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阁观画乙亥岁秋,秘书监丞黄忄《齐东野语》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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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东野语 - 卷十四

齐东野语

卷十四

○馆阁观画

乙亥岁秋,秘书监丞黄忄全汝济,以蓬省旬点,邀余偕行,于是具衣冠望拜右文殿,然后游道山堂。

堂故米老书扁,后以理宗御书易之。

著作之庭,一胡一 邦衡所书,曰蓬峦,曰群玉堂。

堂屏,有坡翁所作竹石,相传淳熙间,南安守某人,乃取之长乐僧寺壁间,去其故土,而背施髹漆,匣以持献曾海野,曾殂后,复献韩相平原,韩诛,簿录送官。

左为汗青轩,轩后多古桂,两旁环石柱二。

小亭曰蓬莱,曰濯缨,曰方壶,曰含章,曰茹芝,曰芸香。

射亭曰绎志,曰采良门。

“采良”二字,莫知所出。

登浑仪台,观铜浑仪。

绍兴间内侍邵谔所为,一精一致特甚,色泽如银如玉。

此器凡二,一留司天台,一留此以备测验。

最后步石渠,登秘阁,两旁皆列龛藏先朝会要及御书画,别有朱漆巨匣五十余,皆古今法书名画也。

是日仅阅秋、收、冬、余四匣。

画皆以鸾鹊绫、象轴为饰,有御题者,则加以金花绫。

每卷表里,皆有尚书省印,防闲虽甚严,而往往以伪易真,殊不可晓。

其佳者有董源画《孔子哭鱼邱子图》,唐模顾恺之《洗经图》,此二图绝高古。

李成《重峦寒溜》,孙大古《志公》,展子虔作《伏生》,无名人《三天女》,亦古妙。

燕文贵纸画山水小卷极一精一。

土雷小景,符道隐山水,关仝山水,一胡一 环马,陈晦柏,文与可古木便面,亦奇,余悉常品,亦有甚谬者。

通阅一百六十余卷,绝品不满十焉。

暇日想像书之,以为平生清赏之冠也。

○针砭

古者针砭之妙,真有起死之功。

盖脉络之会,汤液所不及者,中其俞穴,其效如神,方书传记,所载不一。

若唐长孙后怀高宗,将产,数日不能分娩。

诏医博士李洞玄候脉,奏云:“缘子以手执母心,所以不产。”

太宗问:“当何如?”

洞玄曰:“留子母不全,母全子必死。”

后曰:“留子,帝业永昌。”

遂隔腹针之,透心至手,后崩,太子即诞。

后至天一陰一,手中有瘢。

庞安常视孕妇难产者,亦曰:“儿虽已出胞,而手执母肠胃,不复脱一衣 。”

即扪儿手所在,针其虎口,儿既痛,即缩手而生,及观儿虎口,果有针痕。

近世屠光远亦以此法治番一陽一酒官之妻。

三人如出一律,其妙如此。

盖医者,意也,一时从权,有出于六百四十九穴之外者。

《脞说》载李行简外甥女,适葛氏而寡,次嫁朱训,忽得疾如中风状。

山人曹居白视之,曰:“此邪疾也。”

乃出针刺其足外踝上二寸许,至一茶久,妇人醒,曰:“疾平矣。”

始言每疾作时,梦故夫引行山林中。

今早梦如前,而故夫为棘刺刺足胫间不可脱,惶惧宛转,乘间乃得归。

曹笑曰:“适所刺者,八邪穴也。”

此事尤涉神怪。

余按《千金翼》有刺百邪所病十三穴,一曰鬼宫,二日鬼信,三曰鬼垒,四日鬼心,五曰鬼路,六日鬼枕,七日鬼床 ,八日鬼市,九日鬼病,十曰鬼堂,十一日鬼藏,十二曰鬼臣,十三曰鬼封,然则居白所施正此耳。

