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秘史
91回 废俄约曾使才长 谈球案左侯气愤
话说曾纪泽正在郭嵩焘家里,慨论时局,忽报抚院专差来请,知有要事,立刻坐轿到院。
抚院迎入,笑向纪泽道:“恭喜侯爷,放了俄国钦差了。”
随取出电报,给纪泽看过。
院抚道:“朝廷为伊犁事情,万分棘手,不是侯爷,不能了当此局。
侯爷此去,正好大抒伟抱,为天下苍生造出无穷福泽。”
纪泽谦逊了一回,辞回府第。
岿嵩焘已经得着消息,早来道喜了。
纪泽一见,就道:“小侄不才,谬膺重寄。
此去方略,还要恳求老年伯不吝教诲。”
嵩焘道:“老年侄,像你这点子学问,还有点子见解,还愁什么;朝廷想到你,真才是知人善任。”
纪泽道:“老年伯且慢褒奖,现在的事情,做到一分是一分,此时殊无把握。
目下小侄最患的是两层,朝论纷拿,轻言启衅,这一重浓雾不打破,小侄就殚竭愚忱,勉效驰驱,也难有济;第二,崇厚是全权大臣,小侄是寻常驻使,全权定的约,然要翻悔,寻常驻使,怕俄人更不愿意开议呢。”
高焘道:“老年侄这么想的周到,真是不错的。
要打破朝中浓雾,我还可以相助一臂,我现在虽然告病,事关洋务,上一个折子,也不好算为越俎。”
纪泽大喜。
岿嵩焘回家,当夜就起了个奏章,把世界大势,中外情形,衅端万不宜轻启,崇厚万不宜立诛,以及补救之方,处置之法,详详细细,宛宛转转,说得万分动听。
誊写清楚,立刻拜发了上去。
不多几时,谕旨下来:
岿嵩焘所奏,不为无见。
前经总理各国事务衡门奏明,将俄国约章,分别可行不可行,咨行曾纪泽遵办。
原就已定之约,权衡利害,以为辩论改议之地。
第思俄人贪得无厌,能否就我范围,殊不可定。
此时若遽责其交还伊犁全境,而于分界通商各节,未能悉如所愿。
一操一之太蹙,易启衅端。
若徒往返辩论,亦恐久无成议。
曾纪泽前往俄国,当先将原议交收伊犁各节,关系中国利害,碍难檄准之故,据理告知,着其必须答复。
如彼以条约不允,不能交还伊犁,亦只可暂时缓议,两作罢论。
但须相机引导,归宿到此,即可暂作了局。
惟不可先露此意,转知得步进步,别有要求。
至旧约分界通商事宜,应修约章,本与交收伊犁之事不相干涉。
俟事定之后,当再令左宗棠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分别办理。
此意亦可向俄人告知也。
钦此。
嵩焘见朝廷纳谏如流,心上万分欢喜。
此时新钦差曾纪泽已经渡洞庭,抵汉口,换坐江轮到上海放洋去了。
临走时光,特上两疏,第一疏,论伊犁列案子,共分划界、通商、偿款三大端。
筹办之法,亦分为三,曰战、曰守、曰和。
洋洋数千言,归结到力争划界,酌允通商二语。
第二疏,就是申明前疏未尽意旨。
内有“臣到俄之后,即当恪遵奏定准驳之条。
硁硁固执,不敢轻有所陈,不敢擅有所许,齿雪咽旃,期于不屈而后已”等语。
亏得朝廷圣明,瞧见纪泽奏折,句句实情实理,与张之洞等的一派空言,满纸骄气,不可同年而语,自然说一句听一句起来。
这位侯爷,真也有胆量有毅力,口里应得下,肩上挑得起。
