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阏逢涒滩十月,尽柔兆掩茂十二月,凡二年有奇《续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三十九 【宋纪一百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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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 - 卷第一百三十九 【宋纪一百三十九】

续资治通鉴

卷第一百三十九 【宋纪一百三十九】

起阏逢涒滩十月,尽柔兆掩茂十二月,凡二年有奇。

○孝宗绍统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圣成孝皇帝隆兴二年(金大定四年)

冬,十月,癸亥朔,金主猎于密云;丙寅,还都。

丁卯,知枢密院事贺允中罢,为资政殿大学士。

致仕,己巳,以周蔡兼权知枢密院事,王之望兼同知枢密院事。

庚午,诏曰:“朕每听朝议政,顷刻之际,意有未尽。

自今执政大臣或有奏陈,宜于申未间人对便殿,庶可坐论,得尽所闻,期跻于治。”

庚辰,蠲京西、湖北运粮所经州县秋税之半。

汤思退侥幸和议速成,边备尽弛,金都元帅布萨忠义知其可乘也,遂议渡淮。

始,魏杞行次盱眙,忠义遣赵房长问杞所以来之意,欲观国书。

杞曰:“书,御封也,见主当廷授。”

房长驰白忠义,疑国书不如式,又欲割商、秦之地及归正人,且约岁币二十万。

杞以闻,帝命尽如初式,许割四州,岁币亦如其数,再易国书。

忠义犹以未如所约,辛巳,与赫舍哩志宁分兵自清河口以侵楚州。

时知州魏胜,奉诏措置清河口,金人乘间以舟载器甲、糗粮自清河出,胜觇知之,帅兵拒于河口。

金兵诈称欲运粮往泗州,由清河口入淮,胜欲御之;都统制刘宝以方议和,不可,至是宝遂弃城遁。

十一月,乙酉,金兵攻楚州,魏胜率众拒战于淮一陽一,自卯至申,胜负未决。

金图克坦克宁帅生兵至,胜与力战,矢尽,依土阜为陈,谓士卒曰:“我当死此,得脱者归报天子。”

乃令步卒居前,骑兵为殿,至淮东十八里,中矢,坠马死。

事闻,赠正任承宣使。

楚州遂破,金人又破濠州,王彦弃昭关遁,滁州亦破。

戊子,以金人侵境,诏郊祀改用明年。

汤思退罢都督,召陈康伯。

己丑,金封皇子永功为郑王。

庚寅,命杨存中都督江淮军马。

先是汤思退既不行,乃升存中为都督军马,及事急,复以王之望为督视,之望力辞,乃升存中为都督。

诏谕归正官民云:“朕遣使约和,首尾三载,北师好战,要执不回。

朕志在好生,宁甘屈己,书币土地,一一曲从。

唯念名将、贵臣,皆北方之豪杰,慕中国之仁义,投戈来归;与夫东土人民,喜我乐土;知其设意,欲得甘心,断之于中,决不复遣。

尔等当思交兵衅隙,职此之由,视之如仇,共图扫荡。”

辛卯,汤思退除职,奉祠。

言者论其急于和好之成,自坏边备,罢筑寿春城,散万一弩一营兵,辍修海船,毁拆水柜,不推军功赏典,及撤海、泗、唐、邓之戍,诏责居永州。

行至信州,忧悸而死。

自思退唱和议,欲兴大狱以锄异己者。

时参知政事周葵行相事,闻诸生有欲相率伏阙者,奏以黄榜禁之,略云:“靖康军兴,有不逞之徒,鼓倡诸生伏阙上书,几至生变。

若蹈前辙,为首者重置典宪,馀人编配。”

黄榜出,物论哗然。

于是太学生张观、宋鼎、葛用中等七十馀人,上书论汤思退、王之望、尹穑曰:“扬州退敌之后,敌人不敢南下。

汤思退首唱和议,之望、尹穑附之,极力挤排。

遂至张浚罢去,边备废弛,堕敌计中。

天下为之寒心,而思退辈方以为得计。

今敌人长驱直至淮甸,皆思退等三人怀一奸一误国,此三人之罪,皆可斩也。

愿陛下先正三贼之罪以明示天下,仍窜其一党一洪适、晁公武,而用陈康伯、胡铨为腹心,召金安节、虞允文、王大宝、陈俊卿、王十朋、陈良翰、黄中、龚茂良、刘夙、张栻、查籥,协谋同心,以济大计。”

帝大怒,欲加重罪。

晁公武及右正言龚茂良同入对,帝怒稍霁,之望亦为之救解,乃止。

先是侍御史尹穑请置狱,取不肯撤备及弃地者核其罪,庶和议决成,所指凡二十馀人,由是擢穑为左谏议大夫,而公武亦自殿中侍御史迁侍御中,洪适时以中书舍人兼直学士院。

丙申,遣国信所通事王抃使金军,并割商、秦地,归被俘人,惟叛亡者不与,馀誓目略同绍兴,世为叔侄之国,减银绢五万,易岁贡为岁币而已。

金人皆听许。

丁酉,诏择日视师。

戊戌,以陈康伯为左仆射兼枢密使。

辛丑,钱端礼赐出身,签书枢密院事,旋命兼权参知政事。

金尚书省火。

壬寅,以显谟阁学士虞允文同签书枢密院事。

诏:“馆阁储材之地,依祖宗旧法,更不立额。”

甲辰,步军司统制崔泉,败金人于六一合。

权尚书工部侍郎何俌进对,因及用人事,帝曰:“近日士大夫议论好恶,多不公心。

卿所谓其言若善,虽仇怨在所当用,如其不善,虽亲故不可曲从,此论是也。”

己酉,刘宝落节钺,为武泰军承宣使;王彦落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

庚戌,诏:“方今多事,理宜博谋,侍从、两省辟,每日一到都堂,遇合关台谏者,亦许会议。”

陈康伯力疾诣阙,闰月,甲寅,入见。

诏:“康伯间一日一朝,肩舆至殿门,仍给扶,非大事不署。”

