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
志第四十二 食货二
租庸调之法,以人丁为本。
自开元以后,天下户籍久不更造,丁口转死,田亩卖易,贫富升降不实。
其后国家侈费无节,而大盗起,兵兴,财用益屈,而租庸调法弊坏。
自代宗时,始以亩定税,而敛以夏秋。
至德宗相杨炎,遂作两税法,夏输无过六月,秋输无过十一月。
置两税使以总之,量出制入。
户无主、客,以居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
商贾税三十之一,与居者均役。
田税视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定。
遣黜陟使按比诸道丁产等级,免鳏寡惸独不济者。
敢有加敛,以枉法论。
议者以租、庸、调,高祖、太宗之法也,不可轻改。
而德宗方信用炎,不疑也。
旧户三百八十万五千,使者按比得主户三百八十万,客户三十万。
天下之民,不土断而地著,不更版籍而得其虚实。
岁敛钱二千五十余万缗,米四百万斛,以供外;钱九百五十余万缗,米千六百余万斛,以供京师。
税法既行,民力未及宽,而硃滔、王武俊、田悦合从而叛,用益不给,而借商之令出。
初,太常博士韦都宾、陈京请借富商钱,德宗以问度支杜佑,以为军费裁支数月,幸得商钱五百万缗,可支半岁,乃以户部侍郎赵赞判度支,代佑行借钱令,约罢兵乃偿之。
京兆少尹韦桢、长安丞薛萃搜督甚峻,民有不胜其冤自经者,家若被盗。
然总京师豪人田宅、奴婢之估,裁得八十万缗。
又取僦柜纳质钱及粟麦粜于市者,四取其一,长安为罢市,市民相率遮邀宰相哭诉,卢杞疾驱而过。
韦桢惧,乃请钱不及百缗、粟麦不及五十斛者免,而所获裁二百万缗。
淮南节度使陈少游增其本道税钱,每缗二百,因诏天下皆增之。
自太宗时置义仓及常平仓以备凶荒,高宗以后,稍假义仓以给他费,至神龙中略尽。
玄宗即位,复置之。
其后第五琦请天下常平仓皆置库,以畜本钱。
至是赵赞又言:“自军兴,常平仓废垂三十年,凶荒溃散,餧死相食,不可胜纪。
陛下即位,京城两市置常平官,虽频年少雨,米不腾贵,可推而广之,宜兼储布帛。
请于两都、江陵、成都、杨、汴、苏、洪置常平轻重本钱,上至百万缗,下至十万,积米、粟、布、帛、丝、麻、贵则下价而出之,贱则加估而收之。
诸道津会置吏,阅商贾钱,每缗税二十,竹、木、茶、漆税十之一,以赡常平本钱。”
德宗纳其策。
属军用迫蹴,亦随而耗竭,不能备常平之积。
是时,诸道讨贼,兵在外者,度支给出界粮。
每军以台省辟一人为粮料使,主供亿。
士卒出境,则给酒肉。
一卒出境,兼三人之费。
将士利之,逾境而屯。
赵赞复请税间架,算除陌。
其法:屋二架为间,上间钱二千,中间一千,下间五百;匿一间,杖六十,告者赏钱五万。
除陌法:公私贸易,千钱旧算二十,加为五十;物两相易者,约直为率。
而民益愁怨。
及泾原兵反,大讠虖长安市中曰:“不夺尔商户僦质,不税尔间架、除陌矣。”
于是间架、除陌、竹、木、茶、漆、铁之税皆罢。
硃泚平,天下户口三耗其二。
贞元四年,诏天下两税审等第高下,三年一定户。
自初定两税,货重钱轻,乃计钱而输绫绢。
既而物价愈下,所纳愈多,绢匹为钱三千二百,其后一匹为钱一千六百,输一者过二,虽赋不增旧,而民愈困矣。
度支以税物颁诸司,皆增本价为虚估给之,而缪以滥恶督州县剥价,谓之折纳。
复有“进奉”、“宣索”之名,改科役曰“召雇”,率配曰“和市”,以巧避微文,比大历之数再倍。
又疠疫水旱,户口减耗,刺史析户,张虚数以宽责。
逃死阙税,取于居者,一室空而四邻亦尽。
户版不缉,无浮游之禁,州县行小惠以倾诱邻境,新收者优假之,唯安居不迁之民,赋役日重。
帝以问宰相陆贽,贽上疏请厘革其甚害者,大略有六:
其一曰:
国家赋役之法,曰租、曰调、曰庸。
其取法远,其敛财均,其域人固。
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天下法制均壹,虽转徙莫容其一奸一,故人无摇心。
天宝之季,海内波荡,版图隳于避地,赋法坏于奉军。
赋役旧法,行之百年,人以为便。
兵兴,供亿不常,诛求隳制,此时弊,非法弊也。
时有弊而未理,法无弊而已更。
两税新制,竭耗编,日日滋甚。
陛下初即位,宜损上益下,啬用节财,而摘郡邑,验簿书,州取大历中一年科率多者为两税定法,此总无名之暴赋而立常规也。
夫财之所生,必因人力。
两税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资产少者税轻,多者税重。