行抵俄都,知道俄国已经派遣前任驻华公使布策,航海来华催促定约,曾侯爷就要求俄外部调回布策,将此案在俄京议结。
俄人应允。
于是遂在圣彼得堡开议起来。
曾侯爷秉着至诚,凭着公理,辩到个唇焦舌敝,谈到个水尽山穷。
时逾一年,议经百次,总算工程圆满。
议定条约二十款、专条一款、陆路通商章程七款。
这真是国家洪福,社稷有灵。
中国自从与外洋各邦交涉以来,这么满意快心的事情,不是破题儿第一遭呢!曾侯爷大功告成之后,就把所历艰难,困苦情状,做成一折,奏明朝廷,其辞道:
臣于七月二十三日,因俄事遣使进京议事,当经专折奏明在案。
八月十三日,接奉电旨,着遵叠电与商,以维大局。
次日又接电旨:“俄事日迫,能照前旨争重让轻固妙,否则就彼不强中国概允一语,力争几条,即为转环地步,总以在俄定议为要各等因。
钦此。”
臣即于是日往俄署外部尚书热梅尼,请其追回布策,在俄商议。
其时俄君正在黑海,热梅尼允为电奏,布策遂召回俄。
嗣此往返晤商,反复辩论,叠经电报总理衙门,随时恭呈御览。
钦奉迭次谕旨,令臣据理相持,刚柔互用,多争一分,即少受一分之害。
圣训周详,莫名感悚。
臣目击时艰,统筹中外之安危,细察事机之得失,敢不勉竭一弩一庸,以期妥善。
无如上年条约章程、专条等件,业经前出使大臣崇厚盖印画押,虽未奉御笔批准,而俄人则视为已得之权利。
臣奉旨来俄商量更改,较之崇厚初来议约情形,难易迥殊,已在圣明洞鉴之中。
俄廷诸臣,多方坚执,不肯就我范围。
自布策回俄后,向臣询及改约诸意,臣即按七月十九日致外部照会大意,分条缮具节略付之。
布策不置可否,但允奏明俄君,意若甚难相商者。
臣屡向热梅尼处催询各条,彼见臣相一逼一太甚,遂有命海部大臣呈递战书之说。
臣不得已,乃遵叠次电报,言可缓索伊犁,全废旧约。
热梅尼又欲臣具牍言明,永远不索伊犁,经臣严词拒绝,而微示以伊犁虽云缓索,通商之务,尚可以商旋。
接俄外部照会,除归还帖克斯川外,余事悉无实际。
爰据总理衙门电示,分列四条,照复俄外部,又与之逐节面争。
热梅尼等嫌臣一操一之太蹙,不为俄少留余地,愤懑不平。
布策又以通州准俄商租房存货,暨天津运货准用小火轮船拖带两事,向臣商论。
臣直答以原约之外,不得增添一事。
虽其计无可施,而蓄怒愈深矣。
臣日夜焦思,深恐事难就绪,无可转圜。
适俄君自黑海还都,谕令外部,无使中国为难,于无可让中再行设法退让。
但经此次相让后,即当定议,外部始不敢固执前议,于十一月二十六日,送来照会两件,节略一件。
第一照会,言此次允改各条,中国若仍不允,则不得在俄再议,且将外部许臣商议之事,全行收回;第二照会,言交涉伊犁办法三条。
节略中则历叙允改之事,约有七瑞。
臣请逐款详其始末。
第一端曰交还伊犁之事。
查原约中,伊犁西南两塞分归俄属,南境之帖克斯川地,当南北通衢,尤为险要,若任其割据,俄有归地之名,我无得地之实。
缓索之说,诚属万不得已之举。
否则祖宗创业艰难,百战而得之土地,岂忍置为缓图。
臣奉命使俄后,通盘筹划,必以界务当重者,一则以伊犁喀什噶尔两境相为联络,伊犁失,则喀什噶尔之势孤。
此时不索,再索更待何时!一时以伊犁东南北三界,均与俄兵相接,缓索后不与议界,恐致滋生事端。
