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
卷40 志第30 百官下
给事黄门侍郎,四人,与侍中俱掌门下众事。
郊庙临轩,则一人执麾。
《汉百官表》秦曰给事黄门,无员,掌侍从左右,汉因之。
汉东京曰给事黄门侍郎,亦无员,掌侍从左右,关通中外,诸王朝见,则引王就坐。
应劭曰:“每日莫向青琐门拜,谓之夕郎。”
史臣按,刘向与子歆书曰:“黄门郎,显处也。”
然则前汉世已为黄门侍郎矣。
董巴《汉书》曰:“禁门曰黄闼,中人主之,故号曰黄门令。”
然则黄门郎给事黄闼之内,故曰黄门郎也。
魏、晋以来员四人,秩六百石。
公车令,一人。
掌受章奏。
秦有公车司马令,属卫尉,汉因之,掌宫南阙门。
凡吏民上章,四方贡献,及征诣公车者,皆掌之。
晋江左以来,直云公车令。
太医令,一人。
丞一人。
《周官》为医师,秦为太医令,至二汉属少府。
太官令,一人。
丞一人。
《周官》为膳夫,秦为太官令,至汉属少府。
骅骝厩丞,一人。
汉西京为龙马长,汉东京为未央厩令,魏为骅骝令。
自公车令至此,隶侍中。
散骑常侍,四人。
掌侍左右。
秦置散骑,又置中常侍,散骑并乘舆车后;中常侍得入禁中。
皆无员,并为加官。
汉东京初省散骑,而中常侍因用宦者。
魏文帝黄初初,置散骑,合于中常侍,谓之散骑常侍,始以孟达补之。
久次者为祭酒散骑常侍,秩比二千石。
通直散骑常侍,四人。
魏末散骑常侍又有在员外者,晋武帝使二人与散骑常侍通直,故谓之通直散骑常侍。
晋江左置五人。
员外散骑常侍,魏末置,无员。
散骑侍郎,四人。
魏初与散骑常侍同置。
魏、晋散骑常侍、侍郎,与侍中、黄门侍郎共平尚书奏事,江左乃罢。
通直散骑侍郎,四人。
初晋武帝置员外散骑侍郎四人,元帝使二人与散骑侍郎通直,故谓之通直散骑侍郎,后增为四人。
员外散骑侍郎,晋武帝置,无员。
给事中,无员。
汉西京置。
掌顾问应对,位次中常侍。
汉东京省,魏世复置。
奉朝请,无员,亦不为官。
汉东京罢省三公、外戚、宗室、诸侯,多奉朝请。
奉朝请者,奉朝会请召而已。
晋武帝亦以宗室外戚为奉车、驸马、骑都尉,而奉朝请焉。
元帝为晋王,以参军为奉车都尉,掾、属为驸马都尉,行参军、舍人为骑都尉,皆奉朝请。
后省奉车、骑都尉,唯留驸马都尉、奉朝请。
永初已来,以奉朝请选杂,其尚主者唯拜驸马都尉。
三都尉并汉武帝置。
孝建初,奉朝请省。
驸马都尉、三都尉秩比二千石。
中书令,一人。
中书监人,一人。
中书侍郎,四人。
中书通事舍人,四人。
汉武帝游后廷,始使宦者典尚书事,谓之中书谒者,置令、仆射。
元帝时,令弘恭,仆射石显,秉势用事,权倾内外。
成帝改中书谒者令曰中谒者令,罢仆射。
汉东京省中谒者令,而有中宫谒者令,非其职也。
魏武帝为王,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又其任也。
文帝黄初初,改为中书令,又置监,及通事郎,次黄门郎。
黄门郎已署事过,通事乃奉以入,为帝省读书可。
晋改曰中书侍郎,员四人。
晋江左初,改中书侍郎曰通事郎,寻复为中书侍郎。
晋初置舍人一人,通事一人。
江左初,合舍人通事谓之通事舍人,掌呈奏案章。
后省通事,中书差侍郎一人直西省,又掌诏命。
宋初又置通事舍人,而侍郎之任轻矣。
舍人直阁内,隶中书。
其下有主事,本用武官,宋改用文吏。
秘书监,一人。
秘书丞,一人。
秘书郎,四人。
汉桓帝延熹二年,置秘书监。
皇甫规与张奂书云“从兄秘书它何动静”是也。
应劭《汉官》曰:“秘书监一人,六百石。”
后省。