不知有藏于襟怀囊箧,物贵而人莫窥者;有场圃、囷仓,直轻而众以为富者;有流通蕃息之货,数寡而日收其赢者;有庐舍器用,价高而终岁利寡者。
计估算缗,失平长伪,挟轻费转徙者脱徭税,敦本业者困敛求。
此诱之为一奸一,驱之避役也。
今徭赋轻重相百,而以旧为准,重处流亡益多,轻处归附益众。
有流亡则摊出,已重者愈重;有归附则散出,已轻者愈轻。
人婴其弊。
愿诏有司与宰相量年支,有不急者罢之,广费者节之。
军兴加税,诸道权宜所增,皆可停。
税物估价,宜视月平,至京与色样符者,不得虚称折估。
有滥恶,罪官吏,勿督百姓。
每道以知两税判官一人与度支参计户数,量土地沃瘠、物产多少为二等,州等下者配钱少,高者配钱多。
不变法而逋逃渐息矣。
其二曰:
播殖非力不成,故先王定赋以布、麻、缯、纩、百谷,勉人功也。
又惧物失贵贱之平,交易难准,乃定货泉以节轻重。
盖为国之利权,守之在官,不以任下。
然则谷帛,人所为也;钱货,官所为也。
人所为者,租税取焉;官所为者,赋敛舍焉。
国朝著令,租出谷,庸出绢,调出缯、纩、布、麻,曷尝禁人铸钱而以钱为赋?今两税效算缗之末法,估资产为差,以钱谷定税,折供杂物,岁目颇殊。
所供非所业,所业非所供,增价以市所无,减价以货所有,耕织之力有限,而物价贵贱无常。
初定两税,万钱为绢三匹,价贵而数不多。
及给军装,计数不计价,此税少国用不充也。
近者万钱为绢六匹,价贱而数加。
计口蚕织不殊,而所输倍,此供税多人力不及也。
宜令有司覆初定两税之岁绢、布定估,为布帛之数,复庸、调旧制,随土所宜,各脩家技。
物甚贱,所出不加;物甚贵,所入不减。
且经费所资,在钱者独月俸、资课,以钱数多少给布,广铸而禁用铜器,则钱不乏。
有籴盐以入直,榷酒以纳资,何虑无所给哉!
其三曰:
廉使奏吏之能者有四科,一曰户口增加,二曰田野垦辟,三曰税钱长数,四曰率办先期。
夫贵户口增加,诡情以诱一奸一浮,苛法以析亲族,所诱者将议薄征则遽散,所析者不胜重税而亡,有州县破伤之病;贵田野垦辟,率民殖荒田,限年免租,新亩虽辟,旧畬芜矣,人以免租年满,复为污莱,有稼穑不增之病;贵税钱长数,重困疲羸,捶骨沥髓,苟媚聚敛之司,有不恤人之病;贵率办先期,作威残人,丝不容织,粟不暇舂,贫者奔迸,有不恕物之病:四病繇考核不切事情之过。
验之以实,则租赋所加,固有受其损者,此州若增客户,彼郡必减居人。
增处邀赏而税数加,减处惧罪而税数不降。
国家设考课之法,非欲崇聚敛也。
宜命有司详考课绩,州税有定,徭役有等,覆实然后报户部。
若人益阜实,税额有余,据户均减十三为上课,减二次之,减一又次之。
若流亡多,加税见户者,殿亦如之。
民纳租以去岁输数为常,罢据额所率者。
增辟勿益租,废耕不降数。
定户之际,视杂产以校之。
田既有常租,则不宜复入两税。
如此,不督课而人人乐耕矣。
其四曰:
明君不厚所资而害所养,故先人事而借其暇力,家给然后敛余财。
今督收迫促,蚕事方兴而输缣,农功未艾而敛谷。
有者急卖而耗半直,无者求假费倍。
定两税之初,期约未详,属征役多故,率先限以收。
宜定税期,随风俗时候,务于纾人。
其五曰:
顷师旅亟兴,官司所储,唯给军食,凶荒不遑赈救。
人小乏则取息利,大乏则鬻田庐。
剑穫始毕,执契行贷,饥岁室家相弃,乞为奴仆,犹莫之售,或缢死道途。
天灾流行,四方代有。
税茶钱积户部者,宜计诸道户口均之。
谷麦熟则平籴,亦以义仓为名,主以巡院。
时稔伤农,则优价广籴,谷贵而止;小歉则借贷。
循环敛散,使聚谷幸灾者无以牟大利。
其六曰:
古者百亩地号一夫,盖一夫授田不得过百亩,欲使人不废业,田无旷耕。
今富者万亩,贫者无容足之居,依托强家,为其私属,终岁服劳,常患不充。
有田之家坐食租税,京畿田亩税五升,而私家收租亩一石,官取一,私取十,穑者安得足食?宜为占田条限,裁租价,损有余,优不足,此安富恤穷之善经,不可舍也。
贽言虽切,以谗逐,事无施行者。
十二年,河南尹齐抗复论其弊,以为:“军兴,国用稍广,随要而税,吏扰人劳。
陛下变为两税,督纳有时,贪暴无容其一奸一。
二十年间,府库充牜刃。
但定税之初,钱轻货重,故陛下以钱为税。
今钱重货轻,若更为税名,以就其轻,其利有六:吏绝其一奸一,一也;人用不扰,二也;静而获利,三也;用不乏钱,四也;不劳而易知,五也;农桑自劝,六也。
百姓本出布帛,而税反配钱,至输时复取布帛,更为三估计折,州县升降成一奸一。
若直定布帛,无估可折。
盖以钱为税,则人力竭而有司不之觉。
今两税出于农人,农人所有,唯布帛而已。
用布帛处多,用钱处少,又有鼓铸以助国计,何必取于农人哉?”
