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卷39 志第29 百官上
太宰,一人。
周武王时,周公旦始居之,掌邦治,为六卿之首。
秦、汉、魏不常置。
晋初依《周礼》,备置三公。
三公之职,太师居首,景帝名师,故置太宰以代之。
太宰,盖古之太师也。
殷纣之时,箕子为太师。
周武王时,太公为太师。
周成王时,周公为太师;周公薨,毕公代之。
汉西京初不置,平帝始复置太师官,而孔光居焉。
汉东京又废。
献帝初,董卓为太师,卓诛又废。
魏世不置。
晋既因太师而置太宰,以安平王孚居焉。
太傅,一人。
周成王时,毕公为太傅。
汉高后元年,初用王陵。
太保,一人。
殷太甲时,伊尹为太保。
周武王时,召公为太保。
汉平帝元始元年,始用王舜。
后汉至魏不置,晋初复置焉。
自太师至太保,是为三公。
论道经邦,燮理一陰一陽一,无其人则阙,所以训护人主,导以德义者。
相国,一人。
汉高帝十一年始置,以萧何居之,罢丞相;何薨,曹参代之;参薨,罢。
魏齐王以晋景帝为相国。
晋惠帝时赵王伦,愍帝时南一陽一王保,安帝时宋高祖,顺帝时齐王,并为相国。
自魏、晋以来,非复人臣之位矣。
丞相,一人。
殷汤以伊尹为右相,仲虺为左相。
秦悼武王二年,始置丞相官。
丞,奉;相,助也。
悼武王子昭襄王始以樗里疾为丞相,后又置左右丞相。
汉高帝初,置一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国。
孝惠、高后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复置一丞相。
哀帝元寿二年,更名大司徒。
汉东京不复置。
至献帝建安十三年,复置丞相。
魏世及晋初又废。
惠帝世,赵王伦篡位,以梁王肜为丞相。
永兴元年,以成都王颖为丞相。
愍帝建兴元年,以琅邪王睿为左丞相,南一陽一王保为右丞相;三年,以保为相国,睿为丞相。
元帝永昌元年,以王敦为丞相,转司徒荀组为太尉,以司徒官属并丞相为留府,敦不受。
成帝世,以王导为丞相,罢司徒府以为丞相府,导薨,罢丞相,复为司徒府。
宋世祖初,以南郡王义宣为丞相,而司徒府如故。
太尉,一人。
自上安下曰尉。
掌兵事,郊祀掌亚献,大丧则告谥南郊。
尧时舜为太尉官,汉因之。
武帝建元二年省。
光武建武二十七年,罢大司马,置太尉以代之。
灵帝末,以刘虞为大司马,而太尉如故。
司徒,一人。
掌民事,郊祀掌省牲视濯,大丧安梓宫。
少昊氏以鸟名官,而祝鸠氏为司徒。
尧时舜为司徒。
舜摄帝位,命契为司徒。
契玄孙之孙曰微,亦为夏司徒。
周时司徒为地官,掌邦教。
汉西京初不置。
哀帝元寿二年,罢丞相,置大司徒。
光武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司空,一人。
掌水土事,郊祀掌扫除陈乐器,大丧掌将校复土。
舜摄帝位,以禹为司空。
契之子曰冥,亦为夏司空。
殷汤以咎单为司空。
周时司空为冬官,掌邦事。
汉西京初不置。
成帝绥和元年,更名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御史大夫;元寿二年,复为大司空;光武建武二十七年,去“大”字。
献帝建安十三年,又罢司空,置御史大夫。
御史大夫郗虑免,不复补。
魏初,又置司空。
大司马,一人。
掌武事。
司,主也;马,武也。
尧时弃为后稷,兼掌司马。
周时司马为夏官,掌邦政。
项籍以曹无咎、周殷并为大司马。
汉初不置,武帝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
始直云司马,议者以汉有军候千人司马官,故加大。
及置司空,又以县道官有狱司空,又加大。
王莽居摄,以汉无小司徒,而定司马、司徒、司空之号并加大。
光武建武二十七年,省大司马,以太尉代之。
魏文帝黄初二年,复置大司马,以曹仁居之,而太尉如故。
