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案
第十四回 判案毕专等回文断女子亲父收领
且说公差押刘君配下堂,回铺交代。
及至铺内,交代了王公弼,以后进衙入监不提。
话说施公正坐公堂理事,又见衙役下跪回话,说:“被盗去财物強一姦一女儿的海潮带到。”
施公说:“叫上来!”不多时海潮上堂跪下。
施公道:“你告盗骗失女。
众凶已被本县拿住,少时叫你结案。”
吩咐先把九黄、七珠带下去,再把十二寇带上来。
众役答应,立刻带上跪下。
施公叫:“海潮,你认认十二人之内,见过那几个,好与结案。”
海潮答应,上前挨次看了一遍,跪下口称:“老爷在上,容小人禀明。
那日晚上眼花昏迷了,叫女儿上前来认吧。”
施公说:“使得。”
海潮叩首而去。
不多时同女儿上堂,跪在一旁。
施公见他愁眉不展,两眼含泪,见人惭愧。
施公看罢,道:“海潮,叫你女儿上前去认。”
海潮答应:“领命。”
走下来至寇盗面前认盗。
海潮说:“那晚就是这些恶贼,把我口中塞紧棉花。
那个用绳子捆我的,打我的,登时吓得我二目昏花,认不真切。
因此叫吾儿认真切记。”
女儿认罢,上堂回明。
施公带怒,叫十二寇说:“你们偷盗人财,罪难轻恕;见色強一姦一,罪上加罪,快些实说!”十二盗各自招认。
施公吩咐海潮领女回家,详文到时,再领贼赃。
海潮谢恩而去。
不一刻,失物的李天成也被带来。
施公说:“李天成,本县拿获十二寇在此。
你既失盗被害,你必认识。
且把你伙计丧命之由说来,本县与你结案。”
李天成答应,从头至尾,说了一遍。
施公听所说与诉呈相符,道:“你休要伤感,本县判断公平。”
又叫众寇上前跪下,问:“你们在南北两路打劫事情,从实招来,免受苦刑。”
众寇一听,共说:“小的等作恶,原是不假,情愿治罪画供,求老爷免刑。”
施公闻言大悦道:“你等顺理,本县岂无好生之德?”
遂叫:“李天成,你可听见了?这强盗都招口供,你事可结案,先回收殓你伙计一尸一首,再听传领赃物。”
李天成答应,出衙而去。
且说施公又问众寇:“那海潮、李天成二人之赃,现放何处?”
众寇说:“两家财物,银钱花费一半,下剩在莲花院内。”
施公一听,吩咐将招单拿下去,叫众寇画押呈上。
施公带笑说:“你们听我吩咐,我这里行文,详报上司。
少不得委屈你们在监,候着喜信。
本县但有开脱生路,无不尽力。”
众寇认作好话,个个心喜,一齐答应。
施公叫禁役收监,吩咐小心。
禁子答应,把十二寇带去收监,多加防范。
施公又叫小和尚上来,说:“你们再把凶僧之过,说与本县听听,好结此案。”
小和尚遵命,自始至终,又说一遍。
施公听罢,与招单相符,又提僧尼,画押呈上。
立刻吩咐:“连十二寇共作移文,详报上司。
回文一到,以便正法结案。”
又吩咐禁子,当堂给九黄钉了脚镣,又把七珠打了三十大板,打个死去活来,这才同收监内。
又把施食的十二个和尚带来跪下,施公说:“尔等内有莲花院中僧人否?”
众僧回道:“我等十人,各庙居住,他们是莲花院的。”
施公说;“你们十人,既不是九黄庙中之僧,与你们无干。
从今以后,你们谨守清规,本县今日开放你们,去吧。”
众僧一一谢恩,叩首起来,下堂念经出去,各回本庙而去。
施公又看二僧,面貌慈善,都有年纪,不像行恶之人,说:“你二人同这小和尚回庙,焚修去吧。”
四僧谢恩,叩头起来,回莲花院。
余僧俱跪下。
施公看去,腰粗膀大,凶眉恶眼,个个都是不法之人。
不问情由,一抽一签掷下,“每人打三十大板,一面枷在江都县路口上,一月示众。”
问:“情愿还俗,即发回家为民。”
又叫施食的十二尼姑跪下。
一看,就认出不贤惠的有四个尼姑,吩咐带在一旁。
向那八个尼姑说道:“你们听本县吩咐,你们各回庵去。
七珠自作自受,从今你们须守清规。
那七珠的观音庵内,每人轮流照看焚修。
但有风吹草动,本县查出,定不宽恕。
去吧。”
八尼一齐答应,叩头而去。
四个尼姑都担惊害怕。
施公说:“你们四人作的坏事,你们自己明白。
还有什么辩处,快快实说,本县好结此案。”
四尼不敢强辩,个个叩头,口称:“老爷,小尼心邪。
不料老爷的神目如电,小尼等岂敢虚言强辩,只求老爷看佛面。
小尼以后改邪归正,谨守清规了。”
未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