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本纪第十二 世祖九
十九年春正月壬戌朔,高丽国王王睶遣其大将军金子廷来贺。
丙寅,罢征东行中书省。
丁卯,诸王札剌忽至自军中。
时皇子北平王以军镇阿里麻里之地,以御海都。
诸王昔里吉与脱脱木兒、棨木忽兒、撒里蛮等谋劫皇子北平王以叛,欲与札剌忽结援于海都,海都不从。
撒里蛮悔过,执昔里吉等,北平王遣札剌忽以闻。
妖民张圆光伏诛。
立太仆院。
拨信州民四百八户隶诸王柏木兒。
丙子,车驾畋于近郊。
丁丑,高丽国王贡绸布四百匹。
丙戌,赐西平王怯薛那怀等钞一万一千五百二十一锭。
二月辛卯朔,车驾幸柳林。
饶州总管姚文龙言,江南财赋岁可办钞五十万锭,诏以文龙为江西道宣慰使,兼措置茶法。
命司徒阿你哥、行工部尚书纳怀制饰铜轮仪表刻漏。
敕改给驸马昌吉印。
修宫城、太庙、司天台。
癸巳,调军一万五千、马五千匹,征也可不薛。
遣使代祀岳渎后土。
甲午,甘州逃军二千二百人自陈愿挈家四千九百四十口还戍,敕以钞一万六百二十锭、布四千九百四十匹、驴四千九百四十头给之。
议征缅国,以大卜为右丞,也罕的斤为参政,领兵以行。
戊戌,给别十八里元帅綦公直军需。
遣使往乾山,造江南战船千艘。
庚子,赐诸王塔剌海籍没五十户,愿受十二户。
孛罗欢理算未征粮二十七万石,诏征之。
壬寅,升军器监秩三品。
命军官阵亡者,其子袭职,以疾卒者,授官降一等,具为令。
授溪洞招讨使郭昂等九人虎符,仍赏张温、颜义显银各千两。
收晃兀兒塔海民匠九百五十三户入官。
乙巳,立广东按察司。
戊申,车驾还宫。
己酉,减省部官冗员。
改上都宣课提领为宣课提举司。
立铁冶总管府,罢提举司。
减大都税课官十四员为十员。
改罗罗斯宣慰司隶云南省,徙浙东宣慰司于温州。
分军戍守江南,自归州以及江一陰一至三海口,凡二十八所。
庚戌,以参知政事唐兀带等六人,镇守黄州、建康、江陵、池州、兴国。
壬子,诏佥亦奚不薛及播、思、叙三州军征缅国。
癸丑,大良平元帅蒲元圭遣其男世能入觐。
甲寅,车驾幸上都。
申严汉人军器之禁。
丁巳,安州张拗驴以诈敕及伪为丞相孛罗署印,伏诛。
戊午,赐云南使臣及陕西签省八八以下银钞、衣服有差。
籍福建户数。
三月辛酉朔,乌蒙民叛,敕那怀、火鲁思迷率蒙古、汉人新附军讨之。
赏忽都答兒等战功牛羊马。
益都千户王著,以阿合马蠹国害民,与高和尚合谋杀之。
壬午,诛王著、张易、高和尚于市,皆醢之,余一党一悉伏诛。
甲申,的斤帖林以己赀充屯田之费,诸王阿只吉以闻,敕酬其直。
丙戌,禁益都、东平、沿淮诸郡军民官捕猎。
戊子,立塔兒八合你驿,以乌蒙阿谋岁输騬马给之。
以领北庭都护阿必失哈为御史大夫,行御史台事。
夏四月辛卯,敕和礼霍孙集中书省部、御史台、枢密院、翰林院等官,议阿合马所管财赋,先行封籍府库。
丁酉,以和礼霍孙为中书右丞相,降右丞相甕吉剌带为留守,仍同佥枢密院事。
戊戌,征蛮元帅完者都等平陈吊眼巢一穴一班师,赏其军钞,仍令还家休息。
遣扬州射士戍泉州。
陈吊眼父文桂及兄弟桂龙、满安纳款,命护送赴京师。
其一党一吴满、张飞迎敌,就诛之。
敕以大都巡军隶留守司。
壬寅,立回易库。
中书左丞耿仁等言:“诸王公主分地所设达鲁花赤,例不迁调,百姓苦之。
依常调,任满,从本位下选代为宜。”
从之。
以留守司兼行工部。
敕自今岁用官车,勿赋于民,可即滦河造之,给其粮费。
甲辰,以甘州、中兴屯田兵逃还太原,诛其拒命者四人,而赏不逃者。
乙巳,以阿合马家奴忽都答兒等久总兵权,令博敦等代之,仍隶大都留守司。
弛西山薪炭禁。
以阿合马之子江淮行中书省平章政事忽辛罪重于父,议究勘之。