丙辰,参知政事周葵罢。

壬戌,兵部侍郎胡铨、右谏议大夫尹穑并罢。

铨、穑受诏,分往淮东、西措置海道。

时金兵号八十万,濠、滁皆破,唯高邮守陈敏拒敌射一陽一湖,而李宝预求密诏为自安计,拥兵不救。

铨劾奏之曰:“臣受诏命范荣备准,李宝备江,缓急相援。

今宝视敏弗救,若射一陽一失守,大事去矣。”

宝惧,始出师掎角。

会天大雪,河冰皆合,铨先持铁锤锤冰,士皆用命,金人乃退。

铨、穑皆挈家以行,为言者所劾,遂与祠。

乙亥,参知政事王之望罢。

先是金人至扬州,或请击之,杨存中不敢渡江,固垒以自守。

之望与汤思退表里,专以割地啖金为得计。

至是帝以金人且退,诏督府择利击之。

时之望视师江上,令诸将不得妄进。

朝廷趣行,之望言王抃既还,不可冒小利,害大计。

言者论之,遂罢。

丙子,以王抃为奉使大金通问国信所参议官,持陈康伯报书以行。

丁丑,金遣张恭愈来迓使者。

十二月,戊子,魏杞始自镇江渡淮。

辛卯,以钱端礼参知政事,虞允文同知枢密院事,礼部尚书王刚中签书枢密院事。

丙申,制曰:“比遣王抃,远抵颍滨,正皇帝之称,为叔侄之国,岁币减十万之数,地界如绍兴之时。

怜彼此之无辜,约叛亡之不遣,可使归正之人,咸起宁居之心。

重念数州之民,罹此一时之难,老稚有荡析之,丁壮有系累之苦,宜推荡涤之宥,少慰凋残之情。

除逃遁官吏不赦外,杂犯死罪情轻者减一等,馀并放遣。

洪适所草也。

论者谓前此之贬损,四方盖未闻知,今著之赦文,殊失国体。

遣洪适等贺金主生辰,以后遂以为常。

己酉,朝献景灵宫。

庚戌,朝飨太庙。

是岁,金大有年,断死罪十有七人。

○孝宗绍统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圣成孝皇帝乾道元年(金大定五年)

春,正月,辛亥朔,车驾诣圜坛行礼,大赦,改元。

乙卯,金主命于泰州、临潢接境设边堡七十,驻兵万三千。

丁巳,淮西安一抚使韩璡,勒停,贺州编管,以部将孔福、顿遇弃城逃避故也。

福伏诛,遇刺配吉一陽一军牢城。

己未,通向使魏杞等赍国书至金,书式为“侄宋皇帝冲,谨再拜致书于叔大金圣明仁孝皇帝阙下”,岁币二十万。

金人复书“叔大金皇帝”,不名,不书“谨再拜”,但曰“致书于侄宋皇帝”,不用尊号,不称“阙下”,自是为定式。

辛酉,召杨存中还。

丁卯,起居舍人王稽中言:“臣每念国朝罕有世家;惟将家子能世其家,有曹彬之子玮,种世衡之子谔,谔之子师道,皆世为良将。

近日将臣子弟,皆以武弁为耻。”

帝曰:“此言甚合朕意。”

稽中曰:“今国家闲暇,正当选将。

万一用武,仓卒不可得之。”

帝曰:“卿言甚当。”

稽中请于大将之家,选武勇能世其家者尊显之,万一用武,不至无将;若其无虞,不妨一陰一壮国势。

帝曰:“此论深得今日之切务。”

稽中又言:“陛下留意北人,然北人皆负陛下。

如贺允中老不知退,遭陛下简罢;王之望谋国,前后反覆异词;尹穑好邪,与汤思退一陰一结死一党一,使季南寿往来传递言语,士大夫目之为‘肉简牌’,其为欺君误国,弛去边备,钩致敌人渡淮,几危社稷!”帝曰:“如尹穑尤可罪。

朕切以腹心待之,乃一奸一邪至于如此!”稽中又曰:“如王逨虽未甚有施设,然多与尹穑屏人切切细语,士大夫皆谓之邪一奸一,赖陛下先知其一奸一,乃并逐之,士大夫尤服圣聪。”

以王抃使金有劳,加五官,抃由是见知于帝。

后与曾觌、甘昪相结,时论恶之。

庚午,诏曰:“馆职所以招延天下之英俊,以待显擢,苟不亲吏事,知民情,则将来何以备公卿之任!今后更迭补外,历试而出,以称朕乐育真才之意。”

辛未,立两淮守令劝民种桑赏格。

金以和议成诏中外;复命有司,旱、蝗、水溢之处,与免租赋。

壬申,诏两浙振流民;以绍兴流民多死,罢守臣徐喆及两县令。

癸酉,蠲沿边残破州军赋一年。

金命元帅府诸新旧军,以六万人留戍,馀并放还。

以宋国岁币赏诸军。

甲戌,贬刘宝琼州安置。

乙亥,罢两淮招抚司及陕西、河亦宣抚招讨司。

召提举太平兴国宫陈俊卿入对,帝劳抚之。

因极论朋一党一之弊,且论人材当以气节为主,气节者少有过差,当容之,邪佞者甚有才,当察之,帝善其言。

除吏部侍郎,同修国史。

二月,庚辰朔,朝德寿宫,从太上皇、太上皇后如四圣观。

帝亲扶上皇上马,都人欢呼,以为所未尝见。

癸巳,移濠州戍兵于藕塘。

庚子,以杨存中为宁远、昭庆军节度使。

壬寅,金罢纳粟补官令。

甲辰,以久雨,避殿,减膳,蠲两淮灾伤州县身丁钱绢,决系囚。

命镇江、建康、鄂州、荆南都统并兼提举措置屯田,两淮、湖广总领、淮南、湖北、京西帅漕兼提举措置屯田,守臣兼管内屯田事。

丁未,尚书左仆射陈康伯薨。

绍兴末,有与子之意,康伯密赞大议;及行内禅礼,以康伯奉册。

帝即位,礼遇优渥,但呼丞相而不名。

尝谓辅臣曰:“陈康伯有气量,朕扈从太上在金陵,其从容不迫,可比晋谢安。”