今世针法不传,庸医野老,道听涂说,勇于尝试,非惟无益也。

比闻赵信公在维扬制阃日,有老张总管者,北人也,一精一于用针,其徒某得其粗焉。

一日,信公侍姬苦脾血疾垂殆,时张老留旁郡,亟呼其徒治之,某曰:“此疾已殆,仅有一穴或可疗。”

于是刺足外踝二寸余,而针为血气所吸留,竟不可出。

某仓惶请罪曰:“穴虽中,而针不出,此非吾师不可,请急召之。”

于是命流星马宵征,凡一昼夜而老张至。

笑曰:“穴良是,但末得吾出针法耳。”

遂别于手腕之一交一 刺之,针甫入,而外踝之针跃而出焉,即日疾愈,亦可谓奇矣。

然古者,针以石为之。

昔金元起欲注《素问》,访王孺以砭石,答曰:“古人以石为针,必不用铁。”

《说文》有此砭字,许慎云:“以石刺病也。”

《东山经》云:“高氏之山多针石。”

郭璞云:“可以为砭针。”

《春秋》:“美不如恶石。”

服子慎注云:“石,砭石也。”

季世无复佳石,故以针代之耳。

又尝闻舅氏章叔恭云:昔ヘ襄州日,尝获试针铜人,全像以一精一铜为之,腑脏无一不具。

其外俞穴,则错金书穴名于旁,凡背面二器相合,则浑然全身,盖旧都用此以试医者。

其法外涂黄蜡,中实以汞,俾医工以分折寸,按穴试针,中穴,则针入而汞出,稍差,则针不可入矣,亦奇巧之器也。

后赵南仲归之内府,叔恭尝写二图,刻梓以传焉,因并附见于此焉。

○巴陵本末

穆陵既正九五之位,皇兄济王出封宛陵,辞不就。

史丞相同叔以其有逼近之嫌,遂徙寓于城之西。

宝庆元年乙酉正月八日,含山狂士潘甫与弟壬、丙率太湖亡命数十人,各以红半袖为号,乘夜逾城而入,至邸索王,声言义举推戴。

王闻变,易敝衣,匿水窦中,久而得之。

拥至州治,旋往东岳行祠,取龙椅置设厅,以黄袍加之。

王号泣不从,胁之以兵,不获已,与之约曰:“汝能勿伤太后、官家否?”