魏武帝为魏王,置秘书令、秘书丞。
秘书典尚书奏事。
文帝黄初初,置中书令,典尚书奏事,而秘书改令为监。
后欲以何桢为秘书丞,而秘书先自有丞,乃以桢为秘书右丞。
后省。
掌艺文图籍。
《周官》外史掌四方之志、三皇五帝之书,即其任也。
汉西京图籍所藏,有天府、石渠、兰台、石室、延阁、广内之府是也。
东京图书在东观。
晋武帝以秘书并中书,省监,谓丞为中书秘书丞。
惠帝复置著作郎一人,佐郎八人,掌国史。
周世左史记事,右史记言,即其任也。
汉东京图籍在东观,故使名儒硕学,著作东观,撰述国史。
著作之名,自此始也。
魏世隶中书。
晋武世,缪征为中书著作郎。
元康中,改隶秘书,后别自为省,而犹隶秘书。
著作郎谓之大著作,专掌史任。
晋制,著作佐郎始到职,必撰名臣传一人。
宋氏初,国朝始建,未有合撰者,此制遂替矣。
领军将军,一人。
掌内军。
汉有南北军,卫京师。
武帝置中垒校尉,掌北军营。
光武省中垒校尉,置北军中候,监五校营。
魏武为丞相,相府自置领军,非汉官也。
文帝即魏王位,魏始置领军,主五校、中垒、武卫三营。
晋武帝初省,使中军将军羊祜统二卫前后左右骁骑七军营兵,即领军之任也。
祜迁罢,复置北军中候。
北军中候置丞一人。
怀帝永嘉中,改曰中领军。
元帝永昌元年,复改曰北军中候;寻复为领军。
成帝世,复以为中候,而陶回居之;寻复为领军。
领军今犹有南军都督。
护军将军,一人。
掌外军。
秦时护军都尉,汉因之。
陈平为护军中尉,尽护诸将。
然则复以都尉为中尉矣。
武帝元狩四年,以护军都尉属大司马,于时复为都尉矣。
《汉书·李广传》,广为骁骑将军,属护军将军。
盖护军护诸将军。
哀帝元寿元年,更名护军都尉曰司寇。
平帝元始元年,更名护军都尉。
东京省,班固为大将军中护军,隶将军莫府,非汉朝列职。
魏武为相,以韩浩为护军,史奂为领军,非汉官也。
建安十二年,改护军为中护军,领军为中领军,置长史、司马。
魏初因置护军,主武官选,隶领军,晋世则不隶也。
晋元帝永昌元年,省护军并领军。
明帝太宁二年,复置。
魏、晋江右领、护各领营兵;江左以来,领军不复别置营,总统二卫骁骑材官诸营,护军犹别有营也。
领、护资重者为领军、护军将军,资轻者为中领军、中护军。
官属有长史、司马、功曹、主簿、五官。
受命出征,则置参军。
左卫将军,一人。
右卫将军,一人。
二卫将军掌宿卫营兵。
二汉、魏不置。
晋文帝为相国,相国府置中卫将军。
武帝初,分中卫置左右卫将军,以羊琇为左卫,赵序为右卫。
二卫江右有长史、司马、功曹、主簿,江左无长史。
骁骑将军,汉武帝元光六年,李广为骁骑将军。
魏世置为内军,有营兵,高功者主之。
先有司马、功曹、主簿,后省。
游击将军,汉武帝时,韩说为游击。
是为六军。
左军将军、右军将军、前军将军、后军将军。
魏明帝时,有左军将军,然则左军魏官也。
晋武帝初,置前军、右军;泰始八年,又置后军。
是为四军。
左中郎将、右中郎将,秦官,汉因之。
与五官中郎将领三署郎,魏无三署郎,犹置其职。
晋武帝省。
宋世祖大明中,又置。
屯骑校尉、步兵校尉、越骑校尉、长水校尉、射声校尉。
五校并汉武帝置。
屯骑、步兵掌上林苑门屯兵;越骑掌越人来降,因以为骑也;一说取其材力超越也。
长水掌长水宣曲胡骑。
长水,胡部落名也。
胡骑屯宣曲观下。
韦曜曰:“长水校尉,典胡骑,厩近长水,故以为名。
长水,盖关中小水名也。”
射声掌射声士,闻声则射之,故以为名。
汉光武初,改屯骑为骁骑,越骑为青巾。
建武十五年,复旧。
汉东京五校,典宿卫士。
自游击至五校,魏、晋逮于江左,初犹领营兵,并置司马、功曹、主簿,后省。
