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书
列传良吏第七十六 张恂 鹿生 张应 宋世景 路邕 阎庆胤 明
罢侯置守,历年永久,统以方牧,仍世相循,所以宽猛为用,庇民调俗。
但廉平常迹,声问难高;适时应务,招响必速。
是故搏击为侯,起不旋踵;儒弱贻咎,录用无时。
此则已然于前世矣。
后之为吏,与世沉浮。
季叔浇漓,一奸一巧多绪,所以蒲、密无为之化,难见其人。
有魏初拓中州,兼并疆域,河南、关右,遗黎未纯,拥节分符,多出丰氵市。
政术治风,未能咸允,虽动贻大戮,而贪虐未悛,亦由网漏吞舟,时挂一目。
高祖肃明网纪,赏罚必行,肇革旧轨,时多奉法。
世宗优游而治,宽政遂往,太和之风,颇以陵替。
肃宗驭运,天下淆然,其于移风革俗之美,浮虎还珠之政,九州百郡,无所闻焉。
且书其为时所称者,以著良吏云尔。
张恂,字洪让,上谷沮一陽一人也。
随兄兗归国,参代王军事。
恂言于太祖曰:“金运失御,刘石纷纭,暮容窃号山东,苻姚盗器秦陇,遂使三灵乏响,九域旷君。
大王树基玄朔,重明积圣,自北而南,化被燕赵。
今中土遗民,望云冀润。
宜因斯会,以建大业。”
太祖深器异,厚加礼焉。
皇始初,拜中书侍郎,帏幄密谋,颇预参议。
从将军奚牧略地晋川,拜镇远将军,赐爵平皋子。
出为广平太守。
恂招集离散,劝课农桑,民归之者千户。
迁常山太守。
恂开建学校,优显儒士。
吏民歌咏之。
于时丧乱之后,罕能克厉,惟恂当官清白,仁恕临下,百姓亲一爱一之,其治为当时第一。
太祖闻而嘉叹。
太宗即位,赐帛三百匹,征拜太中大夫。
神瑞三年卒,年六十九。
恂一性一清俭,不营产业,身死之日,家无余财。
太宗悼惜之,赠征虏将军、并州刺史、平皋侯,谥曰宣。
子纯,字道尚,袭爵。
镇远将军、平皋子。
坐事爵除。
纯弟代,字定燕。
陈留、北平二郡太守。
卒,赠冠军将军、营州刺史,谥曰惠侯。
代所历著清称,有父之遗风。
代子长年,中书博士。
出为宁远将军、汝南太守。
有郡民刘崇之兄弟分析,家贫惟有一牛,争之不决,讼于郡庭。
长年见之,凄然曰:“汝曹当以一牛,故致此竞,脱有二牛,各应得一,岂有讼理。”
即以家牛一头赐之。
于是郡境之中各相诫约,咸敦敬让。
太和初,卒于家。
子琛,字宝贵,少有孝行。
历武骑常侍、羽林监、太子翊军校尉。
卒。
子略,武定中,左光禄大夫。
鹿生,济一陰一乘氏人。
父寿兴,沮渠牧犍库部郎。
生再为济南太守,有治称。
显祖嘉其能,特征赴季秋马射,赐以聪马,加以青服,彰其廉洁。
前后在任十年。
时三齐始附,人怀苟且,,蒲博终朝,颇废农业。
生立制断之,闻者嗟善。
后历徐州任城王澄、广陵侯元衍征东、安南二府长史,带淮一陽一太守、郯城镇将。
年七十四,正始中卒。
追赠龙骧将军、兗州刺史。
张应,不知何许人。
延兴中,为鲁郡太守。
应履行贞素,声绩著闻。
妻子樵采以自供。
高祖深嘉其能,迁京兆太守。
所在清白,得吏民之忻心焉。
宋世景,广平人,河南尹翻之第三弟也。
少自修立,事亲以孝闻。
与弟道玙下帷诵读,博览群言,尤一精一经义。
族兄弁甚重之。
举秀才,对策上第,拜国子助教,迁彭城王勰开府法曹行参军。
勰一爱一其才学,雅相器敬。
高祖亦嘉之。
迁司徒法曹行参军。
世景明刑理,著律令,裁决疑狱,剖判如流。
转尚书祠部郎。
彭城王勰每称之曰:“宋世景一精一识,尚书仆射才也。”
台中疑事,右仆射高肇常以委之。
