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南巡记
第三十八回王宝珠贪淫殒命录金言警世除顽
话说王宝珠正见妙能索命,被他阴魂取着一根铁棍,向宝珠一棍打击,已是昏绝。
宝珠大叫一声,早已死了。
王老夫妻见了,悲哭不止,想我二人单生他一个,今眼见得死了,如何是好?正是大限已到,怎能脱!王老即命家人备办棺木,收拾已毕。
这是好色贪淫的结果。
此后望我朝官商士庶人等,千万莫学这宝珠也。
万恶淫为首,百行孝为先。
那贪淫之事更甚于杀人。
夫杀人必有所困而后杀之,或仇、为输、为怒不等也。
而贪淫一事,非谓其有仇于己,而后淫之也。
故虽妓女亦不可淫。
虽说我有钱,然后得淫。
说:“不然,此亦女人也。
彼因父母贫穷,或因负累所致而卖身者也。
故曰妓亦犹人耳,且不可犯,何况闺门处一女 、寡一妇 尼姑哉!”夫寡一妇 寡妻,形单影只,遥遥岁月,守节原难。
或以非礼犯之,或用巧计诱之,使他数载贞心片时扫地,新奸欢于黑夜,故夫哭于黄泉,祖宗发怵,鬼神皆怨,淫罪滔天,天他断难宽宥者也。
若云僧道尼姑,已经出家,永断情根,若加淫亵,与寻常淫恶又加一等。
削发披缁,晨钟暮鼓,戒律何等森严!以既归空门之钵,而与之行淫,纵菩萨低眉,暂且由汝而逆天败礼,此心自得过乎?此所以无间地狱也。
又有闺房处一女 及笄之年,情事未知,欲心已启,或遇勾挑而断臂已见贞,剖心以自烈,如此刚志能有几人?是以钻穴偷墙,较已嫁之女为易重,岂知一旦失一身 ,终身抱垢,有惭花烛之宵,殊愧奠雁之礼,琴瑟必乖,家道非吉,淫罪滔天,天地断难宽宥。
旦妇人一生名节,自处一女 始,无如设计圈诱,是恣我片刻之欲,而损人终身之节。
后来婚嫁,便为残体。
使其父母暗伤体面,夫家现被丑名。
纵使临婚混过隐微,常觉羞惭。
苟遇曾经世面,局促难施面目。
即能教子成名,不节终归亏损。
即令守贞一世,已是清白玷污,岂不于女可恨,于男则罪大恶极矣!婉娈少一妇 ,贞心未固,烈志未坚,况且朝夕引诱,食物投其所好,衣服迎其所爱,容止笑貌得其欢心,况人心既非木石,孰能无情!但邪肠一软,而苟合遂成。
于是玷门风、坏名节,夫耻以为妻,于耻以为母,翁姑耻以为媳,父母耻以为女,族一党一 因之而含羞,戚友因之而蒙垢,辱及祖宗,污流数代,谁职其咎?淫罪滔天,天地断不容者也。
有夫妇容后于父子兄弟淫人者,不独乱夫妇之伦,并乱父子兄弟,甚至使彼祖先有不韵非类之痛,神诛鬼责,岂能追乎?乃有为人饥寒躬苦,万不得已,将女卖于他人,原是痛心切齿之事。
为人主者,当如已女看待,勿行污辱。
若以盆里食,阶前草,随身近便,恣意淫欲,且久遭幽闭,不使婚配,此亦重于寻常淫恶。
当与寡一妇 处一女 同遵明训。
又人家女婢,最易淫奸,皆以此为世俗寻常,无伤阴德,不知婢亦人女乎?特贫于我女耳!其受惜之心,实与我女无所异者。
以礼遣嫁,则亦良家夫妇矣。
苟从而乱之,是即淫人之妻女矣。
天地又岂得能宽假而不加谴责乎?于婢女不肯留心于恤,稍有姿色,即行奸淫,但情衰爱弛,又复转卖,但取价值,无门失所。
甚或死于毒妇之手,沦于淫娼之家,而独不思彼离其父母而归于我者,即以我为父母矣,忍令摧残弃掷若如此者乎?平心思之,通身汗下矣。
