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
张氏妇
凡大兵所至,其害甚于盗贼:盖盗贼人犹得而仇之,兵则人所不敢仇也。
其少异于盗者,特不敢轻于杀人耳。
甲寅岁,三藩作反,南征之士,养马衮郡,鸡犬庐舍一空,妇女皆被一婬一污。
时遭霪雨,田中潴水为湖,民无所匿,遂乘垣入高粱丛中。
兵知之,裸一体乘马,入水搜一婬一,鲜有遗脱。
惟不伏,公然在家。
有厨舍一所,夜与夫掘坎深数尺,积茅焉;覆以薄,加席其上,若可寝处。
自炊灶下。
有兵至,则出门应给之。
二蒙古兵强与一婬一。
妇曰:“此等事,岂可对人行者?”
其一微笑,啁嗻而出。
妇与入室,指席使先登。
薄折,兵陷。
妇又另取席及薄覆其上,故立坎边,以诱来者。
少间,其一复入。
闻坎中号,不知何处,妇以手笑招之曰:“在此处。”
兵踏席,又陷。
妇乃益投以薪,掷火其中。
火大炽,屋焚。
妇乃呼救。
火既熄,燔一尸一焦臭。
人问之。
妇曰:“两猪恐害于兵,故纳坎中耳。”
由此离村数里,于大道旁并无树木处,携女红往坐烈日中。
村去郡远,兵来率乘马,顷刻数至。
笑语啁嗻,虽多不解,大约调弄之语。
然去道不远,无一物可以蔽身,辄去,数日无患。
一日,一兵至,甚无一耻,就烈日中欲一婬一妇。
妇含笑不甚拒。
隐以针刺其马,马辄喷嘶,兵遂絷马股际,然后拥妇。
妇出巨锥猛刺马项,马负痛奔骇。
缰系股不得脱,曳驰数十里,同伍始代捉之。
首躯不知处,缰上一股,俨然在焉。
异史氏曰:“巧计六出,不失一身 于悍兵。
贤哉妇乎,慧而能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