世景既才长从政,加之夙勤不怠,兼领数曹,深著称绩。
频为左仆射源怀引为行台郎。
巡察州镇十有余所,黜陟赏罚莫不咸允。
迁徒七镇,别置诸戍,明设亭候,以备北虏。
怀大相委重。
还而荐之于世宗曰:’宋世景文武才略,当今寡俦,清平忠直,亦少其比。
陛下若任之以机要,终不减李冲也。”
世宗曰:“朕亦闻之。”
尚书令、广一陽一王嘉,右仆射高肇,吏部尚书、中山王英共荐世景为国子博士,寻荐为尚书右丞。
王显与宋弁有隙,毁之于世宗,故事寝不报。
寻加伏波将军。
行荥一陽一太守。
郑氏豪横,号为难治。
济州刺史郑尚弟远庆先为苑陵令,多所受纳,百姓患之。
世景下车,召而谓之曰:“与卿亲,宜假借。
吾未至之前,一不相问,今日之后,终不相舍。”
而远庆行意自若。
世景绳之以法,远庆惧,弃官亡走。
于是僚属畏威,莫不改肃。
终日坐于事,未尝寝息。
县史、三正及诸细民,至即见之,无早晚之节。
来者无不尽其情抱,皆假之恩颜,屏人密语。
民间之事,巨细必知,发一奸一摘伏,有若神明。
尝有一吏,休满还郡,食人鸡豚;又有一干,受人一帽,又食二鸡。
世景叱之曰:汝何敢食甲乙鸡豚,取丙丁之帽!吏干叩头伏罪。
于是上下震悚,莫敢犯禁。
坐弟道玙事除名。
世景友于之一性一,过绝于人,及道玙死。
哭之哀切,酸感行路,形容毁悴,见者莫不叹愍。
岁余,母丧,遂不胜哀而卒。
世景尝撰《晋书》,竟未得就。
子季儒,遗腹生。
弱冠,太守崔楷辟为功曹,起家太学博士、明威将军。
曾至谯宋之间,为文吊嵇康,甚有理致。
后夜寝,室坏压殒,年二十五,时人咸伤惜之。
路邕,一陽一平清渊人。
世宗时,积功劳,除齐州东魏郡太守,有惠政。
灵太后诏曰:“邕莅政清勤,善绥民俗。
比经年俭,郡内饥馑,群庶嗷嗷,将就沟壑,而邕自出家粟,赈赐贫窘,民以获济。
虽古之良守,何以尚兹。
宜见沾锡,以垂奖劝。
可赐龙厩马一匹、衣一袭、被褥一具。
班宣州镇,咸使闻知。”
邕以善治民,稍迁至南青州刺史而卒。
阎庆胤,不知何许人。
为东秦州数城太守。
在政五年,清勤厉俗。
频年饥馑,庆胤岁常以家粟千石赈恤贫穷,民赖以济。
其部民杨宝龙等一千余人,申讼美政。
有司奏曰:“案庆胤自莅此郡,惠政有闻,又能自以己粟赡恤饥馑,乃有子一爱一百姓之义。
如不少加优赉,无以厉彼贪残。
又案齐州东魏郡太守路邕,在郡治能与之相埒,语其分赡又亦不殊,而圣旨优隆赐以衣马,求情即理,谓合同赏。”
灵太后卒无褒赏焉。
明亮,字文德,平原人。
一性一方厚,有识干,自给事中历员外常侍,延昌中,世宗临朝堂,亲自黜陟,授亮勇武将军。
亮进曰:“臣本官常侍,是第三清。
今授臣勇武,其号至浊。
且文武又殊,请更改授。”
世宗曰:“今依劳行赏,不论清浊,卿何得乃复以清浊为辞!”亮曰:“圣明在上,清浊故分。
臣既属圣明,是以敢启。”
世宗曰:“九流之内,人咸君子,虽文武号殊,佐治一也。
卿何得独欲乖众,妄相清浊。
所请未可,但依前授。”
亮曰:“今江左未宾,书轨宜一。
方为陛下授命前驱,拓定吴会。
官爵陛下之所轻,贱命微臣之所重,陛下方收所重,何惜所轻。”
世宗笑曰:“卿欲为朕拓定江表,揃平萧衍,揃平拓定,非勇武莫可。
今之所授,是副卿言。
辞勇及武,自相矛盾。”
亮曰:“臣欲仰禀圣规,运筹而定,何假勇武,方乃成功。”
世宗曰:“谋勇二事,体本相须。
若勇而无谋,则勇不独举;若谋而无勇,则谋不孤行。
必须兼两,乃能制胜,何得云偏须运筹而不复假勇乎?”