婢女二十岁即当择配,不宜禁锢终身,以损无穷之德也。
又每见少年仆妇,执役房帏,见其有色,即肆意淫乱,使其夫知之,小则萌跋扈之心,大则怀杀主之意。
即或不知,而或好而生子,是使我为父了。
忍乎哉?即不生子,而堂堂七尺则与一奴一隶下贱受此败柳残花。
屑乎哉?则其罪即轻于良家妇,而祸之烈殆有甚焉!然阴律断淫罪未当,曰淫婢女仆妇者减一等论,则其罪无异于良家。
减获妇女,多被凌逼以为分,固然耳。
试思,此辈皆良民,因贫穷鬻身,或因官势投充,既役其身,复乱其妻母,作何消受?及乱而生子,则沦主为仆,使此子事我之子,是兄弟相主仆也;万一生女有色,已复乱之,是父奸其女也;已之子侄复乱之,是兄弟妹妹相好也。
聚尘宣淫,廉耻尽丧。
后遂不可穷诘,嗟乎!今有人于此骂其子女为藏获者,必怫然怒,攘臂而起矣!以淫色之故,乃使祖父相承之血脉自我而乱,岂不伤哉!今之主人者,多以非礼辱使仆妇,甚至宿其将嫁之女,奸其初婚之媳,使其含忍耻不可对人。
至于贫人之妇,或资乳食糊口,彼既抚抱我之子,不为无功,我反从而渎乱之,其为神之所怒,不亦宜乎?凡雇乳妇择其少艾者,冀其多乳,非渔色,彼应募而来,舍其子女,离其夫妻,二年鞠育,倍劳于嫡母;午夜凄凉,尤苦于孀居;其夫鳏守空床 ,心忧失节,困于穷苦,无可奈何。
为主人者,诚以礼自待,戒勿相犯,子女必昌。
夫世间男女之事,最易濡染,然形极势阻,或禁其欲而不得肆,至若花街柳巷以为风月场中,不任妨人取乐。
余以为不然。
夫娼优须践,然当其初幼,父母一般爱惜。
指望日后嫁一好人,永远作一亲戚往来,迨年齿稍长,或为官粮所逼,或为官债所凌,陷入火坑,脱身无计,独居则泪眼愁眉,逢人则强欢假笑,欲舍此而从良,鸨母从而压制之。
稍有人心者,正宜恻悯;而乃视为闲花野草,岂非与于不仁之甚者也?举世所一习一 为不怪者,无如狸妓。
意殆谓既酬以金,淫不为害。
岂知其害甚大,且无论破家伤身,能保妓不孕乎?孕而产女,则己之女,则已女为猖;即孕生男,人皆非笑,羞不肯认,则已之子亦得沦于污贱下流矣。
嗟乎!以淫色故而乱祖宗相承之血脉,岂不伤哉!世有别种狂痴,渔猎男女,往往外借朋友之名,阴图夫妇之好,以同刑体,创天地,未有之杀,淫其幼者,何异吾子吾孙,淫其稍长者,何异吾弟吾侄?兄与之谓何而沦污若此?而稍知礼义者,当必翻然改悟矣!夫男女私媾,已同禽一兽 。
更昵娈童,以同形体,巧为淫合,倘私心窃思,成何面目?且群小狎邪,变乱家规,引狼人室,害更有不可胜言者。
此皆戒邪之妙旨。
子因谬拟此传,实欲天下人皆以忠孝廉节为心,为善去恶,少怒勿淫为望。
故抄其大略以为警世之小补云尔。
闲话休提,且说圣天子与日青在路上东游西玩,甚是自得。
-日行至一处叫段家庄,但见:苍松栖鹤枝枝秀,绿竹一交一 加数百竿。
老树龙吟声彻耳,风移林影渐生寒。
又只见那农夫在陌上鼓腹讴歌,欣欣自乐;牧童在树阴之下踏踏歌声,悠悠笛韵。
正是:太平天子乐,盛世庶民安。
欲知以后事,下回细详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