考核诸处平准库,汰仓库官。
御史台臣言:“见在赃罚钞三万锭,金银、珠玉、币帛称是。”
诏留以给贫乏者。
丙午,收诸王别帖木兒总军银印。
敕也里可温依僧例给粮。
戊申,宁国路太平县饥,民采竹实为粮,活者三百余户。
敕出使人还,不即以所给符上,与上而有司不即收者,皆罪之。
凡文书并奏可始用御宝。
己酉,刊行蒙古畏吾兒字所书《通鉴》。
以和礼霍孙为右丞相诏天下。
庚戌,行御史台言:“阿里海牙占降民为奴,而以为征讨所得。”
有旨降民还之有司,征讨所得,籍其数量,赐臣下有功者。
以兴兵问罪海外,天下供给繁重,诏慰谕军民,应有逋欠钱粮及官吏侵盗并权停罢。
设怀孟路管河渠使、副各一员。
拘括江南官豪隐匿逃军。
壬子,罢江南诸司自给驿券。
丙辰,敕以妻女姊妹献阿合马得仕者,黜之。
核阿合马占据民田,给还其主;庇富强户输赋其家者,仍输之官。
北京宣慰使阿老瓦丁滥举非才为管民官,命选辟代之。
议设盐使司卖盐引法,择利民者行之,仍令按察司磨刷运司文卷。
定民间贷钱取息之法,以三分为率。
定内外官以三年为考,满任者迁叙,未满者不许超迁。
禁吐蕃僧给驿太繁,扰害于民,自今非奉旨勿给。
给控鹤人钞一万五锭,及其官吏有差。
五月己未朔,钩考万亿库及南京宣慰司。
沙汰省部官,阿合马一党一人七百十四人,已革者三十三人,余五百八十一人并黜之。
泸州管军总管李从,坐受军士贿纵其私还,致万户爪难等为贼所杀,伏诛。
籍阿合马马驼牛羊驴等三千七百五十八,追治阿合马罪,剖棺戮其一尸一于通玄门外。
罢南京宣慰司及江南财赋总管府。
丁卯,降各省傍驿玺书。
戊辰,并江西、福建行省,去江南冗滥官,免福建山县镇店宣课,禁当路私人权府、州、司、县官。
招谕畲洞人,免其罪。
禁差戍军防送。
禁人匠提举擅招匠户。
己巳,遣浙西道宣慰司同知刘宣等理算各盐运司及财赋府茶场都转运司出纳之数。
籍阿合马妻子亲属所营资产,其奴婢纵之为民。
罢宣慰使所带相衔。
壬申,锁系耿仁至大都,命中书省鞫之。
庚辰,议于平滦州造船,发军民合九千人,令探马赤伯要带领之,伐木于山,及取于寺观坟墓,官酬其直,仍命桑哥遣人督之。
癸未,给大都拔都兒正军夏衣。
和礼霍孙言:“省部滥官七百十四员,其无过者五百八十一员姑存之。”
沿海左副都元帅石国英请以税户赡军,军逃死者,令其补足;站户苗税,贫富不均者,宜均其役。
又请行盐法,汰官吏,罢捕户。
诏中书集议行之。
张惠、阿里罢。
以甘肃行省左丞麦术丁为中书右丞,行御史台御史中丞张雄飞参知政事。
乙酉,元帅綦公直言:“乞黥逃军,仍使从军,及设立冶场于别十八里,鼓铸农器。”
从之。
丙戌,别十八里城东三百余里蝗害麦。
六月己丑朔,日有食之。
芝生眉州。
甲午,阿合马滥设官府二百四所,诏存者三十三,余皆罢。
又江南宣慰司十五道,内四道已立行中书省,罢之。
乙未,发六盘山屯田军七百七十人,以补刘恩之军。
敕宣慰司等官毋役官军。
丙申,发射士百人卫丞相,他人不得援例。
戊戌,以占城既服复叛,发淮、浙、福建、湖广军五千、海船百艘、战船二百五十,命唆都为将讨之。
亡宋军有手号及无手号者,并听为民。
己亥,命何子志为管军万户,使暹国。
辛丑,籍阿合马妻子婿奴婢财产。
癸卯,禁滥保军功。
乙巳,招无籍军给衣粮。
己酉,赏太子府宿卫军御盗之功,给钞、马有差,无妻者以没官寡一妇配之。
以阿合马居第赐和礼霍孙。
壬子,申敕中外百官立限决事。
癸丑,从和礼霍孙言,罢司徒府及农政院。
锁系忽辛赴扬州鞫治。
丁巳,征亦奚不薛,尽平其地,立三路达鲁花赤,留军镇守,命药剌海总之,以也速带兒为都元帅宣慰使。
秋七月戊午朔,日有食之。
立行枢密院于扬州、鄂州。
庚申,命行御史台拣汰各道按察司官。
