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卷二百三 ◎职官部一
○总叙官
《礼记》曰:有虞氏官五十,夏后氏官百,殷二百,周三百,天子立六官、三公、九卿、二十一七一大 夫、八十一元士,以听天下之外治,以明章天下之男教。
又《王制》曰:天子百里之内以共官,千里之内以为御。
(谓此地之田税所给也)。
千里之外设方伯。
五国以为属,属有长;十国以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以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以为州,州有伯。
八州八伯,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帅,三百三十六长。
八伯各以其属,属於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为左右,曰二伯。
《春秋》曰:昭十七年,郯子来朝,公与之宴。
昭公问焉,曰:"少皞氏以鸟名官,何故?"(少皞金天氏,黄帝子,巳姓之祖也。
问何故以鸟为官也。
)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
昔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
(黄帝轩辕氏姬姓之祖也。
黄帝受命有云瑞,故以云纪事。
百官师长皆以云为名号也)。
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
(神农姜姓之祖也,有火瑞,故以火纪事名官也。
)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
(共工以诸侯霸九州者,在神农前、太吴后,亦受水瑞,以水名官也)。
太皞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
(太皞伏羲氏,风姓之祖也,有龙瑞,故以龙名官司也。
)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
……自颛顼以来,不能纪远,乃纪于近,为民之师而命以民事,则不能故也。
又曰:国家之败,由官邪也。
官之失德,一宠一 赂彰也。
《尚书·尧典》曰: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
(羲氏和氏世掌天地四时之官,使敬顺天地以授人也)。
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旸谷。
(羲仲居治东方之官。
宅,居也。
东表之地称嵎夷。
)寅宾出日,平秩东作。
(使敬导出日,平均次序,东作之事以务农也。
)申命羲叔,宅南一交一 。
(羲叔居治南方之官。
南一交一 言夏与春一交一 。
)平秩南讹,敬致。
(讹,化也。
平序南方化育之事。
敬行其教,以致其功。
)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
(居治西方之官。
)寅饯纳日,平秩西成。
(饯,送也。
西方万物成,平序其攻,助成物也。
)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
平在朔易。
(都,谓所聚也。
易谓岁,改易于北方,平均在察其政,以顺天常。
)允厘百工,庶绩咸熙。
(定四时成岁,以告时授事,则众功皆广。
)
又舜曰:咨,四岳!有能奋庸熙帝之载,(奋,起也。
有能起发其功广尧之事也。
)使宅百揆,亮采惠畴?(亮,信惠顺也。
使居百揆之官,信立其功顺其事者,谁乎?)佥曰:"伯禹作司空。
"(禹入为天子,司空治水有功,言可用也。
)帝曰:"俞,咨!禹,汝平水土,惟时懋哉!"(称禹前功以命之,惟居是百揆勉行之。
)禹拜稽首,让于稷、契暨皋陶。
帝曰:"俞,汝往哉!"(不许其让,使往宅百揆。
)
又曰:成王既黜殷命,灭淮夷,还归在丰,作《周官》。
王曰:若昔大猷,(顺古大道。
)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
曰唐虞稽古,建官惟百。
内有百揆四岳,外有州牧侯伯。
庶政惟和,万国咸宁。
夏商官倍,亦克用乂。
(汤禹建官二百,亦能用治。
言不及唐虞之清。
)今予小子祗勤于德,夙夜不逮。
