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神后记
卷九
钱塘人姓杜,船行时,大雪日暮,有女子素衣来岸上。
杜曰:“何不入船?”
遂相调十戏。
杜合船载之。
后成白鹭,飞去。
杜恶之,便病死。
丹十陽十人沈宗,在县治下,以卜为业。
义熙中,左将军檀侯镇姑孰,好猎,以格虎为事。
忽有一人,著皮衣裤,乘马,从一人,亦著皮裤,以纸裹十余钱,来诣宗卜,云:“西去觅好食,东去觅食好?”
宗为作卦,卦成,告之:“东向吉,西向不利。”
因就宗乞饮,内口著瓯中,状如牛饮。
既出,东行百余步,从者及马皆化为虎。
自此以后,虎暴非常。
晋升平中,有人入山射鹿,忽堕一坎,窅然深绝。
内有数头熊子。
须臾,有一大熊来,瞪视此人。
人谓必以害己。
良久,出藏果,分与诸子。
末后作一分,置此人前。
此人饥甚,于是冒死取啖之。
既而转相狎十习十。
熊母每旦出,觅果食还,辄分此人,赖以延命。
熊子后大,其母一一负之而出。
子既尽,人分死坎中,穷无出路。
熊母寻复还入,坐人边。
人解其意,便抱熊足,于是跃出。
竟得无他。
淮南陈氏,于田中种豆,忽见二女子,姿色甚美,著紫缬襦,青裙,天雨而衣不湿。
其壁先挂一铜镜,镜中见二鹿,遂以刀斫获之,以为脯。
晋太元中,丁零王翟昭后宫,养一猕猴,在十妓十女房前。
前后十妓十女,同时怀妊,各产子三头,出便跳跃。
昭方知是猴所为,乃杀猴及子。
十妓十女同时号哭。
昭问之,云:“初,见一年少,著黄练单衣,白纱帢,甚可十爱十,笑语如人。”
会稽句章民张然,滞役在都,经年不得归。
家有少十妇,无子,惟与一十奴十守舍,妇遂与十奴十私通。
然在都养一狗,甚快,名曰“乌龙”,常以自随。
后假归,妇与十奴十谋,欲得杀然。
然及妇作饭食,共坐下食。
妇语然:“与君当大别离,君可强笑。”
然未得啖,十奴十已张弓矢当户,须然食毕。
然涕泣不食,乃以盘中肉及饭掷狗,祝曰:“养汝数年,吾当将死,汝能救我否?”
狗得食,不啖,惟注睛十舐十唇视十奴十。
然亦觉之。
十奴十催食转急。
然决计,拍膝大呼曰:“乌龙与手!”狗应声伤十奴十。
十奴十失刀仗倒地,狗咋其十陰十,然因取刀杀十奴十。
以妇付县,杀之。
晋太和中,广陵人杨生,养一狗,甚十爱十怜之,行止与俱。
后生饮酒醉,行大泽草中,眠不能动。
时方冬月燎原,风势极盛。
狗乃周章号唤,生醉不觉。
前有一坑水,狗便走往水中,还以身洒生左右草上。
如此数次,周旋跬步,草皆沾湿,火至免焚。
生醒,方见之。
尔后生因暗行,堕于枯井中,狗呻十吟彻晓。
有人经过,怪此狗向井号,往视,见生。
生曰:“君可出我,当有厚报。”
人曰:“以此狗见与,便当相出。”
生曰:“此狗曾活我已死,不得相与。
余即无惜。”
人曰:“若尔,便不相出。”
狗因下头目井。
生知其意,乃语路人云:“以狗相与。”
人即出之,系之而去。
却后五日,狗夜走归。
晋穆、哀之世,领军司马济十陽十蔡咏家狗,夜辄群众相吠,往视便伏。
后日,使人夜伺,有一狗,著黄衣,白帢,长五六尺,众狗共吠之。
寻迹,定是咏家老黄狗,即打杀之。
吠乃止。
代郡张平者,苻坚时为贼帅,自号并州刺史。
养一狗,名曰“飞獒”,形若小驴。
忽夜上厅事,狗上行,行声如平常。
未经年,果为鲜卑所逐,败走,降苻坚,未几便死。
太叔王氏,后娶庾氏女,年少色美。
