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儒学案
黄千秋跋
先王父所着《明儒学案》一书,甬上万管村先生宰五河时捐俸刻之,未及半而去官,遂辍。
其稿本归勾章郑义门。
吾姚一胡一 泮英言,广抚杨公文乾令子某欲刻之,属千秋力求之郑氏。
书往而泮英殁,千秋与义门不胜歎惋,以为必浮沉於蛮溪瘴岭间,不可得还矣。
越数年而泮英之甥景鸣鹿赉原本至,谓泮英殁时属鸣鹿曰:“黄子《明儒学案》一书未刻,并未取还,此我所死不瞑目者也。
汝能为我周旋,则九原感且不朽矣。”
鸣鹿不负所託,远索之归,复还郑氏。
义门鼓掌狂喜,庆完璧之复归於赵也。
於是慨然捐赀续刻,始於雍正乙卯,至乾隆己未而竣。
是书不终於泯没矣。
第三孙千秋谨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