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御览
卷三百四十三 ◎兵部七十四
○剑中
《吴越春秋》曰:越王允常聘欧冶子作名剑五枚,三大二小,一曰纯钩,二曰湛卢,三曰豪曹,或曰盘郢,四曰鱼肠,五曰钜阙。
秦客薛烛善相剑,王取豪曹示之,薛烛曰:"非宝剑也,夫宝剑五色并见,今豪曹五色黯然无华,殒其光,亡其神矣。
"王复取钜阙示之,烛曰:"非宝剑也。
夫宝剑金锡和同,气如云烟,今其光已离矣。
"王复取鱼肠示之,薛烛曰:"夫宝剑者,金一精一从理,至本不逆。
今鱼肠倒本从末,逆理之剑也。
服此者臣弑其君,子弑其父。
"王取纯钩示之,薛烛矍然而望之曰:"光乎如屈一陽一之华,沈沈如芙蓉始生于湘,观其文如列星之芒,观其光如水之溢塘,观其色涣如冰将释,见日之光,此纯钩者也。
"王曰:"是也。
客有买此剑者,市之,乡三十、骏马千匹、千户之都二,其可与乎?"薛烛曰:"不可。
臣闻王初造此剑,赤堇之山破而出锡,若耶之溪涸而出铜,雨师洒道,雷公发鼓,蛟龙捧炉,天帝壮炭,太乙下观。
於是,欧冶子曰:天地之一精一,悉其伎巧,造为此剑。
吉者宜王,凶者可以遗人。
凶者尚直万金,况纯钩者耶。
"取湛卢,薛烛曰:"善哉!衔金铁之英,吐银锡之一精一,奇气托灵,有游出之神。
服此剑者,可以折冲伐敌。
人君有逆谋则去之他国。
"允常乃以湛卢献吴。
吴公子光杀吴王僚,湛卢去如楚。
昭王寤而得之,召风一胡一 子问之。
"此剑值几何?"对曰:"赤堇之山已合,若耶之溪深而不测,群神上天,欧冶已死,虽有倾城量金珠玉不可与,况骏马万户之都乎!"
又曰:越王问范蠡用兵行阵。
对曰:"越有处一女 出于南林之中,愿君王问以手战之道,立可见也。
"处一女 将见,道逢老人自称袁公,袁公曰:"闻子善为剑,愿一观之。
"女曰:"妾不敢有隐。
"袁公即跪拔林之竹,处一女 即捷其末,公操其本而刺处一女 ,处一女 因举杖击之,袁公即飞上树变为白猿。
女别去,见越王。
越王大悦,乃命五校之队长高才一习一 之以教军人。
当此之时,皆称"越女剑。
"
又曰:干将者,吴人。
与欧冶同师,俱作剑。
前献剑一枚,阖闾得而宝之。
以故使干将造剑二枚,一曰干将,二曰莫邪。
莫邪者,干将之妻名也。
干将作剑采五山之一精一,合六一合 之英,候天伺地,一陰一陽一同光,百神临观,天气下降,而金铁之一精一未流。
莫邪曰:"子以憘为剑闻於王,王使子作剑三年不成者,其有意乎?"干将曰:"吾不知其理。
"莫邪曰:"夫神物之化,须人而成,今夫子作剑得无当得人而后成?"干将曰:"昔吾师之作冶也,金铁之颖不消,夫妻俱入冶炉之中。
"莫邪曰:"先师亲烁身以成物,妾何难也。
"於是干将夫妻乃断发剪指投之炉中,使僮女(一作"子"。
)三百鼓橐装炭,金铁乃濡,遂以成剑。
一陽一曰干将,而作龟文;一陰一曰莫邪,而作漫理。
干将匿其一陽一出其一陰一而献之阖闾,阖闾甚惜之。
又曰:伍子胥过一江一 ,解剑与渔父曰:"此剑中有七星北斗文,其直千金。