疏入,亦不报。
初,德宗居奉天,储畜空窘,尝遣卒视贼,以苦寒乞襦绔,帝不能致,剔亲王带金而鬻之。
硃泚既平,于是帝属意聚敛,常赋之外,进奉不息。
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有“日进”,江西观察使李兼有“月进”,淮南节度使杜亚、宣歙观察使刘赞、镇海节度使王纬、李锜皆徼射恩泽,以常赋入贡,名为“羡余”。
至代易又有“进奉”。
当是时,户部钱物,所在州府及巡院皆得擅留,或矫密旨加敛,谪官吏、刻禄禀,增税通津、死人及蔬果。
凡代易进奉,取于税入,十献二三,无敢问者。
常州刺史裴肃鬻薪炭案纸为进奉,得迁浙东观察使。
刺史进奉,自肃始也。
刘赞卒于宣州,其判官严绶倾军府为进奉,召为刑部员外郎。
判官进奉,自绶始也。
自裴延龄用事,益为天子积私财,而生民重困。
延龄死,而人相贺。
是时,宫中取物于市,以中官为宫市使。
两市置“白望”数十百人,以盐估敝衣、绢帛,尺寸分裂酬其直。
又索进奉门户及脚价钱,有赍物入市而空归者。
每中官出,沽浆卖饼之家皆彻肆塞门。
谏官御史数上疏谏,不听,人不堪其弊。
户部侍郎苏弁言:“京师游手数千万家,无生业者仰宫市以活,奈何罢?”
帝悦,以为然。
京兆尹韦凑奏:“小人因宫市为一奸一,真伪难辨,宜下府县供送。”
帝许之。
中官言百姓赖宫市以养者也,凑反得罪。
顺宗即位,乃罢宫市使及盐铁使月进;宪宗又罢除官受代进奉及诸道两税外榷率,分天下之赋以为三:一曰上供,二曰送使,三曰留州。
宰相裴垍又令诸道节度、观察调费取于所治州,不足则取于属州,而属州送使之余与其上供者,皆输度支。
是时,因德宗府库之积,颇约费用,天子身服澣濯。
及刘辟、李锜既平,訾藏皆入内库。
山南东道节度使于頔、河东节度使王锷进献甚厚,翰林学士李绛尝谏曰:“方镇进献,因缘为一奸一,以侵百姓,非圣政所宜。”
帝喟然曰:“诚知非至德事,然两河中夏贡赋之地,朝觐久废,河、湟陷没,烽候列于郊甸。
方刷祖宗之耻,不忍重敛于人也。”
然独不知进献之取于人者重矣。
及讨淮西,判度支杨于陵坐馈餫不继贬,以司农卿皇甫镈代之,由是益为刻剥。
司农卿王遂、京兆尹李翛号能聚敛,乃以为宣歙、浙西观察使,予之富饶之地,以办财赋。
盐铁使王播言:“刘晏领使时,自按租庸,然后知州县钱谷利病虚实。”
乃以副使程异巡江、淮,核州府上供钱谷。
异至江、淮,得钱百八十五万贯。
其年,遂代播为盐铁使。
是时,河北兵讨王承宗,于是募人入粟河北、淮西者,自千斛以上皆授以官。
度支盐铁与诸道贡献尤甚,号“助军钱”。
及贼平,则有贺礼及助赏设物。
群臣上尊号,又有献贺物。
穆宗即位,一切罢之,两税外加率一钱者,以枉法赃论。
然自在籓邸时,习见用兵之弊,以谓戎臣武卒,法当姑息。
及即位,自神策诸军,非时赏赐,不可胜纪。
已而幽州兵囚张弘靖,镇州杀田弘正,两镇用兵,置南北供军院。
而行营军十五万,不能亢两镇万余之众。
而馈运不能给,帛粟未至而诸军或强夺于道。
盖自建中定两税,而物轻钱重,民以为患,至是四十年。
当时为绢二匹半者为八匹,大率加三倍。
豪家大商,积钱以逐轻重,故农人日困,末业日增。
帝亦以货轻钱重,民困而用不充,诏百官议革其弊。
而议者多请重挟铜之律。