若竟议界,又嫌迹近弃地,而各虑其得步进步,伊犁虽系缓索,而他事之争执如故也。
嗣因挽留布策,非将各事略为放松不可。
遂舍西境不提,专论南境,相持不下,始允归还。
然犹欲于西南隅割分三分村落,其地长约百里,宽约四十余里。
臣检阅舆图,该处拒莫萨山口最近,势难相让。
叠次厉色争辩,方将南境一带地方,全数来归。
其西南隅,允照前将军明谊所定之界。
第二端曰喀什噶尔界务。
从前该处与俄接壤者,仅正北一面,故明谊定界,只言行至葱岭靠浩罕界为界,亦未将葱岭在俄国语系何山名,照音译出,写入界约。
今则迤西安集延故地,尽为俄踞,分界诚未可缓。
崇厚原约所载地名,按图悬拟,未足为凭。
臣愚以为非简派大员,亲往履勘不可。
吉尔斯必欲照崇厚原议者,盖所争在苏约克山口也。
臣答以已定界宜仍旧,未定之界可以勘。
吉尔斯踌躇良久,谓此事于中国无益,非俄所求,既以原议为不然,不妨置论。
臣虑界址不清,则衅端易起,特假他事之欲作罢论者,相为抵制。
布策又称原议所分之地,即两国现管之地,臣应之曰:“如此,何妨于约中改为照两国现管之地勘定乎?”
最后吉尔斯乃允写“各派大臣秉公勘定”,不言根据崇厚所定之界矣。
第三端曰埃尔巴哈台界务。
查该界经明谊、奎昌等,分定有年,迨崇厚来,俄外部以分清哈萨克为言,于是议改。
考之舆图,已占去三百余里矣。
臣每提及此事,必抱旧界定论。
吉尔斯知臣必不肯照崇厚之议,始允于崇厚、明谊所定两界之间,酌中勘定,专以分清哈萨克为主,所称直线自奎峒山至萨乌尔岭者,即指崇厚所定之界而言也。
日后勘界大臣,办理得法,或不至多所侵占。
以上界务三端,臣与外部商改之实在情形也。
第四端曰嘉峪关通商。
允许俄商于西安、汉中行走,直达汉口之事。
总理衙门驳议,以此条为最重。
叠议商务者,亦持此条为最坚。
盖以我之内地,向无指定何处,准西商减税行走明文。
此端一开,效尤踵至,后患不可胜言。
外部窥臣着重在此,许为商改。
及询以如何商改之处,则云须各大端商定,再行议及。
臣亲诣布策寓所,告以事关大局,倘不见允,则余事尽属空谈。
词意激切。
布策言于吉尔斯,于是允将嘉峪关通商,仿照天津办理,西安、汉中两路及汉口字样均允删去不提。
第五端曰松花江航船至伯都钠之事。
查松花江面,直抵吉林,一爱一珲城订立条约时,误指混同江为松花江,又无画押之汉文可据,致俄人历年藉为口实。
崇厚许以行船至伯都钠,在俄廷尤以为未满志也。
现将专条径废,非特于崇厚新约夺其利,直欲为一爱一珲旧约辩其诬。
臣初虑布策据情理以相争,无词可对,故择语气之和平者,立为三策:一、径废专条;二、稍展行船之路,于三姓以下,酌定一处,为之限制;三、仍允至伯都讷,但入境百里,即须纳税,且不许轮船前往。
布策均不以为然。
适奉电旨,责臣松劲,于是抱定第一策立言,务期废此条约。
布策犹纠缠不已,吉尔斯恐以细故伤大局,不从其言,遂允将专条废去,声明一爱一珲条约如何办法,再行商定。
第六端曰添设领事之事。
查领事之在西洋各国者,专管商业,其权还在驻扎中国领事官之下,故他国愿设者,主国概不禁阻。
臣此次欲将各城领事删去,外部各官,均以为怪。