二中郎将本不领营也。
五营校尉,秩二千石。
虎贲中郎将,《周官》有虎贲氏。
汉武帝建元三年,始微行出游,选材力之士执兵从送,期之诸门,故名期门。
无员,多至千人。
平帝元始元年,更名曰虎贲郎,置中郎将领之。
虎贲旧作虎奔,言如虎之奔走也。
王莽辅政,以古有勇士孟贲,故以奔为贲。
比二千石。
冗从仆射,汉东京有中黄门冗从仆射,非其职也。
魏世因其名而置冗从仆射。
羽林监,汉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建章营骑,亦掌从送次期门,后更名羽林骑,置令、丞。
宣帝令中郎将骑都尉监羽林,谓之羽林中郎将。
汉东京又置羽林左监、羽林右监,至魏世不改。
晋罢羽林中郎将,又省一监,置一监而已。
自虎贲至羽林,是为三将。
哀帝省。
宋高祖永初初,复置。
江右领营兵,江左无复营兵。
羽林监六百石。
积射将军、强一弩一将军。
汉武帝以路博德为强一弩一校尉,李沮为强一弩一将军。
宣帝以许延寿为强一弩一将军。
强一弩一将军至东汉为杂号,前汉至魏无积射。
晋太康十年,立射营、一弩一营,置积射、强一弩一将军主之。
自骁骑至强一弩一将军,先并各置一人;宋太宗泰始以来,多以军功得此官,今并无复员。
殿中将军、殿中司马督。
晋武帝时,殿内宿卫,号曰三部司马,置此二官,分隶左右二卫。
江右初,员十人。
朝会宴飨,则将军戎服,直侍左右,夜开城诸门,则执白虎幡监之。
晋孝武太元中,改选,以门阀居之。
宋高祖永初初,增为二十人。
其后过员者,谓之殿中员外将军、员外司马督。
其后并无复员。
武卫将军,无员。
初,魏王始置武卫中郎将,文帝践阼,改为卫将军,主禁旅,如今二卫,非其任也。
晋氏不常置。
宋世祖大明中,复置,代殿中将军之任,比员外散骑侍郎。
武骑常侍,无员。
汉西京官。
车驾游猎,常从射猛兽。
后汉、魏、晋不置。
宋世祖大明中,复置。
比奉朝请。
御史丞,一人。
掌奏劾不法。
秦时御史大夫有二丞,其一曰御史丞,其二曰御史中丞。
殿中兰台秘书图籍在焉,而中丞居之。
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
时中丞亦受奏事,然则分有所掌也。
成帝绥和元年,更名御史大夫为大司空,置长史,而中丞官职如故。
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御史大夫。
元寿二年,复为大司空。
而中丞出外为御史台主,名御史长史。
光武还曰中丞,又属少府。
献帝时,更置御史大夫,自置长史一人,不复领中丞也。
汉东京御史中丞遇尚书丞郎,则中丞止车执版揖,而丞郎坐车举手礼之而已。
不知此制何时省。
中丞每月二十五日,绕行宫垣白壁。
史臣按《汉志》执金吾每月三绕行宫城,疑是省金吾,以此事并中丞。
中丞秩千石。
治书侍御史,掌举劾官品第六已上。
汉宣帝斋居决事,令御史二人治书,因谓之治书御史。
汉东京使明法律者为之,天下谳疑事,则以法律当其是非。
魏、晋以来,则分掌侍御史所掌诸曹,若尚书二丞也。
侍御史,于周为柱下史。
《周官》有御史,掌治令,亦其任也。
秦置侍御史,汉因之。
二汉员并十五人。
掌察举非法,受公卿奏事,有违失者举劾之。
凡有五曹,一曰令曹,掌律令;二曰印曹,掌刻印,三曰供曹,掌斋祠;四曰尉马曹,掌官厩马;五曰乘曹,掌护驾。
魏置御史八人,有治书曹,掌度支运,课第曹,掌考课,不知其余曹也。
晋西朝凡有吏曹、课第曹、直事曹、印曹、中都督曹、外都督曹、媒曹、符节曹、水曹、中旂曹、营军曹、算曹、法曹,凡十三曹,而置御史九人。
