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
列传第七十二
○吕思诚
吕思诚,字仲实,平定州人。
六世祖宗礼,金进士,辽州司户。
宗礼生仲堪,亦举进士。
仲堪生时敏,时敏生钊,为千夫长,死国事。
钊生德成,德成生允,卒平定知州致仕,思诚父也。
母冯氏,梦一丈夫,乌巾、白襕衫、红鞓束带,趋而揖曰:“我文昌星也。”
及寤,思诚生,目有神光,见者异之。
及长,从萧学治经。
已而入国子学为陪堂生,试国子伴读,中其选。
擢泰定元年进士第,授同知辽州事,未赴。
丁内艰。
改景州蓚县尹。
差民户为三等,均其徭役;刻孔子象,令社学祀事;每岁春行田,树畜勤敏者,赏以农器,人争趋事,地无遗力。
民石安兒等,流离积年,至是,闻风复业。
印识文簿,畀社长藏之,季月报县,不孝弟、不事生业者,悉书之,罚其输作。
胥吏至社者,何人用饮食若干,多者责偿其直。
豪猾者窜名职田户,思诚尽祛其弊。
天历兵兴,豫贷钞于富民,令下造军器,事皆先集,民用不扰。
于后得官价,亟以还民。
翟彝自其大父因河南乱,被掠为人奴,岁纳丁粟以免作。
思诚知彝力学,如其主与之约,终彝身粟三十石,仍代之输,彝得为良民。
他日买羊,刘智社民李,持酒来见,诉其弟匿羊,思诚叱之退。
王青兄弟四人,友一爱一弥笃,思诚至其家,取酒劝酬,欢同骨肉。
李之兄弟相谓曰:“我等终不敢见尹矣。”
各具酒食相切责,悔前过,析居三十年,复还同爨。
镇民张复,叔母孀居,且瞽,丐食以活,恐思诚闻之,即日迎养。
思诚怜其贫,令为媒互人以养之。
天旱,道士持青蛇,曰卢师谷小青,谓龙也,祷之即雨。
思诚以其惑人,杀蛇,逐道士,雨亦随至,遂有年。
县多一婬一祠,动以百余计,刑牲以祭者无虚日,思诚悉命毁之,唯存江都相董仲舒祠。
擢翰林国史院检阅官,俄升编修。
文宗在奎章阁,有旨取一柄一史阅之,左右舁匮以往,院长贰无敢言。
思诚在末僚,独跪阁下争曰:“国史纪当代人君善恶,自古天子无观阅之者。”
事遂寝。
寻擢国子监丞,升司业,拜监察御史。
与斡玉伦徒等劾中书平章政事彻里帖木兒变乱朝政,章上,留中不下,思诚纳印绶殿前,遂出佥广西廉访司事。
巡行郡县,土官有于元帅者,恃势鱼肉人,恐事觉,一陰一遣其子迓思诚于道。
思诚缚之,悉发其一陰一私,痛惩其罪,一道震肃。
移浙西。
达识帖睦迩时为南台御史大夫,与江浙省臣有隙,嗾思诚劾之,思诚曰:“吾为天子耳目,不为台臣鹰犬也。”
不听。
已而闻行省平章左吉贪墨,浙民多怨之,思诚奏疏其罪,流之海南。
复召为国子司业,迁中书左司员外郎。
盗杀河南省臣,以伪檄呼廉访使段辅入行省事,及事败,诖误者三十余人,将置于法,思诚言于朝,皆释之。
升左司郎中。
思诚素刚直,人多嫉之,遂以言罢。
起为右司郎中,拜刑部尚书。
科举复行,与佥书枢密院事韩镛为御试读卷官。
改礼部尚书,御史台奏为治书侍御史,总裁辽、金、宋三史,升侍御史,枢密院奏为副使,御史台留为侍御史。
会平章政事巩卜班不法,监察御史劾之,御史大夫也先帖木兒曰:“姑徐之。”
思诚趣入奏,巩卜班罢。
大夫衔思诚,将谋挤之,思诚即谒告。
朝廷知思诚无他,迁河东廉访使。
未几,召为集贤侍讲学士,兼国子祭酒,出为湖广行省参知政事,诸生抗疏留之,不可。
道中授湖北廉访使,入拜中书参知政事,升左丞,转御史中丞。
劾奏清道官不尽职,罢之。
再任左丞、知经筵事,提调国子监,兼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修国史,加荣禄大夫,总裁后妃、功臣传,会粹《六条政类》,帝赐玉带,眷顾弥笃。
又为枢密副使,仍知经筵事,复为中书左丞。
御史大夫纳麟,诬参政孔思立受赇事,或欲连中思诚,纳麟曰:“吕左丞素有廉声,难以及之。”
遂止。
拜集贤学士,仍兼国子祭酒。
吏部尚书契哲笃、左司都事武祺等,建言更钞法,以楮币一贯文省权铜钱一千文为母,铜钱为子,命廷臣集议。
思诚曰:“中统、至元自有母子,上料为母,下料为子,譬之蒙古人以汉人子为后,皆人类也,尚终为汉人之子,岂有故纸为父而立铜为子者乎?”