大将军,一人。
凡将军皆掌征伐。
周制,王立六军。
晋献公作二军,公将上军。
将军之名,起于此也。
楚怀王遣三将入关,宋义为上将。
汉高帝以韩信为大将军。
汉西京以大司马冠之。
汉东京大将军自为官,位在三司上。
魏明帝青龙三年,晋宣帝自大将军为太尉,然则大将军在三司下矣。
其后又在三司上。
晋景帝为大将军,而景帝叔父孚为太尉,奏改大将军在太尉下,后还复旧。
晋武帝践阼,安平王孚为太宰,郑冲为太傅,王祥为太保,义一陽一王望为太尉,何曾为司徒,荀顗为司空,石苞为大司马,陈骞为大将军,凡八公同时并置,唯无丞相焉。
有苍头字宜禄。
至汉,丞相府每有所关白,到阁辄传呼“宜禄”,以此为常。
丞相置三长史。
丞相有疾,御史大夫率百僚三旦问起居,及瘳,诏遣尚书令若光禄大夫赐养牛,上尊酒。
汉景帝三公病,遣中黄门问病。
魏、晋则黄门郎,尤重者或侍中也。
魏武为丞相以来,置左右二长史而已。
汉东京太傅府置掾、属十人,御属一人,令史十二人,不知皆何曹也。
自太尉至大将军、骠骑、车骑、卫将军,皆有长史一人,将军又各置司马一人,太傅不置长史也。
太尉府置掾、属二十四人,西曹主府吏署用事,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事,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事,奏曹主奏议事,辞曹主辞讼事,法曹主邮驿科程事,尉曹主卒徒转运事,贼曹主盗贼事,决曹主罪法事,兵曹主兵事,金曹主货币盐铁事,仓曹主仓谷事,黄阁主簿省录众事。
御属一人,令史二十二人。
御属主为公御,令史则有阁下、记室、门下令史,其余史阙。
案掾、属二十四人,自东西曹凡十二曹,然则曹各置掾、属一人,合二十四人也。
司徒置掾、属三十一人,御属一人,令史三十五人。
司空置掾二十九人,御属一人,令史三十一人。
司空别有道桥掾。
其余张减之号,史阙不可得知也。
汉东京大将军、骠骑将军从事中郎二人,掾、属二十九人,御属一人,令史三十人。
骑、卫将军从事中郎二人,掾、属二十人,御属一人,令史二十四人。
兵曹掾史主兵事,禀假掾史主禀假,又置外刺一奸一主罪法。
其领兵外讨,则营有五部,部有校尉一人,军司马一人;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曲下有屯,屯有屯长一人。
若不置校尉,则部但有军司马一人。
又有军假司马、军假候,其别营者则为别部司马。
其余将军置以征伐者,府无员职,亦有部曲司马、军候以领兵焉。
案大将军以下掾属与三府张减,史阙不可得知。
置令史、御属者,则是同三府也。
其云掾史者,则是有掾而无属,又无令史、御属,不同三府也。
魏初公府职僚,史不备书。
及晋景帝为大将军,置掾十人,西曹、东曹、户曹、仓曹、贼曹、金曹、水曹、兵曹、骑兵各一人,则无属矣。
魏元帝咸熙中,晋文帝为相国,相国府置中卫将军、骁骑将军、左右长史、司马、从事中郎四人,主薄四人,舍人十九人,参军二十二人,参战十一人,掾、属三十三人。
东曹掾、属各一人;西曹属一人,户曹掾一人,属二人;贼曹掾一人,属二人;金曹掾、属各一人;兵曹掾、属各一人,骑兵掾二人,属一人;车曹掾、属各一人;铠曹掾、属各一人;水曹掾、属各一人,集曹掾、属各一人,法曹掾、属各一人,奏曹掾、属各一人,仓曹属二人,戎曹属一人,马曹属一人,媒曹属一人,合为三十三人。
散属九人,凡四十二人。
晋初,凡位从公以上,置长史、西阁、东阁祭酒、西曹、东曹掾、户曹、仓曹、贼曹属各一人;加兵者又置司马、从事中郎、主簿、记室督各一人,舍人四人;为持节都督者,置参军六人。
安平献王孚为太宰,增掾、属为十人,兵、铠、士、营军、刺一奸一五曹皆置属,并前为十人也。
杨骏为太傅,增祭酒为四人,掾、属为二十人,兵曹分为左、右、法、金、田、集、水、戎、车、马十曹,皆置属,则为二十人。