辛酉,剖郝祯棺,戮其一尸一。
壬戌,命以官钱给戍军费,而以各奥鲁所征还官。
禁诸位下营运钱货差军护送。
高丽国王请自造船一百五十艘,助征日本。
戊辰,征鸭池回军屯田安西,以钞给之。
庚午,令蒙古军守江南者更番还家。
壬申,发察罕脑兒军千人治晋山道。
立马湖路总管府。
癸酉,赐高丽王王睶金印。
癸酉,宣慰孟庆元、万户孙胜夫使瓜哇回,为忙古带所囚,诏释之。
丁丑,罢汪札剌兒带总帅,收其制命、虎符。
以巩昌路达鲁花赤别速帖木兒为巩昌平凉等处二十四处军前便宜都总帅府达鲁花赤。
以蒙古人孛罗领湖北辰、沅等州淘金事。
戊寅,议筑阿失答不速皇城,枢密院言:“用木十二万,地远难致,依察罕脑兒筑土为墙便。”
从之。
乙酉,赐诸王塔海帖木兒、忽都帖木兒等金银、币帛有差。
阇婆国贡金佛塔。
发米赈乞里吉思贫民。
八月丁亥朔,给乾山造船军匠冬衣,及新附军钞。
庚寅,忙古带征罗氏鬼国还,仍佩虎符,为管军万户。
辛卯,以阿八赤督运粮。
癸巳,发罗罗斯等军助征缅国。
辛亥,并淄莱路田、索二镇,仍于驿台立新城县治。
大驾驻跸龙一虎台。
江南水,民饥者众;真定以南旱,民多流移;和礼霍孙请所在官司发廪以赈,从之。
申严以金饰车马服御之禁。
又禁诸监官不得令人匠私造器物。
甲寅,圣诞节,是日还宫。
乙卯,御正殿,受皇太子、诸王、百官朝贺。
丙辰,谪捏兀迭纳戍占城以赎罪。
九月丁巳朔,赈真定饥民,其流移江南者,官给之粮,使还乡里。
敕中书省穷治阿合马之一党一。
别速带请于罗卜、阇里辉立驿,从之。
以阿合马没官田产充屯田,籍阿里家。
戊午,诛阿合马第三子阿散,仍剥其皮以徇。
庚申,汰冗官。
游显乞罢涟、海州屯田,以其事隶管民官,从其请,仍以显平章政事,行省扬州。
福建宣慰司获倭国谍者,有旨留之。
辛酉,诛耿仁、撒都鲁丁及阿合马第四子忻都。
招讨使杨庭坚招抚海外,南番皆遣使来贡。
俱蓝国主遣使奉表,进宝货、黑猿一。
那旺国主忙昂,以其国无识字者,遣使四人,不奉表。
苏木都速国主土汉八的亦遣使二人。
苏木达国相臣那里八合剌摊赤,因事在俱蓝国,闻诏,代其主打古兒遣使奉表,进指环、印花绮段及锦衾二十合。
寓俱蓝国也里可温主兀咱兒撇里马亦遣使奉表,进七宝项牌一、药物二瓶。
又管领木速蛮马合马亦遣使奉表,同日赴阙。
壬戌,禁诸人不得沮挠课程。
敕:“官吏受贿及仓库官侵盗,台察官知而不纠者,验其轻重罪之。
中外官吏赃罪,轻者杖决,重者处死。
言官缄默,与受赃者一体论罪。”
仍诏谕天下。
乙丑,签亦奚不薛等处军。
丁卯,安南国进贡犀兕、金银器、香药等物。
增给元帅綦公直军冬衣钞。
己巳,命军站户出钱助民和顾和买。
籍云南新附户。
自兀良合带镇云南,凡八籍民户,四籍民田,民以为病。
至是,令已籍者勿动,新附者籍之。
定云南税赋用金为则,以贝子折纳,每金一钱直贝子二十索。
罢云南宣慰司。
壬申,敕平滦、高丽、耽罗及扬州、隆兴、泉州共造大小船三千艘。
亦奚不薛之北,蛮洞向世雄兄弟及散一毛一诸洞叛,命四川行省就遣亦奚不薛军前往招抚之,使与其主偕来。
癸酉,阿合马侄宰奴丁伏诛。
罢忽辛一党一马璘江淮行省参知政事。
丁亥,遣使括云南所产金,以孛罗为打金洞达鲁花赤。
戊寅,给新附军贾祐衣粮。
祐言为日本国焦元帅婿,知江南造船,遣其来候动静,军马压境,愿先降附。
辛巳,敕各行省止用印一,余者拘之,及拘诸位下印。
发钞三万锭,于隆兴、德兴府、宣德州和籴粮九万石。
壬申,赐诸王阿只吉金五千两、银五万两。
厘正选法,置黑簿以籍阿合马一党一人之名;令诸路岁贡儒、吏各一人,各道提刑按察司举廉能者升等迁叙。
冬十月丁亥朔,增两浙盐价。
诏整治钞法。