一座咸笑。
思诚又曰:“钱钞用法,见为一致,以虚换实也。
今历代钱、至正钱、中统钞、至元钞、交钞分为五项,虑下民知之,藏其实而弃其虚,恐不利于国家也。”
契哲笃曰:“至元钞多伪,故更之尔。”
思诚曰:“至元钞非伪,人为伪尔。
交钞若出,亦为伪者矣。
且至元钞犹故戚也,家之童奴且识之;交钞犹新戚也,虽不敢不亲,人未识也,其伪反滋多尔。
况祖宗之成宪,其可轻改哉!”契哲笃曰:“祖宗法弊,亦可改矣。”
思诚曰:“汝辈更法,又欲上诬世皇,是汝与世皇争高下也。
且自世皇以来,诸帝皆谥曰孝,改其成宪,可谓孝乎?”
契哲笃曰:“钱钞兼行何如?”
思诚曰:“钱钞兼行,轻重不伦,何者为母,何者为子?汝不通古今,道听而途说,何足行哉!”契哲笃忿曰:“我等策既不可行,公有何策?”
思诚曰:“我有三字策曰:行不得!行不得!”丞相脱脱见思诚言直,颇狐疑未决。
御史大夫也先帖木兒独曰:“吕祭酒之言亦有是者,但不当在庙堂上大声历色尔。”
已而监察御史承望风旨,劾思诚狂妄,夺其诰命并所赐玉带,复左迁湖广行省左丞,遣太医院宣使秦初即其家迫遣之。
初窘辱之,不遗余力,思诚不为动。
贻书参议龚伯遂曰:“去年许可用为河南左丞,今年吕思诚为湖广左丞,世事至此,足下得无动心乎?”
抵武昌城下,语诸将曰:“贼据城与诸君相持经久,必不知吾为此来,出其不意,可以入城。”
遂行。
诸将不获已,随其后,竟不烦转斗而入。
询其故,贼仓卒无备。
尽惊走。
思诚乃大会军民官吏告之曰:“贼去,示吾弱也,规将复来。”
于是申号令,戒职事,修器械,葺城郭,明部伍,先谋自守,徐议出征。
苗军暴横,侵辱省宪,思诚正色叱之曰:“若等能杀吕左丞乎?”
自是无敢复至。
曾未数日,召还,复为中书左丞。
思诚去二日,城复陷。
移光禄大夫、大司农。
俄得疾,以至正十七年三月十七日卒,年六十有五。
思诚气宇凝定,素以劲拔闻,不为势利所屈。
三为祭酒,一法许衡之旧,诸生从化,后多为名士。
尝病迸注疏太繁,魏了翁删之太简,将约其中以成书,不果。
有文集若干卷、《两汉通纪》若干卷。
谥忠肃。
○汪泽民
汪泽民,字叔志,徽之婺源州人,宋端明殿学士藻之七世孙也。
少警悟,家贫力学,既长,遂通诸经。
延祐初,以《春秋》中乡贡,上礼部,下第,授宁国路儒学正。
五年,遂登进士第,授承事郎、同知岳州路平江州事。
以母年八十,上书愿夺所授官一等或二等,得近地以便养,不允。
南归奉母一之官。
州民李氏,以赀雄,其弟死,妻誓不他适,兄利其财,嗾族人诬妇以一奸一事。
狱成而泽民至,察知其枉,为直之。
会朝廷征江南包银,府檄泽民分辨,民不扰而事集。
寻迁南安路总管府推官。
镇守万户朵兒赤,持官府短长,郡吏王甲,殴伤属县长官,诉郡,同僚畏朵兒赤,托故不视事,泽民独捕甲,系之狱。
朵兒赤赂巡按御史,受甲家人诉,欲出之,泽民正色与辨,御史沮怍,夜竟去,乃卒罪王甲。
潮州府判官钱珍,以一奸一婬一事杀推官梁楫,事连广东廉访副使刘珍,坐系者二百余人,省一爱一官凡六委官鞫问,皆顾忌淹延弗能白,复檄泽民谳之,狱立具,人服其明。
迁信州路总管府推官。
丁母忧,服除,授平江路总管府推官。
有僧净广,与他僧有憾,久绝往来,一日,邀广饮,广弟子急欲得师财,且苦其棰楚,潜往它僧所杀之。
