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经注》·四十卷(永乐大典本)後魏郦道元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六十九·史部二十五○地理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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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 卷六十九·史部二十五○地理类二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卷六十九·史部二十五○地理类二

△《水经注》·四十卷(永乐大典本)

後魏郦道元撰。

道元字善长,范阳人。

官至御史中尉,事迹具《魏书·酷吏传》。

自晋以来,注《水经》者凡二家:郭璞注三卷,杜佑作《通典》时犹见之。

今惟道元所注存。

《崇文总目》称其中巳佚五卷,故《元和郡县志》、《太平寰宇记》所引滹沱水、洛水、泾水,皆不见於今书。

然今书仍作四十卷,盖宋人重刊,分析以足原数也。

是书自明以来,绝无善本。

惟朱谋韦所校盛行於世,而舛谬亦复相仍。

今以《永乐大典》所引,各案水名,逐条参校。

非惟字句之讹,层出叠见;其中脱简错简,有自数十字至四百馀字者。

其道元自序一篇,诸本皆佚,亦惟《永乐大典》仅存。

盖当时所据,犹属宋椠善本也。

谨排比原文,与近代本钩稽校勘,凡补其阙漏者二千一百二十八字,删其妄增者一千四百四十八字,正其臆改者三千七百一十五字。

神明焕然,顿还旧观,三四百年之疑宝,一旦旷若发蒙。

是皆我皇上稽古右文,经籍道盛;郎宛委之秘,响然并臻。

遂使前代遗编,幸逢昌运,发其光於蠹简之中。

若有神物呵,以待圣朝而出者,是亦旷世之一遇矣。

至於经文、注语,诸本率多混淆。

今考验旧文,得其端绪。

凡水道所经之地,《经》则云过,《注》则云迳。

《经》则统举都会,《注》则兼及繁碎地名。

凡一水之名,《经》则首句标明,後不重举;《注》则文多旁涉,必重举其名以更端。

凡书内郡县,《经》则但举当时之名,《注》则兼考故城之迹。

皆寻其义例,一一定,各以案语附於下方。

至塞外群流,江南诸派,道元足迹皆所未经。

故于滦河之正源,三藏水之次序,白檀要阳之建置,俱不免附会乖错。

甚至以浙江妄合姚江,尤为传闻失实。

自我皇上命使履视,尽得其脉络曲折之详。

御制《热河考》、《滦源考证》诸篇,为之抉摘舛谬,条分缕擘,足永订千秋耳食沿讹。

谨录弁简,永昭定论。

又《水经》作者,《唐书》题曰桑钦,然班固尝引钦说,与此经文异。

道元注亦引钦所作《地理志》,不曰《水经》。

观其涪水条中称广汉已为广魏,则决非汉时。

钟水条中称晋宁仍曰魏宁,则未及晋代。

推寻文句,大抵三国时人。

今既得道元原序,知并无桑钦之文。

则据以削去旧题,亦庶几阙疑之义云尔。

△《水经注集释订讹》·四十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沈炳巽撰。

炳巽字绎旃,归安人。

其书据明嘉靖间黄省曾所刊《水经注》本,而以己意校定之,多所正。

又以道元徵引之书,极为博赡,传写既久,讹误相仍。

因遍检《史记》、《汉书》志表,及诸史各志,取其文字异同者,录於下方,以备参考。

其无他书可校者则阙之,间附以诸家考订之说。

凡州县沿革,则悉以今名释焉。

中间於地理方位,往往有不能详审而漫为臆度者。

如《漳水注》,称“绛渎迳九门城南,又东南迳南宫城北”。

炳巽释云:“九门城今在藁城县西北二十里。”

而不知一在滹沱之南,一在滹沱之北,中隔新河、宁、晋、束鹿、晋州,相去甚远。

《水经》:“沁水过远县东,又南过奇氏县东。”

此奇氏在潞安府屯留县西南,即北魏之寄氏,奇讹作猗。

而炳巽释云:“今属平阳府。”

