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弘字休元,琅笽临沂人。曾祖王导,是晋朝的丞相,祖父王洽,《南史白话文》王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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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弘传

王弘字休元,琅笽临沂人。

曾祖王导,是晋朝的丞相,祖父王洽,为中领军,父亲王繤,为司徒。

王弘少年好学,以清悟知名。

二十岁担任会稽王司马道子的骠骑主簿。

王繤很喜欢积聚,财物大量散布在社会上,等他死后,王弘把债券文书都烧掉了,全部不再收讨,其余的旧家业,全都委托给几个弟弟。

当时国家内外多难,守丧的大多不能坚持到底,只有王弘,虽然受到征召,却一处也没有上任。

桓玄攻克了建业,拘捕了司马道子交付给廷尉,他的下属官吏都不敢目送,王弘当时还在守丧,单独在道旁跪拜送别,手拉着囚车哭泣,谈论的人都很称赞。

宋武帝召他补任镇军咨议参军,因功封为华容县五等侯,逐渐升迁为太尉左长史。

跟随北征,前锋已经平定了洛一陽一,而没有赠给九锡,王弘作为使者回到京城去婉言劝说朝廷。

当时刘穆之担当留任,而圣旨却从北方来,刘穆之惭愧而恐惧,得了病,于是便死了。

宋国建立,王弘担任尚书仆射,负责选拔人材,兼任彭城太守。

上表弹劾世子左卫率谢灵运,因为军人桂兴和他的一宠一妾一婬一交,谢灵运杀死了桂兴,把他的一尸一体扔在了洪流中,御史中丞王准之竟然不予检举。

武帝回答说:“尚书省长官整肃端正风俗习尚,的确符合我的期望,从今以后作为永远的制度。”

于是免去了谢灵运的官职。

后来王弘调任江州刺史,降低赋税,缩减劳役,百姓得以安定。

永初元年(420),因为辅佐武帝登基的功劳,封为华容县公。

永初三年入朝,晋升封号为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武帝在一次宴会上说:“我是一个平民,开始并没有希望走到今天这一地步。”

傅亮等人都在拟定词语,打算盛赞功德。

王弘随口回答说:“这就是所谓天命,求之不可得,推之不可去。”

当时都称赞他的简明扼要。

少帝景平二年(424),徐羡之等人谋划废立皇帝,召王弘入朝。

文帝即位,靠他制定策略安定国家,晋升职位为司空,封为建安郡公,坚持推辞,得到批准。

晋升封号为车骑大将军,开府、刺史职位和原来一样。

徐羡之等人因为废杀皇帝的罪行,将要被处死,王弘因为不是首谋,而且弟弟王昙首又被皇上所亲信。

事情将要发生的时候,秘密派人告诉了王弘。

徐羡之被杀以后,王弘调任侍中、司徒、扬州刺史、录尚书事,配给仪仗三十人。

皇上西征谢晦,他和彭城王刘义康留守,入宫住在中书下省,带领卫队出入,司徒府暂时设置参军。

元嘉五年(428)春季,天气大旱,王弘引咎退位。

在此以前,彭城王刘义康做荆州刺史,镇守江陵,平陆县令河南人成粲给王弘写信,告诫他不可自满,同时陈述彭城王刘义康应该入朝执政,竟陵王、衡一陽一王应该出京据守各个重镇。

王弘由此坚持自我请求。

于是才把他降为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元嘉六年,王弘又上表陈述彭城王应该入朝辅政,并且要求解除自己的扬州职务,刘义康由此代替王弘为司徒,和他分管。

王弘又辞让分管。

王弘广泛地熟悉政务,留心普通事情,研究时代要求,常常力求宽和公平,他给朝廷高级官员的信中说:“同伍的人犯法,没有名人无罪的条文,然而每当审讯时,则有特殊照顾。

如果常常给予宽大,则法令就废止无法执行了,依据事实进行追究,则人们会觉得苛苦。

恐怕应该重新制定。”

当时的议论大多不同意,王弘认为:

“主张有名望的人,便不像平民那样牵连坐罪;作为平民,便要受有名望者的株连,这不是太偏谬了么?认为有名望的人可以不受同伍牵连的处罚,而对他的家奴治罪,奴仆们多么悲苦啊?没有家奴的,可以用钱物赎买。

有的人在家乡修身养一性一,与那些小人确实隔绝;又有的没有奴仆,官长二千石就应该亲临调查上报,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又规定:主管的人偷布帛五疋,普通人偷四十疋,都要处以死刑。

谈论的人都觉得太重。

王弘认为:

“小吏无知,见了财货容易昏迷。

有的由于疏忽怠慢,触犯了刑律。

应该提高限额规定主管的人偷十疋,普通人偷五十疋定为死罪,四十疋处以充军。

至于官长以上,蒙受国家的俸禄,侵利五疋就已经是大数,士人到了这种地步,怎么还能加以同情?而且这些人士可杀不可贬,我认为应该上奏,由皇上的圣旨来决定。”

文帝采纳了王弘的建议。

王弘又上书说:“旧时规定,人到了十三岁要服半役。

现在四方无事,应该加以调整。

请以十五至十六为半丁,十七为全丁。”

被采纳。

等弟弟王昙首去世,文帝哀悼不止,见了王弘流泪叹息,而王弘只是脸色严肃而已。

随后彭城王刘义康告诉皇帝说:“昙首既是家一宝,又是国器,王弘的感情却不太深,为什么?”

文帝说:“贤者的心思不可猜测。”

他就是这样地受到体谅。

元嘉九年,晋升为太保,兼中书监,其他职务依旧。

这年去世。

追赠为太保、中书监,给予节杖,加给羽葆、乐队,增加仪仗为六十人。

谥号为文昭公,配食武帝的庙庭。

王弘既然威望为众人所崇尚,行为必定遵循礼法。

凡是他的动止行为和书信仪礼,后人都加以仿照,称为王太保家法。

他虽然历任地方长官,却不经营财利,去世之后,家中并没有多余的资产。

他为人随便,缺少威仪,一个客人怀疑他有忌讳,王弘说:“家讳与苏子高相同。”

他一性一格狭隘,如果有人违拗了他,就加以辱骂。

少年时候曾在公城子野家里玩掷色子游戏,等后来当了权,有人到王弘那里要求做县官。

这个人曾经因为掷色子犯过罪,王弘反问他说:“您可以通过游戏得到钱财,何必还要俸禄呢?”

回答说:“不知道公城子野现在在哪里。”

王弘沉默不语。

自从负责选贤和做了当朝总管,即将对人加封官爵时,常常是首先谴责斥辱他一通,然后进行;如果是态度和悦说话欢欣时,事情必然不成。

有人问这是什么缘故,回答说:“帝王的爵位既然加封给别人,又加以抚一慰,便成了与皇上分功,这便是一奸一猾地事奉君主。

如果来求官爵的人没有做官的可能,既然没有什么可以好处给他,又不给点好脸色,就会结成很大的怨恨,这也是我所不愿意得到的。”

问者心悦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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