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
列传第一百二十五 儒学下
褚无量,字弘度,杭州盐官人。
幼授经于沈子正、曹福,刻意坟典。
家滨临平湖,有龙出,人皆走观,无量尚幼,读书若不闻,众异之。
尤一精一《礼》、司马《史记》。
擢明经第,累除国子博士,迁司业兼修文馆学士。
中宗将南郊,诏定仪典。
时祝钦明、郭山恽建言皇后为亚献,无量与太常博士唐绍、蒋钦绪固争,以为:“郊祀,国大事,其折衷莫如《周礼》。
《周礼》冬至祭天圆丘,不以地配,唯始祖为主,亦不以妣配,故后不得与。
又《大宗伯》:‘凡大祭祀,王后不与,则摄而荐豆笾,彻。
’是后不应助祭。
又内宰职‘大祭祀,后祼献则赞瑶爵。
’祭天无祼,知此乃宗庙祭耳。
巾车、内司服,掌后六服与五路,无后祭天之服与路,是后不助祭天也。
惟汉有天地合祭,皇后参享事。
末代黩神,事不经见,不可为法。”
时左仆射韦巨源佐钦明,故无量议格。
以母老解官。
玄宗为太子,复拜国子司业兼侍读,撰《翼善记》以进,厚被礼答。
太子释奠国学,令讲经,建端树义,博敏而辩,进银青光禄大夫,锡予蕃渥。
及即位,迁左散骑常侍兼国子祭酒,封舒国公。
母丧解,诏州刺史薛莹吊祭,赐物加等。
庐墓左,鹿犯所植松柏,无量号诉曰:“山林不乏,忍犯吾茔树耶?”
自是群鹿驯扰,不复枨触,无量为终身不御其肉。
丧除,召复故官。
以耆老,随仗听徐行,又为设腰舆,许乘入殿中。
频上书陈得失。
开元五年,帝将幸东都而太庙坏,姚崇建言:“庙本苻坚故殿,不宜罢行。”
无量鄙其言,以为不足听,乃上疏曰:“王者一陰一盛一陽一微,则先祖见变。
今后宫非御幸者,宜悉出之,以应变异。
举畯良,撙奢一靡一,轻赋,慎刑,纳谏争,察谄谀,继绝世,则天人和会,灾异讫息。”
帝是崇语,车驾遂东。
无量又上言:“昔虞舜之狩,秩山川,遍群神。
汉孝景祠黄帝桥山,孝武祠舜九疑,高祖过魏祭信陵君墓,过赵封乐毅后,孝章祠桓谭冢。
愿陛下所过名山、大川、丘陵、坟衍,古帝王、贤臣在祀典者,并诏致祭。
自古受命之君,必兴灭继绝,崇德报功。
故存人之国,大于救人之灾;立人之后,重于封人之墓。
愿到东都,收叙唐初逮今功臣世绝者,虽在支庶,咸得承袭。”
帝纳其言,即诏无量祠尧平一陽一,宋璟祠舜蒲坂,苏颋祠禹安邑,在所刺史参献。
又求武德以来勋臣苗裔,绍续其封。
初,内府旧书,自高宗时藏宫中,甲乙丛倒,无量建请缮录补第,以广秘籍。
天子诏于东都乾元殿东厢部汇整比,无量为之使。
因表闻喜尉卢僎、江夏尉陆去泰、左监门率府胄曹参军王择从、武陟尉徐楚璧分部雠定。
卫尉设次,光禄给食。
又诏秘书省、司经局、昭文、崇文二馆更相检雠,采天下遗书以益阙文。
不数年,四库完治。
帝诏群臣观书,赐无量等帛有差。
无量又言:“贞观御书皆宰相署尾,臣位卑不足以辱,请与宰相联名跋尾。”
不从。
帝西还,徙书丽正殿,更以脩书学士为丽正殿直学士,比京官预朝会。
复诏无量就丽正纂续前功。
皇太子及四王未就学,无量以《孝经》、《论语》五通献帝。
帝曰:“朕知之矣。”
乃选郗常亨、郭谦光、潘元祚等为太子、诸王侍读。
七年,太子齿胄于学,诏无量升坐讲劝,百官观礼,厚赉赐。
卒,年七十五。
病困语人,以丽正书未毕为恨。
帝闻悼痛,诏宰相曰:“无量,朕师,今其永逝,宜用优典。”
于是赠礼部尚书,谥曰文,葬事官给。
所撰述百余篇。
殁后有于书殿得讲《史记》、《至言》十二篇上之,帝叹息,以绢五百匹赐其家。
始,无量与马怀素为侍读,后秘书少监康子原、国子博士侯行果亦践其选,虽赏赉亟加,而礼遇衰矣。
陆去泰,历左右补阙内供奉。
王择从,京兆人,终汜水令。
徐楚璧,初应制举,三登甲科,开元时为中书舍人、集贤院学士,帝属文多令视草。
终中书侍郎,东海县子。
在中书省久,是时李林甫用事,或言计议多所参助。
后更名安贞。
元澹,字行冲,以字显,后魏常山王素莲之后。
少孤,养于外祖司农卿韦机。
及长,博学,尤通故训。
及进士第,累迁通事舍人。
狄仁杰器之。
尝谓仁杰曰:“下之事上,譬富家储积以自资也,脯腊膎胰以供滋膳,参术芝桂以防疾疢。
门下充旨味者多矣,愿以小人备一药石,可乎?”
仁杰笑曰:“君正吾药笼中物,不可一日无也。”
景云中,授太常少卿。
行冲以系出拓拔,恨史无编年,乃撰《魏典》三十篇,事详文约,学者尚之。
初,魏明帝时,河西柳谷出石,有牛继马之象。
魏收以晋元帝乃牛氏子冒司马姓,以著石符。
行冲谓昭成皇帝名犍,继晋受命,独此可以当之。
有人破古冢得铜器,似琵琶,身正圆,人莫能辨。
行冲曰:“此阮咸所作器也。”
命易以木,弦之,其声亮雅,乐家遂谓之“阮咸”。
开元初,罢太子詹事,出为岐州刺史,兼关内按察使。
自以书生,非弹治才,固辞。
入为右散骑常侍、东都副留守。
嗣彭王子志谦坐仇人告变,考讯自诬,株蔓数十人,行冲察其枉,列奏见原。
四迁大理卿,不乐法家,固谢所居官,改左散骑常侍,封常山县公。
充使检校集贤,再迁太子宾客、弘文馆学士。
先是,马怀素撰书志,褚无量校丽正四部书,业未卒,相次物故。
诏行冲并代之。
玄宗自注《孝经》,诏行冲为疏,立于学官。
以老罢丽正校书事。
初,魏光乘请用魏征《类礼》列于经,帝命行冲与诸儒集义作疏,将立之学,乃引国子博士范行恭、四门助教施敬本采获刊缀为五十篇,上于官。
于是右丞相张说建言:“戴圣所录,向已千载,与经并立,不可罢。
魏孙炎始因旧书擿类相比,有如钞缀,诸儒共非之。
至征更加整次,乃为训注,恐不可用。”
帝然之,书留中不出。
行冲意诸儒间己,因著论自辩,名曰《释疑》。
曰:
客问主人:“小戴之学,康成之注,魏氏乃有刊易,二经孰优?”
