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
饿鬼
马永,齐人。
为人贪,无赖,家卒屡空,乡人戏而名之“”。
年三十余,日益窭,衣百结鹑,两手一交一 其肩,在市上攫食。
人尽弃之,不以齿。
邑有朱叟者,少携妻居于五都之市,操业不雅。
暮岁归其乡,大为士类所口;而朱洁行为善,人始稍稍礼貌之。
一日,值马攫食不偿,为肆人所苦。
怜之,代给其直。
引归,赠以数百,俾作本。
马去,不肯谋业,坐而食。
无何,赀复匮,仍蹈旧辙。
而常惧与朱遇,去之临邑。
暮宿学宫,冬夜凛寒,辄摘圣贤颠上旒而煨其板。
学官知之,怒欲加刑。
马哀免,愿为先生生财。
学官喜,纵之去。
马探某生殷富,登门强索赀,故挑其怒;乃以刀自劙,诬而控诸学。
学官勒取重赂,始免申黜。
诸生因而共愤,公质县尹。
尹廉得实,笞四十,梏其颈,三日毙焉。
是夜,朱叟梦马冠带而入,曰:“负公大德,今来相报。”
既寤,妾举子。
叟知为马,名以马儿。
少不慧,喜其能读。
二十余,竭力经纪,得入邑泮。
后考试寓旅邸,昼卧床 上,见壁间悉糊旧艺;视之,有“犬之性”四句题,心畏其难,读而志之。
入场,适是其题,录之,得优等,食饩焉。
六十余,补临邑训导。
官数年,曾无一道义一交一 。
惟袖中出青蚨,则作鸬鹚笑;不则睫毛一寸长,棱棱若不相识。
偶大令以诸生小故,判令薄惩,辄酷掠如治盗贼。
有讼士子者,即富来叩门矣。
如此多端,诸生不复可耐。
而年近七旬,臃肿聋瞶,每向人物色黑须药。
有狂生某,剉茜根绐之。
天明共视,如庙中所塑灵官状。
大怒,拘生;生已早夜亡去。
以此愤气中结,数月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