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
郑伯克段于鄢(隐公元年)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gōng)叔段。
庄公寤(wù)【通.啎wǔ】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wù)之。
一爱一共(gōng)叔段,欲立之。
亟( qì )请于武公,公弗(fú)许。
及庄公即(jí)位,为之请制。
公曰:“制,岩邑也,虢(guó)叔死焉。
佗(tā )【通.他】邑唯命。”
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通.太】叔。
祭(zhài)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
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通 三】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
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
公曰:“姜氏欲之,焉辟【通避bì】害?”
对曰:“姜氏何厌【通餍yàn 】之有!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
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一宠一弟乎!”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
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
无【通毋】生民心。”
公曰:“无庸,将自及。”
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lǐn)延。
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
公曰:“不义不暱(昵),厚将崩。”
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shèng),将袭郑。
夫人将启之。
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
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诸鄢(yān)。
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旧读gōng】。
书曰:“郑伯克段于鄢。”
段不弟【通悌tì】,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
不言出奔,难之也。
遂寘(通置)姜氏于城颍,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
既而悔之。
颍考叔为颍谷封人,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
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wèi)之。”
公曰:“尔有母遗,繄(yī)我独无!”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
公语【在这里读yù】之故,且告之悔。
对曰:“君何患焉?若阙【通掘】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
公从之。
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yì)。”
遂为母子如初。
君子曰:“颍考叔,纯孝也,一爱一其母,施及庄公。
《诗》曰:‘孝子不匮(kuì),永锡【通赐】尔类。
’其是之谓乎?”
注释
①选自《左传·隐公元年》。
郑伯,指郑庄公。
郑属伯爵,所以称郑伯。
郑,春秋时国名,姬姓,在现在河南省新郑县一带。
克,战胜。
段,郑庄公之弟。
鄢(yān),郑地名,在现在河南省鄢陵县境内。
②〔初〕当初。
《左传》追述以前的事情常用这个词,这里指郑伯克段于鄢以前。
③〔郑武公〕名掘突,郑桓公的儿子,郑国第二代君主。
④〔娶于申〕从申国娶妻。
申,春秋时国名,姜姓,在现在河南省南陽市北。
后为楚所灭。
⑤〔曰武姜〕叫武姜。
武姜,郑武公之妻,“姜”是她一娘一家的姓,“武”是她丈夫武公的谥号。
⑥〔共(gōng)叔段〕郑庄公的弟弟,名段。
他在兄弟之中年岁小,因此称“叔段”。
失败后出奔共,因此又称“共叔段”。
共,春秋时国名,在现在河南省辉县。
叔,排行在末的兄弟。
⑦〔寤生〕难产的一种,胎儿的脚先生出来。
寤,通“啎”,逆,倒着。
⑧〔遂恶(wù)之〕因此厌恶他。
遂,连词,因而。
恶,厌恶。
⑨〔亟(qì)请于武公〕屡次向武公请求。
亟,屡次。
于,介词,向。
⑩〔公弗许〕武公不答应她。
弗,不。
⑾〔及庄公即位〕到了庄公做国君的时候。
及,介词,到。
即位,君主登上君位。
⑿〔制〕地名,即虎牢,在现在河南省荥(xíng)陽县西北。
⒀〔岩邑〕险要的城镇。
岩,险要。
邑,人所聚居的地方。
⒁〔虢(guó)叔死焉〕东虢国的国君死在那里。
虢,指东虢,古国名,为郑国所灭。
焉,相当于“于是”“于此”。
⒂〔佗邑唯命〕别的地方,听从您的吩咐。
佗,同“他”,指示代词,别的,另外的。
唯命,只听从您的命令。
⒃〔京〕地名,在现在河南省荥陽县东南。
⒄(参国之一)国都的三分之一,参:同三。
⒅〔祭(zhài)仲〕郑国的大夫。
⒆〔都城〕都邑的城墙。
⒇〔雉(zhì)〕古代城墙长三丈、高一丈为“一雉”。
21〔国〕国家。
22〔制〕制度。
23〔大都不过参国之一〕大的城不能超过国都城的三分之一。
参,同“三”(因繁体作“叁”)。
国,国都。
24〔不度〕不合制度。
25〔非制〕不是(先王的)制度。
26〔不堪〕受不了,控制不住的意思,
译文
从前,郑武公娶了申国国君的女儿为妻,名叫武姜,她生下庄公和共叔段。
庄公出生时难产,武姜受到惊吓,因此给他取名叫“寤生”,从此就厌恶他。
武姜偏一爱一共叔段,想立共叔段为世子,多次向武公请求,武公都不答应。
到庄公即位的时候,武姜就替共叔段请求分封到制邑去。
庄公说:“制邑是个险要的地方,从前虢叔就死在那里,若是封给其它城邑,我都可以照吩咐办。”
武姜便请求封给太叔京邑,庄公答应了,让他住在那里,称他为京城太叔。
大夫祭仲说:“分封的都城如果城墙超过三百方丈长,会成为国家的祸害。
先王的制度规定,国内最大的城邑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的不得超过它的五分之一,小的不能超过它的九分之一。
现在,京邑的城墙不合法度,不符合法制,您将要不能控制。”
庄公说:“姜氏想要这样,我如何躲开这种祸害呢?”