亮曰:“请改授平远将军。”
世宗曰:“运筹用武,然后远人始平,卿但用武平之,何患不行平远也。”
亮乃陈谢而退。
后除一陽一平太守,清白一爱一民,甚有惠政,声绩之美,显著当时。
朝廷嘉其风化。
转汲郡太守,为治如前,誉宣远近。
二郡民吏,迄今追思之。
卒孝昌初,赠左将军、南青州刺史。
初,亮之在一陽一平,属相州刺史、中山王熙起兵讨元叉。
时并州刺史城一陽一王徽亦遣使诣亮,密同熙谋。
熙败,亮诡其使辞,由是徽音获免。
二年,诏追前效,重赠平东将军、济州刺史,拜其子希远奉朝请。
亮从弟远,仪同开府从事中郎。
杜纂,字荣孙,常山九门人也。
少以清苦自立。
时县令齐罗丧亡,无亲属收痤,纂以私财殡葬。
由是郡县标其门闾,后居父丧尽礼。
郡举孝廉,补豫州司士。
稍除积一弩一将军。
领众诣淮,迎降民杨箱等。
修立楚镇,招纳山峦李天保等五百户。
从征新野,除骑都尉。
又从驾寿春,敕纂缘淮慰劳。
豫州刺史田益宗率户归国,使纂诣广陵安尉初附,赈给田廪。
从征新野,及南一陽一平,以功赐爵井陉男,赏帛五百匹。
数日之中,散之知友。
时人称之。
又诣赭一陽一、武一陰一二郡,课种公田,随供军费。
除南秦州武都太守。
正始中,迁汉一陽一太守,并以清白为名。
又随都督杨椿等诣南秦军前,招慰逆氏。
还,除虎贲中郎将,领太仓令。
遭母忧去职。
久之,除伏波将军,复为太仓令。
寻除宁远将军、一陰一陵戍主。
延昌中,京师俭,敕纂监京仓赈给民廪。
肃宗初,拜征虏将军、清河内史。
一性一俭约,尤一爱一贫老,至能问民疾苦,对之泣涕。
劝督农桑,亲自检视,勤者赏以物帛,惰者加以罪谴。
吊死问生,甚有恩纪。
还,以本将军除东益州刺史。
无御边威略,群氏反叛。
以失民和征还。
迁太府少卿,除平一陽一太守、后将军、太中大夫。
正光末,清河入房通等三百人颂纂德政,乞重临郡。
诏许之。
孝昌中,为葛荣围一逼一,纂以郡降荣。
荣令纂入信都慰喻,都督李瑾欲斩,刺史元孚德纂,还。
出,又劝荣以水灌城,荣遂以纂为常山太守。
至郡未几,荣灭。
定州刺史薛昙尚以纂老旧,令护博陵、钜鹿二郡,纂以疾辞。
少时卒于家。
纂所历任,好行小惠,蔬食弊衣,多涉诬矫,而轻财洁己,终无受纳,为百姓所思,号为良守。
永熙中,赠平北将军、殷州刺史。
天平四年,重赠本将军、定州刺史。
裴佗,字元化,河东闻喜人。
其先因晋乱避地凉州。
苻坚平河西,东归桑梓,因居解县焉。
父景,惠州别驾。
佗容貌魁伟,隤然有器望。
少治《春秋杜氏》、《一毛一诗》、《周易》,并举其宗致。
举秀才,以高第除中书博士,转司徒参军、司空记室、扬州任城王澄开府仓曹参军。
入为尚书仓部郎中,行河东郡事。
所在有称绩。
还,拜尚书考功郎中、河东邑中正。
世宗亲临朝堂,拜员外散骑常侍,中正如故。
转司州治中,以风闻为御史所弹,寻会赦免。
转征虏将军、中散大夫。
为赵郡太守,为治有方,威惠甚著,猾吏一奸一民莫不改肃。
所得俸禄,分恤贫穷。
转前将军、东荆州刺史,郡民恋仰,倾境饯送,至今追思之。
寻加平南将军。