己丑,敕河西僧、道、也里可温有妻室者,同民纳税。
庚寅,以岁事不登,听诸军捕猎于汴梁之南。
辛卯,以平章军国重事、监修国史耶律铸为中书左丞相。
壬辰,享于太庙。
罢西京宣慰司。
丙申,初立詹事院,以完泽为右詹事,赛一陽一为左詹事。
由大都至中滦,中滦至瓜州,设南北两漕运司。
立芦台越支三义沽盐使司,河间沧清、山东滨、乐安及胶莱、莒密盐使司五。
敕籍没财物一精一好者及金银币帛入内帑,余付刑部,以待给赐。
禁中出纳分三库:御一用宝玉、远方珍异隶内藏,金银、只孙衣段隶右藏,常课衣段、绮罗、缣布隶左藏。
设官吏掌钥者三十二人,仍以宦者二十二人董其事。
减大府监官。
癸卯,命崔或等钩考枢密院文卷。
甲辰,占城国纳款使回,赐以衣服。
乙巳,遣阿耽招降法里郎、阿鲁、乾伯等国。
罢屯田总管府,以其事隶枢密院,令管军万户兼之。
丙午,以汪惟孝为总帅。
丁未,女直六十自请造船运粮赴鬼国赡军,从之。
议征义巴洞。
庚戌,以四川民仅十二万户,所设官府二百五十余,令四川行省议减之。
移成都宣慰司于碉门,罢利州及顺庆府宣慰司。
禁大都及山北州郡酒。
诏两广、福建五品以下官,从行省就便铨注。
耶律铸言:“有司官吏以采室女,乘时害民,如令大郡岁取三人,小郡二人,择其可者,厚赐其父母,否则遣还为宜。”
从之。
籍京畿隐漏田,履亩收税。
命游显专领江浙行省漕运。
乙卯,命坚童专掌奏记。
诛阿合马长子忽辛、第二子抹速忽于扬州,皆醢之。
十一月戊午,上都建利用库。
赐太常礼乐、籍田等二百六十户钞千二百锭。
甲子,给欠州屯田军衣服。
丁卯,给和林戍还军校银钞、币帛。
江南袭封衍圣公孔洙入觐,以为国子祭酒,兼提举浙东道学校事,就给俸禄与护持林庙玺书。
诏以阿合马罪恶颁告中外,凡民间利病即与兴除之。
壬申,以势家为商贾者阻遏官民船,立沿河巡禁军,犯者没其家。
癸酉,分元帅綦公直军戍曲先。
甲戌,中书省臣言:“天下重囚,除谋反大逆,杀祖父母、父母,妻杀夫,奴杀主,因一奸一杀夫,并正典刑外,余犯死罪者,令充日本、占城、缅国军。”
从之。
改铸省印。
丙子,四川行省招谕大盘洞主向臭友等来朝。
戊寅,耶律铸言:“前奉诏杀人者死,仍征烧埋银伍十两,后止征钞二锭,其事太轻。
臣等议,依蒙古人例,犯者没一女入仇家,无女者征钞四锭。”
从之。
以袁州、饶州、兴国军复隶隆兴省。
马八兒国遣使以金叶书及土物来贡。
罢都功德使脱烈,其修设佛事妄费官物,皆征还之。
赐贫乏者合纳塔兒、八只等羊马钞。
十二月丁亥,命阿剌海领范文虎等所有海船三百艘。
壬寅,中书左丞张文谦为枢密副使。
乙未,中书省臣言:“平原郡公赵与芮、瀛国公赵鳷、翰林直学士赵与票,宜并居上都。”
帝曰:“与芮老矣,当留大都,余如所言。”
继有旨,给瀛国公衣粮发遣之,唯与票勿行。
以中山薛保住上匿名书告变,杀宋丞相文天祥。
癸卯,御史中丞崔彧言:“台臣于国家政事得失、生民休戚、百官邪正,虽王公将相亦宜纠察。
近唯御史有言,臣以为台官皆当建言,庶于国家有补。
选用台察官,若由中书,必有偏徇之弊。
御史宜从本台选择,初用汉人十六员,今用蒙古人十六员,相参巡历为宜。”
从之。
浚济川河。
降拱卫司复正四品,仍收其虎符。
罢湖广行省金银铁冶提举司,以其事隶各路总管府。
以建康淘金总管府隶建康路。
中书右丞札散为平章政事。
罢解盐司及诸盐司,令运司官亲行调度盐引。
罢南京屯田总管府,以其事隶南一陽一府。
阿里海牙复镇远军,发军千人戍守,以其地与西川行省接,就以隶焉。
诏立帝师答耳麻八剌剌吉塔,掌玉印,统领诸国释教。
造帝师八合思八舍利塔。
免巩昌等处积年所欠田租税课。
赐皇子北安王位下塔察兒等马牛羊各有差。
二十年春正月丙辰朔,高丽国王王睶遣其大将军俞洪慎来贺。