祭仲回答说:“姜氏哪有满足的时候!不如及早处置,别让祸根滋长蔓延,一滋长蔓延就难办了。
蔓延开来的野草还很难铲除干净,何况是您那受到一宠一爱一的弟弟呢?”
庄公说:“多做不义的事情,必定会自趋灭亡,你姑且等待。”
过了不久,太叔段使原来属于郑国的西边和北边的边邑,暗中归自己控制。
公子吕说:“一个国家受不了两个国君的统治,现在您打算怎么办?您如果打算把郑国交给太叔,那么我请求去侍奉他;如果不给,那么就请除掉他,不要使百姓们产生疑虑。”
庄公说:“不用管他,他自己会遭到灾祸的。”
太叔又把两处地方改为自己统辖的地方,一直扩展到廪延。
子封说:“可以行动了!土地扩大了,他将得到更多老百姓的拥护。”
庄公说:“对君主不义,对兄长不亲,土地虽然扩大了,也终将崩溃。”
共叔段修整了城郭,聚集人民,准备好了充足的粮食,修缮盔甲兵器,准备好了步兵和战车,将要袭击。
郑国都。
武姜准备为共叔段打开城门做内应。
庄公知道了共叔段偷袭郑的日期,说:“可以出击了!”于是命令子封率领二百辆战车,去讨伐京邑。
京邑的人民背叛共叔段,共叔段于是逃到鄢城。
庄公又追到鄢城讨伐他。
五月二十三日,共叔段逃到共国。
《春秋》记载道:“郑伯克段于鄢。”
意思是说共叔段不遵守做弟弟的本分,所以不说他是弟弟;兄弟俩如同两个国君一样争斗,所以用“克”字;称庄公为“郑伯”(意为大哥),是讥讽他对弟弟失教;赶走共叔段是出于郑庄公的本意,不写共叔段自动出奔,隐含责难郑伯一逼一走共叔段的意思。
庄公就把武姜安置在城颍,并且发誓说:“不到黄泉(不到死后埋在地下),不再见面!”过了些时候,庄公后悔了。
有个叫颍考叔的,是颍谷管理疆界的官吏,听到这件事,特意把贡品献给郑庄公。
庄公赐给他饭食。
颍考叔在吃饭的时候,把肉留着。
庄公问他为什么这样。
颍考叔答道:“小人有一个母亲,我吃的东西她都吃过,只是从未吃过君王的肉羹,请让我带回去送给她吃。”
庄公说:“你有个老一娘一可以孝敬,唉,唯独我就没有!”颍考叔说:“请问您为什么这么说?”
庄公把原因告诉了他,还告诉颍考叔他后悔的心情。
颍考叔答道:“您有什么忧虑的?只要掘地挖出泉水,挖个隧道,在那里见面,那谁能您违背了誓言(不是跟誓词相合)呢?”
庄公依了他的话。
庄公走进隧道去见武姜,赋诗道:“大隧之中相见啊,多么和乐相得啊!”武姜走出地道,赋诗道:“大隧之外相见啊,多么舒畅快乐啊!”于是姜氏和庄公作为母亲和儿子跟从前一样(即恢复了母子关系)
君子说:“颍考叔是位真正的孝子,他不仅孝顺自己的母亲,而且把这种孝心推广到郑伯身上。
《诗经·既醉》篇说:‘孝子不断地推行孝道,永远能感化你的同类。
’大概就是对颍考叔这类孝子而说的吧?”
评析
此文作为编年体史书《左传》的一个片段,却俨然一篇完整而优美的记事散文。
文章把发生在两千七百多年前的“郑伯克段于鄢”这一历史事件,具体可感地呈现在我们眼前,使我们仿佛真的进入了时间隧道,面对面地聆听历史老人绘声绘色地讲述这一事件的缘起、发生、发展和最后结局。
从而,不仅让我们明了这一历史事件的真实情况,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相关人物的内心世界,并进而感悟到郑国最高统治者内部夺权斗争的尖锐一性一和残酷一性一。
此文能有这样的艺术效果,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主要是记叙得法。
此文并不平铺直叙地记述事件的发展过程,而是紧紧一抓住相关人物一性一格的发展逻辑及其言行展开记述。
这样,不仅使我们清楚地看到,正是相关人物的固有个一性一决定着事件的发展和结局;同时又使我们在事件的发展和结局中,更清楚地看到了相关人物的固有个一性一。
通过此文,我们还可以深刻地感悟到《左传》的一种总体行文特点,即不着一褒字,也不着一贬字,而褒贬自在其中。
这种手法,也正是《春秋》一书所用的手法。
即后来常说的“春秋笔法”。
即如我们所说的郑庄公陰险狡诈、姜氏偏心溺一爱一、共叔段贪得无厌,并非作者直接告诉我们,而是通过他们各自的言行惟妙惟肖地表现出来。
好的叙事体作品,作者的倾向是在真实而客观地叙述和描写故事的发展过程中自然而然地显现出来的。
《左传》作者对“郑伯克段于鄢”这一事件的政治倾向和思想倾向不也是这样显现出来的吗?
当然本文还有结构严谨、层次清楚、语言简洁等特点,这属于具体的表达技巧的问题,这里就不再赘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