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天髓阐微
上篇第11章 方局
方是方兮局是局,要得方兮莫混局。
【原注】寅卯辰,东方也,搭一亥或卯或未,则太过,岂不为混局哉!
【任氏曰】:
十二支,寅卯辰东方,巳午未南方,申酉戌西方,亥子丑北方。
凡三字全为成方,如寅卯辰全,其力量较胜于亥卯未木局。
戊日遇寅月,见三字,俱以杀论;遇卯月,见三字,俱以官论,己日反是。
遇辰月,视寅卯之势,较量轻重,以发杀,其余仿此。
若只二字,则竟不取,所言方局莫混之量,愚意以为不然,且如木而见亥字,为生旺之神;见未字,为我克之财,又是木盘根之地,亦何不可?即用三合木局,则有所损累耶?至于作用,则局之用多,而方之用狭,弗以论方而别生穿凿也。
甲寅 丁卯 戊辰 己未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此木方全,搭一未字为混,然无未字,则日主虚脱,且天干甲木透出作杀而不作官,必要未字日主气贯,身杀两停,名利双辉。
鼎甲出身,仕至极一品,可知方混局之无害也。
丙辰 庚寅 乙卯 丁亥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此支类东方,火明木秀,最喜丙火紧克庚金之浊,然春初木嫩,必得亥时生助。
为人风一流潇洒,学问渊深。
丁亥生木助火,采芹攀桂;巳运南宫报捷,名高翰苑;午运拱寅合卯,采梁栋于邓林,是难哲匠,搜琳琅于瑶圃;爰藉宗工;至酉,乙木无根,金得地,冲破东方秀气,犯事落职,若无亥水化之,岂能免大凶!
局混方兮有纯疵,行运喜南或喜北。
【原注】亥卯未木局,混一寅辰,则太强,行运南北,则有纯疵,不能俱利。
【任氏曰】:
地支有三位相合而成局者,亥卯未木局,寅午戌火局,巳酉丑金局,申子辰水局,皆取生旺墓,一气始终也。
柱中遇三支合势,吉凶之力较大。
亦有取二支者,然以旺支为主,或亥卯,或卯未,皆可取,亥未次之。
凡会忌冲,如亥卯未木局,杂一酉丑字于其中,而以与所冲之神紧一贴,是为破局。
虽冲字杂地其中,而不紧一贴,或冲字处于其外而紧一贴,则会局与损局瘐论,其二支会局者,以相贴为妙,逢冲即破,他字间之,亦遥隔无力,须天干领出可用。
至于“局混方兮有纯疵”之说,与“方要得方莫混局”,之理相似,究其理亦无所害。
见寅字是谓同气,见辰字是谓余气,又是东方湿土,能生助木神,又何损累耶?”
行运南北之分须看局中意向为是。
如木局,日主是甲乙,四柱纯木,不杂别字,运行南方,谓秀气流行,则纯;运行北方,谓之生助强神,无疪。
或干支有火吐秀,运行南方,名利裕如;运行北方,凶灾立见。
木论如此,余者可知。
甲寅 乙亥 乙卯 癸未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此木局全,混一寅字,然四柱无金,其势从强,谓深得一方秀气。
少年科第,惟庚辰辛巳运,虽有癸水之化,仍不免刑丧起倒,仕路蹭蹬。
至六旬外,运走壬午癸未,由县令而迁司马,履黄堂而升观察,直如扬帆大海,谁能御之!由此观之,从强之木局,东南北运皆利,惟忌西方金运克破耳。
甲寅 丁卯 乙未 丁亥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此亦木局全,混一寅字,取丁火食神秀气,非前造从强论也。
至巳运,丁火临官,登科发甲;庚午辛未,南方金败之地,不伤体用,仕途平坦;壬申,木火皆伤,破局,死于军中。
前则从强,南北皆利;此则木火,西北有害。
由此两造观之,局混方之无害也。
若然方局一齐来,须是干头无反复。
【原注】木局木方全者,须要天干全顺得序,行运不背乃好。
【任氏曰】:
方局齐来者,承上文方混局局混方之谓也。
如寅卯辰兼未,亥卯未兼寅辰,巳午未兼戌,寅午戌兼巳未,申酉戌兼巳丑,巳酉丑兼申戌,亥子丑兼申辰,申子辰兼丑亥子类是也。
干头无反复者,方局齐来,其气旺盛,要天干顺其气势为妙。
若地支寅卯辰,日主是木,或再见亥之生,未之库,如地支亥卯未,日主是木,或再逢寅之禄、辰之余,旺之极矣,非金所能克也,须要天干有火,泄其一精一英,不见金水,则干头无反复,然后行土运,乃为全顺得序而不悖矣。
如天干无火而仍生木,逢凶有解。
苟有火而见水,或无火而见金,此谓干头反复,如得运程安顿,遇土则可止其逆水,遇火则可去其微金,亦不失为吉耳。