赵王伦为相国,置左右长史、司马、从事中郎四人,参军二十人,主簿、记室督、祭酒各四人,掾、属四十人,东西曹又置属,其余十八曹皆置掾,则四十人矣。
凡诸曹皆置御属、令史、学干,御属职录事也。
江左以来,诸公置长史、仓曹掾、户曹属、东西阁祭酒各一人,主簿、舍人二人,御属二人,令史无定员。
领兵者置司马一人,从事中郎二人,参军无定员;加崇者置左右长史、司马、从事中郎四人,掾、属四人,则仓曹增置属,户曹置掾,江左加崇,极于此也。
长史、司马、舍人,秦官。
从事中郎、掾、属、主簿、令史,前汉官,陈汤为大将军王凤从事中郎是也。
御属、参军,后汉官,孙坚为车骑参军事是也。
本于府主无敬,晋世太原孙楚为大司马石苞参军,轻慢苞,始制施敬。
祭酒,晋官也,汉吴王濞为刘氏祭酒。
夫祭祀以酒为本,长者主之,故以祭酒为称。
汉之侍中、魏之散骑常侍高功者,并为祭酒焉。
公府祭酒,盖因其名也。
长史、从事中郎主吏,司马主将,主簿、祭酒、舍人主阁内事,参军、掾、属、令史主诸曹事。
司徒若无公,唯省舍人,其府常置,其职僚异于余府。
有左右长史、左西曹掾、属各一人,余则同矣。
余府有公则置,无则省。
晋元帝为镇东大将军及丞相,置从事中郎,无定员,分掌诸曹,有录事中郎、度支中郎、三兵中郎。
其参军则有谘议参军二人,主讽议事,晋江左初置,因军谘祭酒也。
宋高祖为相,止置谘议参军,无定员。
今诸曹则有录事、记室、户曹、仓曹、中直兵、外兵、骑兵、长流贼曹、刑狱贼曹、城局贼曹、法曹、田曹、水曹、铠曹、车曹、士曹、集、右户、墨曹,凡十八曹参军。
参军不署曹者,无定员。
江左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有录事、记室、东曹、西曹、度支、户曹、法曹、金曹、仓曹、理曹、中兵、外兵、骑兵、典兵、兵曹、贼曹、运曹、禁防、典宾、铠曹、田曹、士曹、骑士、车曹参军。
其东曹、西曹、度支、金曹、理曹、典兵、兵曹、贼曹、运曹、禁防、典宾、骑士、车曹凡十三曹,今阙所余十二曹也。
其后又有直兵、长流、刑狱、城局、水曹、右户、墨曹七曹。
高祖为相,合中兵、直兵置一参军,曹则犹二也。
今小一爱一不置长流参军者,置禁防参军。
蜀丞相诸葛亮府有行参军,晋太傅司马越府又有行参军、兼行参军,后渐加长兼字。
除拜则为参军事,府板则为行参军。
晋末以来,参军事、行参军又各有除板。
板行参军下则长兼行参军。
参军督护,江左置。
本皆领营,有部曲,今则无矣。
公府长史、司马,秩千石;从事中郎,六百石;东西曹掾,四百石;他掾三百石;属二百石。
特进,前汉世所置,前后二汉及魏、晋以为加官,从本官车服,无吏卒。
晋惠帝元康中定位令在诸公下,骠骑将军上。
骠骑将军,一人。
汉武帝元狩二年,始用霍去病为骠骑将军。
汉西京制,大将军、骠骑将军位次丞相。
车骑将军,一人。
汉文帝元年,始用薄昭为车骑将军。
鱼豢曰:“魏世车骑为都督,仪与四征同。
若不为都督,虽持节属四征者,与前后左右杂号将军同。
其或散还从文官之例,则位次三司。”
晋、宋车骑、卫不复为四征所督也。
卫将军,一人。
汉文帝元年,始用宋昌为卫将军。
三号位亚三司。
汉章帝建初三年,始使车骑将军马防班同三司,班同三司自此始也。
汉末奋威将军,晋江右伏波、辅国将军,并加大而仪同三司。
江左以来,将军则中、镇、抚、四镇以上或加大,余官则左右光禄大夫以上并得仪同三司,自此以下不得也。
持节都督,无定员。
前汉遣使,始有持节。
光武建武初,征伐四方,始权时置督军御史,事竟罢。
建安中,魏武帝为相,始遣大将军督军。
二十一年,征孙权还,夏侯惇督二十六军是也。
魏文帝黄初二年,始置都督诸州军事,或领刺史。
三年,上军大将军曹真都督中外诸军事,假黄钺,则总统外内诸军矣。
明帝太和四年,晋宣帝征蜀,加号大都督。
高贵公正元二年,晋文帝都督中外诸军,寻加大都督。
晋世则都督诸军为上,监诸军次之,督诸军为下。
使持节为上,持节次之,假节为下。
使持节得杀二千石以下;持节杀无官位人,若军事得与使持节同;假节唯军事得杀犯军令者。
