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解读
闻过则喜
【原文】
陈司败①问:“昭公②知礼乎?”
孔子曰:“知礼。”
孔子退,揖巫马期③而进之,曰:“吾闻君子不一党一④,君子亦一党一乎?君取⑤于吴,为同姓6,谓之吴孟子7。
君而知礼,孰不知礼?”
巫马期以告,子曰:“丘出幸,苟有过,人必知之。”
【注释】
①陈司败:陈,陈国;司败,即司寇,官名,主管司法。
②昭公:即。
鲁昭公,鲁国的国君。
③司马期:孔于的学生,姓巫马,名施,字子期。
④一党一:这里是包庇,偏袒的意思。
⑤取:同“娶”。
6为同姓;鲁为周公之后,吴为太伯之后,都姓姬。
7又吴孟子:当时国君大人的称号一般是由她生长那个国家的国名加她的本一性一,如鲁娶于吴,这位夫人就应叫吴姬,这样叫就明显地暴露出鲁昭公违反了”同姓不好”的礼法,所以改称为“吴孟子”,回避了姓姬的问题。
“孟子”可能是这位夫人的字。
【译文】
陈国的司寇问:“鲁昭公懂得礼吗?”
孔子说:“懂得。”
孔子走了以后,陈国的司寇向巫马期作一作揖,请他走到自己的面前来,然后说道:“我听说君子不偏袒人,难道君子也偏袒人吗?鲁君从吴国娶了一位夫人,因为是同姓,所以讳称她为吴孟子。
鲁君这样做如果都算是懂得礼的话,还有谁不懂得礼呢?”
巫马期把这番话告诉了孔子。
孔子说:“我孔丘算是有幸,一旦有了过错,人家一定会知道。”
【读解】
鲁昭公违背了同姓不通婚的规矩,所以被陈国的司寇认为不懂礼。
看来,古人还懂得同姓不通婚的优生学哩。
当然,我们在这里不是讨论优生学的问题,而是讨论孔子,听到别人指出自己的缺点错误就高兴的问题。
对于我们一般人来说,听到别人说自己的缺点错误,不跳起八丈高,横眉一毛一竖眼睛就不错了。
哪里还会有什么“有幸”的感觉呢?
不过,仔细想想孔子所说的话,想想他为什么会听到别人说自己的过错便感到“有幸”,的确也有一定的道理。
因为,自己有了错误别人能指出来,总比自己有了错误没有人愿意或没有人敢给你指出来好啊。
尤其是做领导的,做师尊的如果没有人愿意或没有人敢给你指出缺点错误,那你多半都已成了孤家寡人了罢。
须知,“孤家寡人“是皇帝的自称,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在这个早已废除了帝制的民一主时代,你能够生得下去吗?
所以,一个人,尤其是一个有地位的人,当听到别人指出你的什么过错时,一定不要恼羞成怒,暴跳如雷,而要学习学习圣人的涵养,,把它当作一件“幸事”接受下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使自己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人,而不是一个可怕的人,一个没有人愿意或没有人敢给你提意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