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上下五千年
废除科举制度
我国的科举制度始于隋朝初年,终结于光绪三十一年,即公元1905年。
在这漫长的一千四百年中,科举考试一直是我国历朝历代的封建统治者选拔官吏的主要方式,通过科举考试入仕为官也成为当时中国无数读书人梦寐以求的理想。
清朝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以八股文为主。
八股文始于明太祖朱元璋统治时期,是一种格式固定的文体,其选题全都局限在四书五经之中,具体内容可分为八个部分: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和束股。
破题就是在文章的开头首先揭示题旨,承题就是承接开头进行阐述,随后再开始发表议论,也就是起讲,接下来就要找到议论的入手之处,简称为入手,然后分四个段落进行描述,这四个段落分别叫做起股、中股、后股和束股,每段都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合起来就是八股,这便是“八股文”这个名字的由来。
八股文一味追求形式,文中所有段落都必须要遵守固定的格式,就连字数都有一定的限制。
另外,八股文的内容全都要根据朱熹所著的《四书集注》等书“代圣人立说”,要想在八股文中任意发表自己的看法是绝对不允许的。
以上两点最终导致八股文形式死板,内容空洞,严重禁锢了中国读书人的思想。
八股文也因此被认为是封建统治者用来束缚人民的思想,维护自身封建统治的一大工具。
科举制度从隋朝发展到清朝,历经一千余年时间,已经逐渐走向了没落。
清朝年间,科场舞弊事件时有发生。
在科举考试中作一弊一旦被发现,就会受到极为严厉的惩罚。
作一弊情况轻微者,马上就会被驱逐出考场,作一弊考生及他的子孙三代都不能再参加科举考试;作一弊情况较为严重者则杖责一百,戴枷示众三个月,并发配边疆充军;情况十分严重者,甚至要为此赔上自己的一性一命,还要株连全族。
顺治十四年(1657年)的丁酉科场案,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辛卯科场案,以及咸丰八年(1858年)的戊午科场案,被合称为清朝的三大舞弊案。
在这些舞弊案中,多名收受考生贿赂,为其大开方便之门的政一府高官被皇帝下令处决,震惊朝野。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三大舞弊案的影响力逐渐减弱。
等到了清朝末年,时局动荡,朝政腐朽,科场舞弊空前盛行。
与此同时,科举取士的其他弊端也日渐突出。
当时中国已经步入了近代社会,急需培养科技人才,发展民族工业,但以八股文为考试内容的科举制度显然与时代发展的要求相背离。
种种原因综合起来,最终导致在我国延续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走向了终点。
其实,早在1905年清政一府正式宣布之前,我国的资产阶级维新派就已在戊戌变法中颁布了废除科举考试这条新政。
不过,戊戌变法仅仅维持了一百余日就以失败告终,废除科举的新政自然也不了了之。
三年后,慈禧太后宣布实施“新政”。
在此次清末新政中,科举制度才终于宣告结束。
在清末新政开始之前,中国刚刚经历了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并与十一国列强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
此时的清政一府无论是政治实力、军事实力,还是财政实力,都下降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
如何将大清王朝的统治维持下去,成了摆在慈禧太后等统治者面前的一大难题。
慈禧太后迫于压力,最终在1901年1月29日以光绪皇帝的名义宣布开始实施新政。
从1901年到1905年,清政一府颁布了一系列的新政举措,其中一项就是,兴办学堂,派遣留学生。
显然后两者的颁布正是为了解决科举制度废除以后的人才选拔问题。
从1901年到1904年,清政一府在全国各地兴办了大学堂、中学堂和小学堂,并颁布了一系列学堂章程,制定了一套详细的学堂管理体制,在全国范围内强制推广开来,最终形成了完整的学校制度。
清政一府原本打算在建立新学制的过程中逐步废除科举制。
然而,1904年初,张之洞等新学制的主要创立者却向慈禧太后上书,眼下科举制度的存续与新学堂的创立相互牵制,国内的读书人仍对朝廷是否会废除科举持观望态度,因此朝廷不宜再拖延时间,应马上,以促进新学堂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
张之洞等人的提议得到了慈禧太后的许可,1905年9月2日,慈禧太后以光绪皇帝的名义下令。
就这样,科举考试制度终于从中国的历史舞台上退场了。
分封制和井田制 科举制度的创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