众许诺,遂发军资库出金帛楮券犒军。

命守臣谢周卿率见任及寄居官立班,且揭李全榜于州门,声言史丞相私意援立等罪。

且称见率一精一兵二十万,水陆并进。

时皆耸动,以为山东狡谋。

比晓,则执兵者大半皆太湖渔人,巡尉司蛮卒辈多识之,始疑其伪。

王乃与郡将谋,帅州兵剿之,其数元不满百也,潘壬竟逸去(后明亮获之楚州河岸)。

寓公王元春遂以轻舟告变于朝,急调殿司将彭忄屯赴之,兵至,贼已就诛矣。

主兵官苟统领者,坚欲入城,意在乘时劫掠。

舟抵南关张王祠下,忽若有方巾著白袍人挤之入水,于是亟闻之,朝廷亦以事平,俾班师焉。

使非有此,一城必大扰矣。

越一日,史相遣其客余天锡来,且颁宣医视疾之旨。

时王本无疾,实使之自为之计,遂缢于州治之便室,舁归故第治丧(本州有老徐驻泊云:尝往视疾,至则已死矣。

见其已用锦被覆于地,口鼻皆流血,沾渍衣裳,审尔,则非缢死矣)。

始欲治葬于西山寺,其后遂藁葬西溪焉。

初,朝廷得报,谓出山东谋,史揆惧甚,既而事败,李全亦自通于朝,以为初不与闻,疑虑始释。

遂下诏贬王为巴陵县公,夫人吴氏赐度牒为女冠,移居绍兴,改湖州为吉安州。

王元春以告变功,遂知乡郡。

时秀王第十三子师弥,逃难菁山园庙,亦奖其能守园陵,躐等升嗣袭。

甚者以潘阆尝从秦王为记室,有同谋之嫌,亦黜其先贤之祀焉。

先是,天台宋济中楫为守日,更立诸坊扁,其左题曰,守臣宋济立。

未几变作,或以为先谶云。

其后,魏了翁华父、真德秀希元、洪咨夔舜俞、潘枋庭坚,皆相继疏其冤。

大理评事庐陵一胡一 梦昱季晦,应诏上书,引晋申生为厉,汉戾太子,及秦王廷美之事,凡万余言,讦直无忌,遂窜象州,翁定、杜丰、一胡一 炎,皆有诗送之。

翁云:“应诏书闻便远行,庐陵不独说邦衡。

寸心只恐孤天地,百口何期累弟兄。

世态浮云多变换,公朝初日合清明。

危言在国为元气,君子从来岂愿名。”

杜云:“庐陵一小郡,百岁两一胡一 公。

论事虽小异,处心应略同。

有书莫焚稿,无恨岂伤弓。

病愧不远别,写诗霜月中。”

一胡一 云:“一封朝奏大明宫,吹起庐陵古直风。

言路从来天样阔,蛮烟谁使径旁通。

朝中竞送长沙傅,岭表争迎小澹翁。

学馆诸生空饱饭,临分忧国意何穷?”

竟殁于贬所。

端平更化,诏许归葬,官其一子。

洪舜俞当制云:“朕访落伊始,首下诏求谠言,盖与谏鼓、谤木同意。

以直言求人,而以直言罪之,岂朕心哉?尔风裁峻洁,志概激壮,徭廷尉平上书公车,言人之所难言。

方嘉贯日之忠,已堕偃月之计。

问涂胥口,访事泷头,曾无几微见于面,何气节之烈也。

仁祖能起介于远谪之余,孝祖能拔铨于投荒之后。

抚今怀远,魂不可招;潦雾堕鸢,追悔何及。

仍官厥子,以旌折槛之直,且识投杼之过,尔虽死不朽矣。”

以周成子与谋,鞫之棘寺,不服,大理卿徐力辨其非,皆坐贬死。

台谏李知孝莫泽,奉承风旨,凡平日睚眦之怒,悉指以从伪,弹劾无虚日,朝野为之侧足。

越再岁,忽颁宽恩,或谓史揆尝有所睹而然。

辛卯郁攸之变,太室省部悉为煨烬,下诏求言。

籍田令徐清叟应诏疏略云:“人伦睦则天道顺,一或悖其常,则天应之以祸也。

巴陵有过,罔克继绍,大臣协定大计,挈神器归之陛下。

不幸狂寇猝发,陷巴陵于不道,衣服僭拟,死有余罪。

然在彼纵非,而在我者不可不厚。

夺爵废祀,暂焉犹可,久而不赦,厥罚甚焉。

况曩因巴陵诖误,名在丹书者,比以庆赉,生者叙复,死者归葬。

然恩及疏逖,而亲者反薄,臣恐宁宗在天之灵,或谓不然也。

盖陛下之与巴陵,俱宁宗皇帝之子,陛下富贵如此,而巴陵﹃辱如彼,讵合人父均爱其子之意!近者,京城之火,上延太室,往往缘此。

盖以陛下一念之愠,忍加同气,累载积年,犹未消释,有以伤和而召异也。”