晋江左以来,都督中外尤重,唯王导居之。
宋氏人臣则无也。
江夏王义恭假黄钺。
假黄钺,则专戮节将,非人臣常器矣。
征东将军,一人。
汉献帝初平三年,马腾居之。
征南将军,一人。
汉光武建武中,岑彭居之。
征西将军,一人。
汉光武建武中,冯异居之。
征北将军,一人。
鱼豢曰:“四征,魏武帝置,秩二千石。
黄初中,位次三公。
汉旧诸征与偏裨杂号同。”
镇东将军,一人。
后汉末,魏武帝居之。
镇南将军,一人。
后汉末,刘表居之。
镇西将军,一人。
后汉初平三年,韩遂居之。
镇北将军,一人。
中军将军,一人。
汉武帝以公孙敖为之,时为杂号。
镇军将军,一人。
魏以陈群为之。
抚军将军,一人。
魏以司马宣王为之。
中、镇、抚三号比四镇。
安东将军,一人。
后汉末,陶谦为之。
安南将军,一人。
安西将军,一人。
后汉末,段煨为之。
安北将军,一人。
鱼豢曰:“镇北、四安,魏黄初、太和中置。”
平东将军,一人。
平南将军,一人。
平西将军,一人。
平北将军,一人。
四平,魏世置。
左将军、右将军、前将军、后将军。
左将军以下,周末官,秦、汉并因之,光武建武七年省,魏以来复置。
征虏将军,汉光武建武中,始以祭遵居之。
冠军将军,楚怀王以宋义为卿子冠军。
冠军之名,自此始也。
魏正始中,以文钦为冠军将军、扬州刺史。
辅国将军,汉献帝以伏完居之。
宋太宗泰始四年,改为辅师;后废帝元徽二年,复故。
龙骧将军,晋武帝始以王浚居之。
东中郎将,汉灵帝以董卓居之。
南中郎将,汉献帝建安中,以临淄侯曹植居之。
西中郎将。
北中郎将,汉建安中,以焉陵侯曹彰居之。
凡四中郎将,何承天云,并后汉置。
建威将军,汉光武建武中,以耿弇为建威大将军。
振威将军,后汉初,宋登为之。
奋威将军,前汉世,任千秋为之。
扬威将军,魏置。
广威将军,魏置。
建武将军,魏置。
振武将军,前汉末,王况为之。
奋武将军,后汉末,吕布为之。
扬武将军,光武建武中,以马成为之。
广武将军,晋江左置。
鹰扬将军,汉建安中,魏武以曹洪居之。
折冲将军,汉建安中,魏武以乐进居之。
轻车将军,汉武帝以公孙贺为之。
扬烈将军,建安中,以假公孙渊。
宁远将军,晋江左置。
材官将军,汉武帝以李息为之。
伏波将军,汉武帝征南越,始置此号,以路博德为之。
凌江将军,魏置。
自凌江以下,则有宣威、明威、骧威、厉威、威厉、威寇、威虏、威戎、威武、武烈、武毅、武奋、绥远、绥边、绥戎、讨寇、讨虏、讨难、讨夷、荡寇、荡虏、荡难、荡逆、殄寇、殄虏、殄难、扫夷、扫寇、扫虏、扫难、扫逆、厉武、厉锋、虎威、虎牙、广野、横野、偏将军、裨将军,凡四十号。
其威虏,汉光武以冯俊居之。
虎牙,以盖延居之,为虎牙大将军。
横野,以耿纯居之。
荡寇,汉建安中,满一宠一居之。
虎威,于禁居之。
其余或是后汉及魏所置,今则或置或不。
自左右前后将军以下至此四十号,唯四中郎将各一人,余皆无定员。
自车骑以下为刺史又都督及仪同三司者,置官如领兵;但云都督不仪同三司者,不置从事中郎,置功曹一人,主吏,在主簿上,汉末官也。
汉东京司隶有功曹从事史,如诸州治中,因其名也。
功曹参军一人,主佐囗囗记室下,户曹上。
监以下不置谘议、记室,余则同矣。
宋太宗已来,皇子、皇弟虽非都督,亦置记室参军。
小号将军为大郡边守置佐吏者,又置长史,余则同也。
太常,一人。
舜摄帝位,命伯夷作秩宗,掌三礼,即其任也。
周时曰宗伯,是为春官,掌邦礼。
秦改曰奉常,汉因之。
景帝中六年,更名曰太常。
应劭曰:“欲令国家盛大常存,故称太常。”
前汉常以列侯忠孝敬慎者居之,后汉不必列侯也。
博士,班固云,秦官。
史臣案,六国时往往有博士,掌通古今。
汉武建元五年,初置《五经》博士。
宣、成之世,《五经》家法稍增,经置博士一人。
至东京凡十四人。
《易》,施、孟、梁丘、京氏;《尚书》,欧一陽一、大小夏侯;《诗》,齐、鲁、韩;《礼》,大小戴;《春秋》,严、颜:各一博士。
而聪明有威重者一人为祭酒。