己未,纳皇后弘吉剌氏。
辛酉,赐诸王出伯印,赏诸王必赤帖木兒、驸马昌吉军钞。
敕诸王、公主、驸马得江南分地者,于一万户田租中输钞百锭,准中原五户丝数。
癸亥,敕药剌海领军征缅国。
乙丑,高丽国王王睶遣使兀剌带贡氎布线绸等物四百段。
和礼霍孙言:“去冬中山府一奸一民薛宝住为匿名书来上,妄效东方朔书,欺罔朝廷,希觊官赏。”
敕诛之。
又言:“自今应诉事者,必须实书其事,赴省、台陈告。
其敢以匿名书告事,重者处死,轻者流远方;能发其事者,给犯人一妻子,仍以钞赏之。
又阿合马专一政时,衙门太冗,虚费俸禄,宜依刘秉忠、许衡所定,并省为便。”
皆从之。
设务农司。
敕诸事赴省、告诉之,理决不平者,许诣登闻鼓院击鼓以闻。
预备征日本军粮,令高丽国备二十万石。
以阿塔海依旧为征东行中书省丞相。
丙寅,发五卫军二万人征日本。
发钞三千锭籴粮于察罕脑兒,以给军匠。
以燕南、河北、山东诸郡去岁旱,税粮之在民者,权停勿征,仍谕:“自今管民官,凡有灾伤,过时不申,及按察司不即行视者,皆罪之。”
刑部尚书崔彧言时政十八事,诏中书省与御史大夫玉速帖木兒议行之。
罢上都回易库。
丁卯,伯要带等伐船材于烈埚都山、乾山,凡十四万二千有奇,起诸军贴户年及丁者五千人、民夫三千人运之。
己巳,太一陰一犯轩辕御女。
赐诸王也里干、塔纳合、奴木赤金各五十两、金衣袄一。
庚午,以平滦造船去运木所远,民疲于役,徙于一陽一河造之。
壬申,御史台言:“燕南、山东、河北去年旱灾,按察司已尝阅视,而中书不为奏免,民何以堪?请权停税粮。”
制曰:“可。”
移巩昌按察司治甘州。
命右丞阇里帖木兒及万户三十五人、蒙古军习舟师者二千人、探马赤万人、习水战者五百人征日本。
丁丑,以招讨杨廷璧为宣慰使,赐弓矢鞍勒,使谕俱蓝等国。
己卯,命诸军习舟楫,给钞八千锭于隆兴、宣德等处和籴以赡之。
庚辰,太一陰一入南斗。
壬午,车驾畋于近郊。
以四川归附官杨文安为荆南道宣慰使。
改广东提刑按察司为海北广东道,广西按察司为广西海北道,福建按察司为福建闽海道,巩昌按察司为河西陇北道。
癸未,拨忽兰及塔剌不罕等四千户隶皇太子位下。
壬戌,敕于秃烈秃等富户内贷牛六百头,给乞里古思之贫乏者。
二月戊子,定两广、四川戍军二三年一更,廪其家属,军官给俸以赡之。
赐俱蓝国王瓦你金符。
赐驸马阿秃江南民千户。
以春秋仲月上戊日祭社稷及武成王。
庚寅,太一陰一掩昴。
癸巳,敕斡脱钱仍其旧。
丁酉,给别十八里屯田军战袄。
庚子,敕权贵所占田土,量给各户之外,余者悉以与怯薛带等耕之。
减四川官府,并西川东、西、北三道宣慰司,及潼川等路镇守万户府、新军总管府,威、灌、茂等州安一抚司十四处。
是夜太白犯昴。
辛丑,定军官选榜,立官吏赃罪法。
壬寅,太白犯昴。
乙巳,令隆兴行省遣军护送占城粮船。
太一陰一犯心。
丁未,定安洞酋长遣其兄弟入觐,敕给驿马。
己酉,升阑遗监秩正五品。
癸丑,谕中书省:“大事奏闻,小事便宜行之,毋致稽缓。”
甲寅,降太医院为尚医监,改给铜印,立江南等处官医提举司。
赐日本军官八忽带及军士银钞有差。
敕遣官录扬州囚徒。
三月丁巳,诸王胜纳合兒设王府官三员。
以万户不都蛮镇守金齿。
罢女直造日本出征船,罢河西行御史台,立巩昌等处行工部。
罢福建市舶总管府,存提举司,并泉州行省入福建行省,免福建归附后未征苗税。
以阔阔你敦治江淮行省,或言其过,命兀奴忽带、伯颜佐之。
戊午,以新附洞蛮酋长为千户。
己未,岁星犯键闭。
罢京兆行省,立行工部。
御史台臣言:“平滦造船,五台山造寺伐木,及南城建新寺,凡役四万人,乞罢之。”
诏:“伐木建寺即罢之,造船一事,其与省臣议。”