至是奏事出,至殿庐而疾作,舆至第,薨。

赠太师,谥文恭,御书“旌忠显德之碑”表其墓。

三月,庚申,以虞允文参知政事兼同知枢密院事,王刚中同知枢密院事。

癸亥,同知枢密院事黄祖舜卒,谥庄定。

壬申,金群臣上尊号曰应天兴祚仁德圣孝皇帝。

乙亥,太白经天。

诏举制科。

是春,湖南盗起,入广东,焚掠州县,官平讨平之。

夏,四月,丙申,诏庐州兵马都监郭璘,特令再任,以金人渡淮,保守焦湖舟船无虞也。

庚子,金报问使完颜仲等入见。

癸卯,金西京留守寿王京,以谋反安置岚州。

京妻公寿,尝召日者孙邦荣推京禄命,邦荣言:“留守官至太师,爵封王。”

京问:“此上更无有否?”

邦荣曰:“止于此。”

京曰:“然则所官何为?”

邦荣察其意,诈为图谶,作诗以献于京。

京曰:“后诚如此乎?”

遂受其诗,再使卜之,邦荣诡称得卦有吉兆,京复使邦荣推金主当生年月。

家人孙霄格,妄作谣语诳惑京,如邦荣指,京信之。

公寿具知其事。

至是邦荣上变,诏刑部侍郎高德基等往鞫之,京等皆款伏。

金主曰:“海陵无道,使光英在,朕亦保全之,况京等哉!”于是京夫妇特免死,杖一百,除名,岚州楼烦县安置,以婢百口自随,官给土田。

诏谕京曰:“朕与汝皆太祖之孙,海陵失道,翦灭宗支。

朕念兄弟无几,于汝尤为亲戚。

汝亦自知之,何为而怀此心?朕念骨肉,不思尽法。

汝若尚不思过,朕虽不加诛,天地岂能容汝也!”

乙巳,金都无帅完颜思敬罢。

吴璘来朝,寻进封新安郡王,判兴元府。

五月,己酉朔,帝谕辅臣曰:“今边事少宁,卿等当为朕留意人材。”

钱端礼言:“人主之职,惟当辨君子小人。

若朝廷所任纯朴厚重之士,则浮伪自革,实效可成。”

帝曰:“固知如此。

君臣之间,须相警戒。”

庚戌,中书舍人洪适进对,帝曰:“卿所缴秦埙差遣甚当。

向后有合缴事,不须札子,但批敕以进。”

又曰:“如有出自朕意,事不可行者,卿但缴进。”

初,奏埙陈乞宫观,适缴奏:“秦桧藏一奸一稔恶,金珠充牜刃其家。

埙乃其不肖之孙,华屋后藏,辄称累重仰禄。

公然欺世,玩侮朝廷”故也。

辛亥,帝谕钱端礼等曰:“早朝,与卿等每不从容。

今后晚间少暇时,当召卿等款曲论治道。”

端礼等既退,又遣中使传旨,每遇晚,召于东华门入,请选德殿奏事。”

甲寅,臣僚言:“唐任刘晏二十载。

今之户部,始用也未必择之一精一,即用也未必任之久,多不一岁,少或半岁,已徙职而去矣,孰能为国家周虚实、究源流而图善后之计哉!望陛下略依唐故事,博选中外之臣,其材之可用者,而试以财计之任,又观其稍有所成,而付之版曹之职。

苟称其职,虽数迁而至乎二府,职固不徙也。

勿夺其权,使之得以号令州县,而趣督倚办焉;勿拘其制,使之得以权衡低昂,而通融流转焉。

夫然后国之有无,军之裕乏,民之利害,皆得而责之。

彼亦将朝思夕计,毕一精一竭虑,自任而不辞矣。”

从之。

金元帅布萨忠义朝京师,金主劳之曰:“宋国请和,偃兵息民,卿之力也!”丁巳,以忠义为左丞相,赫舍哩志宁为平章政事。

辛酉,中书舍人洪适进仁宗久任许元故事。

帝曰:“洪适所进故事,切当今日之弊。

今后非因昏懦不职,不得遽有迁易。

其兴利除害,绩用修举,并依故事旌擢显用。”

乙丑,金以平章政事宗宪为右丞相。

壬申,诏:“法令禁一奸一,理宜画一。

比年以来,傍缘出入,引例为弊,殊失刑政之中。

应今后犯罪者,有司并据情款,直引条法定断,更不奏裁。

内刑名有疑,令刑部、大理寺看详,指定闻奏,永为常法,仍行下诸路遵守施行。

其刑部、大理寺见引用例册,令封锁架阁,更不引用。”

癸酉,金罢山东路都统府,以其军各隶总管府。

丙子,遣李若川使金,贺上尊号。

是月,宗正丞林邵言:“祖宗《玉牒》昨缘南渡,散失不存。

前后修纂为太祖一朝事迹,已经安奉;《太宗正牒》虽已成书,尚未进入;《太上》、《今上玉牒》,自今见修;自真宗至钦宗凡七世,并未下笔。

缘近来体例,每修一朝《玉牒》,必取旨开局,方始修纂,十年方许一进,则是列圣之书,虽百年而未备。

臣今自修《真宗玉牒》十年,计四十卷,望令出牒馆安奉。”

从之。

郴州盗李金复作乱,诏以刘珙为湖南安一抚使,兼知潭州。

抵境,声言发郡县兵讨击,而移书制使沈介,请以便宜出师,曰:“擅兴之罪,吾自当之。”

介即遣田宝、杨钦以兵至。

珙知其署行疲怠,发夫数程外迎之,又代其负任,至则犒赏过望,军士感奋。

珙知钦可用,檄诸军皆受节制。

下令募贼一党一相捕斩诣吏者,除罪受赏。

钦与宝连战破贼,追至莽山,贼一党一执金以降。

六月,癸未,同知枢密院事王刚中卒,谥恭简。

刚中在成都日,以万岁池广袤十里,溉三乡田,岁久淤淀,因集三乡夫共疏之,累土为防,上植榆柳,表以石柱。

蜀人久而思之。

丙戌,以翰林学士洪适签书枢密院事。

帝谓钱端礼、虞允文曰:“三省事可与洪适共议。”