明日诉官,它僧不胜考掠,乃诬服,三经审录,词无异,结案等报。
泽民取行凶刀视之,刀上有铁工姓名,召工问之,乃其弟子刀也,一讯吐实,即械之而出他僧,人惊以为神。
调济宁路兗州知州,孔子后衍圣公袭封职三品,泽民建议,以谓宜升其品秩,以示褒崇宣圣之意,廷议从之。
至正三年,朝廷修辽、金、宋史,召泽民赴阙,除国子司业,与修史。
书成,迁集贤直学士,阶太中大夫。
未两月,即移书告老。
大学士和尚曰:“集贤、翰林,实养老尊贤之地,先生何为遽去?愿少留,以副上意。”
泽民曰:“以布衣叨荣三品,志愿足矣。”
遂以嘉议大夫、礼部尚书致仕。
既归田里,与门生故人相往返嬉游,超然若忘世者。
十五年,蕲黄贼陷徽州,时泽民居宣州。
已而贼来犯宣州,江东廉访使道童雅重泽民,日就之询守御计,城得无虞。
明年,长槍军琐南班等叛,来寇城,或劝泽民去,泽民曰:“我虽无官守,故受国厚恩,临危一爱一死,非臣子节。”
留不去,凡战斗筹画,多泽民参决之,累败贼兵。
既而寇益众,城陷,泽民为所执。
使之降,大骂不屈,遂遇害,年七十。
事闻,赠资善大夫、江浙行中书省左丞,追封谯国郡公,谥文节。
○干文传
干文传,字寿道,平江人。
祖宗显,宋承信郎。
父雷龙,乡贡进士。
宗显之先世以武弁入官,而力教其子以文易武,故雷龙两举进士,宋亡,不及仕。
及生文传,乃名今名以期之。
文传少嗜学,十岁能属文,未冠,已有声誉,用举者为吴及金坛两县学教谕、饶州慈湖书院山长。
仁守诏举进士,文传首登延祐二年乙科,授同知昌国州事,累迁长洲、乌程两县尹,升婺源知州,又知吴江州。
文传长于治剧,所至俱有善政。
自其始至昌国,即能柔之以恩信,于是海岛之民,虽顽犷不易治,至有剽掠海中若化外然者,亦为之变俗。
初,长官强愎自恣,文传推诚以待之,久乃自屈服。
盐场辟方倚转运司势,虐使州民,家业破荡,文传语同列曰:“吾属受天子命,以牧此民,可坐视而弗之救乎!”乃亟为陈理,上官莫能夺,民赖以免。
长洲为文传乡邑,文传徙榻公署,无事未尝辄出,而亲旧莫敢通私谒。
会创行助役法,凡民田百亩,令以三亩入官,为受役者之助。
文传既专任其县事,而行省又以无锡州及华亭、上海两县之事诿焉。
文传谕豪家大姓,以腴田来归,而中人之家,自是不病于役。
其在乌程,有富民张甲之妻王,无子,张纳一妾于外,生子,未晬,王诱妾以兒来,寻逐妾,杀兒焚之。
文传闻而发其事,得死兒余骨,王厚贿妾之父母,买邻家兒为妾所生,兒初不死。
文传令妾抱兒一乳一之,兒啼不就一乳一,妾之父母吐实,乃呼邻妇至,兒见之,跃入其怀,一乳一之即饮,王遂伏辜。
丹徒县民有二弟共杀其姊者,狱久不决,浙西廉访司俾文传鞫之,既得其情,其母乞贷二子命,为终养计,文传谓二人所承有轻重,以首从论,则为首者当死,司官从之。
婺源之俗,男一女婚聘后,富则渝其约,有育其女至老死不嫁者;亲丧,贫则不一举,有停其柩累数世不葬者。
文传下车,即召其耆老,使以礼训告之,阅三月而婚丧俱毕。
宋大儒硃熹,上世居婺源,故业为豪民所占,子孙诉于有司,莫能直,文传谕其民以理,不烦穷治而悉归之。
复募好义者,即其故宅基建祠,俾硃氏世守焉。
有富民江丙,出游京师,娶娼女张为妇,江既客死,张走数千里,返其柩以葬,前妻之子因苦之,既而杀之,瘗其一尸一山谷间。