魏及晋西朝置十九人,江左初减为九人,皆不知掌何经。
元帝末,增《仪礼》、《春秋公羊》博士各一人,合为十一人。
后又增为十六人,不复分掌《五经》,而谓之太学博士也。
秩六百石。
国子祭酒一人,国子博士一人,国子助教十人。
《周易》、《尚书》、《一毛一诗》、《礼记》、《周官》、《仪礼》、《春秋左氏传》、《公羊》、《谷梁》各为一经,《论语》、《孝经》为一经,合十经,助教分掌。
国子,周旧名,周有师氏之职,即今国子祭酒也。
晋初复置国子学,以教生徒,而隶属太学焉。
晋初助教十五人,江左以来,损其员。
自宋世若不置学,则助教唯置一人,而祭酒、博士常置也。
太庙令,一人。
丞一人。
并前汉置。
西京曰长,东京曰令。
领斋郎二十四人。
明堂令,一人。
丞一人。
丞,汉东京初置;令,宋世祖大明中置。
太祝令,一人。
丞一人。
掌祭祀读祝迎送神。
太祝,周旧官也。
汉西京置太祝令、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曰庙祀。
汉东京改曰太祝。
太史令,一人,丞一人。
掌三辰时日祥瑞妖灾,岁终则奏新历。
太史,三代旧官,周世掌建邦之六典,正岁年,以序事颁朔于邦国。
又有冯相氏,掌天文次序;保章氏,掌天文。
今之太史,则并周之太史、冯相、保章三职也。
汉西京曰太史令。
汉东京有二丞,其一在灵台。
太乐令,一人。
丞一人。
掌凡诸乐事。
周时为大司乐。
汉西京曰太乐令。
汉东京曰大予乐令。
魏复为太乐令。
陵令,每陵各一人,汉旧官也。
乘黄令,一人。
掌乘舆车及安车诸马。
魏世置。
自博士至乘黄令,并属太常。
光禄勋,一人。
丞一人。
光,明也;禄,爵也;勋,功也。
秦曰郎中令,汉因之。
汉武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勋。
掌三署郎,郎执戟卫宫展门户。
光禄勋居禁中如御史,有狱在殿门外,谓之光禄外部。
光禄勋郊祀掌三献。
魏、晋以来,光禄勋不复居禁中,又无复三署郎,唯外宫朝会,则以名到焉。
二台奏劾,则符光禄加禁止,解禁止亦如之。
禁止,身不得入殿省,光禄主殿门故也。
宫殿门户,至今犹属。
晋哀帝兴宁二年,省扁禄勋,并司徒。
孝武宁康元年,复置。
汉东京三署郎有行应四科者,岁举茂才二人,四行二人,及三署郎罢省,光禄勋犹依旧举四行,衣冠子弟充之。
三署者,五官署、左署、右署也,各置中郎将以司之。
郡举孝廉以补三署郎,年五十以上,属五官,其次分在左右署。
凡有中郎、议郎、侍郎、郎中四等,无员,多至万人。
左光禄大夫,右光禄大夫,二大夫,晋初置。
光禄大夫,秦时为中大夫,汉武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大夫;晋初又置左右光禄大夫,而光禄大夫如故。
光禄大夫银章青绶,其重者加金章紫绶,则谓之金紫光禄大夫。
旧秩比二千石。
中散大夫,王莽所置,后汉因之。
前汉大夫皆无员,掌论议。
后汉光禄大夫三人,中大夫二十人,中散大夫三十人。
魏以来复无员。
自左光禄大夫以下,养老疾,无职事。
中散,六百石。
卫尉,一人。
丞二人。
掌宫门屯兵,秦官也。
汉景初,改为中大夫令。
后元年,复为卫尉。
晋江右掌冶铸,领冶令三十九,户五千三百五十。
冶皆在江北,而江南唯有梅根及冶塘二冶,皆属扬州,不属卫尉。
卫尉,江左不置,宋世祖孝建元年复置。
旧一丞,世祖增置一丞。
廷尉,一人。
丞一人。
掌刑辟。
凡狱必质之朝廷,与众共之之义。
兵狱同制,故曰廷尉。
舜摄帝位,咎繇作士,即其任也。
周时大司寇为秋官,掌邦刑。
秦为廷尉。
汉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
武帝建元四年,复为廷尉。
哀帝元寿二年,复为大理。
汉东京初,复为廷尉。
廷尉正,一人。
廷尉监,一人。
正、监并秦官。
本有左右监,汉光武省右,犹云左监;魏、晋以来,直云监。