主人曰:“《小戴礼》行于汉末,马融为传,卢植合二十九篇而为之解,世所不传。
钩一党一狱起,康成于窜伏之中,理纷挐之典,虽存探究,咨谋一靡一所。
具《郑志》者百有余科,章句之徒,曾不是省。
王肃因之,或多攻诋。
而郑学有孙炎,虽扶郑义,条例支分,箴石间起,增革百篇。
魏氏病群言之冗脞,采众说之一精一简,刊正芟砻,书毕以闻,太宗嘉赏,录赐储贰。
陛下纂业,宜所循袭,乃制诸儒,甄分旧义。
岂悟章句之士,坚持昔言,摈压不申,疑于知新,果于仍故?”
客曰:“当局称迷,傍观必审,何所为疑而不申列?”
答曰:“改易章句,是有五难:汉孔安国注《古文尚书》,族兄臧与书曰:‘相如常忿俗儒一婬一词冒义,欲拨乱反正而未能也。
浮学守株,众非非正,自古而然,恐此道未信,而独智为谴。
’一也。
昔孔季产专古学,有孔扶者与俗浮沈,每诫产曰:‘今朝廷率章句内学,君独脩古义。
古义非章句内学,危身之道也,独善不容于世,君其殆哉!’二也。
刘歆好《左氏》,欲建学官,哀帝纳之,诸儒迁延不肯置对。
歆移书诮让,诸博士皆忿恨。
龚胜时为光禄大夫,见歆议,乃乞骸鼻。
司空师丹因大发怒,诋歆改乱前志,非毁先帝所立。
歆惧,出为五原太守。
以君宾之学,公仲之博,犹迫同门朋一党一之议,卒令子骏负谤。
三也。
王肃规郑玄数千百条,郑学马昭诋劾肃短。
诏遣博士张融按经问诘,融推处是非,而肃酬对疲于岁时。
四也。
王粲曰:‘世称伊、雒以东,淮、汉以北,康成一人而已。
咸言先儒多阙,郑氏道备。
’粲窃嗟怪,因求所学,得《尚书注》,退思其意,意皆尽矣,所疑犹未谕焉,凡有二篇。
王邵曰:‘魏、晋浮华,古道湮替,历载三百,士大夫耻为章句。
唯草野生专经自许,不能博究,择从其善,徒欲父康成,兄子慎,宁道孔圣误,讳言郑、服非。
’然则郑、服之外,皆雠矣。
五也。
夫物极则变,比及百年,当有明哲君子,恨不与吾同世者。
道之行废,必有其时者欤?何遽速近名之嫌邪?”
俄丐致仕,十七年卒,年七十七,赠礼部尚书,谥曰献。
陈贞节,颍川人。
开元初,为右拾遗。
初,隐、章怀、懿德、节愍四太子并建陵庙,分八署,置官列吏卒,四时祠官进飨。
贞节以为非是,上言:“王者制祀,以功德者犹亲尽而毁,四太子庙皆别祖,无功于人,而园祠时荐,有司守卫,与列帝侔。
金奏登歌,所以颂功德,《诗》曰:‘钟鼓既设,一朝飨之。
’使无功而颂,不曰舞咏非度邪?周制:始祖乃称小庙。
未知四庙欲何名乎?请罢卒吏,诏祠官无领属,以应礼典。
古者别子为祖,故有大、小宗。
若谓祀未可绝,宜许所后子孙奉之。”
诏有司博议。
驾部员外郎裴子余曰:“四太子皆先帝冢嗣,列圣念懿属而为之享。
《春秋》书晋世子曰:‘将以晋畀秦,秦将祀予。
’此不祀也。
又言:‘神不歆非类,君祀无乃戾乎!’此有庙也。
鲁定公元年,立炀宫。
炀,伯禽子,季氏远祖,尚不为限,况天子笃亲一亲以及旁期,谁不曰然?”
太常博士段同曰:“四陵庙皆天子睦亲继绝也。
逝者锡蘋繁,犹生者之开茅土。
古封建子弟,讵皆有功?生无所议,死乃援礼停祠,人其谓何?隐于上,伯祖也,服缌;章怀,伯父也,服期;懿德、节愍,堂昆弟也,服大功。
亲未尽,庙不可废。”
礼部尚书郑惟忠等二十七人亦附其言。
于是四陵庙惟减吏卒半,它如旧。
迁太常博士。
玄宗奉昭成皇后祔睿宗室,又欲肃明皇后并升焉。
贞节奏言:“庙必有配,一帝一后,礼之正也。
昭成皇后有太姒之德,宜升配睿宗;肃明皇后既非子贵,宜在别庙。
周人‘奏夷则,歌小吕,以享先妣’。
先妣,姜嫄也,以生后稷,故特立庙曰閟宫。
晋简文帝郑宣皇后不配食,筑宫于外,以岁时致享。
肃明请准周姜嫄、晋宣后,纳主别庙,时享如仪。”
于是,留主仪坤庙,诏隶太庙,毋置官属。
贞节又与博士苏献上言:“睿宗于孝和,弟也。
按贺循说,兄弟不相为后。
故殷盘庚不序一陽一甲,而上继先君;汉光武不嗣孝成,而上承元帝;晋怀帝继世祖,不继惠帝。
故一陽一甲、孝成出为别庙。”
又言:“兄弟共世,昭穆位同,则毁二庙。
有天下者,从祢而上事七庙,尊者所统广,故及远祖。
若容兄弟,则上毁祖考,天子不得全事七世矣。
请以中宗为别庙,大祫则合食太祖。
奉睿宗继高宗,则祼献永序。”
诏可。
乃奉中宗别庙,升睿宗为第七室。
五年,太庙坏,天子舍神主太极殿,营新庙,素服避正寝,三百不朝,犹幸东都。
伊阙男子孙平子上书曰:“乃正月太庙毁,此跻二帝之验也。
《春秋》:‘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于主,烝尝禘于庙。
’今皆违之。
鲁文公之二年,跻僖于闵上,后太室坏,《春秋》书其灾,说曰:‘僖虽闵兄,尝为之臣,臣居君上,是谓失礼,故太室坏。
’且兄臣于弟,犹不可跻;弟尝臣兄,乃可跻乎?庄公薨,闵公二年而禘,《春秋》非之。
况大行夏崩,而太庙冬禘,不亦亟乎?太室尊所,若曰鲁自是陵夷,堕周公之祀。
太庙今坏,意者其将陵夷,堕先帝之祀乎?陛下未祭孝和,先祭太上皇,先臣后君。
昔跻兄弟上,今弟先兄祭。
昔太室坏,今太庙毁,与《春秋》正同,不可不察。
武后篡国,孝和中兴有功,今内主别祠,不得立于世,亦已薄矣。
夫功不可弃,君不可下,长不可轻。
且臣继君,犹子继父。
故禹不先鲧,周不先不窋,宋、郑不以帝乙、厉王不肖,犹尊之也,况中兴邪?晋太康时,宣帝庙地陷梁折,又三年,太庙殿陷而及泉,更营之,梁又折。
天之所谴,非必朽而坏也。
晋不承天,故及于乱。
臣谓宜迁孝和还庙,何必违礼,下同鲁、晋哉?”
