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诠
十、论用神变化
用神既主月令矣,然月令所藏不一,而用神遂有变化。
如十二支中,除子午卯酉外,余皆有藏,不必四库也。
即以寅论,甲为本主,如郡之有府,丙其长生,如郡之有同知,戊亦长生,如郡之有通判;假使寅月为提,不透甲而透丙,则如知府不临郡,而同知得以作主。
此变化之由也。
故若丁生亥月,本为正官,支全卯未,则化为印。
己生申月,本属伤官。
藏庚透壬,则化为财。
凡此之类皆用神之变化也。
变之而善,其格愈美;变之不善,其格遂坏,何谓变之而善?如辛生寅月,逢丙而化财为官;壬生戌月逢辛而化煞为印。
癸生寅月,不专以煞论。
此二者以透出而变化者也。
癸生寅月,月令伤官秉令,藏甲透丙,会午会戌,则寅午戌三合,伤化为财;加以丙火透出,完全作为财论,即使不透丙而透戊土,亦作财旺生官论。
盖寅午戌三合变化在前,不作伤官见官论也。
乙生寅月,月劫秉令,会午会戌,则劫化为食伤,透戊则为食伤生财,不作比劫争财论。
此二者因会合而变化者。
因变化而忌化为喜,为变之善者。
何谓变之而不善?如丙生寅月,本为印绶,甲不透干而会午会戌,则化为劫。
丙生申月,本属偏财,藏庚透壬,会子会辰,则化为煞。
如此之类亦多,皆变之不善者也。
又有变之而不失本格者。
如辛生寅月,透丙化官,而又透甲,格成正财,正官乃其兼格也。
乙生申月,透壬化印,而又透戊,则财能生官,印逢财而退位,虽通月令,格成伤官,百戊官忌见。
丙生寅月,午戌会劫,而又或透甲,或透壬,则仍为印而格不破。
丙生申月,逢壬化煞,而又透戊,则食神能制煞生财,仍为财格,不失富贵。
如此之类甚多,是皆变而不失本格者也。
是故八字非用神不立,用神非变化不灵,善观命者,必于此细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