户部尚书杨于陵曰:“王者制钱以权百货,贸迁有无,通变不倦,使物无甚贵甚贱,其术非它,在上而已。
何则?上之所重,人必从之。
古者权之于上,今索之于下;昔散之四方,今藏之公府;昔广铸以资用,今减炉以废功;昔行之于中原,今泄之于边裔。
又有闾井送终之唅,商贾贷举之积,江湖压覆之耗,则钱焉得不重,货焉得不轻?开元中,天下铸钱七十余炉,岁盈百万,今才十数炉,岁入十五万而已。
大历以前,淄青、太原、魏博杂铅铁以通时用,岭南杂以金、银、丹砂、象齿,今一用泉货,故钱不足。
今宜使天下两税、榷酒、盐利、上供及留州、送使钱,悉输以布帛谷粟,则人宽于所求,然后出内府之积,收市廛之滞,广山铸之数,限边裔之出,禁私家之积,则货日重而钱日轻矣。”
宰相善其议。
由是两税、上供、留州,皆易以布帛、丝纩,租、庸、课、调不计钱而纳布帛,唯盐酒本以榷率计钱,与两税异,不可去钱。
文宗大和九年,以天下回残钱置常平义仓本钱,岁增市之。
非遇水旱不增者,判官罚俸,书下考;州县假借,以枉法论。
文宗尝召盐仓御史崔虞问太仓粟数,对曰:“有粟二百五十万石。”
帝曰:“今岁费广而所畜寡,奈何?”
乃诏出使郎官、御史督察州县壅遏钱谷者。
时豪民侵噬产业不移户,州县不敢徭役,而征税皆出下贫。
至于依富室为奴客,役罚峻于州县。
长吏岁辄遣吏巡覆田税,民苦其扰。
武宗即位,废浮图法,天下毁寺四千六百、招提兰若四万,籍僧尼为民二十六万五千人,奴婢十五万人,田数千万顷,大秦穆护、袄二千余人。
上都、东都每街留寺二,每寺僧三十人,诸道留僧以三等,不过二十人。
腴田鬻钱送户部,中下田给寺家奴婢丁壮者为两税户,人十亩。
以僧尼既尽,两京悲田养病坊,给寺田十顷,诸州七顷,主以耆寿。
自会昌末,置备边库,收度支、户部、盐铁钱物。
宣宗更号延资库。
初以度支郎中判之,至是以属宰相,其任益重。
户部岁送钱帛二十万,度支盐铁送者三十万,诸道进奉助军钱皆输焉。
懿宗时,云南蛮数内寇,徙兵戍岭南。
淮北大水,征赋不能办,人人思乱。
及庞勋反,附者六七万。
自关东至海大旱,冬蔬皆尽,贫者以蓬子为面,槐叶为齑。
乾符初,大水,山东饥。
中官田令孜为神策中尉,怙权用事,督赋益急。
王仙芝、黄巢等起,天下遂乱,公私困竭。
昭宗在凤翔,为梁兵所围,城中人相食,父食其子,而天子食粥,六宫及宗室多饿死。
其穷至于如此,遂以亡。
初,乾元末,天下上计百六十九州,户百九十三万三千一百二十四,不课者百一十七万四千五百九十二;口千六百九十九万三百八十六,不课者千四百六十一万九千五百八十七。
减天宝户五百九十八万二千五百八十四,口三千五百九十二万八千七百二十三。
元和中,供岁赋者,浙西、浙东、宣歙、淮南、江西、鄂岳、福建、湖南八道,户百四十四万,比天宝才四之一。
兵食于官者八十三万,加天宝三之一,通以二户养一兵。
京西北、河北以屯兵广,无上供。
至长庆,户三百三十五万,而兵九十九万,率三户以奉一兵。
至武宗即位,户二百一十一万四千九百六十。
会昌末,户增至四百九十五万五千一百五十一。
宣宗既复河、湟,天下两税、榷酒茶盐钱,岁入九百二十二万缗,岁之常费率少三百余万,有司远取后年乃济。
及群盗起,诸镇不复上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