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图公案
第五十四则 龙骑龙背试梅花
话说顺天任县徐卿、郑贤二人,同窗数载,卿妻只生一女,名淑云;贤妻生一子,名国材。
二人后得高科,俱登朝议职,遂有秦晋之心,因无媒妁之言,乃以结襟为记,誓无更变。
不觉光一陰一似箭,人事屡移。
国材年至十八,聪明俊慧,无书不读。
不幸父母双亡,不数年家资消乏。
徐卿见他家贫,遂欲将女嫁与别家,国材亦不敢启齿,情愿写下离书。
淑云性格乖巧,文墨素谙,闻知父母负约,不肯还配郑郎,忧闷香闺,日食减少。
不觉又过一年,宗师考试,材幸入泮宫,馆于儒学西斋。
淑云闻材进学,悄使雪梅赍白银十两,金钗一双,密送与郑。
雪梅径往其家,访问郑官在何处,国材堂叔郑仁道:“你要寻他,可往儒学西斋去寻。”
雪梅奔往儒学西斋,果见国材。
雪梅道:“官人万福。
淑云小姐拜上,具礼在此作贺。”
国材见了,收其礼物,遂与雪梅道:“蒙小姐错爱,今赐厚仪,何以为当?
但小生写了休书,再不敢过望。
自后莫来,恐人知之,贻辱小姐。”
嘱罢,送雪梅出学门回去。
雪梅归家见小姐备道郑官人所说言语。
淑云道:“忠臣不事二主,烈女岂更二夫。
纵使老爷要我改嫁,有死而已。”
次日,着雪梅再往儒学去与郑相公说,叫他二更时分到后园内,把金银赠你,娶小姐回归,材诺其言。
不防隔墙学吏庞龙窃一听 其所约,心萌一计。
至夜来,恰遇国材与同窗友饮酒醉睡,庞龙投入园内,将槐树一摇,那雪梅叫一声:“郑官人来也。”
手中携了白银一封,金钗数副并情书一纸走将出来,低头细看,却不是郑官人,回身欲转。
庞龙遂拔出利刀将雪梅一刀杀死,推入园池里,取去金银而走。
那淑云等到天明,不见雪梅回来,心中怀疑。
这时国材醒来,天自己晓,记起昨日之约,今误却了大事,闷闷不已。
次日,徐不见雪梅,令家人遍处寻觅,寻到花园中,只见池边有血迹,即唤众人池内捞看,却是雪梅被人杀死。
池边遗下一个纸包。
卿令开那包来看,却是一封情书。
书略曰:妻淑云顿首:家君虽负约,妾志自坚贞。
夫子今游泮,岂作负心人。
特具白金百两,首饰两副,乞作完娶之资,早调琴瑟之好,永和鸾凤之音。
本欲一面,奈家法森严,不克如愿。
遣雪梅转达,幸祈留意是荷。
那徐卿看了大怒,遂具告于县。
知县薛堂即令快手捉拿郑国材到厅拘问,郑国材不认其事。
徐卿将淑云书信对理,国材见是小姐亲笔,哑口无言。
薛堂将材拷打一番,收监听决。
徐卿是夜私送黄金百两,贿托薛堂致死国材。
薛堂受了那金子,也不论国材招与不招,只管呼令左右将材钉了长枷问决,作一道文书解上顺天府去。
是时顺天府尹却是包公。
国材将前情逐一告诉,包公令张千将国材收监听决。
材自入禁中,手不释卷,禁中人等无不欣羡,知礼者另加钦敬。
适包公提监,闻国材读书声不绝,心中暗想:此子决非谋财害命之徒,后日必有大用。
是夜祝告天地乃寝,梦见有诗一首于壁上,曰:雪压梅花映粉墙,龙骑龙背试梅花;世人若识其中趣,池内冤伸脱木材。
包公醒来,忖度半晌,方悟其意。
次日升堂,拘唤庞龙来府究问。
庞龙到厅诉道:“小的乃学吏,并无受贿,老爷虎牌来拘,有何罪过?”
包公道:“这死囚好胆大包身!悄入徐园,杀死雪梅,得金银若干,你还要强辩?”
喝令李万捆打,将长枷钉。
庞龙失色大惊,心想:这桩密事包公何得而知?真乃神人!只得直招。
包公问道:“你夺去金首饰二副,白银一百,今还有几多否?”
庞龙道:“银皆费尽,只有首饰未动。”
遂差张千押庞龙回取首饰,又责庞龙一百棍,囚入狱中。
令人唤徐卿、淑云到台。
包公喝道:“你这老贼重富轻贫,负却前盟,是何道理?”
令张千唤出郑国材到厅,打开长枷,给衣帽与他穿了。
又唤门子提起香案花烛,令淑云就在厅上与国材拜子夫妇,库内给银二十两与国材安家。
将金首饰还了徐氏回家,追庞龙家产变银偿还淑云夫妇。
将徐卿赶出。
那夫妇叩头拜谢包公而去。
包公令公牌取出庞龙,押往法场,斩首示众。
申奏朝廷,将薛知县发配三千里。
郑国材联科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