云云。

癸巳六月;御笔命有司改葬,追复王爵,所有命继之事,则事关家国,非朕敢私。

丙申岁,正言方大琮奏疏亦云:“古今有不可亡之理,理者何?纲常是也。

陛下隐之于心,其有不安者乎?臣在田野间,侧闻宁宗皇帝嘉定选择之时,追记先朝,眷念魏邸,故陛下之立,必自魏来。

彼故王退守藩服,变出仓卒,川之事,深可痛矣。

臣尝记真德秀之疏曰:‘前有避匿之迹,后有讨捕之谋。

’又记洪咨夔之疏曰:‘川之变,非济邸之本心,济邸之殁,非陛下之本心。

’魏了翁直前之疏,徐清叟火灾之疏,皆可谓得其情矣。

一胡一 梦昱一疏,尤为恻怛;贯穿百代之兴亡,指陈天人之感应,读之使人流涕。

当是时也,天地祖宗犹有以察陛下之有所制;黄壤沉魄,犹有以亮陛下之不得已。

今将十载,天毙老妖,端平改弦,威福自出,此非昭冤雪枉之时乎?臣恭睹六年六月御笔有曰‘胁狂陷逆’,又曰‘复爵茔坟’,而立后一事,则以事系家国,难以轻议。

又恭睹二年七月御笔,有曰‘卫王功茂,深欲保全其家’,又曰‘札付宅之兄弟,自今臣僚,无复捃摭’。

一则牢关固拒,如待深仇,何其重于继同气之后;一则丁宁覆护,如抚爱子,何其厚于保奸孽之家。

合二笔而观,有人心者,以为何如哉!渴王之迹,非若秦邸,而秦邸子孙,至今繁盛。

今也,西溪荒阡,麦饭无主,霜嫠孤寄,抑堕缁流。”

云云。

“臣剽闻故王尝从陛下会朝侍班,同榻共食,情爱备至。

使无弥远先入之言,宁不怆念畴昔之故。

若故王者,生蒙友爱之义,死乃不蒙继绝之恩乎?臣闻真德秀垂殁,语其家以不能申前言为大恨。

又见洪咨夔尝对臣言曰:‘上意未回,则天意亦未易回。

’今二臣亡矣!独梦昱所谓冤不散则祸不消,今虽官其一子,未足偿其一门之痛,是不惟故王之冤未散,而梦昱之论亦未明也。

群臣泛议,一语及此,摇手吐舌,指为深讳。

陛下豁然开悟,特下明诏,正权臣之罪,洗故王之冤,则端平德刑之大者明矣。

是必改莹?高燥,亟谋绍承,幸伉俪之犹存,庶一精一爽之有托。

若敖之鬼不馁,新城之巫永消,则天心之悔祸有期,人心之厌乱有日,特在陛下一念间耳。

宋文帝何如主,犹能还二王之家,正徐傅之戮,而况九京之下,所望于英明之主哉。”

云云。

丙申明,大雷电雨雹,诏求直言。

架阁韩祥疏曰:“四海之大,谁无兄弟,尊为元首,宁忍忘情,宿草荒阡,彼独何辜?二三臣子劝陛下绍巴陵之后则弗顾,请陛下行徐傅之诛则弗忍,焉知新城冤魄不日夜侧怆,请命上帝乎?”

司农丞郑逢辰封章略曰:“妖由人兴,变不虚发。

推原其故,陛下掇天怒者,其失有四:一曰天伦未笃,二日朝纲未振,三日近一习一 之势浸张,四日后宫之一宠一 浸盛。

何谓天伦未笃?兄弟,人之大伦也。

巴陵之死,幽魂藁葬,败冢荒邱,天一陰一鬼哭,夜雨血腥,行道之人,见者陨涕。

太子申生之死,犹能请命于帝,巴陵亦先帝之子,陛下之兄也。

川之变,窜身水窦,襟裾沾濡,凶徒迫胁,情实可怜。

今乃燕尝乏祀,嫠妇无归,岂不掇天怒邪?”

云石。

丁酉火灾,三学生员上书,谓火起新房廊,乃故王旧邸之所,火至仟林寺而止,乃故王旧宅之林,皆指为伯有为厉之验。

太常丞赵琳疏,亦以《春秋》郑伯有良霄为厉之验。

一时朝绅韦布,咸谓故王之冤不伸,致干和气。

独府学生李道子立异一书,援唐立武后事,谓此陛下家事,勿恤人言。

又有广南额外摄官事邹云一书,尤为可骇。

大略谓:“济邸不能一死,受程军、陈登之徒,班廷拜舞于仓猝之际,天日开明,着身无地,夫复何言。

今天下之士,反起兴怜,陛下又从而加惠之,复其爵位,给其帑藏,可谓曲尽其恩。

今天下之士,不知大义所在,复以立嗣为言,簧鼓天下之听。

且济邸虽未得罪于天下,而实得罪于《春秋》,济王不道,法所当除。

陛下尚轸在原,犹存爵位,借使勉从群议,俾延于世,不可也。

矧当世情多阻之时,人心趋乱者众,万一贪夫不靖之徒,有以立楚怀王孙而激乱者,是时置国家于何地,其亦不思之甚矣。

以真德秀之贤,犹且昧此,况他人乎?”