官司知之,利其贿不问,文传乃发其事,而论如法。
文传莅官,其所设施多此类,故其治行往往为诸州县最。
韩镛时佥浙西廉访司事,作《乌程谣》以纪其绩,论者谓其有古循吏之风。
至正三年,召赴阙,承诏预修《宋史》,书成,赏赉优渥,仍有旨四品以下各进一官。
擢文传集贤待制。
亡何,以嘉议大夫、礼部尚书致仕。
卒,年七十八。
文传气貌充伟,识度凝远,喜接引后进,考试江浙、江西乡闱,所取士后多知名。
为文务雅正,不事浮藻,其于政事为尤长云。
○韩镛
韩镛,字伯高,济南人。
延祐五年中进士第,授将仕郎、翰林国史院编修官,寻迁集贤都事。
泰定四年,转国子博士,俄拜监察御史。
当时由进士入官者仅百之一,由吏致位显要者常十之九。
帝乃欲以中书参议傅岩起为吏部尚书,镛上言:“吏部掌天下铨衡,岩起从吏入官,乌足尽知天下贤才。
况尚书秩三品,岩起累官四品耳,于法亦不得升。”
制可其奏。
天历元年,除佥浙西廉访司事,击一奸一暴,黜贪墨,而特举乌程县尹干文传治行为诸县最,所至郡县,为之肃然。
二年,转江浙财赋副总管。
至顺元年,除国子司业,寻迁南行台治书侍御史。
顺帝初,历佥宣徽及枢密院事。
至正二年,除翰林侍讲学士,既而拜侍御史,以刚介为时所忌,言事者诬劾其赃私,乃罢去。
五年,台臣辨其诬,遂复起参议中书省事。
七年,朝廷慎选守令,参知政事魏中立言于帝:“当今必欲得贤守令,无加镛者。”
帝乃特署镛姓名,授饶州路总管。
饶之为俗尚鬼,有觉山庙者,自昔为妖以祸福人,为盗贼者事之尤至,将为盗,必卜之。
镛至,即撤其祠宇,沉土偶人于江。
凡境内一婬一祠有不合祀典者,皆毁之。
人初大骇,已而皆叹服。
镛知民可教,俾俊秀入学宫,求宿儒学行俱尊者,列为《五经》师,旦望必幅巾深衣以谒先圣,月必考订课试,以示劝励。
每治政之暇,必延见其师生,与之讲讨经义,由是人人自力于学,而饶之以科第进者,视他郡为多。
镛居官廨,自奉淡泊,僚属亦皆化之。
先是,朝使至外郡者,官府奉之甚侈,一不厌其所欲,即衔之,往往腾谤于朝,其出使于饶者,镛延见郡舍中,供以粝饭,退皆无有后言。
其后有旨以织币脆薄,遣使笞行省臣及诸郡长吏。
独镛无预。
镛治政,虽细事,其详密多类此。
十年,拜中书参知政事。
十一年,丞相脱脱在位,而龚伯璲辈方用事,朝廷悉议更张,镛有言,不见听。
人或以镛优于治郡,而执政非其所长,遂出为甘肃行省参知政事。
及脱脱罢,用事者悉诛,而镛又独免祸。
乃迁西行台中丞,殁于官。
○李稷
李稷,字孟豳,滕州人。
稷幼颖敏,八岁能记诵经史。
从其父官袁州,师夏镇,又从官铅山,师方回孙。
镇、回孙皆名进士,长于《春秋》,稷兼得其传。
泰定四年,中进士第,授淇州判官。
淇当要冲,稷至,能理其剧。
岁大饥,告于朝堂以赈之,民获以苏。
游民尚安兒,饮博亡赖,稷疑其为非,督弓兵擒之,果盗邻村王甲家财,与其一党一五人俱伏辜。
调海陵县丞,亦有能声。
入为翰林国史院编修官,擢御史台照磨。
至正初,出为江南行台监察御史,迁都事,又入为监察御史。
劾奏Yan宦高龙卜恃赖恩私,侵挠朝政,擅作威福,交通时相,请谒公行,为国基祸,乞加窜逐,以正邦刑。
章上,流高龙卜于征东。
又言:“御史封事,须至御前开拆,以防壅蔽之患。
言事官须优加擢用,以开谏诤之路。
