,绕石三匝。
女视之心动。
既归而娠,腹渐大。
母私诘之,女以情告。
母不能解。
数月,竟举一子。
欲寘隘巷,女不忍也,藏诸椟而养之。
遂矢志不嫁,以明其不二也。
然不夫而孕,终以为羞。
儿至七岁,未尝出以见人。
儿忽谓母曰:“儿渐长,幽禁何可长也?去之,不为母累。”
问所之。
曰:“我非人种,行将腾霄昂壑耳。”
女泣询归期。
答曰:“待母属纩,儿始来。
去后,倘有所需,可启藏儿椟索之,必能如愿。”
言已,拜母竟去。
出而望之,已杳矣。
女告母,母大奇之。
女坚守旧志,与母相依,而家益落。
偶缺晨炊,仰屋无计。
忽忆儿言,往启椟,果得米,赖以举火。
自是有求辄应。
逾三年,母病卒;一切葬具,皆取给于椟。
既葬,女独居三十年,未尝窥户。
一日,邻妇乞火者,见其兀坐空闺,语移时始去。
居无何,忽见彩云绕女舍,亭亭如盖,中有一人盛服立,审视,则苏女也。
回翔久之,渐高不见。
邻人共疑之。
窥诸其室,见女靓妆凝坐,气则已绝。
众以其无归,议为殡殓。
忽一少年入,丰姿俊伟,向众申谢。
邻人向亦窃知女有子,故不之疑。
少年出金葬母,植二桃于墓,乃别而去。
数步之外,足下生云,不可复见。
后桃结实甘芳,居人谓之“桃树”,年年华茂,更不衰朽。
官是地者,每携实以馈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