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
下经丰传卷六 节
节:亨,苦节不可贞。
《彖》曰:“节,亨”,刚柔分而刚得中(1)。
“苦节不可贞”,其道穷也(2)。
说以行险,当位以节,中正以通(3)。
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
【注释】(1)坎一陽一而兑一陰一也。
一陽一上而一陰一下,刚柔分也。
刚柔分而不乱,刚得中而为制主,节之义也。
节之大者,莫若刚柔分,男一女别也。
(2)为节过苦,则物所不能堪也。
物不能堪,则不可复正也。
(3)然后及亨也。
无说而行险,过中而为节,则道穷也。
《象》曰:泽上有水,节。
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
初九:不出户庭,无咎(1)。
《象》曰:“不出户庭”,知通塞也。
【注释】(1)为节之初,将整离散而立制度者也,故明於通塞,虑於险为,不出户庭,慎密不失,然后事济而无咎也。
九二:不出门庭,凶(1)。
《象》曰:“不出门庭,凶”,失时极也。
【注释】(1)初已造之,至二宜宣其制矣,而故匿之,失时之极,则遂废矣。
故不出门庭,则凶也。
六三:不节若,则嗟若,无咎(1)。
《象》曰:“不节”之“嗟”,又谁“咎”也。
【注释】(1)若,辞也。
以一陰一处一陽一,以柔乘刚,违节之道,以至哀嗟。
自已所致,无所怨咎,故曰“无咎”也。
六一四:安节,亨(1)。
《象》曰:“安节”之“亨”,承上道也。
【注释】(1)得位而顺,不改其节,而能亨者也。
承上以斯,得其道也。
九五:甘节,吉。
往有尚(1)。
象曰:“甘节”之“吉”,居位中也。
【注释】(1)当位居中,为节之主不失其中,不伤财,不害民之谓也。
为节之不苦,非甘而何?术斯以往,往有尚也。
上六:苦节,贞凶,悔亡(1)。
《象》曰:“苦节,贞凶”,其道穷也。
【注释】(1)过节之中,以致亢极,苦节者也。
以斯施人,物所不堪,正之凶也。
以斯修身,行在无妄,故得悔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