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诠
十一、论用神纯杂
用神既有变化,则变化之中,遂分纯、杂。
纯者吉,杂者凶。
何谓纯?互用而两相得者是也。
如辛生寅月,甲丙并透,财与官相生,两相得也。
戊生申月,庚壬并透,财与食相生,两相得也。
癸生未月,乙己并透,煞与食相克,相克而得其当,亦两相得也。
如此之类,皆用神之纯者。
何谓杂?互用而两不相谋者是也。
如壬生未月,乙己并透,官与伤相克,两不相谋也。
甲也辰月,戊壬并透,印与财相克,亦两不相谋也。
如此之类,皆用之杂者也。
纯杂之理,不出变化,分而疏之,其理愈明,学命者不可不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