廷尉评,一人。
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评。
汉光武省右,犹云左评。
魏、晋以来,直云评。
正、监、评并以下官礼敬廷尉卿。
正、监秩千石,评六百石。
廷尉律博士,一人。
魏武初建魏国置。
大司农,一人。
丞一人。
掌九谷六畜之供膳羞者。
舜摄帝位,命弃为后稷,即其任也。
周则为太府,秦治粟内史;汉景帝后元年,更名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曰大司农。
晋哀帝末,省并都水,孝武世复置。
汉世丞二人,魏以来一人。
太仓令,一人。
丞一人。
秦官也。
晋江左以来,又有东仓、石头仓丞各一人。
导官令,一人。
丞一人。
掌舂御米。
汉东亦置。
导,择也。
择米令一精一也。
司马相如《封禅书》云,导一一茎一六穗于庖。
籍田令,一人。
丞一人。
掌耕宗庙社稷之田,于周为甸师。
汉文帝初立籍田,置令、丞各一人。
汉东京及魏并不置。
晋武泰始十年复置。
江左省,宋太祖元嘉中又置。
自太仓至籍田令,并属司农。
少府,一人。
丞一人。
掌中服御之物。
秦官也,汉因之。
掌禁钱以给私养,故曰少府。
晋哀帝末,省并丹一陽一尹。
孝武世复置。
左尚方令、丞各一人。
右尚方令、丞各一人。
并掌造军器。
秦官也,汉因之。
于周则为玉府。
晋江右有中尚方、左尚方、右尚方,江左以来,唯一尚方。
宋高祖践阼,以相府作部配台,谓之左尚方,而本署谓之右尚方焉。
又以相府细作配台,即其名置令一人,丞二人,隶门下。
世祖大明中,改曰御府,置令一人,丞一人。
御府,二汉世典官婢作亵一衣服补浣之事,魏、晋犹置其职,江左乃省焉。
后废帝初,省御府,置中署,隶右尚方。
汉东京太仆属官有考工令,主兵器弓一弩一刀铠之属,成则传执金吾入武库,及主织绶诸杂工。
尚方令唯主作御刀绶剑诸玩好器物而已。
然则考工令如今尚方,尚方令如今中署矣。
东冶令,一人。
丞一人。
南冶令,一人。
丞一人。
汉有铁官,晋署令,掌工徒鼓铸,隶卫尉。
江左以来,省卫尉,度隶少府。
宋世虽置卫尉,冶隶少府如故。
江南诸郡县有铁者或署冶令,或署丞,多是吴所置。
平准令,一人。
丞一人。
掌染,秦官也,汉因之。
汉隶司农,不知何世隶少府。
宋顺帝即位,避帝讳,改曰染署。
将作大匠,一人。
丞一人。
掌土木之役。
秦世置将作少府,汉因之。
景帝中六年,更名将作大匠。
光武中元二年省,以谒者领之。
章帝建初元年复置。
晋氏以来,有事则置,无则省。
大鸿胪,掌赞导拜授诸王。
秦世为典客,汉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胪。
鸿,大也;胪,陈也。
晋江左初省。
有事则权置,事毕即省。
太仆,掌舆马。
周穆王所置,秦因之。
《周官》则校人掌马,巾车掌车,及置太仆,兼其任也。
晋江左或署或省,宋以来不置。
郊祀则权置太仆执辔,事毕即省。
太后三卿,各一人。
应氏《汉官》曰:“卫尉、少府,秦官;太仆,汉成帝置。
皆随太后宫为号,在正卿上,无太后乃阙。”
魏改汉制,在九卿下。
晋复旧,在同号卿上。
大长秋,皇后卿也。
有后则置,无则省。
秦时为将行,汉景帝中六年,更名大长秋。
韦曜曰:“长秋者,以皇后一陰一官,秋者一陰一之始,取其终而长,欲其久也。”
自太常至长秋,皆置功曹、主簿、五官。
汉东京诸郡有五官掾,因其名也。
汉制卿尹秩皆中二千石,丞一千石。
尚书,古官也。
舜摄帝位,命龙作纳言,即其任也。
《周官》司会,郑玄云,若今尚书矣。
秦世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发书,故谓之尚书。
尚犹主也。
汉初有尚冠、尚衣、尚食、尚浴、尚席、尚书,谓之六尚。
战国时已有尚冠、尚衣之属矣。
秦时有尚书令、尚书仆射、尚书丞。
至汉初并隶少府,汉东亦犹文属焉。
