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鉴图说
43 览图禁杖
唐史纪:太宗览《明堂针炙图》,“人五脏之系,咸附于背”。
诏自今毋得笞囚背。
【解】唐史上记,太宗一日看《明堂针灸书》,这书是医家针灸治病的方法,内有个图形,说人腹中心、肝、脾、肺、肾,五脏的系统,皆附贴于脊背,太宗观览此图,思想起来,打人脊背,则五脏震动,或致伤命。
遂下诏,令天下问刑衙门,自今以后不许笞杖罪囚的脊背。
盖五刑各有差等,而笞罪为轻,彼罪当处死者,固自有应得之条矣。
而于轻罪者复笞其背,使或至于死,诚为不可。
太宗天资仁恕,耳目所接,无一不念在生民,故一览医方,而不忍之心遂萌,此诏一出,民之免毙杖下者,不知其几矣,传称太宗以宽仁治天下,而于刑法尤谨,信哉!
【注】本则出自《新唐书·刑法志》。
此事发生于贞观四年(630)。
明堂针灸图:古中医书名。
咸:都。
笞:用竹板或荆条打犯人的背部或一臀一部,是唐律笞、杖、徒、流、死五种刑罚中最轻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