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
论道经邦,燮理一陰一陽一。
少师、少傅、少保,曰三孤。
贰公弘化,寅亮天地,(敬信天地之教。
)弼予一人。
冢宰掌邦治,统百官,均四海。
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扰兆民。
(扰,安也。
)宗伯掌邦礼,治神人,和上下。
司马掌邦政,统六师,平邦国。
司寇掌邦禁,诘奸慝,刑暴乱。
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时地利。
(士农工商,使顺天时。
)六卿分职,各率其属,以倡九牧,阜成兆民。
(以倡导九州牧伯为政大成兆民之性命。
)
又曰:俊乂在官,(俊德治能之士皆在官。
)百僚师师,百工惟时,(僚工皆官也,师师相师法。
百官皆是,言政无非。
)抚于五辰,庶绩其凝。
(言五官皆顺五行之时,众功皆成。
)
又曰:无旷庶官。
天上,人其代之。
(位非其人为空官,言人代天理官,不可以天官私非其才。
)
又曰:任官惟贤材,左右惟其人。
臣为上为德,为下为民。
(言奉上布德,顺下训民,不可官所私,任非其人。
)
又曰:官不及私昵,惟其能。
(不加私昵,惟能是官。
)爵罔及恶德,惟其贤。
(非贤不嚼。
)
《周礼》曰: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
(极,中也。
令天下之人,各得其中。
)
又《周官》曰:宗伯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一命受职,(受职,治职事。
)再命受服,(受服,受祭衣服为上士。
)三命受位,(列位于王臣也,王之上士亦三命也。
)四命受器,(受祭器为上大夫也。
)五命赐则,(则,法也。
)六命赐官,(此王六命之卿赐官者,使得自置其臣,治家如诸侯也。
)七命赐国,(出就候伯之国。
)八命作牧,(谓候伯有功德者,加命得专征伐于诸侯。
)九命作伯。
(上公有功德者,加命为二伯,得征伐五候九伯也。
郑司农云:长诸侯为方伯也。
)
《尚书大传》曰:古者天子三公,每一公三卿佐之,每一卿三大夫佐之,每一大夫三元士佐之,故有三公、九卿、二十一七一大 夫、八十一元士。
所与为天下者,若此而已。
(自公至元士凡百二十,此夏时之官也。
)
《家语》曰:古之御天下者,以六官总治焉。
冢宰之官以成道,(治官所以成道。
)司徒之官以成德,(教官所以成德。
)宗伯之官以成仁,(礼官所以成仁。
)司马之官以成圣,(政官所以成圣。
圣通官正,所以平通天下。
)司寇之官以成义(刑官所以成义。
)司空之官以成礼,(事官所以成礼也。
非事不立也。
)六官在手以为辔。
《东观汉记》曰:更始所置官爵多群小,长安为之语曰:"灶下养,中郎将;烂羊胃,骑都尉;烂羊头,关内侯。
"
《后汉书》曰:建武六年,诏曰:"百姓遭难,户口耗少,而官吏尚繁。
"於是司隶州牧条奏并省,有四百馀县吏职减损,十置其一。
《汉旧仪》曰:古法虽圣犹试,故设四科之辟。
一科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科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科曰明晓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四科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照奸,勇足以决断,才任三辅。
令皆试以其能,然后官之。
《后魏书》曰:天兴元年,置八部大夫、散骑常侍、待诏等官。
其八部大夫,於皇城四维面置一人,以拟八坐,谓之八国。
常侍侍直左右,出入王命。
三年,置仙人博士官,典煮炼百药。
天锡元年八月,初置六谒官,准古六卿,其秩五品。
属官有大夫,秩六品。
大夫属官有元士,秩七品。
元士属官有署令长,秩八品。
令长属官有署丞,秩九品。
九月,又减五等之爵,始分为四,曰王、公、侯、子,除伯、男二号。
初,帝欲法古纯质,每於制定官号,多不依周、汉旧名,或取诸身,或取诸物,或以民事,皆拟远古云鸟之义。
诸曹走使谓之凫鸭,取飞之迅疾也。
以伺察候占官谓之白鹭,亦取其延颈远望也。
自馀之官,义皆类此。
神瑞元年春,置八大人官,大人下置三属官,总理万机,故世号八公。
太常二年夏,置六部大人官,有天、地、东、西、南、北部,皆以诸事为之。
大人置三属官。