"
《越绝书》曰:楚王召风一胡一 子而问之曰:"寡人闻吴有干将,越有欧冶子,此二人寡人愿赍邦之重宝,皆以奉。
子因吴王请此二人为铁剑,可乎?"风一胡一 子曰:"善。
"於是,乃令风一胡一 子之吴见欧冶子、干将,使之为铁剑。
欧冶子、干将凿茨山,泄其溪,取其铁英为剑三枚:一曰龙渊,二曰太阿,三曰工市。
剑成,风一胡一 子奏之楚王。
楚王见之,精神太悦。
见风一胡一 子问之曰:"此三剑其名为何?"风一胡一 子曰:"一曰龙渊,二曰太阿,三曰工市。
"楚王曰:"何为龙渊、太阿、工市?"风一胡一 子曰:"欲知龙渊,观其状如登高山,临深渊。
欲知太阿,观其锷巍巍翼翼如流水之波。
欲知工市,观其锷从文间起至脊而止,如珠而不可枉,文若流而不绝。
"晋郑闻此三剑而求之不得,兴师围楚之城,三年不解。
仓穀尽,库无兵革,於是引太阿之剑,登城而麾之,三军破败,士卒迷惑,流血千里,晋郑之头毕白。
楚王於是大悦,曰:"此剑威耶?寡人力也。
"风一胡一 子对曰:"剑之威也,因大王之神。
"楚王曰:"夫剑,铁耳。
固能有精神如此乎?"风一胡一 子曰:"神农以石为兵,黄帝以玉为兵,禹以铜铁为兵,天下皆服,此亦铁之神也,王之德也。
"
又曰:阖闾冢吴县昌门外,名曰白虎丘。
磐郢、鱼肠之剑在焉。
十万人治之,葬三日,白虎居上,号曰虎丘。
又曰:伍子胥走吴,至一江一 上,见渔者曰:"来渡我。
"渔者知其非恒人,即载入船。
子胥即解其剑以与渔者曰:"吾人之剑,直百金,请以与子也。
"渔者曰:"吾闻荆王有令曰:能得伍子胥者,购之千金。
吾欲得荆王之千金,何以子百金之剑为?"渔者渡子胥之津,曰:"亟餐而去,无令遣追者及子也。
"子胥行,即覆船,伏匕首自刎而死。
《琴操》曰:聂政父为韩王冶剑,过期不成,王杀之。
时政未生,壮问母,知之。
乃上太山,遇仙人学鼓琴。
漆身为厉,吞炭变音,七年琴成。
入韩逢其妻,从置栉对妻而笑。
妻泣曰:"君何似政齿?"政曰:"天下人齿相似。
"反入山,援石击落其齿。
以刀内琴中,刺韩王。
《列士传》曰:干将、莫耶为晋君作剑,三年而成。
剑有雌雄,天下名器也。
乃以雌剑献君,留其雄者。
谓其妻曰:"吾藏剑在南山之一陰一,北山之一陽一,松生石上,剑在其中矣。
君若觉,杀我,尔生男以告之。
"及至,君觉,杀干将。
妻后生男,名赤鼻,具以告之。
赤鼻斫南山之松,不得剑,思於屋柱中得之。
晋君梦一人眉广三寸,辞欲报仇。
购求甚急。
乃逃朱兴山中,遇客欲为之报,乃刎首。
将以奉晋君,客令镬煮之头三日三日跳不烂。
君往观之,客以雄剑倚拟君,君头堕镬中,客又自刎。
三头悉烂,不可分别分葬之,名曰:"三王冢。
"(《列异传》曰:莫耶为楚王作剑,藏其雄者。
《搜神记》亦曰:为楚王作剑。
馀悉同也。
)
《孝子传》曰:眉间赤名赤鼻,父干将,母莫耶。
父为晋王作剑,藏雄送雌。
母孕尺,父曰:"男,当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巅。
