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公案
邻舍争占小驹
杭州武林驿,有葛、沈二姓,同廒接栋居住。
葛殷、沈枢两家,俱养有牝马,后两马俱生小驹,而小驹常混作一起,一交一 互吃乳。
一日沈枢牝马死去,其小驹即带在葛殷马群中养大。
时常杂乱,晚夕一同吃乳。
后因小驹俱教得鞍,沈枢将礼谢殷,求取此驹。
葛殷顿起歹心,便对来人说:“尔家小马多时死去,这马俱是我马生的。
拜上你家老官,这礼我也不敢受。”
来人到家,对主人说知此事。
沈枢曰:“有这道理?我亲自去取。”
即至葛家亲来取马。
葛殷曰:“前日你的小马,实因无乳死去,我未把信报你。”
沈枢曰:“这马明明是我的,怎么赖得?”
葛殷曰:“马值几何?但物各有主,我岂赖你?”
沈枢曰:“你真不还,我不得不鸣之于官。”
葛殷曰:“亲长既要告官,小人不得不来诉明。”
沈枢取马不来,心中忿忿,遂写状入府去告。
适逢郭爷下衙,遂拦马头告曰:
告状人沈枢,系仁和在城东隅民籍。
告为欺占事。
马死,小驹寄养恶邻葛殷牝马食乳。
两邻通知。
今马已长,礼取归家教鞍。
恶执不还,妄捏双胎。
身辩触怒赶打。
窃思物各有主,白遭骗去,冤屈难伸。
恳天作主,究马锄凶。
上告。
郭爷见了状词,遂带沈枢入司,乃出牌,去提葛殷来审。
牢子肖玺,即去提得葛殷到台。
葛殷遂出状诉曰:诉状人葛殷,系仁和东隅民籍。
诉为争占事。
身畜牝马,生两小驹,众皆共见。
祸因兽亲沈枢,三月将小马寄养,不料死去,已经数月,忿殷身驹并育,伊马独死。
妄捏骗马不与,竦告爷台。
窃思驹原有母,物岂堪赖?强欲骗生偿死,冤屈何伸?叩天白冤。
上诉。
郭爷见了诉词,问曰:“尔马果并育两驹乎?”
葛殷曰:“果然双生两驹。”
郭爷曰:“沈枢果亦以驹寄尔养乎?”
葛殷曰:“三月他牝马死了,果将幼驹仰小人看养。
养至六月死去。
小的失于报信,所以有今日之争。”
沈枢曰:“他家止生一驹,并小人的,才是两驹。
怎么把小人的亦认作他的?”
郭爷叫手下带马前来,说:“尔二个俱不必争,我自能识得真伪。”
叫把两驹绑在两廊柱上,却把牝马,系在中央月台之上。
令人将两驹任意鞭挞,且看牝马如何?只见小驹被挞之时,那牝马只咆哮,趋顾东边之驹。
郭爷又叫将两驹放开,只见那牝马,与东边之驹沾作一块,似相眷恋之意。
那西边小驹,一直向外走去,牝马亦不知顾惜。
郭爷看破,叫二人上堂问曰:“尔看那畜生,亲者便相垂念,其非己出者,略不介意。
沈枢何得执葛殷之驹而不还乎?本该问尔大罪,姑罚不应。
以戒尔后。”
判曰:系马千驷弗视,义利分明。
千乘弃而不顾,身家清白。
今葛殷惟知贪昧,不恤比邻,一驹能值几何?意图白赖。
千金难买邻舍,心全未思。
寄养者把重,盖在亲情。
捏死者诈诞,妄欺天理。
葛殷拟问不应,沈枢领马自牧。
立案在公惩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