二人并特旨补将仕郎,权夕郎丁伯桂驳之,乃止。

殿院蒋岘伯见,谓:“火灾止是失备,更无余说。”

且云:“济邸之于陛下,本非同气之亲,非兄弟而强为兄弟。”

又云:“《中庸》达道,始于君臣而决于父子,《大易》二篇,基于父子而成于君臣,而况下于父子者乎?此见君臣之道,独立于天地之间。”

又云:“君臣既定,父子不必言,兄弟不当问。”

又云:“天不能命,神不能语,巫而诬焉。”

于是太武学生刘实甫等二百余人,相率上书力攻之,岘遂罢言职。

至景定甲子岁,度宗践祚之初,监察御史常懋长孺奏:“巴陵之事,岂其本心?真宗能还秦邸之后,以成太宗之心,陛下岂不能为故王续一线之脉哉1既而御笔云:“济王生前之官,先帝已与追复,尚有未复所赠官,尝曰留以遗后人,即仁皇践祚,赠秦王太师、尚书令之典也。

所宜继志,以慰泉壤,可追复太师、保静镇潼军节度使,仍令所属讨论坟茔之制,日下增修,余照先帝端平元年六月十二日指挥。”

又至德乙亥,边事ㄈ扰,台臣以此为请。

而常长孺入为文昌,一再奏陈,以为:“此亦挽回天意之机。

且川之事,非其本心,置之死地过矣,不为立后又过矣。

匹夫匹妇之冤,犹能召飞霜枯草之灾,况尝备储闱之选乎?且理宗以来,疆土日蹙,灾变日至,毋乃巴陵得请于帝乎?若子产所谓有以归之,斯可矣。

欲乞英断,为理祖、度考了此一段未为之事,不然,臣恐申生之请未已也。”

遂有旨:太师、保静镇潼军节度使、济王,特封镇王,赐谥昭肃。

所有坟茔令临安府两浙漕司相视,更加修缮。

仍令封椿安边所拨田一万亩给赐,仍差王应麟前往致祭,盖应麟亦尝有请也。

又批令于两班中,择昭穆相当二三岁以下者,指定一员,以奉其祀。

呜呼!挽回天意,至此亦晚矣,悲夫!

○数奇

《李广传》:“广数奇,毋令当单于。”

注云:“奇,不偶也,言广命叟不偶也。

数音所角切,奇、居宜切。”

宋景文以为一江一 南本《汉书》,数乃所具切,角字乃具字之误耳。

然或以为疑。

余因考《艺文类聚》、《冯敬通集》“吾数奇命北,《唐文粹》徐敬业诗“数奇良可叹”,王维诗“卫青不败由天幸,李广无功缘数奇”,杜诗“数奇谪关塞,道广存箕颍”,罗隐诗“数奇当自愧,时薄欲何干”,坡诗“数奇逢恶岁,计拙集枯梧”,观其偶对,则数为命数,非疏数之数,音所具切明矣。

○谏笋谏果

世传涪翁喜苦笋,尝从斌老乞苦笋诗云:“南园苦笋味胜肉,笼箨称冤莫采录,烦君更致苍玉束,明日风雨吹成竹。”

又《和坡翁春菜》诗云:“公如端为苦笋归,明日春衫诚可脱。”

坡得诗,戏语坐客云:“吾固不爱做官,鲁直遂欲以苦笋硬差致仕。”

闻者绝倒。

尝赋苦笋云:“苦而有味,如忠谏之可活国。”