自是东西府始同班奏事。”

王辰,淮南运判姚岳,奏蝗自淮北飞度,皆抱草木自死,仍封死蝗以进,帝曰:“岳取以为嘉祥,更欲寻付史馆,可降一官,放罢,为中外佞邪之戒。”

甲辰,罢湖北、京西制置司。

丙午,臣僚言:“科举之制,州郡解,额狭而举子多;漕司解,其数颇宽。

取应者往往舍乡贯而图漕牒,至于冒亲戚、诈注籍而不之恤。

且牒试之法,川、广之士用此可也,福建密迩王都,亦复漕试;见任官用此可也,而待阙得替官,一年内亦许牒试;本宗有服亲用此可也,而中表缌麻之亲亦许牒试。

或宛转请求,或通问属托,至有待阙得替官一人而牒十馀名者,请申严诈冒之禁。

其见行条法,付有司重详损益,立为中制。”

从之。

又言:“国家三岁科举,集草茅之士,亲策于庭,其间岂无一事之可行!然有司考试,多以文采为止,考在前列者,始经御览。

其间有言及诸郡军民利害实迹,偶文辞不称,置之下列,往往壅于上闻,诚为可惜!请自今,有论及州郡军民利害事实,令初考、复考、详定所,各节录紧要处,俟唱名日,各类聚以闻。”

从之。

是日,金中都地震。

秋,七月,戊申朔,金中都地复震。

金罢陕西都统府,徙陕西元帅府于河中。

庚戌,知池州鲁誉申称本州管下竹生穗,实如米,饥民采食之,仍图竹实之状,缄裹其物以献。

臣僚论:“歉岁饥民食其不当食之物,诚出于饥饿迫切而已。

今池之民采竹实而食,其亦迫切甚矣。

誉任在牧民,顾以为美事,不谓之一奸一谀不可也。

较其罪与姚岳同科,望予罢斥。”

诏从之。

辛亥,王大宝言:“理财宜务本抑末。

农者,天下之本也;而边贾逐末,竞利日繁,宜抑之以助农。

如前日免行之令,偶因曹泳建言废罢,请讲明损益以复前制。”

帝曰:“曹泳所行,唯免行一事,至今人以为是。

民不可忧,难以施行。”

臣僚言:“守臣之弊,重内轻外;宜更出迭入。

若未历州县,不得居清要;未任监司,不得居郎曹。

外有治效,擢之内职;内有实绩,擢之外任。

庶几官宿其业,人效其职,无因循苟简之意矣。”

诏令中书省置籍。

癸丑晚,御选德殿。

御坐后有金漆大屏,分画诸道,各列监司、郡守为两行,以黄签标居官者职位姓名,常指示洪适等曰:“朕新作此屏甚便,卿等于都堂亦可依此。”

乙丑,临安府奏结断铺翠、销金事,帝曰:“闻外间翠羽甚多,若由严指挥,未必禁得。

治一足以警众。”

钱端礼曰:“今宫禁既不用,自然外间可革。”

是月,诏:“诸路监司、帅臣,将见任老疾守臣,限一月公共铨量闻奏。

知县,守臣体访,申取朝廷指挥。

如监司、守臣互为容隐,御史台觉察以闻。”

铸当二钱。

八月,己卯,帝曰:“永丰圩见隶建康行宫,藏收米三万馀石,其拨付建康军中以助军食。”

金杀前宿州防御史乌陵呵喇萨,谓其与李显忠交通也。

钱端礼等奏:“前日面得指挥,减省权摄使臣及额外人吏。

有承旨司谢褒,再三须要存留王兴祖等四人,盖有谢梓是其子。”

帝曰:“吏何得如此!可重作行遣。”

乃诏:“谢褒送处州编管。”

乙酉,立邓王愭为皇太子。

大赦。

丁亥,参知政事虞允文罢。

金使完颜仲来,有所议,偃蹇不敬,允文请斩之,廷有异议,不果。

全钱端礼受李宏玉带,事连允文,为御史所论,奉祠而归。

己丑,以洪适为参知政事,并权知枢密院事;吏部侍郎叶容签书枢密院事,并权参知政事。

庚寅,诏:“应今后文武知州军、诸路厘务、总管、副总管、钤辖、都监见辞,并令上殿,批入料钱文历。

如托避免对,并不得差除赴任。

委台谏、监司常切按察,以违制论。”

癸巳,臣僚言:“去岁江西湖口和籴,其弊非一:不问家之有无,例以税银均敷,此一弊也。

州县各以水脚耗折为名,收耗米什之二三,此二弊也。

公吏斗脚,百方乞觅,量米则有使用,请钱则有糜费,此三弊也。

以关、会偿价,许之还以输官,然所在往往折价,至输官则不肯受,此四弊也。”

诏:“逐路委漕臣并提举,往来巡按,务尽和籴之意以革四弊。”

参知政事钱端礼罢。

时久不置相,端礼以首参,窥之甚亟。

邓王愭夫人,端礼女也。

侍御史唐尧封论端礼帝姻,不可任执政,坐迁太常少卿,馆阁士相与上疏排端礼者皆被斥。

端礼遣人密告陈俊卿,言己即相,当引共政,俊卿叱之;会进读宝训,因言本朝家法,戚属不预政,最有深意,陛下所宜谨守,帝纳其言。

端礼憾之,出俊卿知建宁府。

至是王立为太子,端礼不得已,乃引嫌以资政殿大学士提举万寿宫。

乙巳,洪适等言:“近来士风奔竞,争图换易旧制,已有差遣人,不许入国门,新授差遣人,限半月出门。

今请令宰执不许接见已有差遣之人。”

帝曰:“如此则失之隘,但在卿等力行。”

洪适奏浙东盐司久阙官,请用宋藻,帝曰:“卿等曾谕宋藻支还亭户钱否?闻盐司所至,又要掊敛钱物送胥吏,至有六七百升,首须丁宁钤束。”

九月,戊申,金主秋猎。

时有献书者,洪适等言系编类之书,举子所用,欲与免一解,叶容言献言者大率图侥幸,帝曰:“亦无如之何。

若不采纳,便塞献言之路。”

癸酉,洪适等言:“近有湖南漕臣任诏,均州守臣戴之邪,皆自请讨贼。

臣等不识之邵,陛下尚省记其人否?”