帝异其言,诏有司复议。
贞节、献与博士冯宗质之曰:“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而七。
父昭子穆,兄弟不与焉。
殷自成汤至帝乙十二君,其父子世六。
《易乾凿度》曰:‘殷之帝乙六世王。
’则兄弟不为世矣。
殷人六庙:亲庙四,并汤而六。
殷兄弟四君,若以为世,方上毁四室,乃无祖祢,是必不然。
古者繇祢极祖,虽迭毁迭迁,而三昭穆未尝阙也。
《礼》:大宗无子,则立支子。
又曰:‘为人后者为之子。
’无兄弟相为后者,故舍至亲,取远属。
父子曰继,兄弟曰及,兄弟不相入庙,尚矣。
借有兄弟代立承统,告享不得称嗣子、嗣孙,乃言伯考、伯祖,何统绪乎?殷十二君,惟三祖、三宗,明兄弟自为别庙。
汉世祖列七庙,而惠帝不与。
文、武子孙昌衍,文为汉太宗。
晋景帝亦文帝兄,景绝世,不列于庙。
及告谥世祖,称景为从祖。
今谓晋武帝越崇其父,而庙毁及亡,何汉出惠帝而享世长久乎?七庙、五庙,明天子、诸侯也;父子相继,一统也;昭穆列序,重继也。
礼,兄弟相继,不得称嗣子,明睿宗不父孝和,必上继高宗者。
偶室于庙,则为二穆,于礼可乎?礼所不可,而使天子旁绍伯考,弃己亲正统哉?孝和中兴,别建园寝,百世不毁,尚何议哉?平子猥引僖公逆祀为比,殊不知孝和升新寝,圣真方祔庙,则未尝一日居上也。”
帝语宰相召平子与博士详论。
博士护前言,合轧平子。
平子援经辩数分明,献等不能屈。
苏颋右博士,故平子坐贬都城尉。
然诸儒以平子孤挺,见迮于礼官,不平。
帝亦知其直,久不决,然卒不复中宗于庙。
明年,帝将大享明堂,贞节恶武后所营,非古所谓“木不镂、土不文”之制,乃与冯宗上言:“明堂必直丙巳,以宪房、心布政,太微上帝之所。
武后始以乾元正寝占一陽一午地,先帝所以听政,故毁殿作堂。
撤之日,有音如雷,庶民哗讪,以为神灵不悦。
堂成,灾火从之。
后不脩德,俄复营构,殚用极侈,诡禳厥变,又欲严配上帝,神安肯临?且密迩掖廷,人神杂扰,是谓不可放物者也。
二京上都,四方是则。
天子听政,乃居便坐,无以尊示群臣。
愿以明堂复为乾元殿,使人识其旧,不亦愈乎?”
诏所司详议。
刑部尚书王志愔等佥谓:“明堂瑰怪不法,天烬之余,不容大享。
请因旧循制,还署乾元正寝。
正、至,天子御以朝会。
若大享,复寓圜丘。”
制曰可。
贞节以寿卒。
施敬本,润州丹一陽一人。
开元中,为四门助教。
玄宗将封禅,诏有司讲求典仪。
旧制,盥手、洗爵,皆侍中主之;诏祀天神,太祝主之。
敬本上言曰:“周制,大宗伯郁人,下士二,掌祼事。
汉无郁人,用近臣。
汉世侍中微甚,籍孺、闳孺等幸臣为之。
后汉邵阖自侍中迁步兵校尉,秩千石,其职省起居,执虎子,盖亵臣也。
今侍中位宰相,非郁人比。
祝者荐主人意于神,非贱职也。
古二君相见,卿为上傧,况天人际哉!周太祝,下大夫二,上士四。
下大夫,今郎中、太常丞之比;上士,员外郎、博士之比。
汉太祝令秩六百石,今太祝乃下士。
以下士接天,以大臣奉天子,轻重不伦,非礼也。
旧制,谒者引太尉升坛。
谒者位下,升坛礼重。
汉尚书御史属,有谒者仆射一,秩六百石,铜印青绶;谒者三十五,以郎中满岁称给事中,未满岁称谒者。
光禄勋属,有谒者,掌宾赞,员七十,秩比六百石。
则古谒者名秩差异等,今谒者班微,循空名,忘实事,非所以事天也。”
帝诏中书令张说引敬本熟悉其议,故侍中、祝、谒者,视礼轻重,以它官摄领。
敬本以太常博士为集贤院脩撰。
逾年,迁右补阙、秘书郎,卒。
卢履冰,幽州范一陽一人,元魏都官尚书义僖五世孙。
开元五年,仕历右补阙。
建言:“古者父在为母期,彻灵而心丧。
武后始请同父三年,非是,请如礼便。”
玄宗疑之,又以舅、嫂叔服未安,并下百官议。
刑部郎中田再思曰:“会礼之家比聚讼。
循古不必是,而行今未必非。
父在为母三年,高宗实行之,著令已久。
何必乖先帝之旨,阂人子之情,一爱一一期服于其亲,使与伯叔母、姑姊妹同?嫂叔、舅甥服,太宗实制之,阅百年无异论,不可改。”
履冰因言:“上元中,父在为母三年,后虽请,未用也,逮垂拱始行之。
至有祖父母在而子孙妇没,行服再期,不可谓宜。
礼,女子无专道,故曰‘家无二尊’。
父在为母服期,统一尊也。
今不正其失,恐后世复有妇夺夫之败,不可不察。”
书留未下。
履冰即极陈:“父在为母立几筵者一期,心丧者再期,父必三年而后娶,以达子之志。
夫圣人岂蔑情于所生?固有意于天下。
昔武后一陰一储篡谋,豫自光崇,升期齐,抗斩衰,俄而乘陵唐家,以启衅阶。
孝和仅得反正,韦氏复出,杀天子,几亡宗社。
故臣将以正夫妇之纲,非特母子间也。
议者或言:‘降母服,非《诗》所谓罔极者,而又与伯叔母、姑姊妹等。
且齐、斩已有升降,则岁月不容异也。
’此迂生鄙儒,未习先王之旨,安足议夫礼哉?罔极者,春秋祭祀,以时思之,谓君子有终身之忧,何限一期、二期服哉?圣人之于礼,必建中制,使贤不肖共成文理而后释,彼伯叔、姑姊,乌有筵杖之制、三年心丧乎?母齐父斩,不易之道也。”
左散骑常侍元行冲议曰:“古缘情制一服:女天父,妻天夫,斩衰三年,情礼俱尽者,因心立极也。
妻丧杖期,情礼俱杀者,远嫌疑,尊乾道也。
为嫡子三年斩衰而不去官,尊祖重嫡,崇其礼,杀其情也。
孝莫大于严父,故父在为母免官,齐需而期,心丧三年,情已申而礼杀也,自尧、舜、周公、孔子所同。
而今舍尊厌之重,亏严父之义,谓之礼,可乎?姨兼从母一之名,以母一之女一党一,加以舅服,不为无礼。
嫂叔不服,则远嫌也。
请据古为适。”
帝弗报。
是时言丧服,各以所见奋,交口纷腾。
七年,乃下诏:“服纪一用古制。”
自是人间父在为母服,或期而禫,禫而释,心丧三年;或期而禫,终三年;或齐衰三年。
后履冰以官卒。
王仲丘,沂州琅邪人。
祖师顺,仕高宗,议漕输事有名当时,终司门郎中。
仲丘开元中历左补阙内供奉、集贤脩撰、起居舍人。
时典章差驳,仲丘欲合《贞观》、《显庆》二礼,据“有其举之,莫可废之”之谊,即上言:“《贞观礼》,正月上辛,祀感帝于南郊。
《显庆礼》:祀昊天上帝于圆丘以祈谷。
臣谓《诗》‘春夏祈谷于上帝’,《礼》‘上辛祈谷于上帝’,则上帝当昊天矣。
郑玄曰:‘天之五帝递王,王者必感一以兴。
玭夏正月祭所生于郊,以其祖配之,因以祈谷。
’感帝之祀,《贞观》用之矣。
请因祈谷之坛,遍祭五方帝。
五帝者,五行之一精一,九谷之宗也。
请二礼皆用。
《贞观礼》,雩祀五方上帝、五人帝、五官于南郊。
《显庆礼》,祀昊天上帝于圆丘。
臣谓雩上帝,为百谷祈甘雨,故《月令》:‘大雩帝,用盛乐。
’郑玄说:‘帝,上帝也,乃天别号。
祀于圆丘,尊天位也。
’《显庆》祀昊天与《月令》合,而《贞观》尝祀五帝矣,请二礼皆用。
《贞观礼》,季秋祀五方帝、五官于明堂。
《显庆礼》,祀昊天上帝于明堂。
臣谓周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先儒以天为感帝,引太微五帝著之,上帝则属之昊天。
郑玄称《周官》旅上帝,祀五帝,各文而异礼,不容并而为一。
故于《孝经》天、上帝,申之曰:‘上帝亦天也。
’神无二主,但异其处,以避后稷。
今《显庆》享上帝,合于《经》,然《贞观》尝祀五方帝矣。
请二礼皆用。”
诏可。
迁礼部员外郎。
卒,赠秘书少监。
康子元,越州会稽人。
仕历献陵令。
开元初,诏中书令张说举能治《易》、《老》、《庄》者,集贤直学士侯行果荐子元及平一陽一敬会真于说,说藉以闻,并赐衣币,得侍读。
子元擢累秘书少监,会真四门博士,俄皆兼集贤侍讲学士。
玄宗将东之泰山,说引子元、行果、徐坚、韦縚商裁封禅仪。
初,高宗之封,中书令许敬宗议:“周人尚臭,故前祭而燔柴。”
说、坚、子元白奏:“《周官》:乐六变,天神降。
是降神以乐,非缘燔也。
宋、齐以来,皆先哜福酒,乃燎。
请先祭后燔,如《贞观礼》便。”
行果与赵冬曦议,以为:“先燎降神,尚矣。
若祭已而燔,神无由降。”
子元议挺不徙。
说曰:“康子独出蒙轮,以当一队邪?”