晋江左初,省课第曹,置库曹,掌厩牧牛马市租。
后复分库曹,置外左库、内左库二曹。
宋太祖元嘉中,省外左库,而内左库直云左库。
世祖大明中,复置。
废帝景和元年又省。
顺帝初,省营军并水曹,省算曹并法曹,吏曹不置御史,凡十御史焉。
魏又有殿中侍御史二人,盖是兰台遣二御史居殿内察非法也。
晋西朝四人,江左二人。
秦、汉有符节令,隶少府,领符玺郎、符节令史。
盖《周礼》典瑞、掌节之任也。
汉至魏别为一台,位次御史中丞,掌授节、铜虎符、竹使符。
晋武帝泰始九年,省并兰台,置符节御史掌其事焉。
谒者仆射,一人。
掌大拜授及百官班次。
领谒者十人。
谒者掌小拜授及报章。
盖秦官也。
谒,请也。
应氏《汉官》曰,尧以试舜,宾于四门,是其职也。
秦世谒者七十人,汉因之。
后汉《百官志》,谒者仆射掌奉引。
和帝世,陈郡何熙为谒者仆射,赞拜殿中,音动左右。
然则又掌唱赞。
有常侍谒者五人,谒者则置三十五人,半减西京也。
二汉并隶光禄勋。
魏世置谒者十人。
晋武帝省仆射,以谒者隶兰台。
江左复置仆射,后又省。
宋世祖大明中,复置。
秩比千石。
都水使者,一人。
掌舟航及运部。
秦、汉有都水长、丞,主陂池灌溉,保守河渠,属太常。
汉东京省都水,置河堤谒者,魏因之。
汉世水衡都尉主上林苑,魏世主天下水军舟船器械。
晋武帝省水衡,置都水使者,而河堤为都水官属。
有参军二人,谒者一人,令史减置无常员。
晋西朝有参军而无谒者,谒者则江左置也。
怀帝永嘉六年,胡入洛一陽一,都水使者爰浚先出督运得免。
然则武帝置职,便掌运矣。
江左省河堤。
太子太傅,一人。
丞一人。
太子少傅,一人。
丞一人。
傅,古官也。
《文王世子》曰:“凡三王教世子,太傅在前,少傅在后,并以辅导为职。”
汉高帝九年,以叔孙通为太子太傅,位次太常。
二汉并无丞。
魏世无东宫,然则晋氏置丞也。
晋武帝泰始五年,诏太子拜太傅、少傅,如弟子事师之礼;二傅不得上疏曲敬。
二傅并有功曹、主簿、五官。
太傅中二千石,少傅二千石。
太子詹事,一人。
丞一人。
职比台尚书令、领军将军。
詹,省也。
汉西京则太子门大夫、庶子、洗马、舍人属二傅,率更令、家令、仆、卫率属詹事。
皆秦官也。
后汉省詹事,太子官属悉属少傅,而太傅不复领官属。
晋初,太子官属通属二傅。
咸宁元年,复置詹事,二傅不复领官属。
詹事,二千石。
家令,一人。
丞一人。
晋世置。
汉世太子食汤沐邑十县,家令主之。
又主刑狱饮食,职比廷尉、司农、少府。
汉东京主食官令。
食官令,晋世自为官,不复属家令。
率更令,一人。
主宫殿门户及赏罚事,职如光禄勋、卫尉。
汉东京掌庶子、舍人,晋世则不也。
自汉至晋,家令在率更下;宋则居上。
仆,一人。
汉世太子五日一朝,非入朝日,遣仆及中允旦入请问起居,主车马、亲族,职如太仆、宗正。
自家令至仆,为太子三卿。
三卿,秩千石。
门大夫,二人。
汉东京置,职如中郎将,分掌远近表笺。
秩六百石。
中庶子,四人。
职如侍中。
汉东京员五人,晋减为四人。
秩六百石。
中舍人,四人。
汉东京太子官属有中允之职,在中庶子下,洗马上,疑若今中书舍人矣。
中舍人,晋初置,职如黄门侍郎。
食官令,一人。
职如太官令。
汉东京官也。
今属中庶子。
庶子,四人。
职比散骑常侍、中书监令。
晋制也。
汉西京员五人,汉东京无员,职如三署中郎。
古者诸侯世子,有庶子之官,秦因其名也。
秩四百石。
舍人,十六人。
职如散骑、中书侍郎。
晋制也。
二汉无员,掌宿卫如三署中郎。
洗马,八人。
职如谒者、秘书郎也。
二汉员十六人。
太子出,则当直者前驱导威仪。
