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
于江
乡民于一江一 ,父宿田间,为狼所食。
一江一 时年十六,得父遗履,悲恨欲死。
夜俟母寝,潜持铁槌去,眠父所,冀报父仇。
少间,一狼来,逡巡嗅之。
一江一 不动。
无何,摇尾扫其额,又渐俯首舐其股。
一江一 迄不动。
既而欢跃直前,将龁其领。
一江一 急以锤击狼脑,立毙。
起置草中。
少间,又一狼来,如前状。
又毙之。
以至中夜,杳无至者。
忽小睡,梦父曰:“杀二物,足泄我恨。
然首杀我者,其鼻白;此都非是。”
一江一 醒,坚卧以伺之。
既明,无所复得。
欲曳狼归,恐惊母,遂投诸眢井而归。
至夜复往,亦无至者。
如此三四夜。
忽一狼来啮其足,曳之以行。
行数步,棘刺肉,石伤肤。
一江一 若死者。
狼乃置之地上,意将龁腹。
一江一 骤起锤之,仆;又连锤之,毙。
细视之,真白鼻也。
大喜,负之以归,始告母。
母泣从去,探眢井,得二狼焉。
异史氏曰:“农家者流,乃有此英物耶?义烈发于血诚,非直勇也。
智亦异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