议未判,说请决于帝,帝诏后燔。
乘舆自岱还,减从官,先次东都,唯子元、毋煚、韦述以学士从。
久乃徙宗正少卿,以疾授秘书监,致仕。
卒,赠汴州刺史。
帝尝制赞赐说、子元,命工图其象,诏冬曦、述、煚分为傅。
行果者,上谷人,历国子司业,侍皇太子读。
卒,赠庆王傅。
始,行果、会真及长乐冯朝隐同进讲。
朝隐能推索《老》、《庄》秘义,会真亦善《老子》,每启篇,先薰盥乃读。
帝曰:“我欲更求善《易》者,然无贤行果云。”
朝隐终太子右谕德,会真太学博士。
赵冬曦,定州鼓城人。
进士擢第,历左拾遗。
神龙初,上书曰:“古律条目千余。
隋时一奸一臣侮法,著律曰:‘律无正条者,出罪举重以明轻,入罪举轻以明重。
’一辞而废条目数百。
自是轻重沿一爱一憎,被罚者不知其然,使贾谊见之,恸哭必矣。
夫法易知,则下不敢犯而远机阱;文义深,则吏乘便而朋附盛。
律、令、格、式,谓宜刊定科条,直书其事。
其以准加减比附、量情及举轻以明重、不应为之类,皆勿用。
使愚夫愚妇相率而远罪,犯者虽贵必坐。
律明则人信,法一则主尊。”
当时称是。
开元初,迁监察御史,坐事流岳州。
召还复官,与秘书少监贺知章、校书郎孙季良、大理评事咸廙业入集贤院脩撰。
是时,将仕郎王嗣琳、四门助教范仙厦为校勘,翰林供奉吕向、东方颢为校理。
未几,冬曦知史官事,迁考功员外郎。
逾年,与季良、廙业、知章、吕向皆为直学士。
冬曦俄迁中书舍人内供奉,以国子祭酒卒。
冬曦一性一放达,不屑世事。
兄夏日,弟和璧、安贞、居贞、颐贞、汇贞,皆擢进士第。
安贞给事中,居贞吴郡采访使,颐贞安西都护。
居贞子昌,别传。
王嗣琳以太子校书郎罢。
东方颢上书忤旨,左迁高安丞。
廙业亦坐事左迁余杭令。
仙厦善讲论,后为道士。
开元集贤学士,又有尹愔、陆坚、郑钦说、卢僎名稍著。
尹愔,秦州天水人。
父思贞,字季弱。
明《春秋》,擢高第。
尝受学于国子博士王道珪,称之曰:“吾门人多矣,尹子叵测也。”
以亲丧哀毁。
除丧,不仕。
左右史张说、尹元凯荐为国子大成。
每释奠,讲辨三教,听者皆得所未闻。
迁四门助教,撰《诸经义枢》、《续史记》皆未就。
梦天官、麟台交辟,寤而会亲族叙诀,二日卒,年四十。
愔博学,尤通老子书。
初为道士,玄宗尚玄言,有荐愔者,召对,喜甚,厚礼之,拜谏议大夫、集贤院学士,兼脩国史,固辞不起。
有诏以道士服视事,乃就职,颛领集贤、史馆图书。
开元末,卒,赠左散骑常侍。
陆坚,河南洛一陽一人。
初为汝州参军,以友婿李慈伏诛,贬涪州参军,再迁通事舍人。
有诏起复,遣中官敦谕,不就。
以给事中兼学士。
善书。
初名友悌,玄宗嘉其刚正,更赐名。
从封泰山,封建安男。
帝待之甚厚,图形禁中,亲制赞。
以秘书监卒,年七十一,赠吏部尚书,谥曰懿。
郭钦说,后魏濮一陽一太守敬叔八世孙。
开元初,繇新津丞请试五经,擢第,授巩县尉、集贤院校理。
历右补阙内供奉。
通历术,博物。
初,梁太常任昉大同四年七月于钟山圹中得铭曰:“龟言土,蓍言水,甸服黄钟启灵址。
瘗在三上庚,堕遇七中己。
六千三百浃辰交,二九重三四百圮。”
当时莫能辨者,因藏之,戒诸子曰:“世世以铭访通人,有知之者,吾死无恨。”
昉五世孙升之,隐居商洛,写以授钦说。
钦说出使,得之于长乐驿,至敷水三十里而悟曰:“卜宅者廋葬之岁月,而先识墓圮日辰。
甸服,五百也,黄钟十一也,繇大同四年却求汉建武四年,凡五百一十一年。
葬以三月十日庚寅,三上庚也。
圮以七月十二日己巳,七中己也。
浃辰,十二也,建武四年三月至大同四年七月,六千三百一十二月,月一交,故曰六千三百浃辰交。
二九,十八也。
重三,六也。
建武四年三月十日,距大同四年七月十二日,十八万六千四百日,故曰二九重三四百圮。”
升之大惊,服其智。
钦说雅为李林甫所恶,韦坚死,钦说时位殿中侍御史,常为坚判官,贬夜郎尉,卒。
子克钧,为都官郎中。
吐蕃围灵州,军饷匮竭,德宗以克钧为灵、夏二州运粮使,转米峙塞下,守者遂安。
卢僎,吏部尚书从愿三从父也。
自闻喜尉为学士,终吏部员外郎。
兄俌,中宗时历右补阙。
默啜入寇,败沙吒忠义,诏百官陈破贼胜策,独俌上疏以为:“治内可以及外,赏罚明则士尽节。
鸣沙之役,主将先遁,中军犹能死战。
正法纪功,则戎行可劝。
若忠义,骑将材,不可当大任。
宜因古法,募人徙边,免行役,次庐伍,明教令,赏虏获,近战则守家,远战则利货。
购辩勇,强诸蕃,以图攻取。
择边州刺史,搜乘积粟,谨烽燧以备守。”
中宗善其言,然无施行者。
俌终秘书少监。
啖助,字叔佐,赵州人,后徙关中。
淹该经术。
天宝末,调临海尉、丹一陽一主簿。
秩满,屏居,甘足疏糗。
善为《春秋》,考三家短长,缝绽漏阙,号《集传》,凡十年乃成,复摄其纲条为例统。
其言孔子脩《春秋》意,以为:“夏政忠,忠之敝野;商人承之以敬,敬之敝鬼;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僿。
救僿莫若忠。
夫文者,忠之末也。
设教于本,其敝且末;设教于末,敝将奈何?武王、周公承商之敝,不得已用之。
周公没,莫知所以改,故其敝甚于二代。
孔子伤之曰:‘虞、夏之道,寡怨于民;商、周之道,不胜其敝!’故曰:‘后代虽有作者,虞帝不可及已。