古者重武官,以善射者掌事,故曰仆射。
仆射者,仆役于射事也。
秦世有左右曹诸吏,官无职事,将军大夫以下皆得加此官。
汉武帝世,使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
昭帝即位,霍光领尚书事;成帝初,王凤录尚书事。
汉东京每帝即位,辄置太傅,录尚书事,薨辄省。
晋康帝世,何充让录表曰:“咸康中,分置三录,王导录其一,荀崧、陆晔各录六条事。”
然则似有二十四条,若止有二十条,则荀、陆各录六条,导又何所司乎?若导总录,荀、陆分掌,则不得复云导录其一也。
其后每置二录,辄云各掌六条事,又是止有十二条也。
十二条者,不知悉何条。
晋江右有四录,则四人参录也。
江右张华、江左庾亮并经关尚书七条,则亦不知皆何事也。
后何充解录,又参关尚书。
录尚书职无不总。
王肃注《尚书》“纳于大麓”曰:“尧纳舜于尊显之官,大录万机之政也。”
凡重号将军一刺史,皆得命曹授用,唯不得施除及加节。
宋世祖孝建中,不欲威权外假,省录。
大明末复置。
此后或置或省。
汉献帝建安四年,以执金吾荣郃为尚书左仆射,卫臻为右仆射。
二仆射分置,自此始也。
汉成帝建始四年,初置尚书,员四人,增丞亦为四人。
曹尚书其一曰常侍曹,主公卿事;其二曰二千石曹,主郡国二千石事;其三曰民曹,主吏民上书事;其四曰客曹,主外国夷狄事。
光武分二千石曹为二,又分客曹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改常侍曹为吏曹,凡六尚书。
减二丞,唯置左右二丞而已。
应劭《汉官》云:“尚书令、左丞,总领纲纪,无所不统。
仆射、右丞,掌禀假一钱谷。
三公尚书二人,掌天下岁尽集课;吏曹掌选举、斋祠;二千石曹掌水、火、盗贼、词讼、罪法;客曹掌羌、胡朝会,法驾出,护驾;民曹掌缮治、功作、盐池、苑囿。
吏曹任要,多得超迁。”
则汉末曹名及职司又与光武时异也。
魏世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五曹尚书。
晋初有吏部、三公、客曹、驾部、屯田、度支六曹尚书。
武帝咸宁二年,省驾部尚书,四年又置。
太康中,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尚书。
惠帝世,又有右民尚书。
尚书止于六曹,不知此时省何曹也。
江左则有祠部、吏部、左民、度支、五兵,合不五曹尚书。
宋高祖初,又增都官尚书。
若有右仆射,则不置祠部尚书。
世祖大明二年,置二吏部尚书,而省五兵尚书,后还置一吏部尚书。
顺帝升明元年,又置五兵尚书。
尚书令,任总机衡;仆射、尚书,分领诸曹。
左仆射领殿中、主客二曹;吏部尚书领吏部、删定、三公、比部四曹;祠部尚书领祠部、仪曹二曹;度支尚书领度支、金部、仓部、起部四曹。
左民尚书领左民、驾部二曹;都官尚书领都官、水部、库部、功论四曹;五兵尚书领中兵、外兵二曹。
昔有骑兵、别兵、都兵,故谓之五兵也。
五尚书、二仆射、一令,谓之八坐。
若营宗庙宫室,则置起部尚书,事毕省。
汉成帝之置四尚书也,无置郎之文。
《汉仪》,尚书郎四人,一人主匈奴单于营部,一人主羌夷吏民,一人主户口垦田,一人主财帛委输。
匈奴单于,宣帝之世,保塞内附;成帝世,单于还北庭矣。
一郎主匈奴单于营部,则置郎疑是光武时,所主匈奴,是南单于也。
《汉官》云,置郎三十六人,不知是何帝增员。
然则一尚书则领六郎也。
主作文书,起立事草。
初为郎中,满岁则为侍郎。
尚书寺居建礼门内。
尚书郎入直,官供青缣白绫被,或以绵緤为之。
给帷帐、氈褥、通中枕,太官供食物,汤官供饼饵及五孰果实之属,给尚书伯使一人,女侍二人,皆选端正妖丽,执香炉,护衣服,奏事明光殿。
殿以胡粉涂壁,画古贤烈士。
以丹硃色地,谓之丹墀。
尚书郎口一含鸡舌香,以其奏事答对,欲使气息芬芳也。
奏事则与黄门侍郎对揖。
黄门侍郎称已闻,乃出。
天子所服五时衣以赐尚书令仆,而丞、郎月赐赤管大笔一双,隃麋墨一丸。