帝曰:“其人亦诞妄,今不须留在极边,可召赴行在,别与差遣。”

甲戌,金主还都。

金,十月,丁卯朔,金地震。

甲申,臣僚言:“私盐之不可禁者,其弊三:亭户煎盐入官,官不以时给直,往往寄居,为之干请而后予之,至有分其大半者,一也。

煎炼之初,必须假贷于人,而监司类多乘时放债,以要其倍偿之息,及就场傍直,往往先已克除其半,而钱入于亭户之手者无几,二也。

盐司及诸场人吏,类多积私盐以规厚利,亭户非不畏法,以有猾胥为之表里,互相蒙庇,三也。

请申严禁戢。”

从之。

戊子,刘蕴古伏诛。

蕴古之始降也,辨舌泉一涌,廷臣多奇之。

吴山有伍员祠,蕴古妄谓祈祷有验,新易扁额,刻其官位姓名于旁。

市人莫测其意,有右武大夫魏仲昌者,独曰:“是不难晓。

他人之归正者,侥幸富贵而已,蕴古则真细作也。

夫谍来不止一人,榜其名,欲使后至者知其已至耳。”

至是遣仆北归,有告者,搜其书,皆刺朝廷一陰一事也。

乃诛之。

乙未,金主冬猎,旋还都。

丁酉,金遣王衎等来贺会庆节,以后每岁如之。

乙巳,淮北红巾贼逾淮劫掠,立赏格讨捕之。

已而知楚州胡则,遣巡尉击杀其首卢荣。

十一月,丙午朔,金主谓宰臣曰:“朕在位日浅,未能遍识臣下贤否。

今六品以下,殊乏人材,卿等何以副朕求贤之意?”

己未,诏:“后省一抽一上书可采者,撮其枢要,断章取义,立为篇目,缮写进呈,以牙牌一面,镌吏、户、礼、兵、刑、工、赃吏字,疏事目于下方。”

帝曰:“朕已令制造数副,记朝廷事。

省部亦当依此以备遗忘。”

癸亥,金立诸路通检地土等第税法。

金主之初立也,事多权制,至是诏有司删定,谓宰臣曰:“凡已奏之事,朕尝再阅,卿等勿怀疑惧。

朕于大臣,岂有不相信者!但军国事不敢轻易,恐或有误也。”

布萨忠义对曰:“臣等岂敢窃意陛下,但智力不及耳。

陛下留神万几,天下之福也。”

辛未,遣龙大渊抚谕两淮,措置屯田,督捕盗贼。

十二月,戊寅,以洪适为尚书右仆射、同平章事兼枢密使,汪澈为枢密使。

庚寅,以叶容为参知政事兼同知枢密院事。

近习梁俊彦,请税江、淮沙田、芦场,可助军饷,帝以问容。

容对曰:“芦场臣未之详。

沙田者,乃江滨出没之地,水激于东则沙涨于西,水激于西则沙复涨于东,其田未可以为常也。

辛巳兵兴,两淮之田租并复,至今未征,况沙田乎!”帝大悟,即罢之。

容退至中书,召俊彦,切责之曰:“汝言利求进,万一淮民怨咨,为国生事,虽斩汝万段,岂足塞责!”俊彦惶恐,免冠谢,始释之。

起居郎、权中书舍人蒋芾奏曰:“中书政本之地,舍人之职,不特掌行词命而已,故事,亦许缴驳。

臣虽暂时兼摄,亦不敢以承乏而怠于职事。

倘政令之有过举,除授之有失当,不免时犯天听,尚赖陛下容纳。”

帝曰:“正欲卿如此,不特政事与除授之间,虽人主有过失,亦何论奏。”

是岁,遣方滋等贺金主正旦。

金亦遣乌库哩忠弼来贺正旦。

以后,岁如之。

○孝宗绍统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圣成孝皇帝乾道二年(金大定六年)

春,正月,丙辰,宰执进呈升差人数,帝曰:“须立定年限,方可杜其私意。”

辛酉,省六一合戍兵,以所垦田给还复业之民。

壬戌,建康都统刘源,缴纳到逃亡事故横行拱卫大夫至副尉、军兵、将校、都虞候等付身二万有馀,帝以问宰执,洪适等言:“果有此数,见今委都司毁抹。”

帝曰:“此事甚不可得。”

于是诏武略大夫、忠州一团一练使刘源,特转武显大夫、高州防御使。

甲子,汪应辰请优恤利州路运粮百姓,漕臣亦具奏,请运粮二石,人支钱引三道,计合降度牒八十馀道。

帝曰:“中间亦曾免一处。”

洪适等言:“成、和等四州,已尝免夏、秋二税一年,京西路诸州,亦免二税一半。”

帝曰:“利路运粮,每石与二千,可纽计度牒支降。”

庚午,金敕有司:“宫中张设,毋以涂金为饰。”

二月,丙子,诏:“侍从、台谏、两省辟举监司、郡守,可依荐举旧法,如犯入已赃当同罪,馀皆略之,庶多荐引以副任使。”

丁丑,罢盱眙屯田。

赈两浙、江东饥。

庚辰,临安府勘到殿前司军兵盗取钱物,洪适等言训练队将,专管一队,不为无罪。

帝曰:“统制官如何无罪?须各与降一官。”

适等言:“统制乃王公述,兼带御器械,陛下行罚,虽亲近不免,天下安得不畏服邪!”