及产,果男。
母以告之,尺破柱得剑,欲报晋君。
客有为报者,将尺首及剑见晋君。
君怒,烹之,首不烂。
王临之,客以拟王,王首堕汤中,客因自拟之。
三首尽糜不分,乃为三冢,曰"三王冢"也。
《文士传》曰:魏文帝爱杨修才,脩诛后追忆修。
修曾以宝剑与文帝,文帝后佩之,告左右曰:"此杨修剑也。
"
周斐《先贤传》曰:许嘉给县功曹仪小吏,常持剑侍臣功曹,月朔晨朝并持炬火。
嘉於是忿然叹曰:"男儿为吏,不免贱役。
"即投火於地,以剑带槐树趋谒府门。
《南记》曰:魏应字尹伯,任城人。
明鲁诗,章帝重之。
数进见论难於前,特受赏赐剑玦衣服。
《先贤行状》曰:王烈字彦考,通识达道。
时国中有盗牛者,牛主得之,盗者曰:"我邂逅迷惑,从今以后将改过。
子既已赦宥,幸无使王烈闻之。
"人有以告烈者,烈以布一端遗之。
或问:"此人既有盗畏君闻之,反与布,何也?"烈曰:"昔秦穆公人盗其骏马,食之,已而赐之酒。
盗者不爱其死以救穆公之难。
今此盗人能悔其过,惧闻之,知是耻恶则善心将生,故与布劝为善也。
"一年之中,行路老父担重,人代担行数十里,欲至家,置而去。
问姓字不以告。
顷之,老父复行,失剑於路,有人行而遇之,欲置而去,惧后人得之,剑主永失所取,而购募或能差错,遂守之。
至暮,剑主还,见之,前者代担人也。
老父揽其袂曰:"子前者代吾担,不得姓名,今子复守吾剑于路,未有若子之仁,子请告吾姓名,将以告王烈。
"乃语之而去。
老父以告烈,烈曰:"世有仁人,吾未见之。
"使人见之,乃昔时盗牛人也。
《雷焕别传》曰:焕字孔章,鄱一陽一人。
善星历卜占。
晋司空张华夜见异气起牛斗,华问焕"见之乎?"焕曰:"此谓宝剑气。
"华曰:"时有相吾者云:君当贵绕身佩宝剑。
此言欲效矣。
"乃以焕为丰城令。
焕至县,移狱掘入三十馀尺,得青石函一枚,中有双剑,文采未甚明。
焕取南昌西山黄白土用拭剑,光艳一照 曜。
乃送一剑并少黄土与华,自留一剑。
华得剑并土曰:"此干将也,莫耶已复不至,而天生神物,终当合耳。
"乃更以华一陰一赤土一斤送与焕。
焕得磨剑,鲜光愈亮。
及华诛,剑亡,玉匣莫知所在。
后焕亡,焕子爽带剑经延平津,剑无故堕水。
令人没水逐觉,见二龙长数丈盘一交一 ,须臾,光彩微发,曜日映川。
《说苑》曰:经侯往过魏太子,左带玉具剑,右带环珮,左光照右,右光照左。
又曰:西闾过渡河而溺焉。
能说诸侯,过曰:"干将莫耶拂锺不铮,以之摄履,曾不如两钱之锥。
"(铮,楚庚切。
)
又曰:齐遣淳于髡到楚。
髡为人头小,楚王甚薄之。
谓曰:"齐无人耶?而使子来,子何长也?"髡对曰:"臣无所长,腰中七尺之剑,欲斩无状王。
"王曰:"止。
吾但戏子耳。
"即与髡共饮酒。
《盐铁论》曰:所谓利兵者,非谓吴楚之铤、干将之剑也。
以道德为城,以仁义为郭,莫之敢攻,莫之敢入,文王是也。
以道德为胄,仁义为剑,莫之敢当,莫之敢御,汤武是也。
今不建不攻之城、不可当之兵,而任匹夫之役,而行三尺之刃,亦细矣。