’盖言唐、虞之化,难行于季世,而夏之忠,当变而致焉。
故《春秋》以权辅用,以诚断礼,而以忠道原情云。
不拘空名,不尚狷介,从宜救乱,因时黜陟。
古语曰:‘商变夏,周变商,春秋变周。
’而公羊子亦言:‘乐道尧、舜之道,以拟后圣。
’是知《春秋》用二帝、三王法,以夏为本,不壹守周典明矣。”
又言:“幽、厉虽衰,《雅》未为《风》。
逮平王之东,人习余化,苟有善恶,当以周法正之。
故断自平王之季,以隐公为始,所以拯薄勉善,救周之敝,革礼之失也。”
助一爱一公、谷二家,以左氏解义多谬,其书乃出于孔氏门人。
且《论语》孔子所引,率前世人老彭、伯夷等,类非同时;而言“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
丘明者,盖如史佚、迟任者。
又《左氏传》、《国语》,属缀不伦,序事乖剌,非一人所为。
盖左氏集诸国史以释《春秋》,后人谓左氏,便傅著丘明,非也。
助之凿意多此类。
助门人赵匡、陆质,其高弟也。
助卒,年四十七。
质与其子异裒录助所为《春秋集注总例》,请匡损益,质纂会之,号《纂例》。
匡者,字伯循,河东人,历洋州刺史,质所称为赵夫子者。
大历时,助、匡、质以《春秋》,施士丐以《诗》,仲子陵、袁彝、韦彤、韦荅以《礼》,蔡广成以《易》,强蒙以《论语》,皆自名其学,而士丐、子陵最卓异。
士丐,吴人,兼善《左氏春秋》,以二经教授。
繇四门助教为博士,秩满当去,诸生封疏乞留,凡十九年,卒于官。
弟子共葬之。
士丐撰《春秋传》,未甚传。
后文宗喜经术,宰相李石因言士丐《春秋》可读。
帝曰:“朕见之矣,穿凿之学,徒为异同,但学者如浚井,得美水而已,何必劳苦旁求,然后为得邪?”
子陵,蜀人,好古学,舍峨眉山。
举贤良方正,擢太常博士,通后苍、大小戴《礼》。
有司请正太祖东向位,而迁献、懿二主。
子陵议藏主德明、兴圣庙,其言典正。
后异论纷洄,复为《通难》示诸儒,诸儒不能诎。
久之,典黔中选补,乘传过家,西人以为荣。
终司门员外郎。
子陵以文义自怡,及亡,其家所存,惟图书及酒数斛而已。
赞曰:《春秋》、《诗》、《易》、《书》,由孔子时师弟子相传,历暴秦,不断如系。
至汉兴,刬挟书令,则儒者肆然讲授,经典浸兴。
左氏与孔子同时,以《鲁史》附《春秋》作《传》,而公羊高、谷梁赤皆出子夏门人。
三家言经,各有回舛,然犹悉本之圣人,其得与失盖十五,义或缪误,先儒畏圣人,不敢辄改也。
啖助在唐,名治《春秋》,摭讪三家,不本所承,自用名学,凭私臆决,尊之曰“孔子意也”,赵、陆从而唱之,遂显于时。
呜呼!孔子没乃数千年,助所推著果其意乎?其未可必也。
以未可必而必之,则固;持一己之固而倡兹世,则诬。
诬与固,君子所不取。
助果谓可乎?徒令后生穿凿诡辨,诟前人,舍成说,而自为纷纷,助所阶已。
韦彤,京兆人。
四世从祖方质为武后时宰相。
彤名治《礼》,德宗时为太常博士。
先此,天宝中,诏尚食朔望进食太庙,天子使中人侍祠,有司不与也。
贞元十二年,帝始诏朔望食,畀宗正、太常合供。
于是彤与博士裴堪议曰:“礼,宗庙朔望不祭,园寝则有之。
贞观、开元间,在礼若令,不敢变古。
天宝中,始有进食事,殆王玙缘生事亡,用燕具亵馔,参渎礼荐,不可示远。
传曰:‘祭非外至,生于心者也。
’是故圣人等牲牢,布笾豆,昆虫、草木可荐者,莫不咸在,所以享宗庙,交神明,全孝敬也。
洁膳羞,八珍百品,可嗜之馔,美膬甘旨,谓之亵味,所以燕宾客,接人情,示慈惠也。
是则荐与宴,圣人判为二物,不可乱也。
今若熟饔而享,非以异为敬之意。
且祭不欲数,亦不欲疏,感时致享,以制中也。
今园寝月二祭,不为疏,庙岁五享,不为数,有司奉承,得尽其恭。
若又加盛馔于朔望,是失礼之中,有司不得尽其恭也。
故王者稽古,弗敢以孝思之极而溢礼,弗敢以肴品之多而剩味。
愿罢天宝所增,奉园寝以珍,奉宗庙以礼,两得所宜。”
帝曰:“是礼先帝裁定,遽更之,其谓朕何?徐议其可。”
而朔望食卒不废。
会昭陵寝宫为原火延燔,而客祭瑶台佛寺。
又故宫在山上,乏水泉,作者惮劳,欲即行宫作寝,诏宰相百官议。
吏部员外郎杨于陵议曰:“园寝非三代制,自秦、汉以来,附陵置寝,或远若迩,则无闻焉。
韦玄成等议园陵,于兴废初无适语。
且寝宫所占,在柏城中,距陵不远,使诸陵之寝,皆有区限,故不可徙;若止柏城,则故寝已燔,行宫已久,因以治饰,亦复何嫌?或曰:‘太宗创业,寝宫不辄易。
’是不然。
夫陵域宅神,神本静,今大兴荒废,嚣役密迩,非幽穸所安,改之便。”
彤曰:“先王建都立邑,不利则为之迁,况有故邪?今文寝灾,徙而宫之,非无故也。
神安于徙,因而建寝,于礼至顺。
又它陵皆在柏城,随便营作,不越封兆,力省易从。”
帝重改先帝制,还宫山颠。
彤卒后,武宗会昌五年,诏京城不许群臣作私庙。
宰相李德裕等引彤所议:“古制:庙必中门之外,吉凶皆告,以亲而尊之,不自专也。
今俾立庙京外,不能得其意于礼。
宫之南九坊,三坊曰围外,地荒左,立庙无嫌;余六坊可禁。”
诏不许,听准古即居所立庙。
陈京,字庆复,陈宜都王叔明五世孙。
父兼,为右补阙、翰林学士。
京善文辞,常衮称之,妻以兄子。
擢进士第,迁累太常博士。
德宗在奉天,闻段秀实为贼所害,七日不朝。
宰相以为“方多难时,不宜壅万机,天下其谓何?”
