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公案
江头擒拿盗僧
一江一 头擒拿盗僧
杭州风俗,妇女雅好诸寺烧香,尊敬和尚,动辄称为阿公,无分内外皆相见。
一日,郭公巡杭,坐院理案,时夜事烦,假寐案上。
梦见身到一江一 头,遇群僧十人,最后一小僧跪泣,似有所诉。
既觉遂不去睡。
迨至天明,叫几个牢子,吩咐曰:“你去立于过一江一 要路,倘遇群僧有十人数者,即言本官喜斋僧人,必要邀至公厅。”
牢子领命,即去伺候于一江一 头。
果有游僧十人过一江一 而来。
牢子依郭爷之言,上前致词。
僧相顾骇愕,姑与入见。
郭爷曰:“我素好斋僧,但一时未备。”
乃唤群吏人,各领一僧具斋。
僧不得已,各就吏厅受斋。
惟一最少僧不遣,郭爷带之入衙。
具五刑,谓少僧曰:“尔之情状,我已尽知,速速直言,吾赦尔刑。”
少僧即垂泪泣曰:“妾非僧人,乃山西辽州杜榆县人。
父黎永昌,贡士出身,选广西全州知州,带母亲及婢女二口,家僮二口之任。
来至鄱阳湖,遇此九个强僧,尽劫财物,一家皆遭杀害。
惟留妾一人,削发为僧,云游江湖,冤遭轮流奸污。
妾不肯遽死者,以父母大仇未雪,正图乘间伸此不共戴天之仇。
今遇老爷拿究,正小妾伸冤之日。”
言罢大哭不止。
郭爷曰:“尔且在我衙门暂住。”
遂出堂吩咐兵快曰:“适才九僧乃江湖强盗,我已哄在各吏房吃斋。
这僧人既是强盗,恐怕他有妖法。
你众人下手,须要谨慎。”
兵快曰:“小的自有主意。”
兵快出来商议曰:“我和你拿这些贼秃,须要下些毒手,每一人,可把五人去服侍他。”
众人议定停当,各自显出手段。
随入吏房,一拥而入。
僧人纵有手段,施展不得,遂被擒出。
兵快各将麻索剪绑,把九僧两手俱先打坏,解至堂上。
郭爷曰:“你这伙强盗,不知江湖被你杀了多少平民,淫污了多少一妇 女?直直招来,俱是何方人氏?”
其僧招曰:“小的俱是一江一 西赣州府华林寺和尚。
俗家俱在赣州附近,住居寺中西寮。
今年该小的出外抄化,攒钱归去。
不合出到鄱阳湖,偶撞官舡,初意劫财,势不获己,遂杀戮一家。
其女玉英未肯遽死。
小的只得带她四方糊口。
所供是实。”
郭爷见招,再把九僧行囊搜取,总有余银千两。
郭爷命取贮库中,待黎玉英发长成一人 ,连银送她下乡。
僧人九个,押赴九门枭首示众。
因作审语,各门张挂,以戒杭民,不必惑于邪佛妖僧。
判曰:
佛本夷酋,柔恶惑众,未有奉之而得遐龄,一习一 之而存仁厚也者。
华林寺蝎僧九人,假化缘为名,以行劫为实。
不惟抢夺孤客,每致杀掳民舡,财物享分,妇女轮污。
冤之五蕴都空,罪难数举。
质之六根尽净,刑宜叠加。
戕黎知州一家生命,万死尤轻;坏幼一女子一身名节,寸斩攸当。
枭首九门,天威薄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