丁亥,金左丞相、沂国公布萨忠义薨。

金主亲临,哭之恸,辍朝奠祭。

命参知政事唐古安礼护其丧事,葬祭俱从优厚,官给,谥武庄。

忠义谦以接下,敬儒重土,与人交,侃侃如也。

善驭将卒,能得其死力,为宰辅数年,知无不言。

故由外戚兼任将相,能以功名终。

壬辰,户部措置每月官兵俸料,减支见钱分数,月中可省二十万缗,帝曰:“不若且依旧例。

事稍动众,不可轻改。”

三月,甲辰,吏部申安穆皇后堂侄女夫沈巘补官,方十二岁,年未及格,又,赵氏乞收故夫郭咸恩泽,与康汝济等岳庙差遣,帝曰:“补官事,三年无甚利害,可待年及。

恩例既不合换岳庙,只可依条。”

洪适等言:“陛下以至公存心,虽懿亲不为少回,况臣等岂得用私意邪!”

乙巳,禁京西、利州路科役保胜义士。

壬子,诏曰:“比年以来,治狱之吏,大率巧持多端,随意援引,而重轻之故,有罪者兴邪而不乖者罹酷,朕甚患焉。

卿等其革玩习之弊,明审克之公,使一奸一不容情,罚必当罪,用迪于刑之中。”

甲寅,金主如西京。

丁巳,洪适等言殿前司升差将副,但以年限,殊不较量能否,合亦呈试事艺,帝曰:“拘以年限,自是国家法令。

今后遇有升差,卿等可间点三二人就堂下审验,与之语言,能否自可见矣。”

戊午,殿中侍御史王伯庠请裁定奏荐,诏三省、台谏集议。

又诏:“县令非两任,毋除监察御史;非任守臣,毋除郎官。

著为令。”

甲子,给事中魏杞等,札言皇太子已讲授《孟子》彻章,帝曰:“可讲《尚书》。

治国之道,莫先于北。

君臣更相警戒,无非日所行一事。

朕每无事,必看数篇。”

丁卯,赐礼部进士萧国梁以下四百九十有三人及第、出身。

榜首本赵汝愚,以故事降居第二。

庚午,金主朝谒太祖庙。

辛未,尚书右仆射、平章事洪适罢。

适以文学受知,自中书舍人,半载四迁至右相,然无大建明以究其所学。

会霖雨,适引咎乞罢,从之。

李信父上书,略谓守令不得人,且举其所见闽之一方者言之,如“蚕未成丝,已催夏税,禾未登场,已催冬苗,陛下固申加禁止矣。

近盖有今年而追来年之租,谓之预借者;荒郡僻邑,有先二年而使之输者。

如编户差役,官吏全不究实,陛下固申警有司矣。

今则受财鬻法,以合差役者隐焉;其不应役之家,则自甲至癸,以次相及,使致贿求免。

如节次减免租负,何尝不巧作追呼也;如粳稻不得收税,而今之收税者自若也。

如过犯不得入役,今之入役者自若也。

常赋之外,泛科名色,容或循习。

讼牒不问大小轻重,或罚使输金,或抑使买盐。

顷岁小不登,乡曲小民,十百为群,持仗剽夺,借艰食之名以逞其私憾,倒廪颐囷,所在皆有,官不能禁也。”

帝曰:“李信父书,词理甚可取。”

汪澈等言守令得人,既无此弊。

于是诏:“户、刑部检见行条法,申严约束,如有违戾,监司按劾闻奏。”

癸酉,以给事中、权吏部尚书魏杞同知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

丁丑,罢和籴。

夏,四月,甲戌朔,宰执言刘珙等措置李金事毕,宜推赏,帝曰:“近时儒者多高谈,无实用,珙能为朝廷了事,诚可赏也。”

金禁月朔屠宰。

丁丑,帝谕执政:“卿等当谨法令,无创例以害法。

如胥辈兼局之类,切不可放行。”

戌寅,诏:“一婬一雨为沴,害及禾麦,可令侍从、台谏讲究所宜以闻。

其临安府并诸路郡县见禁刑狱,立限结绝,委官分诣检察。”

旋命减系囚罪。

庚辰,诏两浙漕臣王炎开平江、湖、秀围田,以壅水害民田故也。

甲申,太白昼见。

乙丑,臣僚言:“访问昨御营司招收弓手,所管三千三百人,见在殿司。

以殿司而有弓手之名,色目不类。

又闻王琪招一千四百人,专充养马并辎重。

都头大率游手,不妨在外营趁。

又闻马司逐月勘支效用军兵一万六千三百馀人,与密院兵籍房数目不同。

请付密院审实,销落虚数。

所有弓手并养马军兵,并行拣阅,将强壮堪披带之人收附以充战士,尪羸老弱,并行拣汰。”

诏委都承、检详拣阅。

于是检详晁公武取会殿前、马、步三司在外诸统帅之兵,各开具置籍闻奏。

帝曰:“朕令殿帅王琪措置三军,有掌记,将各人武艺注于下,甚易见也。”

乙未,枢密使汪澈罢。

澈在政一府,好汲引人才,其自奉清约,贵贱弗渝。

丁酉,莫濛、程逖、司马倬等,奏知荆南府李道,所为乖谬,政出胥吏,妄用经费,专意营私,盗贼群起,不即擒捕,帝曰:“李道辄恃戚里,敢尔妄作,可与放罢。”

叶容对曰:“陛下行法不问戚里,天下闻之,孰不胃服耶!”

己亥,臣僚言:“祖宗留意考课之法,王安石始罢之。

望遵太宗故事,应监司、郡守朝辞日,别给御前印纸历子。

至于兴某利,除某害,各为条目,每考令当职官吏从实批书,任满一精一核。”

诏:“经筵官参祖宗法与见行条制,务要适中,可以久行。”

五月,甲辰,叶容等荐俞翊为饶州守,言其作邑有声,但资格尚浅,帝曰:“选材治剧,不须较资格也。”

戊申,资政殿大学士、提举万寿观并侍读、致仕张焘卒。

焘外和内刚,帅蜀有惠政,民祠之不忘。

谥忠定。

金主如华严寺观故辽主诸铜像,诏主僧谨视之。

己酉,罢权借职田。

庚戌,参知政事叶容罢,以魏杞参知政事,右谏议大夫林安宅同知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中书舍人蒋芾签书枢密院事。

壬子,金诏云中大同县及警巡院给复一年。

癸丑,太白经天。

罢修建康行宫。

丁巳,帝谕宰执曰:“近臣僚多言大臣不任事,卿等更宜勉力。

如朕有不至处,或事不可行,但来执奏。”

庚申,命未任守臣者不得除郎官。

魏杞奏:“监司人应否除授?”