京曰:“丞相之言非也。
夫褒大节,恤贤臣,天下所以安,况卓卓特异者乎?”
帝曰:“善。”
还京师,擢左补阙。
帝以卢巳为饶州刺史,京与赵需、裴佶、宇文炫、卢景亮、张荐共劾:“巳辅政要位,大臣逾时月不得对,百官懔懔常若兵在颈。
陛下复用之,一奸一贼唾掌复兴。”
帝不听。
京等争尤确,帝大怒,左右辟易,谏者稍引却。
京正色曰:“需等毋遽退!”极道不可,以死请,巳遂废。
帝之立,迎访太后,久不得,意且怠。
京密白:“第遣使物色以求。”
帝大悟,终代不敢置。
初,玄宗、肃宗既附室,迁献、懿二祖于西夹室,引太祖位东向。
礼仪使于休烈议:“献、懿属尊于太祖,若合食,则太祖位不得正,请藏二祖神主,以太宗、中宗、睿宗、肃宗从世祖南向,高宗、玄宗从高祖北向。”
禘祫不及二祖,凡十八年。
建中初,代宗丧毕,当大祫。
京以太常博士上言:“《春秋》之义,毁庙之主陈于太祖,未毁庙之主合食于祖,无毁庙迁主不享之言。
唐家祀制与周异,周以后稷为始封祖,而毁主皆在后稷下,故太祖东向,常统其尊。
司马晋以高皇、太皇、征西四府君为别庙,大禘祫则正太祖位,无所屈。
别庙祭高、太以降,所以叙亲也。
唐家宜别为献、懿二祖立庙,禘祫则祭,太祖遂正东向位。
德明、兴圣二帝,向已有庙,则藏祔二祖为宜。”
诏百官普议。
礼仪使、太子少师颜真卿曰:“今议者有三:一谓献、懿亲远而迁,不当祫,宜藏主西室;二谓二祖宜祫食,与太祖并昭穆,阙东向位;三谓引二祖祫禘,即太祖永不得全其始,宜以二主祔德明庙。
虽然,于人神未厌也。
景帝既受命始封矣,百代不迁矣,而又配天,尊无与上,至禘祫时,蹔屈昭穆以申孝尊先,实明神之意,所以教天下之孝也。
况晋蔡谟等有成议,不为无据。
请大祫享奉献主东向,懿主居昭,景主居穆,重本尚顺,为万代法。
夫祫,合也。
有如别享德明,是乃分食,非合食也。”
时议者举然。
于是还献、懿主祫于庙,如真卿议。
贞元七年,太常卿裴郁上言:“商、周以卨、稷为祖,上无余尊,故合食有序。
汉受命,祖高皇帝,故太上皇不以昭穆合食。
魏祖武帝,晋祖宣帝,故高皇、处士、征西等君,亦不以昭穆合食。
景皇帝始封唐,唐推祖焉,而献、懿亲尽庙迁,犹居东向,非礼之祀,神所不享。
愿下群臣议。”
于是太子左庶子李嵘等上言:“谨按晋孙钦议:‘太祖以前,虽有主,禘祫所不及;其所及者,太祖后未毁已升藏于二祧者,故虽百代及之。
’献、懿在始封前,亲尽主迁,上拟三代,则禘祫所不及。
太祖而下,若世祖,则《春秋》所谓‘陈于太祖’者。
汉议罢郡国庙,丞相韦玄成议:‘太上皇、孝惠亲尽宜毁。
太上主宜瘗于园,惠主迁高庙。
’太上皇在太祖前,主瘗于园,不及禘祫,献、懿比也。
惠迁高庙,在太祖后,而及禘祫,世祖比也。
魏明帝迁处士主置园邑,岁时以令丞奉荐;东晋以征西等祖迁入西除,同谓之祧,皆不及祀。
故唐初下讫开元,禘祫犹虚东向位。
洎立九庙,追祖献、懿,然祝于三祖不称臣。
至德时,复作庙,遂不为弘农府君主,以祀不及也。
广德中,始以景皇帝当东向位,以献、懿两主亲尽,罢祫而藏。
颜真卿引蔡谟议,复奉献主东向,懿昭景穆。
不记谟议晋未尝用,而唐一王法容可准乎?臣等谓尝、禘、郊、社无二尊,瘗、毁、迁、藏,各以义断。
景皇帝已东向,一日改易,不可谓礼,宜复藏献、懿二主于西室,以本《祭法》‘远庙为祧,去祧而坛,去坛而墠,坛、墠,有祷祭,无祷止’之义。
太祖得正,无所屈。”
吏部郎中柳冕等十二人议曰:“天子以受命之君为太祖,诸侯以始封之主为祖,故自太祖、祖以下,亲尽迭毁。
洎秦灭学,汉不暇礼,晋失宋因,故有连王庙之制,有虚太祖之位。
且不列昭穆,非所谓有序;不建迭毁,非所谓有杀;连王庙,非所谓有别;虚太祖位,非所谓一尊。
此礼所由废也。
《传》曰:‘父为士,子为天子,祭以天子,葬以士。
’今献、懿二祖,在唐未受命时,犹士也。
故高祖、太宗以天子之礼祭之,而不敢奉以东向位。
今而易之,无乃乱先帝序乎?周有天下,追王太一王、王季以天子礼;及其祭,则亲尽而毁。
汉有天下,尊太上皇以天子之礼;及祭也,亲尽而毁。
唐家追王献、懿二祖以天子礼;及其祭也,亲尽而毁,复何所疑?《周官》有先公之祧、先王之祧。
先公迁主,藏后稷之庙,其周未受命之祧乎?先王迁主,藏文、武之庙,其周已受命之祧乎?故有二祧,所以异庙也。
今自献而下,犹先公也;自景而下,犹先王也。
请别庙以居二祖,则行周道,复古制,便。”
工部郎中张荐等请自献而降,悉入昭穆,虚东向位。
司勋员外郎裴枢曰:“《礼》:‘亲一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社稷重。
’太祖之上,复追尊焉,则尊祖之义乖。
太庙之外,别祭庙焉,则社稷不重。
汉韦玄成请瘗主于园,晋虞喜请瘗庙两阶间。
喜据左氏自证曰:‘先王日祭祖、考,月祀曾、高,时享及二祧,岁祫及坛墠,终禘及郊宗石室,是谓郊宗之祖。
’喜请夹室中为石室以处之,是不然。
何者?夹室所以居太祖下,非太祖上藏主所居。
未有卑处正、尊居傍也。
若建石室于园寝,安迁主,采汉、晋旧章,祫禘率一祭,庶乎《春秋》得变之正。”
是时,京以考功员外郎又言:“兴圣皇帝则献之曾祖,懿之高祖。
以曾孙祔曾高之庙,人情大顺也。”
京兆少尹韦武曰:“祫则大合,禘则序祧。
当祫之岁,常以献东向,率懿而后以昭穆极亲一亲。
及禘,则太祖筵于西,列众主左右,于是太祖不为降,献无所厌。”
时诸儒以左氏“子齐圣,不先父食”,请迎献主权东向,太祖暂还穆位。
同官尉仲子陵曰:“所谓不先食者,丘明正文公逆祀。
儒者安知夏后世数未足时,言禹不先鲧乎?魏、晋始祖率近,始祖上皆有迁主。
引《閟宫》诗,则永閟可也。
因虞主,则瘗园可也。
缘远祧,则筑宫可也。
以太祖实卑,则虚位可也。
然永閟与瘗园,臣子所不安。
若虚正位,则太祖之尊无时而申。
请奉献、懿二祖迁于德明、兴圣庙为顺。
或曰二祖别庙,非合食。
且德明、兴圣二庙禘祫之年,皆有荐飨,是已分食,奚独疑二祖乎?”