蛮酋田盘石、田敬宗等部落万余家,恃众阻险,不宾王命,前后牧守虽屡征讨,未能降款。
佗至州,单使宣慰,示以祸福。
敬宗等闻佗宿德,相率归附。
于是阖境清晏,寇盗寝息,边民怀之,襁负而至者千余家。
寻加抚军将军,又迁中军将军。
在州数载,以疾乞还。
永安二年卒。
遗令不听请赠,不受赙襚。
诸子皆遵行之。
佗一性一刚直,不好俗人交游,其投分者必当时名胜。
清白任真,不事家产,宅不过三十步,又无田园。
暑不张盖,寒不衣裘,其贞俭若此。
六子。
让之,字士礼。
武定末,中书侍郎。
让之弟诹之,字士正,早有才学。
司徒记室参军。
天平末,入于关西。
窦瑗,字世珍,辽西辽一陽一人。
自言本扶风平陵人,汉大将军窦武之曾孙崇为辽西太守,子孙遂家焉。
曾祖堪,暮容氏渔一陽一太守。
祖表,冯文通成周太守,入国。
父冏,举秀才,早卒。
普泰初,瑗启以身阶级为父请赠,诏赠征虏将军、平州刺史。
瑗年十七,便荷帙从师。
游学十载,始为御史。
转奉朝请、兼太常博士,拜大将军、太原王尔朱荣官,因是为荣所知,遂表留瑗为北道大行台左丞。
以军功赐爵一陽一洛男,除员外散骑常侍。
瑗以拜荣官,赏新昌男。
因从荣东讨葛荣,事平,封容城县开国伯,食邑五百户。
后除征虏将军、通直散骑常侍,仍左丞。
瑗乞以容城伯让兄叔珍,诏听以新昌男转授之,叔珍由是位至太山太守。
尔朱世隆等立长广王晔为主,南赴洛一陽一。
至东郭外,世隆等遣瑗奏废之。
瑷执鞭独人禁内,奏曰:“天人之望,皆在广陵,愿行尧舜之事。”
晔遂禅焉。
由是除征南将军、金紫光禄大夫。
敷奏侃然,前废帝甚重之。
出帝时,为廷尉卿。
及释奠开讲,瑗与散骑常侍温子升、给事黄门侍郎魏季景、通直散骑常侍李业兴,并为摘句。
天平中,除镇东将军、金紫光禄大夫。
寻除广宗太守,治有清白之称。
广宗民情凶戾,前后累政咸见告讼。
惟瑗一人,终始全洁。
转中山太守,加征东将军。
声誉甚美,为吏民所怀。
及齐献武王班书州郡,诫约牧守令长,称瑗政绩,以为劝厉焉。
后授使持节、本将军、平州刺史。
在州政如治郡。
又为齐献武王丞相府右长史。
瑗无军府断割之才,不甚称职。
又行晋州事。
既还京师,上表曰:
臣在平州之日,蒙班《麟趾新制》,即依朝命宣示,所部士庶忻仰有若三章。
臣闻法象巍巍,乃大舜之事;政道郁郁,亦隆周之轨。
故元道股肱,可否相济。
声教之闻,于此为证。
伏惟陛下应图临宇,握纪承天,克构洪基,会昌宝历,式张琴瑟,且调宫羽,去甚删泰,革弊迁浇,俾高祖之德不坠于地。
画一既歌,万国欢跃。
臣伏读至三公曹第六十六条,母杀其父,子不得告,告者死。
再三返覆之,未得其门。
何者?案律,子孙告父母、祖父母者死。
又汉宣云“子匿父母,孙匿大父母,皆勿论。
盖谓父母、祖父母,小者攘羊,甚者杀害之类,恩须相隐,律抑不言。
法理如是,足见其直。
未必指母杀父止子不言也。
若父杀母,乃是夫杀妻,母卑于父,此子不告是也。
而母杀父,不听子告,臣诚下愚,辄以为惑。
昔楚康王欲杀令尹子南,其子弃疾为王御士而上告焉。
对曰:“泄命重刑,臣不为也。”
王遂杀子南,其徒曰:“行乎?”