秩比六百石。
太子左卫率,七人。
太子右卫率,二人。
二率职如二卫。
秦时直云卫率,汉因之。
主门卫。
晋初曰中卫率,泰始分为左右,各领一军。
惠帝时,愍怀太子在东宫,加置前后二率。
成都王颖为太弟,又置中卫,是为五率。
江左初,省前后二率。
孝武太元中又置。
皆有丞,晋初置。
宋世止置左右二率。
秩旧四百石。
太子屯骑校尉。
太子步兵校尉。
太子翊军校尉。
三校尉各七人,并宋初置。
屯骑、步兵,因台校尉;翊军,晋武帝太康初置,始为台校尉,而以唐彬居之,江左省。
太子冗从仆射,七人。
宋初置。
太子旅贲中郎将,十人。
职如虎贲中郎将。
宋初置。
《周官》有旅贲氏。
汉制,天子有虎贲,王侯有旅贲。
旅,众也。
太子左积一弩一将军,十人。
太子右积一弩一将军,二人。
汉东京积一弩一将军,杂号也,无左右之积一弩一。
魏世至晋江左,左右积一弩一为台职,领营兵。
宋世度东宫,无复营矣。
殿中将军,十人。
殿中员外将军,二十人。
宋初置。
平越中郎将,晋武帝置,治广州,主南越。
南蛮校尉,晋武帝置,治襄一陽一。
江左初省。
寻又置,治江陵。
宋世祖孝建中省。
西戎校尉,晋初置,治长安。
安帝义熙中又置,治汉中。
宁蛮校尉,晋武帝置,治襄一陽一,以授鲁宗之。
南夷校尉,晋武帝置,治宁州。
江左改曰镇蛮校尉。
四夷中郎校尉,皆有长史、司马、参军。
魏、晋有杂号护军,如将军,今犹有镇蛮、安远等护军。
镇蛮以加庐江、晋熙、西一陽一太守。
安远以加武陵内史。
刺史,每州各一人。
黄帝立四监以治万国,唐、虞世十二牧,是其职也。
周改曰典,秦曰监御史,而更遣丞相史分刺诸州,谓之刺史。
刺之为言,犹参觇也。
写书亦谓之刺。
汉制,不得刺尚书事是也。
刺史班行六条诏书,其一条曰,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陵弱,以众暴寡;其二条曰,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背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一奸一;其三条曰,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加罚,喜则任赏,烦扰苛暴,剥戮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详讹言;其四条曰,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一爱一,蔽贤一宠一顽;其五条曰,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其六条曰,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
岁终则乘传诣京师奏事。
成帝绥和元年,改为牧。
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刺史。
前汉世,刺史乘传周行郡国,无适所治。
后汉世,所治始有定处,止八月行部,不复奏事京师。
晋江左犹行郡县诏,枣据《追远诗》曰:“先君为钜鹿太守,迄今三纪。
忝私为冀州刺史,班诏次于郡传”是也。
灵帝世,天下渐乱,豪桀各据有州郡,而刘焉、刘虞并自九卿出为益州、幽州牧,其任渐重矣。