国子四门博士韩愈质众议,自申其说曰:“一谓献、懿二主宜永藏夹室,臣不谓可。
且礼,祫祭,毁主皆合食。
今藏夹室,至祫得不食太庙乎?若二祖不豫,不谓之合矣。
二谓两主宜毁而瘗之,臣不谓可。
礼,天子七庙、一坛、一墠,迁主皆藏于祧,虽百代不毁。
祫则太庙享焉。
魏晋以来,始有毁瘗之议,不见于经。
唐家立九庙,以周制推之,献、懿犹在坛墠,可毁瘗而不禘祫乎?三谓二祖之主宜各迁诸陵,臣不谓可。
二祖享太庙二百年,一日迁之,恐眷顾依违,不即享于下国。
四谓宜奉主祔兴圣庙而不禘祫,臣不谓可。
礼,‘祭如在’。
景皇帝虽太祖,于献、懿,子孙也。
今引子东向,废父之祭,不可谓典。
五谓献、懿宜别立庙京师,臣不谓可。
凡礼有降有杀,故去庙为祧,去祧为坛,去坛为墠,去墠为鬼,渐而远者,祭益希。
昔鲁立炀宫,《春秋》非之,谓不当取已毁之庙、既藏之主,复筑宫以祭。
今议正同,故臣皆不谓可。
古者殷祖玄王,周祖后稷,太祖之上,皆自为帝。
又世数已远,不复祭之,故始祖得东向也。
景皇帝虽太祖,于献、懿,子孙也。
当禘祫,献祖居东向位,景从昭若穆,是祖以孙尊,孙以祖屈,神道人情,其不相远。
又常祭众,合祭寡,则太祖所屈少,而所伸多。
与其伸孙尊,废祖祭,不以顺乎?”
冕又上《禘祫议证》十四篇,帝诏尚书省会百官、国子儒官,明定可否。
左司郎中陆淳奏:“按《礼》及诸儒议,复太祖之位,正也。
太祖位正,则献、懿二主宜有所安。
今议者有四:曰藏夹室,曰置别庙,曰各迁于园,曰祔兴圣庙。
臣谓藏夹室,则享献无期,非周人藏二祧之义;置别庙,论始曹魏,《礼》无传焉,司马晋议而不用;迁诸园,乱宗庙之制。
唯祔兴圣庙,禘若祫一祭,庶乎得礼。”
帝依违未决也。
十九年,将禘祭,京复奏禘祭大合祖宗,必尊太祖位,正昭穆。
请诏百官议。
尚书左仆射姚南仲等请奉献、懿主祔德明、兴圣庙。
鸿胪卿王权、申衍之曰:“周人祖文王,宗武王,故《诗·清庙》章曰:‘祀文王也。
’胡不言太一王、王季?则太一王、王季而上,皆祔后稷,故清庙得祀文王也。
太一王、王季之尊,私礼也;祔后稷庙,不敢以私夺公也。
古者先王迁庙主,以昭穆合藏于祖庙。
献、懿主宜祔兴圣庙,则太祖东向得其尊,献、懿主归得其所。”
是时,言祔兴圣庙什七八,天子尚犹豫未删定。
至是,群臣稍显言二祖本追崇,非有受命开国之鸿构;又权根援《诗》、《礼》明白。
帝泮然,于是定迁二祖于兴圣庙,凡禘祫一享。
诏增广兴圣二室。
会祀日薄,庙未成,张缯为室,内神主庙垣间,奉兴圣、德明主居之。
庙成而祔。
自是景皇帝遂东向。
京自博士献议,弥二十年乃决,诸儒无后言。
帝赐京绯衣、银鱼。
昭陵寝占山上,宦侍惮輓汲乏,请更其所,宰相未能抗。
京曰:“此太宗之志,其俭足以为后世法,不可改。”
议者多附宦人,帝曰:“京议善。”
卒不徙。
帝器京,谓有宰相才,欲用之。
会病狂易,自刺弗殊,又言中书舍人崔邠、御史中丞李汶讪己,帝使诘辨无状,然犹自考功员外再迁给事中,皆兼集贤殿学士。
帝疑京为忌者中伤,中人问赉相继。
后对延英,帝谕遣,京沮骇走出,罢为秘书少监,卒。
初,帝讨李希烈,财用屈,京与户部侍郎赵赞请税民屋架,籍贾人赀力,以率贷之。
宪宗尝问宰相李吉甫:“我在籓邸,闻德宗播迁梁、汉,久乃复,谁实召乱,为我言之。”
对曰:“德宗始即位,躬行慈俭,经崔祐甫辅政,四方企望至治。
祐甫殁,宰相非其人,一奸一佞营蛊,谓河北叛臣可以力服,甘语先入,主听惑焉。
而陈京、赵赞为帝税屋架,贷贾缗,内怨外忿,身及大乱。
咎兴信宵人,剥下佐上,赖天之灵,败不抵亡。”
帝恨惋曰:“京与赞,真贼臣。”
京无子,以从子褒嗣。
褒孙伯宣,辞著作佐郎不拜。
赞曰:德宗敝政,税间架、借商钱、宫市为最甚。
顺宗为太子,欲极陈之,惩王叔文之谏而止,其畏如此。
区区之臣,冒颜而关说,难哉!其飨国日浅,志不在民矣。
宪宗闻暴敛之令首于贼臣,感愤太息,一爱一人之至也。
及任程异、皇甫钅尃,谏者不听。
兴利之臣败君之德甚矣!
畅当,河东人。
父璀,左散骑常侍,代宗时,与裴冕、贾至、王延昌待制集贤院,终户部尚书。
当进士擢第,贞元初,为太常博士。
昭德皇后崩,中外服除,皇太子、诸王将服三年,诏太常议太子服。
当与博士张荐、柳冕、李吉甫曰:“子为母齐衰三年,盖通丧也;太子为皇后服,古无文。
晋元皇后崩,亦疑太子服。
杜预议:‘古天子三年丧,既葬除服,魏亦以既葬为节。
皇太子与国为体,若不变除,则东宫臣仆亦以衰麻出入殿省。
’ 太子遂以卒哭除服。
贞观十年六月,文德皇后崩,十一月而葬,太子丧服之节,国史不书。
至明年正月,以晋王为并州都督。
既命官,当已除矣。
今皇太子宜如魏、晋制:既葬而虞,虞而卒哭,卒哭而除,心丧三年。”
宰相刘滋、齐映召问当等:“‘子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
’今太子以衰服侍膳至葬,可乎?令:群臣齐衰三十日公除。
宜约以为服限。”
乃请如宋、齐皇后为其父母服三十日除,入谒则服墨惨,还宫衰麻。
右补阙穆质上疏曰:“‘三年之丧,自天子达于庶人。
’汉文帝以宗庙社稷之重自贬,乃以日易月,后世所不能革。
太子,人臣也,不得如人君之制,母丧宜无厌降。
惟晋既葬公除,议者诡辞以甘时主,不足师法。
今有司之议,亏化败俗,常情所郁。
夫政以德为本,德以孝为大。
后世记礼之失,自今而始,顾不重哉!案在为母期,古礼也。
国朝服之三年,臣谓三年则太重,唯行古为得礼。”
德宗遣内常侍马钦叙谓质曰:“太子有抚军、监国、问安、侍膳之事,有司以三十日除,既葬释服,以墨衰终,是何疑邪?”