“吾与杀吾父,行将焉入!”曰:“臣乎?”
曰:“杀父事仇,吾不忍。”
乃缢而死。
注云:“弃疾自谓不告父为与杀,谓王为仇,皆非礼,《春秋》讥焉。
斯盖门外之治,以义断恩,知君杀父而子不告,是也。
母一之于父,同在门内,恩无可掩,义无断割。
知母将杀理应告父;如其已杀,宜听告官。
今母杀父而子不告,便是知母而不知父。
识比野人,义近禽一兽。
且母一之于父,作合移天,既杀己之天,复杀子之天,二天顿毁,岂容顿默!此母一之罪,义在不赦,下手之日,母恩即离,仍以母道不告,鄙臣所以致惑。
今圣化淳洽,穆如韶夏,食椹怀音,枭镜犹变,况承风禀教,识善知恶之民哉。
脱一下愚不移,事在言外,如或有之,可临时议罪,何用豫制斯条,用为训诫。
诚恐千载之下,谈者喧哗,以明明大朝,有尊母卑父之论。
以臣管见,实所不取。
如在淳风厚俗必欲行之。
且君、父一也。
父者子之天,被杀事重,宜附“父谋反大逆子得告”之条。
父一而已,至情可见。
窃惟圣主有作,明贤赞成,光国宁民,厥用为大,非下走顽蔽所能上测。
但受恩深重,辄献瞽言,傥蒙收察,乞付评议。
诏付尚书,三公郎封君义立判云:“身一体发肤,受之父母,生我劳悴,续莫大焉。
子于父母,同气异息,终天一靡一报,在情一也。
今忽欲论其尊卑,辨其优劣,推心未忍,访古无据。
母杀其父,子复告母,母由告死,便是子杀。
天下未有无母一之国,不知此子将欲何之!案《春秋》,庄公元年,不称即位,文姜出故。
服虔注云:‘文姜通兄齐襄,与杀公而不反。
父杀母出,隐痛深讳。
期而中练,思慕少杀,念至于母。
故《经》书:三月夫人逊于齐。
’既有念母深讳之文,明无仇疾告列之理。
且圣人设法,所以防一婬一禁暴,极言善恶,使知而避之。
若临事议刑,则陷罪多矣。
恶之甚者,杀父害君,著之律令,百王罔革。
此制何嫌,独求削去。
既于法无违,于事非害,宣布有年,谓不宜改。”
瑗复难云:
寻局判云:“子于父母,同气异息,终天一靡一报,在情一也。
今欲论其尊卑,辨其优劣,推心未忍,访古无据。”
瑗以为《易》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又曰:“乾天也,故称父;坤地也,故称母。”
又曰:乾为天,为父;坤为地,为母。
《礼丧服经》曰“为父斩衰三年,为母齐衰期。
尊卑优劣,显在典章,何言访古无据?
局判云:“母杀其父,子复告母,母由告死,便是子杀。
天下未有无母一之国,不知此子将欲何之!”瑗案典律,未闻母杀其父而子有隐母一之义。
既不告母,便是与杀父,天下岂有无父之国,此子独得有所之乎!