官属有别驾从事史一人,从刺史行部;治中从事史一人,主财谷簿书;兵曹从事史一人,主兵事;部从事史每郡各一人,主察非法;主簿一人,录阁下众事,省署文书;门亭长一人,主州正门;功曹书佐一人,主选用;《孝经》师一人,主试经;月令师一人,主时节祠祀;律令师一人,平律;簿曹书佐一人,主簿书;典郡书佐每郡各一人,主一郡文书:汉制也。
今有别驾从事史、治中从事史、主簿、西曹书佐、祭酒从事史、议曹从事史、部郡从事史,自主簿以下,置人多少,各随州,旧无定制也。
晋成帝咸康中,江州又有别驾祭酒,居僚职之上,而别驾从事史如故,今则无也。
别驾、西曹主吏及选举事,治中主众曹文书事。
西曹,即汉之功曹书佐也。
祭酒分掌诸曹兵、贼、仓、户、水、铠之属。
扬州无祭酒,而主簿治事。
荆州有从事史,在议曹从事史下,大较应是魏、晋以来置也。
今广州、徐州有月令从事,若诸州之曹史,汉旧名也。
汉武元封四年,令诸州岁各举秀才一人。
后汉避光武讳,改茂才。
魏复曰秀才。
晋江左扬州岁举二人,诸州举一人,或三岁一人,随州大小,并对策问。
晋东海王越为豫州牧,牧置长史、参军,庾凯为长史,谢鲲为参军,此为牧者则无也。
牧,二千石;刺史,六百石。
郡守,秦官。
秦灭诸侯,随以其地为郡,置守、丞、尉各一人。
守治民,丞佐之。
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
晋江左皆谓之丞。
尉典兵,备盗贼。
汉景帝中二年,更名守曰太守,尉为都尉。
光武省都尉,后又往往置东部、西部都尉。
有蛮夷者,又有属国都尉。
汉末及三国,多以诸部都尉为郡。
晋成帝咸康七年,又省诸郡丞。
宋太祖元嘉四年,复置。
郡官属略如公府,无东西曹,有功曹史,主选举,五官掾,主诸曹事,部县有都邮、门亭长,又有主记史,催督期会,汉制也,今略如之。
诸郡各有旧俗,诸曹名号,往往不同。
汉武帝纳董仲舒之言,元光元年,始令郡国举孝廉,制郡口二十万以上,岁察一人;四十万以上,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四人;百万,五人;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
限以四科,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习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决断,材任三辅县令。
魏初,更制口十万以上,岁一人,有秀异,不拘户口。
江左以丹一陽一、吴、会稽、吴兴并大郡,岁各举二人。
汉制,岁遣上计掾史各一人,条上郡内众事,谓之阶簿,至今行之。
太守,二千石;丞,六百石。
县令、长,秦官也。
大者为令,小者为长,侯国为相。
汉制,置丞一人,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
五家为伍,伍长主之;二五为什,什长主之;十什为里,里魁主之;十里为亭,亭长主之;十亭为乡,乡有乡佐、三老、有秩、啬夫、游徼各一人。
乡佐、有秩主赋税,三老主教化,啬夫主争讼,游徼主一奸一非。
其余诸曹,略同郡职。
以五官为廷掾,后则无复丞,唯建康有狱丞,其余众职,或此县有而彼县无,各有旧俗,无定制也。
晋江右洛一陽一县置六部都尉,余大县置二人,次县、小县各一人。
宋太祖元嘉十五年,县小者又省之。
诸官府至郡,各置五百者,旧说古君行师从,卿行旅从。
旅,五百人也。
今县令以上,古之诸侯,故立四五百以象师从旅从,依古义也。
韦曜曰,五百字本为伍伯。
伍,当也;伯,道也。
使之导引当道伯中以驱除也。
