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
卷十三 异姓诸侯王表 第一
(刘氏以外诸侯王)
【原文】
昔《诗》、《书》述虞、夏之际,舜、禹受禅,积德累功,治于百姓,摄位行政,孝之于天,经数十年,然后在位。
殷、周之王,乃繇-、稷,修仁行义,历十余世,至于汤、武,然后放杀。
秦起襄公,章文、缪、献、孝、昭、严,稍蚕食六国,百有余载,至始皇,乃并天下。
以德若彼,用力如此其艰难也。
秦既称帝,患周之败,以为起于处士横议,诸侯力争,四夷交侵,以弱见夺。
于是削去五等,堕城销刃,箝语烧书,内锄雄俊,外攘胡、粤,有一威权,为万世安。
然十余年间,猛敌横发乎不虞,-戍强于五伯,闾阎一逼一于戎狄,响应B058于谤议,奋臂威于甲兵,乡秦之禁,适所以资豪杰而速自毙也。
是以汉亡尺土之阶,繇一剑之任,五载而成帝业。
书传所记,未尝有焉。
何则?古世相革,皆承圣王之烈,今汉独收孤秦之弊。
镌金石者难为功,摧枯朽者易为力,其势然也。
故据汉受命,谱十八王,月而列之,天下一统,乃以年数。
讫于孝文,异姓尽矣。
表略
【说明】《汉书》八表,是从《史记》的“表”发展而来。
《史记》有十表;其中,三个表记先秦,一个表记秦楚之际,六个表记汉代。
《汉书》之八表,七个表记汉代,只有一个《古今人表》记古而未记今(汉代)。
《汉书》表与《史记》表有同有异,下面说明各表时略作交待。
表与纪、传,血脉相连。
各表之序,表明旨要,很值得注意。
制表要求胸有全局,独运匠心,明确义例,眉目清晰。
正史之作,以制表为难,故二十四史中,无表竟达十五史。
本卷《异姓诸侯王表》,是袭取《史记》的《秦楚之际月表》及《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的内容,稍事修改而成。
它以时间为经,以王国为纬,立了汉、楚、衡山……二十栏,分别记述了汉元年一月至文帝后元七年项羽所封十八王和刘邦所封异姓八王的置废兴亡。
其中可以汉五年刘邦称帝为分界线,分前、后两部分。
前部分按月计事,由其按月、分栏、记事内容,可以看出它是参考了《史记·秦楚之际月表》后部分,略加修改而成,只是突出了汉的地位。
后部分按年记事,自汉元年至文帝后元七年长沙国除为止,续记异姓诸侯王的置废兴亡,这是摘取《史记·诸侯王年表》中所记异姓诸侯王的内容而来。
本篇表序,简要地说明立表宗旨及本表主要内容,是全篇眼目,但它未对异姓诸侯王兴废原因及历史作用予以说明,稍欠观变一精一神。
昔《诗》《书》述虞夏之际,舜禹受禅,积德累功,洽于百姓,摄位行政,考之于天(1),经数十年,然后在位。
殷周之王,乃繇(由)?(契)、稷(2),修仁行义,历十余世,至于汤武,然后放杀。
(3)秦起襄公,章文、缪(穆),献、孝、昭、严(4),稍蚕食六国,百有余载,至始皇,乃并天下。
以德若彼,用力如此其艰难也。
(1)考之于天:杨树达曰,“此当如《孟子·万章篇》所云,讴歌讼狱以民意表之者耳。”
(2)?(xiè):即“契”。
商代的始祖。
稷:后稷,周代的始祖。
(3)杀:读曰“弑”。
(4)孝:秦孝公,用商鞅以变法。
昭:昭襄王。
严:庄襄王。
因避汉明帝讳,改“庄”为“严”。
秦既称帝,患周之败,以为起于处士横议(1),诸侯力争,四夷交侵,以弱见夺。
于是削去五等(2),堕城销刃(3),箝语烧书(4),内锄雄俊,外攘胡粤(越),用壹威权,为万世安。
然十余年间,猛敌横发乎不虞(5),适(谪)戍强于五伯(霸),闾阎一逼一于戎狄(6),响应于谤议(7),奋臂威于甲兵。
乡(向)秦之禁(8),适所以资豪桀(杰)而速自毙也。
是以汉亡(无)尺土之阶,繇(由)一剑之任(9),五载而成帝业。
书传所记,未尝有焉。
何则?古世相革,皆承圣王之烈(10),今汉独收孤秦之弊。
镌金石者难为功,摧枯巧者易为力,其势然也。
故据汉受命,谱十八王,月而列之,天下一统,乃以年数。
讫于孝文,异姓尽矣。
(1)处士:不在朝做官之士。
横议:肆意议论。
(2)五等:指公、侯、伯、子、男五等爵。
(3)销刃:销毁兵器。
(4)箝(gū)语:谓禁民私议。
(5)不虞:意料不及。
(6)闾阎一逼一于戎狄:乡民对秦的威胁比戎狄还严重。
(7)(cǎn):惨痛。
(8)向:往昔。
(9)任:用。
(10)烈:余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