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图公案
第六十则 兽公私媳
话说西吴有姓施名行庆者,欲与媳宋氏私通,一日其子得知,遂自缢而死。
行庆大喜,哪晓得其媳宋氏因痛夫身亡,越发不肯与行庆私通。
只其子有一美妾,日夜与之一交一 欢,声闻合郡,人都称为灰池。
他有二孙,年纪尚幼,遂用厚礼聘下绝大孙媳。
孙未有十岁,孙媳倒有十六岁,便接过门,尽自己受用。
宋氏因丑声著扬,不忿而死。
未几,行庆亦被恶鬼拿去。
行庆反出状告:告为不孝事:妇德善事公姑为首,孝道承顺意旨为先。
媳妇某骄悍异常,凶恶无比。
欲求不遂,心事徒挂;反加恶名,致遭屈死。
至亲宋存见证。
孝义何在,合行严究。
上告。
包公看罢,大怒道:“儿媳不孝,当得何罪?”
再拘宋氏来审。
鬼卒拘得宋氏来,宋氏亦诉道:诉为新台事:告不孝,妾不敢辞其名,叫灰池,人如何崇其号?与其扒灰,宁甘不孝。
上诉。
包公看罢大怒道:“原来有这样事!人非禽一兽 ,恶得如此!施行庆,你怎么做出这样勾当,还告人不孝?”
行庆再三抵赖。
包公道:“我也闻得你的灰号,如何抵赖?”
宋氏又将家丑说一番。
包公道:“宋存又是何人?”
宋氏道:“就是灰友了。”
包公又叫拘宋存来。
包公道:“宋存,我一见你便有些厌气,如何又与他做见证?可恶,可恶!先将宋存割去舌头,省得满嘴一胡一 言。”
又吩咐鬼卒割去行庆一陽一物,把火丸入在他二人口里,肌肉皆烂,吹一口孽风,又为人身。
包公遂批道:审得经有新台之耻,俗有扒灰之羞。
施行庆何人?敢肆然为之,不顾礼义,毫无羞耻,真禽一兽 之不若矣!乃反出词告媳不孝耶?天下有宋氏之不孝,几不识孝道矣。
更有宋存作证,甚是无礼。
此事何事,此人何人,而硬帮相证乎?且余又何等衙门,辄敢如此,特加重罚以儆。
批完道:“施、宋二老,俱发去为龟;宋氏守节致死,来生做一卜龟行生,把二人的肚皮日夜火炙以报之。”
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