前后卫军自愿征日本者,命选留五卫汉军千余,其新附军令悉行。
庚申,太一陰一犯井。
辛酉,赏诸王合班弟忙兀带所部军士战功,银钞、币帛、衣服各有差。
给甘州戍军钞。
壬戌,太一陰一犯鬼。
乙丑,命兀奴忽鲁带往扬州录囚,遣江北重囚谪征日本。
立云南按察司,照刷行省文卷。
罢淮安等处淘金官,惟计户取金。
以阿合马绵绢丝线给贫民工匠。
给王傅兀讷忽帖只印,给西川、福建、两广之任官驿马。
以湖南宣慰使张鼎新、行省参知政事樊楫等尝阿附阿里海牙,敕罢之。
丙寅,车驾幸上都。
江西行省参政完颜那怀,坐越例骤升及妄举一百九十八人入官,罢之。
罢河西办课提举司。
丁卯,增置蒙古监察御史六员。
乙巳,岁星犯房。
癸酉,岁星掩房。
广州新会县林桂方、赵良钤等聚众,伪号罗平国,称延康年号,官军擒之,伏诛,余一党一悉平。
乙亥,罢诸处役夫。
遣阿塔海戍曲先,汉都鲁迷失帅甘州新附军往斡端。
己卯,给各卫军出征马价钞。
辛巳,立畏吾兒四处驿及交钞库。
壬午,祀太一。
罢福建道宣慰司,复立行中书省于漳州,以中书右丞张惠为平章政事,御史中丞也先帖木兒为中书左丞,并行中书省事。
赐迷里札蛮、合八失钞。
赈八鲁怯薛、八剌合赤等贫乏。
赐皇子北平王所部马牛羊各有差。
夏四月丙戌,立别十八里、和州等处宣慰司。
庚寅,敕药剌海戍守亦奚不薛。
都元帅也速答兒还自亦奚不薛,驻军成都,求入见,许之,仍遣人屯守险隘。
以侍卫亲军二万人助征日本。
辛卯,枢密院臣言:“蒙古侍卫军于新城等处屯田,砂砾不可种,乞改拨良田。”
从之。
壬辰,阿塔海求军官习舟楫者同征日本,命元帅张林、招讨张瑄、总管硃清等行。
以高丽王就领行省,规画日本事宜。
甲午,减江南诸道医学提举司,四省镑存其一。
免京畿所括豪势田旧税三之二、新税三之一。
高丽国王王睶请以蒙古人同行省事。
禁近侍为人求官,紊乱选法。
申严酒禁,有私造者,财产、女子没官,犯人配役。
申私盐之禁,许按察司纠察盐司。
己亥,太一陰一犯房。
壬寅,太一陰一犯南斗。
癸卯,授高丽国王王睶征东行中书省左丞相,仍驸马、高丽国王。
乙巳,命枢密院集军官议征日本事宜,程鹏飞请明赏罚,有功者军前给凭验,候班师日改授,从之。
庚戌,右丞也速带兒招抚筠连州、定州、阿永、都掌等处蛮,独山都掌蛮不降,进军讨之,生擒酋长得兰纽,遂班师。
发大都所造回回砲及其匠张林等,付征东行省。
辛亥,以征日本,给后卫军衣甲,及大名、卫辉新附军钞。
麦术丁等检核万亿库,以罪监系者多,请付蒙古人治。
有旨:“蒙古人为利所汩,亦异往日矣,其择可任者使之。”
五月乙卯,给甘州戍军夏衣。
戊午,丞相伯颜、诸王相吾答兒等言:“征缅国军宜参用蒙古、新附军。”
从之。
己未,免五卫军征日本,发万人赴上都。
纵平滦造船军归耕,拨大都见管军代役。
庚申,减隆兴府昌州盖里泊管盐官吏九十九人,以其事隶隆兴府。
定江南民官及转运司官公田。
甲子,徙扬州淘金夫赴益都。
立征东行中书省,以高丽国王与阿塔海共事,给高丽国征日本军衣甲。
御史中丞崔彧言:“江南盗贼相继而起,皆缘拘水手、造海船,民不聊生,日本之役,宜姑止之。
江南四省应办军需,宜量民力,勿强以土产所无,凡给物价及民者必以实。
召募水手,当从所欲。
伺民之气稍苏,我之力粗备,三二年复东征未晚。”
不从。
丙寅,太一陰一掩心东星。
免江南税粮三之二。
敕阿里海牙调汉军七千、新附军八千,以附唆都从征。
辛未,占城行省已破占城,其国主补底遁去,降玺书招徠之。
甲戌,发征日本重囚往占城、缅国等处从征。
设高丽国劝农官四员。
丙子,诏谕诸王相吾答兒:“先是云南重囚令便宜处决,恐滥及无辜,自今凡大辟罪,仍须待报。”
并省江淮、云南州郡。