随将中国不便之处,与之说明。
吉尔斯谓领事之设,专为便商起见,系属宾主两益之事,中国既有不便,即仅于乌鲁木齐添设一员如何。
臣因其多方相让,碍难再争。
而总理衙门电钞编修许景澄折内,称科布多、乌里雅苏台、乌鲁木齐三处,毋设领事,其次争乌鲁木齐、乌里雅苏台两处等语。
臣乃复见布策,恳其商改节略内始将乌鲁木齐改为吐鲁蕃,余俟商务兴旺时,再议添设。
第七瑞曰天山南北路贸易纳税之事。
新疆地方辽阔,兵燹之后,凋敝益深,道远则转运维艰,费重则行销益滞。
招商伊始,必限以行走之路,纳税之章,商贩实多未便。
阅总理衙门来电,曾言收税为轻,臣因将原约内均不纳税字样,改为暂不纳税,俟商务兴旺,再订税章。
查西例纳税之事,本国可以自主,日后商情果有起色后,伊犁等处,亦不妨逐渐开征,以充国库。
以上商务四端,臣与俄外部先后商改之实在情形也。
此外又有偿款一端,凡商减之事,益于我则损于彼。
热梅尼、布策等本有以地易地之请,臣称约章事只可议减,不可议增。
彼遂谓中国各路征兵,显欲勾衅,俄遣船备边以相应,耗费卢布一千二百万元,向臣索偿。
且言如谓未尝交绥,无索兵费之理,则俄正欲一战,以补糜费等语。
臣答以胜负难知,中国获胜,则俄国亦须偿我兵费。
彼之言虽极恃强,臣之意未为稍屈。
旋据总理衙门复电,嘱臣斟酌许之,至多不得逾二百万两偿款,即可商定云云。
臣见吉尔斯、热梅尼等始则争易兵费之名,继则争减代守伊犁偿款之数,久之热梅尼谓迟一年收回伊犁,又加还帖克斯川以代守费论,至少亦须加卢布四百万元,臣照会中,但允加代守费卢布二百五十万元,若并归伊犁西境,犹可略议增加。
吉尔斯不谈西境,仅称连上年偿款,统算非卢布一千万元不可。
臣嫌为数过多,吉尔斯笑曰:“俄国岂以地出一售哉?果尔,则以帖克斯川论之,岂仅仅值百万元乎?不过改约多端,俄国一无所得,面子太不光彩。
假此以自一慰耳。”
臣察其意甚决,乃言热梅尼所说,仅四百万,何得又增百万?吉尔斯无词折辩。
故节略内,仍以添偿卢布四百万元定数。
查上年崇厚所议兵费偿款,卢布五百万元,合银二百八十余万两,此次俄国认出自华至英汇费,则金磅之价较贱,今前后卢布九百万元而统算之,约计银五百万两以内。
臣综观界务、商务、偿款三大端,悉心计较,与总理衙门来电嘱办之意,大略相同,即摘录照会节略大意,电请总理衙门代奏,并与外部说明,俟接奉电旨后,再行画押。
一面与布策先行商议法文条约章程底稿,逐日争辩,细意推敲,稍有龃龉,则随时径赴外务部详晰申说。
于和平商权之中,仍示以不肯苟且迁就之意。
且以有益于中国,无损于俄人等语,开诚布公而告之。
于崇厚原订约章字句,陆续有所增减。
如条约第三条,删去伊犁已入俄籍之民入华贸易游历,许照俄民利益一段;第四条,俄民在伊犁置有田地,照旧管业,声明伊犁迁出之民,不得援例。
且声明俄民管业,既在贸易圈外,应照中国人民一体完纳税饷。
兹于第七条伊犁西境安置迁民之处,声明系安置因入俄籍而弃田地之民,以防迁民虽入俄籍,而成有占据伊犁田地之弊;第六条,写明所有前此各案,以防别项需索;第十条,吐鲁蕃非通商口岸而设领事,暨第十三条,张家口无领事而设行栈,均声明他处不得援以为例,以杜效尤;第十五条,修约期限,改五年为十年,章程第二条货色包一皮件下添注牲畜字样,其无执照商民照例惩办,改为从严罚办;第八条,车脚运夫绕越捷径,以避关卡查验,货主不知情分别罚办之下,声明海口通商,及内地不得援以为例。
