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
犬灯
韩光禄大千之仆,夜宿厦间,见楼上有灯,如明星。
未几,荧荧飘落,及地化为犬。
睨之,转舍后去。
急起,潜尾之,入园中,化为女子。
心知其狐,还卧故所。
俄,女子自后来,仆一陽一寐以观其变。
女俯而撼之。
仆伪作醒状,问其为谁。
女不答。
仆曰:“楼上灯光,非子也耶?”
女曰:“既知之,何问焉?”
遂共宿止,昼别宵会,以为常。
主人知之,使二人夹仆卧;二人既醒,则身卧床 下,亦不知堕自何时。
主人益怒,谓仆曰:“来时,当捉之来;不然,则有鞭楚!”仆不敢言,诺而退。
因念:捉之难;不捉,惧罪。
展转无策。
忽忆女子一小红衫,密着其体,未肯暂脱,必其要害,执此可以胁之。
夜分,女至,问:“主人嘱汝捉我乎?”
曰:“良有之。
但我两人情好,何肯此为?”
及寝,一陰一掬其衫。
女急啼,力脱而去。
从此遂绝。
后仆自他方归,遥见女子坐道周;至前,则举袖障面。
仆下骑,呼曰:“何作此态?”
女乃起,握手曰:“我谓子已忘旧好矣。
既恋恋有故人意,情尚可原。
前事出于主命,亦不汝怪也。
但缘分已尽,今设小酌,请入为别。”
时秋初,高梁正茂。
女携与俱入,则中有巨第。
系马而入,厅堂中酒肴已列。
甫坐,群婢行炙。
日将暮,仆有事,欲覆主命,遂别。
既出,则依然田陇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