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计
反间计(第三十三计)
原指使敌人的间谍为我所用,或使敌人获取假情报而有利于我的计策。
后指用计谋离间敌人引起内讧。
【原典】
疑中之疑①。
比之自内,不自失也②。
【注释】
①疑中之疑:句意为在疑阵中再布疑阵。
②比之自内,不自失也:语出《易经·比》卦。
比,卦名,本卦为异卦相叠(坤下坎上)。
本卦上卦为坎为为相依相赖,故名“比”。
比,亲比,亲密相依。
本纷六二。
《象》辞:“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此计运用此象理,是说在布下一重重的疑阵之后,能使来自敌内部的间谍归顺于我。
【按语】
间者,使敌自相疑忌也;反间者,因敌之间而间之也。
如燕昭王薨,惠王自为太子时,不快于乐毅。
田单乃纵反间曰:“乐毅与燕王有隙,畏诛,欲连兵王齐,齐人未附。
故且缓攻即墨,以待其事。
齐人唯恐他将来,即墨残矣。
惠王闻之,即使骑劫代将,毅遂奔赵。
又如周瑜利用曹一操一间谍,以间其将;陈平以金纵反间于楚军,间范增,楚王疑而去之。
亦疑中之疑之局也。
【故事】
群英会蒋干中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