凡此增减之文,皆系微臣与布策商草法文约稿之时,反复力争而得之者。
较之总理衙门三月十二日所寄廷臣奏定准驳之议,虽不能悉数相符,然合条约章程计之,则挽回之端似已十得七八。
此臣与吉尔斯、布策等商量条约章程底稿。
于节略七端之外,又争得防弊数端之实在情形也。
十二年十七日,接奉电旨:该大臣提要力争,顾全大体,深为不负委任,即着照此定约画押。
约章字句,务须悉心斟酌,勿稍疏忽。
臣告知俄外部,转奏俄王,此邦君臣,同深钦感。
俄皇谕令外部允废崇厚原定约章,另立新约。
又饬催布策速行缮约画押。
臣因节略七端之外,所争数端,字句尚未周妥,日夜与布策语谈而笔削之。
直至光绪七年正月初九日,始得将法文约章底稿议定。
又彼此商定汉文俄文条约章程,各缮二份。
而将先订之法文,缮正二份以资考证。
逐条参酌,校对无误,于正月二十六日,与外部尚书吉尔斯、前驻京使节布策,公同画押盖印讫。
电请总理衙门代奏,仰慰宸廑。
再微臣此番奉使,办事之难,较寻常出使情形,迥不相同。
西人待二等公使之礼,远逊于头等;而视定议复改之任,实重于初议。
原约系特派头等全权便宜行一事之大臣所订,臣晤吉尔斯、布策诸人,成以是否头等、有无全权相诘。
臣答以职居二等,不称全权大臣。
乃彼一则曰:“头等所定,岂二等所能改乎?”
再则曰:“全权者所定,尚不可行,岂无全权者所改,转可行乎?”
臣渥承眷遇,岂复希非分之一宠一荣,且西洋公法,凡奉派之公使,无论头等二等,虽皆称全权字样,至于遇事请旨,不敢擅行。
则无论何等,莫不皆然。
前大臣崇厚,误以私心自用,违旨擅行,为便宜行一事之权,盖考之中国之宪章,各国之成例,无一而可者也。
俄人亦未尝不腹诽之。
及至与臣议事,稍有龃龉,则故以无全权非头等之说折臣,每言“使者遇事不敢自主,不如遣使前赴北京议约较为简捷”等语。
臣亦知其藉此词以相难,非由衷之言也。
但彼国既以无全权而相轻,微臣既不免较崇厚而见绌。
此其难一也。
例之万国公法,使臣议约,无不候君主谕旨,不与外部意见相合,而敢擅行画押者。
间有定而复改之事,亦不过稍有出入,从无与原约大相径庭者。
往岁崇厚急于索地,又急于回京,遽定遽归,诸多未协。
外部见臣照会,将约中要领痛行驳斥,莫不诧为奇谈。
屡以崇厚违旨擅定之故晓之,奈披闻所未闻,始终不信。
此其难二也。
原约所许通商各节,皆布策驻京时向总理衙门求之多年而不可得之。
崇厚甘受其绐,求无不应,一经画押,彼遂据为已得之权,再允熟商,彼即市其莫大之惠。
吉尔斯贤于布策,而不明中俄商情,经臣布切敷陈,彼仍茫然不解。
此其难三也。
泰西臣下,条陈外务,但持正论,不出恶声。
不闻有此国臣民,只及彼邦君上者,虽当辩难分争之际,不失雍容揖让之文。
此次廷臣奏疏,势难缄秘,传布失真之语,由于译汉为洋,锋棱过峻之词,不免激羞成怒,每谓中国非真心和好,即此可见其端。