殿中侍御史、给事中、起居注,须任端人直士,书百司奏请,及帝所可否,月达省台,付史馆,以备纂修之实。”
承天护圣寺火,有旨更作,乃上言:“水旱相仍,公私俱乏,不宜妄兴大役。”
议遂寝。
会朝廷方注意守令,因言:“下县尹多从吏部铨注,或非其才,宜并归省选。
茶盐铁课,责备长吏,动受刑谴,何以临民,宜分委佐贰。
投下达鲁花赤,蠹政害民,宜为佐贰。”
帝悉可其奏。
迁中书左司都事,又四迁为户部尚书。
十一年,廷议以中原租税不实,将履亩起税,稷诣都堂言曰:“方今妖寇窃发,民庶流亡,此政一行,是驱民为盗也。”
相臣是之。
寻参议中书省事,俄迁治书侍御史。
十二年,从丞相脱脱出师征徐州,徐既平,谒告归滕州,迁曾祖父以下十七丧,序昭穆以葬,敕赐碑树焉。
既而召为詹事丞,除侍御史,俄迁中书参知政事。
皇太子受册,摄大礼使,遂除枢密副使。
帝躬祀郊庙,摄太常少卿,寻复为侍御史,又为中书参知政事,俄升资善大夫、御史中丞,寻特加荣禄大夫。
至正十九年,丁母忧,两起复,为陕西行省左丞、枢密副使,乞终制,不起。
服阕,命为大都路总管,兼大兴府尹,除副詹事。
二十四年,出为陕西行台中丞,未行,改山东廉访使。
得疾,上章致仕,还京师。
卒,年六十一。
赠推忠赞理正宪功臣、集贤大学士、荣禄大夫、柱国,追封齐国公,谥文穆。
稷为人孝友恭俭,廉慎忠勤,处家严而有则,与人交,一以诚恪,尤笃于乡一党一朋友之谊。
中丞任择善、陈思谦既没,皆抚其遗孤,人以是多之。
出入台省者二十年,始卒无疵,为时名卿云。
○盖苗
盖苗,字耘夫,大名元城人。
幼聪敏好学,善记诵,及弱冠,游学四方,艺业大进。
延祐五年,登进士第,授济宁路单州判官。
州多系囚,苗请疏决之。
知州以为囚数已上,部使者未报,不可决。
苗曰:“设使者有问,请身任其责。”
知州乃勉从之,使者果阅牍而去。
岁饥,白郡府,未有以应。
会他邑亦以告,郡府遣苗至户部以请,户部难之,苗伏中书堂下,出糠饼以示曰:“济宁民率食此,况不得此食者尤多,岂可坐视不救乎!”因泣下,时宰大悟,凡被灾者,咸获赈焉。
有官粟五百石陈腐,以借诸民,期秋熟还官。
及秋,郡责偿甚急,部使者将责知州,苗曰:“官粟实苗所贳,今民饥不能偿,苗请代还。”
使者乃已其责。
单州税粮,岁输馆陶仓,距单五百余里,载驮担负,民甚苦之,春犹未足。
是秋,馆陶大熟,苗先期令民籴粟仓下,十月初,仓券已至,省民力什之五。
辟御史台掾,除山东廉访司经历,历礼部主事,擢江南行台监察御史。
建言严武备以备不虞,简兵卒以壮国势,全功臣以隆大体,惜官爵以清铨选,考实行以抑奔竞,明赏罚以杜一奸一欺,计利害以孚民情,去民贼以崇礼节。
皆切于时务,公论韪之。
天历初,文宗诏以建康潜邸为佛寺,务穷壮丽,毁民居七十余家,仍以御史大夫督其役。
苗上封事曰:“臣闻使民以时,使臣以礼,自古未有不由斯道而致隆平者。
陛下龙潜建业之时,居民困于供给,幸而获睹今日之运,百姓跂足举首,以望非常之恩。
今夺农时以创佛寺,又废民居,使之家破产荡,岂圣人御天下之道乎?昔汉高帝兴于丰、沛,为复两县,光武中兴南一陽一,免税三年,既不务此,而隆重佛氏,何以满斯民之望哉!且佛以慈悲为心,方便为教,今尊佛氏而害生民,无乃违其方便之教乎?台臣职专纠察,表正百司,今乃委以修缮之役,岂其礼哉?”