以耶律老哥为中书参知政事。
免戍军差税。
禁诸王奥鲁官科扰军户。
以西南蛮夷有谋叛未附者,免西川征缅军,令专守御,支钱令各驿供给。
戊寅,诸陈言者从都省集议,可行者以闻,不可则明以谕言者。
许按察司官用弓矢。
监察御史阿剌浑坐擅免赃钱、不纠私酿等罪罢。
用御史中丞崔彧言,罢各路选取室女。
颁行宋文思院小口斛。
敕以陕西按察司赃罚钱输于秦王。
省北京提刑按察司副使、佥事各一员。
立海西辽东提刑按察司,按治女直、水达达部。
己卯,酬诸王只必帖木兒给军羊马钞十万锭。
海南四州宣慰使硃国宝请益兵讨占城国主,诏以阿里海牙军万五千人应之。
用王积翁言,诏江南运粮,于阿八赤新开神山河及海道两道运之。
立斡脱总管府。
辛巳,给占城行省唆都弓矢甲仗。
六月丙戌,申严私易金银之禁。
以甘州行省参政王椅为中书参知政事。
免大都及平滦路今岁丝料。
江南迁转官不之任者杖之,追夺所受宣敕。
戊子,以征日本,民间一騷一动,盗贼窃发,忽都帖木兒、忙古带乞益兵御寇,诏以兴国、江州军付之。
己丑,增官吏俸给。
庚寅,定市舶一抽一分例,舶货一精一者取十之一,粗者十五之一。
差五卫军人修筑行殿外垣。
命诸王忽牙都设断事官。
丙申,发军修完大都城。
辛丑,发军修筑堤堰。
戊申,用伯颜等言,所括宋手号军八万三千六百人,立牌甲设官以统之,仍给衣粮。
庚戌,流叛贼陈吊眼叔陈桂龙于憨答孙之地。
辛亥,四川行省参政曲立吉思等讨平九溪十八洞,以其酋长赴阙,定其地,立州县,听顺元路宣慰司节制。
以向世雄等为义巴诸洞安一抚大使及安一抚使。
秋七月癸丑朔,蠲建宁路至元十七年前未纳苗税。
丙辰,免征骨嵬军赋。
谕阿塔海所造征日本船,宜少缓之;所拘商船,其悉给还。
阿里沙坐虚言惑众诛。
太白犯井。
丁巳,赐捏古带等珠衣。
庚申,调军益戍云南。
丙寅,立亦奚不薛宣慰司,益兵戍守。
开云南驿路。
分亦奚不薛地为三,设官抚治之。
癸亥,太一陰一犯南斗。
乙丑,太白犯井。
丁卯,罢淮南淘金司,以其户还民籍。
庚午,荧惑犯司怪。
新附官同文英入见,其贽礼银万两、金四十锭,铁木兒不花匿为己有,诏即其家搜阅,没入官帑。
敕捕阿合马妇翁尚书蔡仲英,征偿所贷官钞二十万锭。
阿八赤、姚演以开神山桥渠,侵用官钞二千四百锭,折阅粮米七十三万石,诏征偿,仍议其罪。
壬申,亦奚不薛军民千户宋添富及顺元路军民总管兼宣抚使阿里等来降,班师,以罗鬼酋长阿利及其从者入觐。
立亦奚不薛总管府,命阿里为总管。
丙子,减江南十道宣慰司官一百四十员为九十三员。
敕上都商税六十分取一。
免大都、平滦两路今岁俸钞。
立总教院,秩正三品。
丁丑,命按察司照刷土蕃宣慰司文卷。
立铺军捕淮西盗贼。
淮东宣慰同知宋廷秀私役军四十人,杖而罢之。
庚辰,给忽都帖木兒等军贫乏。
偿怯兒合思等羊马价钞。
八月癸未,以明理察平章军国重事,商议公事。
立怀来淘金所。
甲午,敕大名、真定、北京、卫辉四路屯驻新附军,于东京屯田。
安南国遣使以方物入贡。
丙午,太白犯轩辕。
丁未,岁星犯钩钤。
浙西道宣慰使史弼言:“顷以征日本船五百艘科诸民间,民病之,宜取阿八赤所有船,修理以付阿塔海,庶宽民力,并给钞于沿海募水手。”
从之。
济州新开河成,立都漕运司。
庚戌,赏还役宿卫军。
赐皇子北安王所部军钞、羊马。
九月壬子,太白犯轩辕少女。
戊午,合剌带等招降象山县海贼尤宗祖等九千五百九十二人,海道以宁。
太一陰一犯斗。
壬戌,调黎兵同征日本。
丙寅,古答奴国因商人阿剌畏等来言,自愿效顺。
并占城、荆湖行省为一。
徙旧城市肆局院,税务皆入大都,减税征四十分之一。
赏硃云龙漕运功,授七品总押,仍以币帛给之。
己巳,太白犯右执法。
辛未,以岁登,开诸路酒禁。