魏文帝《典论》曰:余好击剑,善以短乘长。
选兹良金,命彼国工,一精一而炼之,至于百辟。
其始成也,五色骇炉,巨橐自鼓。
又曰:建安二十四年二月丙午,魏太子丕造百辟宝剑,长四尺二寸,重一斤十有五两,淬以清漳,厉以礛(音监),(音诸。
)饬以文玉,表以通犀,光似流星,名曰"飞景"。
(礛,青砺石也。
)
《世说》曰:王子乔墓在金陵。
战国时,人有盗发之者,睹无所见,惟有一剑停在空中。
欲进取之,剑作龙鸣虎吼,遂不敢近,俄而,径飞上天。
又曰:锺会是荀济北从舅,二人情好不协。
荀有好宝剑,可直百万,常在母锺太夫人许。
会善书,学荀手迹作书与母取剑,仍窃去不还。
荀深知是锺,无求得,求思所以报之。
锺会兄弟共以千万起新宅,始成,甚一精一丽,未得移祝荀善画,於是潜往画锺门堂并作太傅形像,衣冠状貌如平生。
二锺来入门,便大感恸。
於是,宅遂空废。
陶弘景《刀剑录》曰:夏禹字高密,在位十年。
以庚戌八年铸一剑,长三尺九寸,后藏于会稽秦望山。
腹上刻二十八宿文,有背面,面记星辰,背记山水日月。
又曰:启子少康在位二十九年。
岁次辛卯二年春,铸一铜剑,上有八方面,长三尺一寸,头方。
又曰:孔甲在位四十年。
以九年岁次甲辰,采牛头山铁铸一剑,铭之曰:"夹",古文篆,长四尺一寸。
又曰:太田在位三十二年。
以四年岁次甲子铸一剑,长二尺九寸,文曰:"定光",古文篆书。
又曰:武丁在位五十九年。
岁次戊午铸一剑,长三尺,铭曰:"照胆",大篆书。
又曰:周昭王瑕在位五十一年。
二年岁次壬午,铸五剑,各投五岳镇方岳。
大篆书,长五尺。
又曰:简王夷在位十四年。
岁次癸酉铸一剑,铭曰"日骏",长三尺,大篆书。
又曰:秦昭王在位五年。
元年丙午铸一剑,长三尺。
铭曰"诫",大篆书。
又曰:始皇在位三十七年。
三年丁巳采北祗铜铸二剑,铭曰:"定秦"。
李斯小篆书,李斯刻。
一口埋在阿房阙下,一口埋在日观台。
长六尺。
又曰:前汉刘季在位十二年,季以始皇三十四年於南山得一铁剑,长三尺,小篆书铭曰:"赤霄"。
及贵,常服之。
此即斩白蛇之剑也。
又曰:文帝恒在位二十三年,以初元十九年庚午铸三剑,各长三尺三寸,铭曰:"神龟",形以应大横之兆。
帝崩,命入玄宫。
又曰:武帝彻在位五十四年,以元光五年乙已铸八剑,各长三尺六寸,铭曰:"八服",小篆书。
嵩翟衡华玄山皆埋之。
又曰:宣帝询在位二十五年。
太始四年铸两剑,各长三尺。
一曰毛,二曰贵,以应足下毛之祥。
背小篆书。
又曰:平帝衍在位五年。
元始元年辛酉掘得一剑,上有帝名,因服之,大篆书。
又曰:新室王莽在位十八年,建国五年庚午造威斗及神剑,皆练五石为之。
铭曰:"神胜万国伏"。
小篆书。
长三尺六寸。
又曰:刘更始圣公在位二年。
自选一剑,铭曰"更国",小篆书,
又曰:后汉光武帝秀在位三十三年。
未贵时,在南一陽一鄂水中得一剑,文曰:"秀霸",小篆书。
帝服之。
又曰:汉明帝在位十八年,元和元年戊午铸一剑,上作龙形,沉之于洛水。
洛水清,往往有人见。