书奏,御史大夫果免督役。
入为监察御史。
文宗幸护国仁王寺,泛舟玉泉,苗进曰:“今频年不登,边隅不靖,政当恐惧修省,何暇逸游,以临不测之渊乎?”
帝嘉纳之,赐以对衣上尊,即日还宫。
台臣拟苗佥淮东廉访司事,以闻,帝曰:“仍留盖御史,朕欲闻其谠言也。”
以丁外艰去,免丧,除太禧宗禋院都事。
中书檄苗行视河道,还言:“河口淤塞,今苟不治,后日必为中原大患。”
都水难之,事遂寝。
至正初,用荐者知亳州,修学宫,完州廨。
有豪强占民田为己业,民五十余人诉于苗,苗讯治之,豪民咸自引服。
苗曰:“尔等罪甚重,然吾观皆有改过意。”
遂从轻议。
至元四年,起为左司都事,在左司仅十八日,凡决数百事。
丁内忧,宰相惜其去,重赙之。
至正二年,起为户部郎中,俄擢御史台都事,御史大夫欲以故人居言路,苗曰:“非其才也。”
大夫不悦而起,其晚,邀至私第以谢,人两贤之。
出为山东廉访副使。
益都、淄、莱地旧称产金,朝廷建一府六所综其事,民岁买金以输官,至是六十年矣。
民有忤其官长意,辄谓所居地有金矿,掘地及泉而后止。
猾吏为一奸一利,莫敢谁何。
苗建言罢之。
三年,入为户部侍郎。
四年,由都水监迁刑部尚书。
初,盗杀河南省宪官,延坐五百余家,已有诏除首罪外,余从原宥。
至是,宰臣追复欲尽诛戮,苗坚持不可。
御史趣具狱,苗曰:“肆赦复杀,在法所无,御史独宜劾苗,其敢累朝廷之宽仁乎!”卒用苗议,罢之。
出为山东廉访使,民饥为盗,所在群聚,乃上救荒弭盗十二事,劾宣慰使骫骳不法者。
有司援例欲征苗所得职田,苗曰:“年荒民困,吾无以救,尚忍征敛以肥己耶!”辄命已之。
同僚皆无敢取。
召参议中书省事。
五年,出为陕西行台侍御史,迁陕西行省参知政事。
六年,复入为治书侍御史,升侍御史,寻拜中书参知政事、同知经筵事。
大臣以两京驰道狭隘,奏毁民田庐广之,已遣使督有司治之矣,苗执曰:“驰道创自至元初,何今日独为隘乎!”力辩,乃罢。
又欲宿卫士悉出为郡长官,俾以养贫,苗议曰:“郡长所以牧民,岂养贫之地哉?果有不能自存,赐之钱可也。
若任郡寄,必择贤才而后可。”
议遂寝。
又欲以钞万贯与角牴者,苗曰:“诸处告饥,不蒙赈恤,力戏何功,获此重赏乎?”
又,佥四川廉访司事家人违例收职田,奉使宣抚,直坐其主,宰臣命奉使即行遣,苗请付法司详议,勿使宪司以为口实。
于是时相顾谓僚佐曰:“所以引盖君至枢机者,欲其相助也,乃每事相抗,何耶?今后有公务,毋白参政。”
苗叹曰:“猥以非才,待罪执政,中书之事,皆当与闻,今宰相言若此,不退何俟?”
将引去,而适有旨拜江南行台御史中丞。
然宰臣怒苗终不解,比至,即除甘肃行省左丞,时苗已致仕归田里矣。
时宰复奏旨趣赴任,苗舁疾就道。
至镇,即上言:“西土诸王,为国籓屏,赐赉虽有常制,而有司牵于文法,遂使恩泽不以时及,有匮乏之忧,大非隆亲厚本之意。”
又言:“甘肃每岁中粮,一奸一弊百端,请以粮钞兼给,则军民咸利矣。”
朝廷从之。
迁陕西行御史台中丞。
到官数日,即上疏乞骸鼻,还乡里。
明年卒,年五十八。
赠摅诚赞治功臣、中书左丞、上护军,追封魏国公,谥文献。
苗学术淳正,一性一孝友,喜施与,置义田以赡宗族。
平居恂恂谦谨,及至遇事,张目敢言,虽经挫折,无少回挠,有古遗直之风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