周制,五百为旅,帅皆大夫,不得卑之如此说也。
又《周礼》秋官有条狼氏,掌执鞭以趋辟,王出入则八人夹道,公则六人,侯伯则四人,子男则二人,近之矣,名之异尔。
又《汉官》中有伯使,主为诸官驱使辟路于道伯中,故言伯使,此其比也。
县令,千石至六百石;长,五百石。
汉初,王国置太傅,掌辅导;内史主治民;丞相统众官;中尉掌武职。
分官置职,略同京师。
至景帝惩七国之乱,更制诸王不得治国,汉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其大夫、谒者、诸官长丞,皆损其员数。
后改汉内史为京兆尹,中尉为执金吾,郎中令为光禄勋,而王国如故;又太仆为仆,司农为大农。
成帝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省内史。
其中尉如郡尉,太傅但曰傅。
汉东京亦置傅一人,王师事之;相一人,主治民;中尉一人,主盗贼;郎中令一人,掌郎中宿卫;仆一人,治书一人,治书本曰尚书,后更名治书;中大夫,无员,掌奉使京师及诸国;谒者及礼乐、卫士、医工、永巷、祀礼长各一人;郎中,无员。
魏氏谒者官属,史阙不知次第。
晋武帝初置师、友、文学各一人。
师即傅也,景帝讳师,改为傅。
宋世复改曰师。
其文学,前汉已置也。
友者,因文王、仲尼四友之名也。
改太守为内史,省相及仆。
有郎中令、中尉、大农为三卿。
大国置左右常侍各三人,省郎中,置侍郎二人。
大国又置上军、中军、下军三将军;次国上军将军、下军将军各一人;小一柄一上军而已。
典书、典祠、典卫、学官令、典书令丞各一人,治书四人,中尉、司马、世子庶子陵庙、牧长各一人,谒者四人,中大夫六人,舍人十人,典医丞、典府丞各一人。
宋氏以来,一用晋制,虽大小一柄一,皆有三军。
晋制,典书令在常侍下,侍郎上;江左则侍郎次常侍,而典书令居三军下矣。
江左以来,公国则无中尉、常侍、三军,侯国又无大农、侍郎,伯子男唯典书以下,又无学官令矣。
吏职皆以次损省焉。
晋江右公侯以下置官属,随国小大,无定制也。
晋江左诸国,并三分食一。
元帝太兴元年,始制九分食一
太傅,太保,太宰,太尉,司徒,司空,大司马,大将军,诸位从公。
右第一品。
特进,骠骑,车骑,卫将军,诸大将军,诸持节都督。
右第二品。
侍中,散骑常侍,尚书令,仆射,尚书,中书监,令,秘书监,诸征、镇至龙骧将军,光禄大夫,诸卿,尹,太子二傅,大长秋,太子詹事,领、护军,县侯。
右第三品。
二卫至五校尉,宁朔至五威、五武将军,四中郎将,刺史领兵者,戎蛮校尉,御史中丞,都水使者,乡侯。
右第四品。
给事中,黄门、散骑、中书侍郎,谒者仆射,三将,积射、强一弩一将军,太子中庶子,庶子,三卿,率,鹰扬至陵江将军,刺史不领兵者,郡国太守,内史,相,亭侯。
右第五品。
尚书丞,郎,治书侍御史,侍御史,三都尉,博士,抚军以上及持节都督领护长史,司马,公府从事中郎将,廷尉正,监,评,秘书著作丞,郎,王国公三卿,师,友,文学,诸县署令千石者,太子门大夫,殿中将军,司马督,杂号护军,阙内侯。
右第六品。
谒者,殿中监,诸卿尹丞,太子傅詹事率丞,诸军长史、司马六百石者,诸府参军,戎蛮府长史,司马,公府掾,属,太子洗马,舍人,食官令,诸县令六百石者。
右第七品。
内台正令史,郡丞,诸县署长,杂号宣威将军以下。
右第八品。
内台书令史,外台正令史,诸县署丞,尉。
右第九品。
凡新置不见此诸条者,随秩位所视,盖囗囗右所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