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诫
卑弱第一
【原文】
。
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 下,弄之瓦砖,而斋告焉(诗小雅斯干曰: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弄之瓦。
毛苌注云:瓦,纺塼也。
郑玄笺云:卧之于地,卑之也。
纺塼,一习一 其所有事也)。
卧之床 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
弄之瓦砖,明其一习一 劳,主执勤也。
斋告先君,明当主继祭祀也(即婆家的生辰、忌日之类,需要谨记)。
三者盖女人之常道,礼法之典教矣。
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有善莫名,有恶莫辞,忍辱含垢,常若畏惧,是谓卑弱下人也。
晚寝早作,勿惮夙夜,执务私事,不辞剧易,所作必成,手迹整理,是谓执勤也。
正色端操,以事夫主,清静自守,无好戏笑,洁齐酒食(齐音斋),以供祖宗,是谓继祭祀也。
三者苟备,而患名称之不闻,黜辱之在身,未之见也。
三者苟失之,何名称之可闻,黜辱之可远哉!
【译文】
古人生下女孩三日之后,
让她睡在床 下面,将织布用的瓦砖给她当玩具,
(男子则是睡在床 上,将卿大夫用的圭璋给他当玩具)
并将生女之事斋告宗庙。
睡在床 下,表明女子应当卑下柔弱,时时以谦卑的态度待人;
玩弄瓦砖,表明女子应当亲自劳作、不辞辛苦;
斋告先祖,表明女子应当准备酒食,帮助夫君祭祀。
这三点,是女人的立身之本,古来礼法的经典教诲。
谦让恭敬,不敢怠慢于人;
先人后己,不敢抢在人前;
有善莫名,不敢自夸自诩;
有恶莫辞,奉长辈之命,做了招人厌恶的事,不敢推脱;
忍辱含垢,不敢有所争辩;
常若畏惧,不敢放任自安。
像这样践行不怠,“卑弱”的道义就尽了。
晚睡早起,不因日夜劳作而有所畏难;
亲自操持料理家务,不问难易,有始有终;
亲手整理完善事务,使之一精一美而不粗率。
像这样践行不怠,“执勤”的道义就尽了。
外表端庄,品行端正,侍奉夫君;
幽闲贞静,自尊自重,不苟言笑;
备办酒食祭品,帮助夫君祭祀先祖。
像这样践行不怠,“继祭祀”的道义就尽了。
做到了上述的三点,美好的名声就会传扬出去,耻辱就会远离自身;
如果没有做到这三点,有什么美德值得人称赞?又怎么能免得了耻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