魏世有殿中、吏部、驾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祠部、度支、库部、农部、水部、仪曹、三公、仓部、民曹、二千石、中兵、外兵、别兵、都兵、考功、定科,凡二十三郎。
青龙二年有军事,尚书令陈矫奏置都官、骑兵二曹郎,合为二十五曹。
晋西朝则直事、殿中、祠部、仪曹、吏部、三公、比部、金部、仓部、度支、都官、二千石、左民、右民、虞曹、屯田、起部、水部、左主客、右主客、驾部、车部、库部、左中兵、右中兵、左外兵、右外兵、别兵、都兵、骑兵、左士右士、北主客、南主客为三十四曹郎;后又置运曹,凡三十五曹。
晋江左初,无直事、右民、屯田、车部、别兵、都兵、骑兵、左士、右士、运曹十曹郎,而主客、中外兵各置一郎而已,所余十七曹也。
康、穆以来,又无虞曹、二千石二郎,犹有殿中、祠部、吏部、仪曹、三公、比部、金部、仓部、度支、都官、左民、起部、水部、主客、驾部、库部、中兵、外兵十八曹郎。
后又省主客、起部、水部,余十五曹。
宋高祖初,加置骑兵、主客、起部、水部四曹郎,合为十九曹。
太祖元嘉十年,又省仪曹、主客、比部、骑兵四曹郎。
十一年,又并置。
十八年,增删定曹郎,次在左民曹上,盖魏世之定科郎也。
三十年,又置功论郎,次都官之下,在删定之上。
太宗世,省骑兵。
今凡二十曹郎。
以三公、比部主法制。
度支主算。
支,派也;度,景也。
都官主军事刑狱。
其余曹所掌,各如其名。
汉制,公卿御史中丞以下,遇尚书令、仆、丞、郎,皆辟车豫相回避,台官过,乃得去。
今尚书官上朝及下,禁断行人,犹其制也。
汉又制,丞、郎见尚书,呼曰明时。
郎见二丞,呼曰左君、右君。
郎以下则有都令史、令史、书令史、书吏干。
汉东京尚书令史十八人,晋初正令史百二十人,书令史百三十人。
自晋至今,或减或益,难以定言。
《汉仪》有丞相令史。
令史,盖前汉官也。
晋西朝有尚书都令史硃诞,则都令史其来久矣。
分曹所掌如尚书也。
晋西朝八坐丞郎,朝晡诣都坐朝,江左唯旦朝而已。
八坐丞郎初拜,并集都坐,交礼。
迁,又解交。
汉旧制也。
今唯八坐解交,丞郎不复解交也。
尚书令千石,仆射尚书六百石,丞郎四百石。
武库令,一人。
掌军器,秦官。
至二汉,属执金吾。
晋初罢执金吾,至今隶尚书库部。
车府令,一人。
丞一人。
秦官也。
二汉、魏、晋并隶太仆。
太仆既省,隶尚书驾部。
上林令,一人。
丞一人。
汉西京上林中有八丞、十二尉、十池监。
丞、尉属水衡都尉。
池监隶少府。
汉东京曰上林苑令及丞各一人,隶少府。
晋江左阙。
宋世祖大明三年复置,隶尚书殿中曹及少府。
材官将军,一人。
司马一人。
主工匠土木之事。
汉左右校令,其任也。
魏右校又置材官校尉,主天下材木事。
晋江左改材官校尉曰材官将军,又罢左校令。
今材官隶尚书起部及领军。
侍中,四人。
掌奏事,直侍左右,应对献替。
法驾出,则正直一人负玺陪乘。
殿内门下众事皆掌之。
周公戒成王《立政》之篇所云“常伯”,即其任也。
侍中本秦丞相史也,使五人往来殿内东厢奏事,故谓之侍中。
汉西京无员,多至数十人,入侍禁中,分掌乘舆服物,下至亵器虎子之属。
武帝世,孔安国为侍中,以其儒者,特听掌御唾壶,朝廷荣之。
久次者为仆射。
汉东京又属少府,犹无员。
掌侍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答。
法驾出,则多识者一人负传国玺,一操一斩白蛇剑,参乘;余皆骑,在乘舆车后。
光武世,改仆射为祭酒焉。
汉世,与中官俱止禁中。
武帝时,侍中莽何罗挟刃谋逆,由是侍中出禁外,有事乃入,事毕即出。
王莽秉政,侍中复入,与中官共止。
章帝元和中,侍中郭举与后宫通,拔佩刀惊御,举伏诛,侍中由是复出外。
魏、晋以来,置四人,别加官不主数。
秩比二千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