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删卜易
042、身命
诸书占身命,谓妻财子禄,一卦能包,寿夭穷通,六爻兼断。
殊不知,父子财官兄弟,各有相忌相伤,若以一卦而兼断之,即如父母旺相,双庆之征,又曰:父旺伤子,岂世之有父母者,皆无子嗣之人耶?又曰:见兄则财莫能聚,又为克妻之神,又曰:兄弟爻兴,紫荆并茂,倘值旺兄持世,克妻耶?耗财耶?手足无伤耶?又《易林补遗》曰:“兄动妻亡财耗散”,执此论者,则世之贫人寒士,尽皆失偶之人耶?至于财官子孙,皆同此论,不暇细辨。
必兼而断者,即先贤犹在,执此问之,恐亦无从置喙。
觉子曰:余今得其法者,乃分占之法也。
占父母、占兄弟,各占一卦。
占终身财福何如?占终身功名有无?占夫妻偕老否?占终身子嗣及寿元,俱宜分占。
[提要] 本章所论占身命之法,只宜分占,不可通览,实为经验之谈。
盖因八卦六亲、阴阳五行相生相克,相互制约,若要一卦而断,必无所适从,谬误百出矣。
初学者万勿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