帝曰;“监司,察州县者也,事同一体。”

丙寅,诏:“今后看详四方献投书札文字,拟等第以上。”

丁卯,诏:“诸路监司、守臣预讲荒政。

如水旱无备,必置于罚;备预有方,当议推赏。”

六月,甲戌,罢两浙路提举市舶司。

戊寅,诏:“制科权罢注疏出题;守臣、监司亦许解送。”

庚辰,封皇孙挺为荣国公。

辛巳,太白经天。

壬午,林安宅、蒋芾言:“臣等备员宥地,所职在于兵将。

如二三大将,陛下所深知。

偏裨间有才者亦多,但臣等素不相识,无以知其才否,欲自此与之相见。”

帝曰:“卿等当于陛差时审察之。”

丙戌,废永丰圩。

庚子,金主措于银山。

知秀州孙大雅代还,言:“州有柘湖、淀山湖、陈湖,支港相贯,西北可入于江,东南可达于海。

旁海农家,作坝以却咸潮,虽利及一方,而水患实害邻郡;设疏导之,则又害及旁海之田。

若于诸港浦置闸启闭,不惟可以泄水,而旱亦获利。

然工力稍大,欲率大姓出钱,丁户出力,于农隙修治之。”

于是以两浙转运副使姜诜与守臣视之。

诜寻与秀州、常州、平江府、江一陰一军条上利便,诏:“秀州华亭县张泾闸并淀山湖,俟今年十一月兴修;常州江一陰一军蔡泾港及申港,明年春兴修;利港俟休役一年兴修;平江府姑缓之。”

秋,七月,己酉,调泉州左翼军屯许浦镇。

甲寅,以镇江都统制戚方为武当节度使。

八月,癸酉,武锋军隶步军司。

庚辰,金主猎于望云之南山。

丙戌,林安宅罢。

初,安宅为御史,请两淮行铁钱,叶容力言不可,安宅忿然。

既入枢府,乃劾容子受宣州富人钱百万,御史王伯庠亦论之,容乞辨明。

及容罢参、枢,帝下其事于临安府尹王炎亲鞫,置对无迹。

帝以安宅、伯庠风闻失实,并免官,仍贬安宅筠州安置。

召容赴阙,帝劳之曰:“卿之清德,自今愈光矣。”

戊子,以魏杞兼同知枢密院事,蒋芾权参知政事。

甲午,诏:“诸军将士,与金人战御立功之人,其功效显著者,无以示别。

今将显著战功十三处,立定格目。

张俊明州,韩世忠大仪镇,吴玠杀金坪、和尚原,刘锜顺昌,五处依绍兴十年指挥。

李宝密州胶西唐岛,刘锜扬州皁角林,王琪、张振等建康采石渡,邵宏渊真州胥浦桥,吴珙、李道光化军茨湖,张子盖解围泗州,赵撙蔡州,王宣确山,八处依绍兴三十二年指挥。”

乙未,诏吴璘复判兴州。

丙申,升宣州为宁国府。

九月,辛丑朔,金主还都。

甲辰,上元知县李允升,坐赃决配惠州。

建康守臣王佐,坐纵容出境,追两官,勒停,建昌军居住。

知鄂州汪澈,以滥举降两官。

提刑袁孚,以失按降一官。

辛亥,赈温州水灾。

金泽州刺史刘德裕等,以盗用官钱伏诛。

癸丑,金右丞相宗宪薨,年五十九。

金主悼惜久之,赙赐甚厚。

司农少卿莫济言于帝曰:“为治在于任人,任人在于责实。

任人而不能久,则贤而能者无以见其长,恶而不肖者得以逃其罪,虽有责实之政,将安所施?今辅相大臣,或数月而已罢,寺、监丞、簿、郎曹、卿、监,不逾岁而辄迁,恐进退人材似乎稍骤也。”

帝称善。

辛酉,追封皇子恪为郡王,谥悼肃。

己巳,魏杞等上神宗、哲宗、徽宗三朝《帝纪》、《上皇圣政》。

秘书少监汪大猷,请“诸帅不拘部曲,各一精一择三两人,必实言其或智、或勇,或知其有某材可用,或举其任某事可取,悉以名闻。

分命文武禁近之臣,更迭接见,与之谈论兵家之务;然后赐对便殿,略其言语仪矩之失,取其材力谋略,审其可用,试之以事。

立功则举者同赏,败事则罚亦如之。”

诏从之。

是月,太白屡昼见。

冬,十月,乙亥,以陈俊卿为吏部尚书。

俊卿言:“臣典选事,但当谨守三尺,检柅吏一奸一。

至于愚暗,见或未到,亦望圣慈宣谕,时时训敕。

君臣之分虽严,而上下之情不可不通。”

帝曰:“卿言是也。

朕或有过,卿亦宜尽言。”

俊卿曰:“古惟唐太宗能导人使谏,所以致贞观之治。”

帝曰:“每读太宗事,未尝不慕之。

若德宗之忌克不乐人言,未尝不鄙之。”

时帝未能屏鞠戏,又将游猎白石。

俊卿旋上疏力谏,至引汉桓、灵、唐穆、敬及司马相如之言为诫,帝喜曰:“备见忠谠,朕决意用卿矣。”

甲申,金朝享太庙。

诏免雄、莫等州租。

知温州李孝韪,言本州大水之后乞修筑塘堤事,帝因言:“朕近览《神宗实录》,是时灾异甚多,何也?”