若于兹时,忍辱改约,则柔懦太甚,将贻笑于国人,见轻于各国等语。
臣虽设词慰藉,而俄之君臣,怀憾难消,此其难四也。
自筹兵筹饷,迭见邸钞,而俄之上下,亦惴惴焉。
时有戒心,遣兵船以备战,增戍卒以防边。
臣抵俄时,彼已势成骑虎,若仍在俄议事,则前次之举动为无名,故欲遣使晋京议约,以归功于海部,无怪一言不合,俄使即以去留相要。
维时留之,则挟要必多;不留,则猜嫌滋甚,更恐留而仍去。
适示怯而见轻,此其难五也。
俄皇始命布策向臣询明中国意向,予限一月。
满限之时,经臣援引总理衙门照会驻京署使凯一陽一德展限三月之意,复请外部婉奏俄皇,乃许添展两月,与臣议事。
我皇上因俄事日一逼一,意在转圜,一切情形,许臣由电径达总理衙门代奏请旨,已属破格施恩。
而事势无常,日期甚促,有时于立谈之顷,须定从违,臣于未经请旨之条,即不敢许之过骤。
然既奉转圜之旨,又不得执之过艰,良皆自沪至京,无电线以资迅速,故虽由电请旨,非旬日所能往还。
敌廷之询问益多,专对之机权愈滞。
此其难六也。
犹幸我朝与俄罗斯通好二百余年,素无纤芥之嫌,未肇边疆之患。
俄国自攻克土耳其后,财殚力竭,雅不欲再启衅端,加以圣明俯纳臣言,解放崇厚,以解其疑,办各案以杜其口,故其君臣悦服,修好输诚。
布策诸人,虽坚执各条,不肯放松,而俄国皇帝与其外相吉尔斯,实有和平了结之意,故得从容商改,大致就我范围。
此则列圣以来,怀柔之效,而我皇太后、皇上公溥慈祥之德,有以感动之也。
臣之私心过虑,诚恐议者以为俄罗斯国如此强大,尚不难遣一介之使,驰一纸之书。
取已成之约而更改之,执此以例其余,则中西交涉,更无难了之事。
斯言一出,将来必有承其弊者。
窃以为兵端将开而复息,关乎生民之气数,而气数不可以预知。
条约已定而可更,视乎敌国之邦交,而邦交不可以常恃。
臣是以将到俄以来,办事艰难情状,据实直言,不敢稍存隐饰,请旨密饬海疆暨边界诸臣。
仰体圣朝讲信修睦之心,至诚以待邻封,息事以全友谊。
庶几遐荒悦服,永叶止戈为武之体,海宇清平,益臻舞羽敷文之盛。
两宫太后异常嘉悦。
慈安后道:“曾纪泽办事一精一细,待人温厚,比了他老子还要胜。”
慈禧后道:“这回的事,除了他谁也吃不下。”
随降谕曾纪泽奏进改订条约章程,着惇亲王奕誴、醇亲王奕譞、潘祖荫、翁同和会同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妥核具奏。
王大臣复核上来,自然总是请予批准。
再后有别的商议,漫天大雾,化作轻烟,朝野臣民,无不额手称庆。
这日军机大臣左宗棠,正在恭亲王府谈论琉球案子。
恭亲王道:“日本竟也要学着西洋人,订立一体均沾的条约。
上头意思,划分两岛,延存琉祀,还不很妥善。
这件事倒难议呢!”左宗堂气愤道:“多大的日本,乘我们有事时候,胆敢首先发难,灭我属邦!若不借此稍示国威,以后如何能驾驭群夷呢?”
恭亲王道:“照现在时候,兵衅怕不易开呢。”
左宗棠才待答话,忽见恭府太监急吁吁奔入,报说:“不好了,东太后崩了!”二人齐吓一跳。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