质又奏疏曰:“太子于陛下,子道也,臣道也。
君臣以义,则抚军监国,有权夺。
父子问安侍膳,固无服衰之嫌,古未有服衰而废者。
舒王以下服三年,将不得问安侍膳邪?太子、舒王,皆臣子也,不宜甚异。
且皇后,天下之母,其父母,士庶也,以天下之母,为士庶降服,可也。
太子,臣子也,以臣子为母降,可乎?公除,非古也。
入公门变服,今期丧以下惨制是也。
太子晨昏侍,非公除比。
墨衰夺情,事缘金革。
今不监国抚军,何抑夺邪?子之于父母,礼异而情均。
太子奉君父之日远,报母一之日少,忍使失令名哉?”
乃诏宰臣与有司更议,当等曰:“《礼》有公门脱齐衰,《开元礼》,皇后父母服十二月,从朝旨则十三日而除;皇太子外祖父母服五月,从朝旨则五日而除。
恐丧服入侍,伤至尊之意,非特以金革夺也。
太子公除,以墨惨奉朝,归宫衰麻,酌变为制可也。”
宰相乃令太常卿郑叔则草奏:“既葬卒哭,十一月小祥,十三月大祥,十五月礻覃,内谒即墨服。”
复诏问质,质以为虽不能循古礼,犹愈于魏、晋之文远甚。
宰相乃言:“太子居皇后丧,至朝则抑哀承慈,实臣子至行。
唯心与服,内外宜称。
今质请降诏于外,无害墨衰于内。
臣谓言行于外,而服异于内,事非至诚,乖于德教。
请下明诏如叔则议。”
天子从之。
及董晋代叔则为太常卿,帝曰:“皇太子服期,繇谏官,初非朕意。
畅当等请循魏、晋故事,至论也。”
当以果州刺史卒。
林蕴,字复梦,泉州莆田人。
父披,字茂彦,以临汀多山鬼一婬一祠,民厌苦之,撰《无鬼论》。
刺史樊晃奏署临汀令,以治行迁别驾。
蕴世通经,西川节度使韦皋辟推官。
刘辟反,蕴晓以逆顺,不听。
复遗书切谏,辟怒,械于狱,且杀之,将就刑,大呼曰:“‘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得死为幸矣!”辟惜其直,一陰一戒刑人一抽一剑磨其颈,以胁服之。
蕴叱曰:“死即死,我项岂顽奴砥石邪?”
辟知不可服,舍之,斥为唐昌尉。
及辟败,蕴名重京师。
李吉甫、李绛、武元衡为相,蕴贻书讽以:“国家有西土,犹右臂也。
今臂不附体,北弥豳郊,西极汧、陇,不数百里为外域。
泾原、凤翔、邠宁三镇皆右臂,大籓拥旄钺数十百人,唯李抱玉请复河、湟,命将不得其人,宜拔行伍之长,使守秦、陇。
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
有权臣制乐曲,自立丧纪。
舜命契:‘百姓弗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
’唐以皋、佑、锷、季安为司徒,官不择人。
卢从史、于皋谟罪大而刑轻。
农桑无百分之一,农夫一人给百口,蚕妇一人供百身,竭力于下者,饥不得食,寒不得衣。
边兵菜色,而将帅纵侈自养。
中人十户不足以给一无功之卒,百卒不足奉一骄将。”
六事皆当时极敝。
蕴亦韦皋所引重,嫉其专制,感愤关说。
然嗜酒多忤物,宰相置不用也。
沧景程权辟掌书记。
既而权上四州版籍请吏,而军中习熟擅地,畏内属,挟权拒命,不得出。
蕴陈君臣大谊,谕首将,人人释然,于是权得去。
蕴迁礼部员外郎。
刑部侍郎刘伯刍荐之于朝,出为邵州刺史。
尝杖杀客陶玄之,投一尸一江中,籍其妻为倡,复坐赃,杖流儋州而卒。
蕴辩给,尝有姓崔者矜氏族,蕴折之曰:“崔杼弑齐君,林放问礼之本,优劣何如邪?”
其人俯首不能对。
韦公肃,隋仪同观城公约七世孙。
元和初为太常博士兼脩撰。
宪宗将耕籍,诏公肃草具仪典,容家善之。
太子少傅判太常卿事郑余庆庙有二祖妣,疑于祔祭,请诸有司。
公肃议:“古诸侯一娶九女,故庙无二嫡。
自秦以来有再娶,前娶后继,皆嫡也,两祔无嫌。
晋骠骑大将军温峤继室三,疑并为夫人,以问太学博士陈舒,舒曰:‘妻虽先没,荣辱并从夫。
礼祔于祖姑,祖姑有三,则各祔舅之所生。
是皆夫人也。
生以正礼,没不可贬。
’于是遂用舒议。
且嫡继于古有殊制,于今无异等,祔配之典,安得不同?卿士之寝祭二妻,庙享可异乎?古继以媵妾,今以嫡妻,不宜援一娶为比,使子孙荣享不逮也。
或曰:‘《春秋》,鲁惠公元妃孟子卒,继室以声子,声子,孟侄娣也,不入惠庙。
宋武公生仲子,归于鲁,生桓公而惠薨,立宫而奉之,不合于惠公,而别宫者何?追父志也。
然其比奈何?’曰:晋南昌府君庙有荀、薛两氏,景帝庙有夏侯、羊两氏,唐家睿宗室则昭成、肃明二后,故太师颜真卿祖室有殷、柳两氏。
二夫人并祔,故事则然。”
诸儒不能异。
初,睿宗祥月,太常奏朔望弛朝,尚食进蔬具,止乐。
余日御便殿,具供奉仗。
中书、门下官得侍,它非奏事毋谒。
前忌与晦三日、后三日,皆不听事。
忌晦之明日,百官叩侧门通慰。
后遂为常。
及是,公肃上言:“《礼》,忌日不乐,而无忌月。
唯晋穆帝将纳后,疑康帝忌月,下其议有司,于是荀纳、王洽等引忌时、忌岁讥破其言。
今有司承前所禁,在二十五月限,有弛朝彻乐事。
丧除则礼革,王者不以私怀逾礼节,故禫礼徙月乐,渐去其情也,不容追远,而立礼反重。
今兹太常,虽郊庙,乐且停习,是谓反重以慢神也。
有司悉禁中外作乐,是谓无故而彻也。
愿依经谊,裁正其违。”
有诏中书门下召礼官、学官议,咸曰宜如公肃所请。
制可。
以官寿卒。
许康佐,贞元中举进士、宏辞,连中之。
家苦贫,母老,求为知院官,人讥其不择禄。
及母丧已除,凡辟命皆不答,人乃知其为亲屈,由是有名。
迁侍御史。
以中书舍人为翰林侍讲学士,与王起皆为文宗一宠一礼。
帝读《春秋》至“阍弑吴子余祭”,问:“阍何人邪?”
康佐以中官方强,不敢对,帝嘻笑罢。
后观书蓬莱殿,召李训问之,对曰:“古阍寺,今宦人也。
君不近刑臣,以为轻死之道,孔子书之以为戒。”
帝曰:“朕迩刑臣多矣,得不虑哉!”训曰:“列圣知而不能远,恶而不能去,陛下念之,宗庙福也。”
于是内谋翦除矣。
康佐知帝指,因辞疾,罢为兵部侍郎。
迁礼部尚书。
卒,赠吏部,谥曰懿。
诸弟皆擢进士第,而尧佐最先进,又举宏辞,为太子校书郎。
八年,康佐继之。
尧佐位谏议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