放翁又从而奖之云:“我见魏征殊妩媚,约束儿童勿多龋”于是世以谏笋目之。

殊不知翁尝自跋云:“余生长一江一 南,里人喜食苦笋,试取而尝之,气苦不堪于鼻,味苦不可于口,故尝屏之,未始为客一设。

及来黔,黔人冬掘苦笋萌于土中,才一寸许,味如蜜蔗,初春则不食,惟道人食苦笋。

四十余日出土尺余,味犹甘苦相半。”

以此观之,涪翁所食,乃取其甘,非贵乎苦也。

南康简寂观有甜苦笋,周益公诗云:“疏食山间荼亦甘,况逢苦笋十分甜,尹看齿颊留余味,端为森森正且严。”

此亦取其甜耳。

世人慕名忘味,甘心荼苦者,果何谓哉。

又记涪翁在戎州日,过蔡次律家,小轩外植余甘子,乞名于翁,因名之曰味谏轩。

其后王宣子予以橄榄送翁,翁赋云:“方怀味谏轩中果,忽见金盘橄榄来,想见余甘有瓜葛,苦中真味晚方回。”

然则二物亦可名之为谏果也。

○姚斡父杂文

姚熔,字父,号秋圃,合沙老儒也,余幼尝师之。

记诵甚一精一,著述不苟,潦倒余六旬,仅以晚科主天台黄岩学,期年而殂。

余尝得其杂著数篇,议论皆有思致。

今散亡之余,仅存一二,惧复失坠,因录之以著余拳拳之怀。

《喻白蚁文》云:“物之不灵,告以话言而弗听,俗所谓对马牛而诵经是已。

虽然,群生之类,皆含佛性,皆具天机。

百舌能语,白鹭能棋,伯牙弦清而鱼听,海翁机露而鸥疑,害稼之蝗知卓茂,害人之鳄识昌黎,若此之类,言可喻,理可化,安可例以马牛而待之。

况夫蝼蚁至微,微而有知。

自国于大槐以来,则有君臣尊卑。

南柯一梦,言语与人通,井邑与人同。

人但见其往来憧憧,而不知其市声讧讧。

固自有大小长幼之序,前呼后唤之响,默传于寂然无哗之中。

一种俱白,号曰地虎,族类蕃昌,其来自古。

赋性至巧,累土为室,有觜至刚,啮木为粮。

吾尝窥其窟穴矣,深闺邃阁,千门万户,离宫别馆,复屋修廊。

五里短亭,十里长亭,缭绕乎其甬道;五步一楼,十步一阁,玲珑乎其蜂房。

嗟尔之巧则巧矣,盛则盛矣,然卵生羽化,方孳育而未息,钻椽穴柱,不尽嚼而不已。

遂使修廊为之空洞,广厦为之颓圮。

夫人营创,亦云难矣,上栋下宇,欲维安止,尔乃鸠居之而不恤,蚕食之而无一耻,天下其宁有是理。

余备历险阻,抽事生涯,造物者计尺寸而与之地,较锱铢而赋之财。

苟作数椽,不择美材,既杉椤之无有,惟梓松之是裁,正尔辈之所慕,逐馨香而俱来,苟能饱尔之口腹,岂不岌岌乎殆哉?虽然,尔形至微,性具五常;其居亲亲,无闺门同气之斗,近于仁;其行济济,有君子逊畔之风,近于礼;有事则同心协力,不约而竞集,号令信也;未雨则含沙负土,先事而绸缪,智识灵也;其徒羽化,则空穴饯之于外,有同室之义也。

既灵性之不泯,宜善言之可施,余之谛创尔所见,余之艰难尔宜知。

今与尔画地为界,自东至西十丈有奇,自南至北其数倍蓰,请种族类以他适,毋入范围而肆窥。

苟谆谆而莫听,是对马牛而诵经,其去畜类也几希。

以酒酹地,尔其知之。”