又曰:章帝烜在位十三年。
建初八年铸一金剑,投之伊水中以厌人之怪。
弘景按:《水经》伊水有一物如人头,有人浴辄引之投水。
又曰:安帝祐在位十九年。
永初七年铸一剑,藏峨嵋山,拟山王也。
又曰:顺帝宝在位十九年。
永建元年铸一剑,长三尺四寸,小篆书,铭曰:"安汉"。
后遂为年号。
又曰:灵帝宏在位二十二年。
以建和三年铸四剑,名曰:"中兴"。
一剑无故而失。
又曰:魏武帝曹操以建安二十年於谷中得一剑,三尺六寸,上有金字铭曰:"孟德正常服之。
"
又曰:齐王芳正始六年造一剑,常服之。
无故失其刃,但有空匣。
又曰:吴主孙权黄武五年采武昌山铜铁作十口剑,万口刀,各长三尺九寸。
刀头方皆是南钢越炭作之,上有"大吴"篆字。
又曰:吴孙权赤鸟中有人得淮一陰一侯韩信剑,帝赐周瑜。
又曰:孙亮建兴二年铸一剑,铭曰:"流光",小篆书。
又曰:孙皓建初元年铸一剑,铭曰:"皇帝吴主",小篆书。
又曰:蜀后主刘禅延熙二年造大金剑,长一丈二尺,镇剑口山。
往往人见辉光,后人处处求觅不得。
又曰:宋刘昱元徽二年於蒋山预造一剑,铭曰:"永蜀",小篆书。
又曰:蜀王刘备章武元年辛丑采金牛山铁铸八剑,各长三尺六寸。
一剑自佩,一与太子,一与梁王理,一与鲁王永,一与诸葛亮。
二与张飞关羽,一与赵云。
并是亮书作风角处所。
又曰:晋怀帝名炽,永嘉元年造一剑,长五尺,铭曰:"步光",篆字。
又曰:东晋司马衍咸和元年造剑十三口,铭曰:"兴国"。
又曰:东晋司马昌明太元十年於金华山顶埋一剑,铭曰:"神剑"。
又曰:后魏道武帝登国元年於阿理铸二剑,一铭曰"镇山"。
一铭曰:"沉水",并隶书。
又曰:明元帝以太常元年造一剑,长四尺,铭背曰:"太常"。
又曰:太武帝至真君元年,有道士继天师自为帝造剑,因改元为真君。
剑长三尺六寸,隶书。
又曰:梁武帝萧衍天监元年即位,至普通中岁在庚申,命弘景造神剑十三口。
用金、银、铜、铁、锡五色合为此剑。
长短各依剑洞术法,一曰凝霜,道家三洞九真,剑上刻真一人玉女名字。
二曰宫仪,备斋六宫,有剑神名,无刃,刻宫宿星,皇后服之。
三曰摛光,备非常御斩刺,长三尺六寸,上刻风伯雨师形名。
四曰九天,出军行师,君执授将,长五尺,金镂作蚩尤神形。
五曰伐形,刻符箓道家登真图口诀,六甲神,长五尺。
六曰四目,突宫闱茵被卧止小室帐帐中,长三尺五寸,七曰五威灵光,长二尺许,半身有刃,上刻星辰北斗天市天魁二十八宿,服此除百邪魑魅,去厌帅伏用之。
八曰风鸟,有恶鸟鸣,起镇之;上有黄帝咒法,禹步形势用之。
九曰司命,行刑煞罚者执之,赐万姓自裁者。
十曰礼剑,生畜男子弧矢穀剑则用之。
十二曰永昌,镇国安社用之,长七尺。
十三曰闰剑,长六尺。
所以作十三口象闰月故也。
取上元甲子时加斗魁,加岁正月旦合,合之取风雷雨震,日止环偏,长八寸,文曰"服之者永治四方",小篆文。
《太平御览》宋·李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