魏杞对曰:“天出灾异谴告人君,正如父训饬;为人子者,不必问自己有过无过,但常恐惧修省而已。”

帝曰:“卿之言甚善,若不恐惧修省,自取灭亡之道也。”

己丑,臣僚言:“役法科扰,有透漏禁物之责,有捕获出限之罚,有将迎担擎之差,有催科换代之责,有应付按检之用,有承判追呼之劳。

凡此之类,皆法之所深惧,若蒙朝廷约束,无复如前科扰,天下幸甚。”

诏令监司觉察。

壬辰,太白经天。

丁酉,金主如安肃州冬猎。

十一月,丙午,金主还都。

太师、致仕、和义郡王杨存中卒。

存中祖宗闵、父震及母张,皆死难。

存中既显,请于朝,宗闵谥忠介,震谥忠毅,赐庙曰显忠。

祖母刘流落蜀、陇,存中日夜祷祠访问,间关数千里,卒奉以归。

存中又以家祭器为请,许祭五世。

御军宽而有纪,须髯如戟而善逢迎。

宿卫出入四十年,最寡过。

帝以为上皇旧臣,尤礼异之,常呼郡王而不名,追封和王,谥武恭。

癸丑,金主谓宰臣曰:“朝官当慎选其人,庶可激励其馀者。

若不当,则生觊觎之心。

卿等知其优劣,当举实才用之。”

丁巳,殿中侍御史单时言:“伏睹制旨,监司于所部保明郡守,郡守于所属保明知县,县令治状显著,令中书、门下省籍记,取旨甄擢。

然人之才术,各有分量,吏之治迹,未易稽考。

愿训敕监司、郡守,列其所举之人治状之目,详著于荐书。

然后大明赏罚,举得其实则受上赏,举失其实则置重宪,庶几选举之法复矣。”

从之。

庚申,太白经天。

甲子,幸候潮门外大教场,次幸白石教场。

丁卯,金参知政事石琚以母忧罢。

戊辰,筑郢州城。

是月,诏汰冗兵,从步军帅陈敏言也。

起居舍人洪迈言:“臣幸得以文字薄伎,待罪属车间,每侍清闲之燕,获闻玉音,凡所擿谕,莫非中的,徽言善道,可为世法。

退而执笔,欲行编次,而考诸起居注,皆据诸处关报,始加修纂,虽有日历、时政记,亦莫得书,使洋洋圣谟,无所传信。

伏睹今月五日给事中王严进讲《春秋》莒人伐杞,言周室中微,诸侯以强凌弱,擅相攻讨,殊失先王征伐之意,上曰:‘《春秋》无义战。

’周执羔进读《三朝宝训》,论文章之弊,上又曰:“文章以理为主。”

陈岩叟等奏刑部事,上曰:‘宽则容一奸一,急则人无所措手足。

’此数端,皆承学之臣,日夜探讨,累数百语所不能尽,而陛下蔽以一言,至明至当。

然记言动之臣,弗能宣究。

恐非所以命侍立本意。

望令讲读官,自今各以日得圣语关送修注官,仍请因今所御殿,名曰《祥曦记注》。

庶几百世之下,咸仰圣学,以迹聪明文思之懿。”

从之。

十二月,甲戌,金诏:“有司每月朔望及上七日毋奏刑名。”

己卯,以资政殿学士叶容知枢密院事。

辛巳,诏:“免进《钦宗日历》,送国史院修纂《实录》。

甲申,以叶容为尚书左仆射,魏杞为右仆射,并平章事;蒋芾参知政事,陈俊卿同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

容首荐汪应辰、王十朋、林光朝等可备执政、侍从、台谏,帝嘉纳之。

又言自古明君用人,使贤,使愚,使一奸一,使贪,惟去太甚,帝曰:“固然。

虞有禹、皋,亦有共、欢,周有旦、奭,亦有管、蔡,在用不用。”

容曰:“诚如圣谕。

但今日在朝虽未见共、欢,然亦有窃弄威福者,臣不敢隐。”

帝问为谁,以龙大渊对。

时大渊与曾觌怙恩窃一柄一,俊卿奉命与大渊同馆伴北使,公见外不交一语,大渊等纳谒亦不接。

庚寅,左司谏陈良祐言:“今言利者多要生财,乃所以病民,国用愈见不足。

愿取见一岁赋入之数,其取于民者已过,则从而蠲免之,以宽民力;取见所养官吏与兵之数,其可省者从而省之;常令财用十分,以七分养兵与官吏,三分以备非常,如此则上下兼足。

帝曰:“朕常有志放免和买及折帛等钱以宽民力,但于今未暇。”

良祐曰:“旧来本无此钱,皆是军兴时科取,讲和之后,依旧不除。

今取于民者竭矣,若制节国用,令出入有度,稍有蓄储,即可行陛下之志矣。”

帝曰:“因卿之言,当定经制。”

辛卯,诏曰:“朕惟理国之要,裕财为重。

夫百姓既足,君孰与不足!量入为出,可不念哉!自今宰相可带兼制国用使,参政可同知国用事,庶几上下同德,永底阜康。”

丙申,以江东兵马钤辖王忭为带御器械。

金以平章政事赫舍哩良弼为尚书右丞相,赫舍哩志宁为枢密使。

丁酉,起居舍人洪迈言:“天下万务,出命于中书,审于门下,行于尚书,所以敬重政令,期于至当而已,初无文武二一柄一、东西二府之别也。

今三省所行,事无巨细,必先经中书画黄,宰执书押,当制舍人书行,然后过门下,而给事中书读;如给舍有所建明,则封黄具奏,以听上旨。

惟枢密院既得旨,既画黄过门下,而中书不预,则封缴之职,微有所偏。

况今日宰相、枢臣,两下兼领,因而厘正,不为有嫌。

请诏枢密院,自今以往,凡已被旨文书,门下依三省式画黄、书读,以示钦重出命之意。”

诏从之。

然枢院机速事,则不由中书,直关门下省,谓之“密白”,时不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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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阏逢涒滩十月,尽柔兆掩茂十二月,凡二年有奇《续资治通鉴》卷第一百三十九 【宋纪一百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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