自太祖至高祖,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
或事出当时目,不为常,如万骑、飞鸿、常忠、直意将军之徒是也。
贾谊《新书》曰:王者,官人有六等:一曰师,二曰友,三曰大臣,四曰左右,五曰侍御,六曰厮役。
知足以为源泉,行足以为仪表,问焉则应,求焉则得,者,谓之师;智足以为礲砺,行足以为辅助,明於进贤,敢於退不肖,内相匡正,外相扬美,谓之友。
智足以谋国事,行足以为民率,仁足以合上下之忻,国有法则退而守之,君有难则能死之者,大臣也。
修身正行不愆於乡曲,言语谈说不怍於朝廷,智能不困於事业,服一介之使能合两君之忻,执戟居前能举君之过失,不难以死持之者,左右之臣也。
不贪於财,不一婬一於色,事君不敢有二心,居则不敢泄君之谋,君有过失虽不能正谏,以其死持之而愁悴有忧色者,侍御之臣也。
惟谀之行,惟言之听,以睚眦之间事君者,厮役也。
《通典》曰:唐开元中刊定职次,著之为格。
盖尚书省,以统会众务、举持纲目;门下省以侍从献替,规驳非宜;中书省,以献纳制册,敷扬宣劳;秘书省以监录图书;殿中省以供修膳服;内侍省以承旨奉引;(尚书、门下、中书、秘书、殿中、内待凡六剩)御史台以肃清僚庶。
九寺,(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为九寺。
)五监,(少府、将作、国子、军器、都水为五监。
)以分理群司,六军、(左右羽林、左右龙武、左右神武为六军。
)十六卫,(左右卫、左右骁、左右武、左右威、左右领军、左右金吾、左右监门、左右千牛为十六卫。
)以严其禁御。
一詹事府、二春坊、(有左右春坊,又有内坊掌冶内事。
)三寺、(守令,率更、太仆等三寺。
)十率,(左右卫、左右司御、左右清道、左右监门、左右内,凡十率府。
)俾又储宫、牧守、督护,分临畿服。
(京府置牧,余府州置都督、都护、太守。
)
《说苑》曰:应侯与贾子坐,闻有鼓琴之一声 。
应侯曰:"今之琴一何悲也?"贾子曰:"夫张急调下,故使之悲耳!急张者,良材也,调下者,官卑也。
取夫良才而官卑之,安能无悲乎?"应侯曰:"善!"
仲长子《昌言》曰:官之有级,犹阶之有等,升阶越等,其步也乱。
乱登朝级,败礼伤法。
是以古人之初仕也,虽有贤才皆以级次进焉。
贾生有言:"治国取人,务在求能。
故裁国之无利器,犹镂以铅刀而望其切,不亦疏乎!
杨泉《物理论》曰:吏者,理也,所以理万机、平百揆也。
武士宰民物,犹使狼牧羊、鹰养雏也。
是以人主务在审官择人。
《李重集杂奏议》曰:古之圣王建官垂制,所以体国经治,而功在简易。
自帝王而下,世有增损。
舜命九官,周分六职,秦采古制,汉仍秦旧,倚丞相,任九卿。
虽置五曹尚书令仆之职,始於掌封奏以宣内外,事任尚轻;而郡守牧民官,故汉宣称"所与为治,惟良二千石"。
其有殊效者,辄玺书勉励,或赐爵进秩,礼遇丰厚,得为治大体,所以远踪三代也。
及至东京,虽渐优显,令仆出为郡守,锺离意、黄香、一胡一 广是也。
郡守入为三公,虞延、第五伦、鲍昱是也。
自魏朝名守杜畿、满一宠一 、田预、一胡一 质等郡,或二十年,或秩中二千石,假节犹不去郡,或还不易方。
此亦古人"苟善其事,虽没世不徙官"之义也。
汉魏以来,内官之贵於今最拢太始以前,多以散官补台郎,亦径补黄门中书郎,而今皆数等而后至,众职率亦如此。
陵迟之俗未久,笃尚之风未洽,百事等级遂多,迁补转徙如流,能否无以著,黜陟不得彰,此为治之大弊也。
汉法,官人不得真秩,京房为魏郡太守,以八百石居之。
魏初用轻贫,先亦试守,不称,则继以左迁。
然则俊才登进,无能降退,此则所谓有知必试而使人以器者也。
臣以为今宜并郡守等级,使同古者,明试守左迁之例,官人之理尽,则士必量能而受爵矣。
《桓一温一 集·略表》曰:今天下分崩,丧乱殄瘁,虽道隆中兴,而户口凋寡,近方汉时不当一郡之民。
民户既少,则势不多而当必同古制。
百官备职,实非大易;随时之宜,且设官以理务。
务寡则官省,官省以国治,则职显而人清。
故光武初兴,多所并省;诸葛亮相蜀,简才并官。
此皆达治之成规,今日之所先也。
宜从权制,并官省职。
愚谓门下三盛秘书、著作,通可减半。
古以九卿综事,不专尚书,故重九棘也。
今事归内台,则九卿为虚设之位,惟太常、廷尉职不可阙。
其诸员外散官及军府参佐职无所掌者,皆并若车驾、郊庙、籍田之属。
凡诸大事于礼宜置者,临时权兼,事讫则罢职。
既并则官少而才一精一,职理则无害民而治道康矣。
《太平御览》宋·李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