王年六十,常宿外,妇深无欣。
后忽一夕见王还,燕婉兼常。
昼坐,因共食。
十奴十从外来,见之大惊,以白王。
王遽入,伪者亦出。
二人十十交十十会中庭,俱著白帢,衣服形貌如一。
真者便先举杖打伪者,伪者亦报打之。
二人各敕子弟,令与手。
王儿乃突前痛打,是一黄狗,遂打杀之。
王时为会稽府佐,门士云:“恒见一老黄狗,自东而来。”
其妇大耻,病死。
林虑山下有一亭,人每过此,宿者辄病死。
云尝有十余人,男十女杂合,衣或白或黄,辄蒲博相戏。
时有郅伯夷,宿于此亭,明烛而坐诵经。
至中夜,忽有十余人来,与伯夷并坐蒲博。
伯夷密以烛照之,乃是群犬。
因执烛起,十陽十误以烛烧其衣,作燃十毛十气。
伯夷怀刀,捉一人刺之,初作人唤,遂死成犬。
余悉走去。
顾霈者,吴之豪士也。
曾送客于升平亭。
时有一沙门在座,是流俗道人。
主人欲杀一羊,羊绝绳便走,来投入此道人膝中,穿头向袈裟下。
道人不能救,即将去杀之。
既行炙,主人便先割以啖道人。
道人食炙下喉,觉炙行走皮中,毒痛不可忍。
呼医来针之,以数针贯其炙,炙犹动摇。
乃破出视之,故是一脔肉耳。
道人于此得疾,遂作羊鸣,吐沫。
还寺,少时卒。
吴郡顾旃,猎至一岗,忽闻人语声云:“咄!咄!今年衰。”
乃与众寻觅。
岗顶有一阱,是古时冢。
见一老狐蹲冢中,前有一卷簿书,老狐对书屈指,有所计校。
乃放太咋杀之。
取视簿书,悉是十奸十人女名。
已经十奸十者,乃以朱钩头。
所疏名有百数,旃女正在簿次。
襄十陽十十习十凿齿,字彦威,为荆州主簿。
从桓宣武出猎,时大雪,于十江十陵城西,见草上雪气出。
伺观,见一黄物,射之,应箭死。
往取,乃一老雄狐,脚上带绛绫香囊。
宋酒泉郡,每太守到官,无几辄死。
后有渤海陈斐,见授此郡,忧恐不乐,就卜者占其吉凶。
卜者曰:“远诸侯,放伯裘。
能解此,则无忧。”
斐不解此语,答曰:“君去,自当解之。”
斐既到官,侍医有张侯,直医有王侯,卒有史侯、董侯等,斐心悟曰:“此谓诸侯。”
乃远之。
即卧,思“放伯裘”之义,不知何谓。
至夜半后,有物来斐被上。
斐觉,以被冒取之,物遂跳踉,訇訇作声。
外人闻,持火入,欲杀之。
魅乃言曰:“我实无恶意,但欲试府君耳。
能一相赦,当深报君恩。”
斐曰:“汝为何物,而忽干犯太守。”
魅曰:“我本千岁狐也。
今变为魅,垂化为神,而正触府君威怒,甚遭困厄。
我字伯裘,若府君有急难,但呼我字,便当自解。”
斐乃喜曰:“真‘放伯裘’之义也。”
即便放之。
小开被,忽然有光,赤如电,从户出。
明夜有敲门者,斐问是谁,答曰:“伯裘。”
问:“来何为?”
答曰:“白事。”
问曰:“何事?”
答曰:“北界有贼十奴十发也。”
斐按发则验。
每事先以语斐。
于是境界无毫发之十奸十,而咸曰圣府君。
后经月余,主簿李音共斐侍婢私通。
既而惧为伯裘所白,遂与诸侯谋杀斐。
伺傍无人,便与诸侯持杖直入,欲格杀之。
斐惶怖,即呼“伯裘救我!”即有物如伸一匹绛,剨然作声。
音、侯伏地失魂,乃以次缚取。
考询皆服,云:“斐未到官,音已惧失权,与诸侯谋杀斐。
会诸侯见斥,事不成。”
裴即杀音等。
伯裘乃谢裴曰:“未及白音十奸十情,乃为府君所召。
虽效微力,犹用惭惶。”
后月余,与斐辞曰:“今后当上天去,不得复与府君相往来也。”
遂去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