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龙
·议对第二十四
“周爰咨谋”,是谓为议。
议之言宜,审事宜也。
《易》之《节卦》∶“君子以制度数,议德行”。
《周书》曰∶“议事以制,政乃弗迷”。
议贵节制,经典之体也。
昔管仲称轩辕有明台之议,则其来远矣。
洪水之难,尧咨四岳,宅揆之举,舜畴五人;三代所兴,询及刍荛。
春秋释宋,鲁桓预议。
及赵灵一胡一 服,而季父争论;商鞅变法,而甘龙一交一 辩:虽宪章无算,而同异足观。
迄至有汉,始立驳议。
驳者,杂也,杂议不纯,故曰驳也。
自两汉文明,楷式昭备,蔼蔼多士,发言盈庭;若贾谊之遍代诸生,可谓捷于议也。
至如吾丘之驳挟弓,安国之辩匈一奴一,贾捐之之陈于珠崖,刘歆之辨于祖宗:虽质文不同,得事要矣。
若乃张敏之断轻侮,郭躬之议擅诛;程晓之驳校事,司马芝之议货钱;何曾蠲出女之科,秦秀定贾充之谥:事实允当,可谓达议体矣。
汉世善驳,则应劭为首;晋代能议,则傅咸为宗。
然仲瑗博古,而铨贯有叙;长虞识治,而属辞枝繁。
及陆机断议,亦有锋颖,而腴辞弗剪,颇累文骨。
亦各有美,风格存焉。
夫动先拟议,明用稽疑,所以敬慎群务,弛张治术。
故其大体所资,必枢纽经典,采故实于前代,观通变于当今。
理不谬摇其枝,字不妄舒其藻。
又郊祀必洞于礼,戎事必练于兵,佃谷先晓于农,断讼务一精一于律。
然后标以显义,约以正辞,文以辨洁为能,不以繁缛为巧;事以明核为美,不以环隐为奇:此纲领之大要也。
若不达政体,而舞笔弄文,支离构辞,穿凿会巧,空骋其华,固为事实所摈,设得其理,亦为游辞所埋矣。
昔秦女嫁晋,从文衣之媵,晋人贵媵而贱女;楚珠鬻郑,为薰桂之椟,郑人买椟而还珠。
若文浮于理,末胜其本,则秦女楚珠,复存于兹矣。
又对策者,应诏而陈政也;射策者,探事而献说也。
言中理准,譬射侯中的;二名虽殊,即议之别体也。
古者造士,选事考言。
汉文中年,始举贤良,晁错对策,蔚为举首。
及孝武益明,旁求俊乂,对策者以第一登庸,射策者以甲科入仕,斯固选贤要术也。
观晁氏之对,验古明今,辞裁以辨,事通而赡,超升高第,信有征矣。
仲舒之对,祖述《春秋》,本陰陽之化,究列代之变,烦而不慁者,事理明也。
公孙之对,简而未博,然总要以约文,事切而情举,所以太常居下,而天子擢上也。
杜钦之对,略而指事,辞以治宣,不为文作。
及后汉鲁丕,辞气质素,以儒雅中策,独入高第。
凡此五家,并前代之明范也。
魏晋以来,稍务文丽,以文纪实,所失已多。
及其来选,又称疾不会,虽欲求文,弗可得也。
是以汉饮博士,而雉集乎堂;晋策秀才,而麏兴于前,无他怪也,选失之异耳。
夫驳议偏辨,各执异见;对策揄扬,大明治道。
使事深于政术,理密于时务,酌三五以熔世,而非迂缓之高谈;驭权变以拯俗,而非刻薄之伪论;风恢恢而能远,流洋洋而不溢,王庭之美对也。
难矣哉,士之为才也!或练治而寡文,或工文而疏治。
对策所选,实属通才,志足文远,不其鲜欤!
赞曰∶议惟畴政,名实相课。
断理必刚,攡辞无懦。
对策王庭,同时酌和。
治体高秉,雅谟远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