又效柳河东《三戒》作《三说》,其一日《福之马嘉鱼》,云:“海有鱼曰马嘉,银肤燕尾,大者视儿,脔用火熏之可致远,常渊潜不可捕。

春夏乳子,则随潮出波上,渔者用此时帘而取之。

帘为疏目,广袤数十寻,两舟引张之,缒以铁,下垂水底。

鱼过者,必钻触求进,愈触愈束愈怒,则颊张鬣舒,钩着其目,致不可脱。

向使触网而能退却,则悠然逝矣。

知进而不知退,用罹烹醢之酷,悲夫1

《一江一 淮之蜂蟹》云:“淮北蜂毒,尾能杀人,一江一 南蟹雄,螯堪敌虎;然取蜂儿者不论斗,而捕蟹者未闻血指也。

蜂窟于土或木石,人踪迹得其处,则夜持烈炬临之。

蜂空群赴焰,尽殪,然后连房刳龋蟹处蒲苇间,一灯水浒,莫不郭索而来,悉可俯拾。

惟知趋炎而不安其所,其陨也固宜。”

《蜀封溪之猩猩》云:“猩猩人面能言笑,出蜀封溪山,或曰一交一 趾。

血以赭,色终使不渝。

嗜酒喜屐,人以所嗜陈野外而联络之,伏伺其旁。

猩猩见之,知为饵己,遂斥詈其人姓名,若祖父姓名,又且相戒毋堕一奴一辈计中,携俦唾骂而去。

去后复顾,因相谓曰:‘盍试尝之。

’既而染指知味,则冥然忘夙戒,相与沾濡径醉,相喜笑,取屐加足。

伏发,往往颠连顿仆,掩群无遗。

呜呼!明知而明犯之,其愚又益甚矣。”

○继母服

何自然本何佾德显之子,其母姚氏死,即出继何修德扬。

后佾再娶周氏,及自然为中司日,周氏死,自然以不逮事母,审合解官,申心丧。

下礼官议,以为母无亲继之别,朝廷不以为然,复下给舍台谏议。

太学生朱九成等,各上台谏书,论其当去。

集议既上,虽以为礼有可疑,义当从厚,合听解官。

然竟以礼律不载,无所折衷。

自然去后数日,书库官方庭坚于《隋书·刘子翊传》,永宁令李公孝,四岁丧母,九岁外继,其后父更别娶,后母至是而亡。

河间刘炫以无抚育之恩,议不解任。

子翊时为侍御史,驳之曰:“传云:‘继母如母。

’与母同也。”

又曰:“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期。

按期者自以本生,非殊亲之与继也。”

又曰:“亲继既等,心丧不殊。”

又曰:“如谓继母一之 来,在子出之后,制有浅深,则出后之人,所后者初亡,后之者始至,此复可以无抚育之恩,而不服重乎?”

又曰:“苟以母养之恩,始成母子,则恩由彼至,服自己来,则慈母如母,何待父命?”

又曰:“继母本以名服,岂藉恩之厚薄也。”

又曰:“炫敢违礼乖令,侮圣贤法。

使出后之子,无情于本生,名义之分,有污于风俗。”

事奏,竟从子翊之议。

礼官具白于庙堂,议乃定。

乃知读书不多,不足以断疑事也。

○食牛报

曾凤朝一陽一,庐陵人,余尝与之同寮。

忽以疾告,数日,余往问之,因云:“昔年病伤寒,旬余不解。

昏睡中,忽觉为牛所吞,境界陡黑,知此身已堕牛腹中。

于是矍然曰:‘身不足惜,如老母何/因发誓,自此复见天日,当终身不食太牢。

悚然惊寤,流汗如雨,疾遂良愈。

持戒已十年矣,昨偶饮乡人家,具牛炙甚美。

朋旧一交一 勉之,忍馋不禁,为之破戒,归即得疾。

畴昔之夜,梦如往年,恐惧痛悔,以死自誓,今幸汗解矣。”

余闻其说异之,且尝见传记小说所载食牛致疾事极众,然未有耳目所接如此者。

余家三世不食牛,先妣及余皆禀赋素弱,自少至老多玻然瘟疫一证,非惟不染,虽一奴一婢辈亦复无之,益信朝一陽一之说为不诬。

因并著之,以为世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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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阁观画乙亥岁秋,秘书监丞黄忄《齐东野语》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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