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诠
三十四、论财取运
财格取运,即以财格所就之局,分而配之。
其财旺生官者,运喜身旺印缓,不利七煞伤官;若生官而后透印,伤官之地,不甚有害。
至于生官而带食破局,则运喜印绶,而逢煞反吉矣。
财用食生,财食重而身轻,则喜助身;财食轻而身重,则仍行财食。
煞运不忌,官印反晦矣。
财格佩印,运喜官乡,身弱逢之,最喜印旺。
财用食印,财轻则喜财食,身轻则喜比印,官运有碍,煞反不忌也。
财带伤官,财运则亨,煞运不利,运行官印,未见其美矣。
财带七煞。
不论合煞制煞,运喜食伤身旺之方。
财用煞印,印旺最宜,逢财必忌。
伤食之方,亦任意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