广东盗起,遣兵万人讨之。
壬申,太一陰一掩井。
癸酉,荧惑犯鬼。
甲戌,太一陰一犯鬼,荧惑犯积一尸一气,太白犯左执法。
戊寅,史弼陈弭盗之策,为首及同谋者死,余屯田淮上,帝然其言。
诏以其事付弼,贼一党一耕种内地,其妻孥送京师以给鹰坊人等。
冬十月庚寅,给征日本新附军钞三万锭。
壬辰,车驾由古北口路至自上都。
癸巳,斡端宣慰使刘恩进嘉禾,同颖九穗、七穗、六穗者各一。
甲午,以平章政事札散为枢密副使。
诏:“五卫军,岁以冬十月听十之五还家备资装,正月番上代其半还,四月毕入役。”
时各卫议先遣七人,而以三人自代,从之。
乙未,享于太庙。
丙申,太一陰一犯昴。
丁酉,诛占城逃回军。
忙兀带请增蒙古、汉军戍边,从之。
以忽都忽总扬州行省唆都新益军。
庚子,许阿速带军以兄弟代役。
建宁路管军总管黄华叛,众几十万,号头陀军,伪称宋祥兴五年,犯崇安、浦城等县,围建宁府。
诏卜怜吉带、史弼等将兵二万二千人讨平之。
耶律铸罢。
壬寅,立东阿至御河水陆驿,以便递运。
徙济州潭口驿于新河鲁桥镇。
给甘州纳硫黄贫乏户钞。
癸卯,诸王只必帖木兒请括阅常德府分地民户,不许。
中书省臣言:“阿八赤新开河二处,皆有仓,宜造小船分海运。”
从之。
中书省臣言:“押亦迷失尝请谕江南诸郡,募人种淮南田。
今乃往各郡转收民户,行省辟阔阔你敦言其非便,宜令其于治所召募,不可强民。”
从之。
戊申,给水达达鳏寡孤独者绢千匹、钞三百锭。
立和林平准库。
遣官检核益都淘金欺弊。
罢中兴管课提举司及北京盐铁课程提举司。
己酉,签河西质子军年及丁者充军。
庚戌,各道提刑按察司增设判官二员。
十一月壬子,赏大不花、脱欢等战功银币。
癸丑,总管陈义愿自备海船三十艘以备征进,诏授义万户,佩虎符。
义初名五虎,起自海盗,内附后,其兄为招讨,义为总管。
敕凡盗贼必由管民官鞫问,仍不许私和。
丁巳,命各省印《授时历》。
诸王只必帖木兒请于分地二十四城自设管课官,不从。
又请立拘榷课税所,其长从都省所定,次则王府差设,从之。
诏:“大都田土,并令输税;甘州新括田土,亩输租三升。”
己未,吏部尚书刘好礼以吉利吉思风俗事宜来上。
壬戌,复立南京宣慰司。
乙丑,罢开成路屯田总管府入开成路,隶京兆宣慰司。
戊辰,立司农司,掌官田邸舍人民。
给诸王所部撒合兒、兀鲁等羊马,以赒其乏。
河西官府参用汉人。
徙甘肃沙州民户复业。
大都城门设门尉。
丁丑,禁云南管课官于常额外多取余钱。
戊寅,禁云南权势多取债息,仍禁没人口为奴及黥其面者。
太白岁星相犯。
己卯,从诸王术白、蒙古带等请,赏也秃古等银钞,以旌战功。
赐皇太子钞千锭。
以御史台赃罚钞赐怯怜口。
十二月庚辰,赐诸王浑都帖木兒衣物,忽都兒所部军银钞币帛。
甲申,赐别速带所部军衣服币帛七千、马二千。
赏西番军官一爱一纳八斯等战功。
辛卯,以茶忽所管军六千人备征日本。
壬辰,给诸王阿只吉牛价。
以中书参议温迪罕秃鲁花廉贫,不阿附权势,赐钞百锭。
罢女直出产金银禁。
甲午,给钞四万锭和籴于上都。
给司阍卫士贫者,人钞二十锭。
辛丑,赐诸王昔烈门等银。
以海道运粮招讨使硃清为中万户,赐虎符;张瑄子文虎为千户,赐金符。
徙新附官仕内郡。
以蠡州还隶真定府路。
癸卯,发粟赈水达达四十九站。
甲辰,太一陰一掩荧惑。
丙午,罢云南造卖金箔规措所。
罢云南都元帅府及重设官吏。
定质子令,凡大官子弟,遣赴京师。
戊申,云南施州子童兴兵为乱,敕参知政事阿合八失帅兵,合罗罗斯脱兒世合讨之,给布万匹赈女直饥民一千户。
是岁,断死罪二百七十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