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神后记
卷四
晋时,东平冯孝将为广州太守。
儿名马十子,年二十余,独卧厩中,夜梦见一女子,年十八九,言:“我是前太守北海徐玄方女,不幸早亡。
亡来今已四年,为鬼所枉杀。
案生录,当八十余,听我更生,要当有依马十子乃得生活,又应为君妻。
能从所委,见救活不?”
马十子答曰:“可尔。”
乃与马十子克期当出。
至期日,十床十前地,头发正与地平,令人扫去,则愈分明,始悟是所梦见者。
遂屏除左右人,便渐渐额出,次头面出,又次肩项形体顿出。
马十子便令坐对榻上,陈说语言,奇妙非常。
遂与马十子寝息。
每诫云:“我尚虚尔。”
即问何时得出,答曰:“出当得本命生日,尚未至。”
遂往厩中,言语声音,人皆闻之。
女计生日至,乃具教马十子出己养之方法,语毕辞去。
马十子从其言,至日,以丹雄鸡一只,黍饭一盘,清酒一升,醊其丧前,去厩十余步。
祭讫,掘棺出,开视,女身十体貌全如故。
徐徐抱出,著毡帐中,唯心下微暖,口有气息。
令婢四人守养护之。
常以青羊十乳十汁沥其两眼,渐渐能开,口能咽粥,既而能语。
二百日中,持杖起行,一期之后,颜色肌肤气力悉复如常,乃遣报徐氏,上下尽来。
选吉日下礼,聘为夫妇。
生二儿一女:长男字元庆,永嘉初,为秘书郎中;小男字敬度,作太傅掾;女适济南刘子彦,征士延世之孙云。
干宝字令升,其先新蔡人。
父莹,有嬖妾。
母至妒,宝父葬时,因生推婢著藏中。
宝兄弟年小,不之审也。
经十年而母丧,开墓,见其妾伏棺上,衣服如生。
就视犹暖,渐渐有气息。
舆还家,终日而苏。
云宝父常致饮食,与之寝接,恩情如生。
家中吉凶,辄语之,校之悉验。
平复数年后,方卒。
宝兄尝病气绝,积日不冷。
后遂寤,云见天地间鬼神事,如梦觉,不自知死。
晋太元中,北地人陈良与沛国刘舒友善,又与同郡李焉共为商贾。
后大得利,焉杀良取物。
死十许日,良忽苏活,得归家。
说死时,见友人刘舒,舒久已亡,谓良曰:“去年春社日祠祀,家中斗争,吾实忿之,作一兕于庭前,卿归,岂能为我说此耶?”
良故往报舒家,其怪亦绝。
乃诣官疏李焉而伏罪。
襄十陽十李除,中时气死。
其父守十十尸十十。
至于三更,崛然起坐,抟妇臂上金钏甚遽。
父因助脱,既手执之,还死。
妇伺察之,至晓,心中更暖,渐渐得苏。
既活,云:“为吏将去,比伴甚多,见有行货得免者,乃许吏金钏。
吏令还,故归取以与吏。
吏得钏,便放令还。
见吏取钏去。”
后数日,不知犹在妇衣内。
妇不敢复著,依事咒埋。
郑茂病亡,殡殓讫,未得葬,忽然妇及家人梦茂云:“己未应死,偶闷绝尔,可开棺出我,烧车缸以熨头顶。”
如言乃活。
晋时,武都太守李仲文在都丧女,年十八,权假葬郡城北。
有张世之代为郡。
世之男字子长,年二十,侍从在厩中,夜梦一女,年可十七八,颜色不常,自言:“前府君女,不幸早亡。
会今当更生。
心相十爱十乐,故来相就。”
如此五六夕。
忽然昼见,衣服薰春殊绝,遂为夫妻,寝息衣皆有污,如处十女焉。
后仲文遣婢视女墓,因过世之妇相闻。
入厩中,见此女一只履在子长十床十下。
取之啼泣,呼言发冢。
持履归,以示仲文。
仲文惊愕,遣问世之:“君儿可由得亡女履耶?”
世之呼问,儿具道本末。
李、张并谓可怪。
发棺视之,女体已生肉,姿颜如故,右脚有履,左脚无也。
自尔之后遂死,肉烂不得生矣。
“万恨之心,当复何言!”涕泣而别。
魏时,寻十陽十县北山中蛮人有术,能使人化作虎。
十毛十色爪牙,悉如真虎。
乡人周眕有一十奴十,使入山伐薪。
十奴十有妇及妹,亦与俱行。
既至山,十奴十语二人云:“汝且上高树,视我所为。”
如其言。
既而入草,须臾,见一大黄斑虎从草中出,奋迅吼唤,甚可畏怖。
二人十大骇。
良久还草中,少时,复还为人,语二人云:“归家慎勿道。”
后遂向等辈说之。
周寻得知,乃以醇酒饮之,令熟醉。
使人解其衣服及身十体,事事详悉,了无他异。
唯于髻发中得一纸,画作大虎,虎边有符,周密取录之。
十奴十既醒,唤问之。
见事已露,遂具说本末云:“先尝于蛮中告籴,有蛮师云有此术,乃以三尺布,数升米糈,一赤雄鸡,一升酒,授得此法。”
魏清河宋士宗母,以黄初中夏天于浴十室里浴,遣家中子女阖户。
家人于壁穿中,窥见浴盆中有大鼋。
遂开户,大小悉入,了不与人相承当。
先著银钗犹在头上。
相与守之涕泣,无可奈何。
出外去,甚驶,逐之不可及,便入水。
后数日,忽还。
巡行舍宅,如平生,了无所言而去。
时人谓士宗应行丧,士宗以母形虽变,而生理尚存,竟不治丧。
与十江十夏黄母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