局判又云:“案《春秋》,庄公元年,不称即位,文姜出故。
服虔注云:‘文姜通于兄齐襄,与杀公而不反。
父杀母出,隐痛深讳,期而中练,思慕少杀,念至于母。
故《经》书:三月夫人逊乎齐。
’既有念母深讳之文,明无仇疾告列之理。”
瑗寻注义。
隐痛深讳者,以父为齐所杀,而母与之。
隐痛父死,深讳母出,故不称即位,非为讳母与杀也。
是以下文以义绝,其罪不为与杀明矣。
《公羊传》曰:“君杀,子不言即位,隐之也。”
期而中练,父忧少衰,始念于母,略书“夫人逊乎齐”。
是内讳出奔,犹为罪文。
传曰:“不称姜氏,绝不为亲,礼也。”
注云:“夫人有与杀桓之罪,绝不为亲,得尊父子义。
善庄公思大义,绝有罪,故曰礼也。”
以大义绝有罪,得礼之衷,明有仇疾告列之理。
但《春秋桓》、庄之际,齐为大国,通于文姜,鲁公谪之。
文姜以告齐襄,使公子彭生杀之。
鲁既弱小而惧于齐。
是时天子衰微,又无贤霸,故不敢仇之,又不敢告列,惟得告于齐曰:“无所归咎,恶于诸侯,讲以公子彭生除之。”
齐人杀公子彭生。
案郎此断,虽有援引,即以情推理,尚未遣惑。
事遂停寝。
除大宗正卿,寻加卫将军。
宗室以其寒士,相与轻之。
瑗案法推治,无所顾避,甚见仇疾。
官虽通显,贫窘如初,清尚之一操一,为时所重。
领本州大中正,以本官兼廷尉卿,卒官。
赠本将军、太仆卿、济州刺史,谥曰明。
羊敦,字元礼,太山钜平人,梁州刺史祉弟子也。
一性一尚闲素,学涉书史,以父灵引死王事,除给事中。
出为本州别驾。
公平正直,见有非法,敦终不判署。
后为尚书左侍郎、徐州扶军长史。
永安中,转廷尉司直,不拜。
拜洛一陽一令。
后为镇南将军、金紫光禄大夫,迁太府少卿,转卫将军、广平太守。
治有能名,一奸一吏跼蹐,秋毫无犯。
雅一性一清俭,属岁饥馑,家馈未至,使人外寻陂泽,采藕根而食之。
遇有疾苦,家人解一衣质米以供之。
然其为治,亦尚威严。
朝廷以其清白,赐谷一千斛、绢一百匹。
兴和初卒,年五十二。
吏民奔哭,莫不悲恸。
赠都督徐兗二州诸军事、卫大将军、吏部尚书、兗州刺史,谥曰贞。
武定初,齐献武王以敦及中山太守苏淑在官奉法,清约自居,宜见追褒,以厉天下,乃上言请加旌录。
诏曰:“昔五袴兴谣,两歧致咏,皆由仁覃千里,化洽一邦。
故广平太守羊敦、故中山太守苏淑,并器业和隐,干用贞济,善政闻国,清誉在民。
方藉良才,遂登高秩,先后凋亡,朝野伤悼。
追旌清德,盖惟旧章,可各赏帛一百匹、谷五百斛,班下郡国,咸使闻知。”
子隐,武定末,开府行参军。
苏淑,字仲和,武邑人也。
立一性一敦谨,颇涉经传。
兄寿兴,坐事为Yan官。
寿兴后为河间太守。
赐爵晋一陽一男。
及寿兴将卒,遂冒养淑为子。
淑,熙平中袭其爵,除司空士曹参军。
寻转太学博士、厉威将军、员外散骑侍郎。
转奉车都尉,领殿中侍御史。
因使于冀州,会高干邕执刺史元嶷据城起义,淑赞成其事。
干邕以淑行武邑郡。
未几,尔朱汝归疑率兵将至,淑于郡逃还京师。
后除左将军、太中大夫、行河一陰一令。
出除乐陵内史。
淑在郡绥抚,其有民誉。
始迳二周,谢病乞解,有诏听之,民吏老幼诉乞淑者甚众。
后历荥一陽一太守,亦有能名。
加中军将军、司徒从事中郎。
兴和二年,拜中山太守。
三年,卒于郡。
淑清心一爱一下,所历三郡,皆为吏民所思,当时称为良二千石。
武定初,赠卫大将军、都官尚书、瀛州刺史,谥曰懿。
齐献武王追美清一操一,与羊敦同见优赏。
子子且,袭。
武定中,齐献武王庙丞。
史臣曰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