如日干是土,别干得火,相生之谊,亦不反复;见金以寡敌众,见水生助强神则反复矣。
所以制之以盛,不若化之以德,则其流行全顺矣。
余仿此。
甲寅 丁卯 乙亥 癸未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此方局齐来,得月干丁火独透,发泄菁英,何其妙也。
惜乎时干癸水透露,通根亥支,紧伤丁火秀气,谓干头反复,所以一衿尚不能博,贫乏无子。
设使癸水换一火土,名利皆遂矣。
丁卯 甲辰 甲寅 乙亥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此亦方局齐来,干头无水,丁火秀气流行,行运不甚反悖。
中乡榜,仕至州牧,子多财旺,赋一性一仁慈,品行端方,寿越八旬,夫妇齐眉。
所谓木主仁,仁者寿,格名曲直仁寿者,信斯言也。
由此两造观之,干头反复与全顺得序者,天渊也。
成方干透一元神,生地库地皆非福。
【原注】寅卯辰全者,日主甲乙木,则透元神,而又遇亥之生,未之库,决不发福,惟纯一火运略好。
【任氏曰】:
成方干透元神者,日主即方之气也。
如木方日主是木,火方日主是火,即为元神透出也。
生地库地皆非福者,身旺不宜再助也,然亦要看其气势,不可一例而推。
成方透元神,旺可知矣,固不宜再行生地库地,以帮方也。
倘年月时干不杂财官,又有劫印,谓之从强,则生地库地,亦能发福。
如逢纯一火运,真谓秀气流行,名利皆遂。
如年月时干,财官无气,再行生地库地之运,不但不能发福,而且刑耗多端。
此屡试屡验,故志之。
戊寅 甲寅 甲辰 丁卯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此成方,干透元神,四柱不杂金水,时干丁火吐秀,纯粹可观。
初中行运火土,中乡榜,出宰名区;惜木多火炽,丁火不中以泄之,所以运至庚申,不能免祸。
癸卯 丙辰 甲辰 丙寅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此造财旺提纲,丙食生助,当以财星为用,丙火为喜,癸水为忌。
身旺用财,遗业十余万。
初年水木运,一败如灰:至辛亥运,火绝木生,水临旺,冻饿而死。
以此观之,不论成方成局,必先察财官之势。
若财旺提纲,则以财为用;或官得财助,则以官为用;如财不通月支,官无旺财生,必须弃其寡而从其众也。
余皆仿此。
成局干透一官星,左边右边空碌碌。
【原注】甲乙日遇亥卯未全者,庚辛乃木之官也,又见左辰右寅,则名利无成。
甲乙日单遇庚辛,则亦无成。
【任氏曰】:
如地支会木局,日主元神透出,别干见辛之官、庚之杀,虚脱无气,即余干有土,土亦休囚,难以生金,须地支有一申酉丑字为美。
若无申酉丑,反加之寅辰字,则木势愈盛,金势愈衰矣 ,故碌碌终身,名利无成也。
若得岁运去其官星,亦可发达,必要柱中先见食伤,然后岁运去净官煞之根,名利遂矣。
本局如此,余局仿此论之可也。
辛未 辛卯 乙未 丁亥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此乙木归垣,亥卯未全,木势旺盛,金气虚脱,最喜时透丁火,制煞为用。
故初运土金之乡,奔驰未遇;至于亥运,生木制煞,军前效力,得县佐;丙戌运中帮丁克辛,升县令。
此所谓强众而敌寡,势在去其寡,非煞旺宜制而推也。
至酉运,煞逢禄旺,冲破木局不禄。
辛未 辛卯 乙未 戊寅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此乙木归垣,虽无全会,然寅时比亥之力量胜数倍矣。
以大象观之,局中三土两金,似乎财生煞旺,不知卯旺提纲,支中皆木之根旺,非金之在地也。
初运土金之乡,采芹食廪,家业丰裕:一交丁亥,制煞会局,刑妻克子,破耗异常,犯事革名,忧郁而死。
庚寅 己卯 乙亥 癸未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此造正合本文成局,干透官星,左右皆空,四柱一无情致,用财则财会劫局,用官则官临绝地,用神无所着落,为人少恒一之志,多迁变之心,以致家业破耗。
读书未就,而学医;医又不就,又学堪舆;自以为仲景再世,杨赖复生,而人终不信;又学巫,学易,学命,所学甚多,不能尽述。
不但一无所就,而且财散人离,削发为僧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