则不知《汉志》有上党之奇氏,非即河东之猗氏。

他若河水过高唐县南,道元言“河水於县,漯水注之”,此下有《地理志》曰:“漯水出东武阳,今漯水上承河水於武阳县东南,西北迳武阳新城东”云云。

炳巽以其重见於前,删此存彼。

不知下文水自城东北迳东武阳县故城南,所谓自城者承武阳新城言也。

使如所删,则自城直接高唐,不可通矣。

此类皆为舛误。

然炳巽作此书,凡历九年而成,丹铅,手自点定。

其初未见朱谋韦本,後求得之,而所见大略相同,亦可知其用心之勤至。

虽不能尽出前人范围,而钩索考证之功,亦未可没也。

△《水经注释》·四十卷、《刊误》·十二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赵一清撰。

一清字诚夫,仁和人。

郦道元《水经注》,传写舛讹,其来已久。

诸家藏本,互有校雠,而大致不甚相远。

欧阳元功、王诸人,但称经注混淆而已,於注文无异词也。

近时宁波全祖望,始自称得先世旧闻,谓道元注中有注,本双行夹写。

今混作大字,几不可辨。

一清因从其说,辨验文义,离析其注中之注,以大字细字分别书之。

使语不相杂,而文仍相属。

考沈约《宋书》,称汉铙歌本大字为词,细字为声,後人声词合写,是以莫辨。

是传录混淆,古有是事。

又如明嘉靖中所刻《齐民要术》,简端《周书》曰:“神农之时,天雨粟”云云一条。

崇祯中刻《孔子家语·本姓解》中“微国名子爵”五字,间以注文刻作大字者,亦时有之。

至於巨帙连篇盈四十卷,而全部夹注,悉误写为正文,揆以事理,似乎不近。

姚宏补注《战国策》、范成大作《吴郡志》,并於注中夹注,前人尝举以为例。

而自宋以来,未尝有举及《水经注》者。

祖望所云先世旧闻,不识传於何代,载在何书。

殆出於以意推求,而诡称授受。

然倪思作《班马异同》,以大字细字连书,猝难辨析。

明许相卿改为《史汉方驾》,以班马相同者书於中,以马有而班无者侧注於左,以班有而马无者侧注於右。

遂使增删之意,开卷然,而原书仍无改易,最为善变。

一清此书,殆亦类是。

但使正文旁义,条理分明,是亦道元之功臣矣。

何必诸原本,效丰坊之故智乎?又《唐六典注》,称桑钦所引天下之水百三十七,江河在焉。

今本所列仅一百一十六水。

考《崇文总目》载《水经注》三十五卷,盖宋代已佚其五卷。

今本乃後人离析篇帙,以合原数,此二十一水盖即在所佚之中。

一清证以本注,杂采他籍,得滏、、滹沱、派、滋、伊、、涧、洛、丰、泾、、渠获、洙、滁、日南、弱、黑十八水,於漯水下分漯馀水。

又考验本经,知清漳水、浊漳水、大辽水、小辽水,皆原分为二。

共得二十一水,与《六典注》原数相符。

其考据订补,亦极精核。

卷首列所据以校正者凡四十本。

虽其中不免影附夸多(如所称黄宗羲本,原无成书。

顾炎武本、顾祖禹本、阎若璩本。

皆所著书引用考辨,实无刻本,又黄仪本,称其书今归新城王氏池北书库。

考王士祯没後,池北书库所藏皆已散佚,见赵执信《田园集》。

是其子孙断无收书之事,若士祯存时所收,则书归王氏,在康熙辛卯以前,一清年齿亦断不及见也),然旁引博徵,颇为淹贯。

订疑辨讹,是正良多。

自官校宋本以外,外间诸刻固不能不以是为首矣。

△《吴中水利书》·一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宋单锷撰,锷字季隐,宜兴人。

嘉四年进士,欧阳修知举时所取士也。

得第以後,不就官,独留心於吴中水利。

尝独乘小舟,往来於苏州、常州、湖州之间,经三十馀年。

凡一沟一渎,无不周览其源流,考究其形势。

因以所阅历,著为此书。

元六年,苏轼知杭州日,尝为状进於朝。

会轼为李定、舒所劾,逮赴御史台鞫治,其议遂寝。

明永乐中,夏原吉疏吴江水门,浚宜兴百渎,正统中,周忱修筑溧、阳二坝,皆用锷说。

嘉靖中,归有光作《三吴水利录》,则称治太湖不若治松江,锷欲修五堰,开夹苎干渎以绝西来之水,使不入太湖,不知扬州薮泽,天所以潴东南之水也。

水为民之害,亦为民之利。

今以人力遏之,就使太湖乾枯,於民岂为利哉!其说稍与锷异。

盖岁月绵邈,陵谷变迁,地形今古异宜,各据所见以为论。

要之旧法未可全执,亦未可全废,在随时消息之耳。

《苏轼进书状》载《东坡集》五十九卷中,此书即附其後。

书中有“并图以进”之语,而於其上。

加贴黄云:“其图画得草略,未敢进上,乞下有司计会单锷别画。”

此本删此贴黄,惟存“别画”二字,自为一行。

盖此书久无专刻,志书从《东坡集》中录出,此本又从志书录出,故辗转舛漏如是也。

△《四明它山水利备览》·二卷(浙江吴王墀家藏本)

宋魏岘撰。

岘,鄞县人。

官朝奉郎,提举福建路市舶。

鄞故有它山一水,其始大溪与江通流,咸潮冲接,耕者弗利。

唐大和七年,邑令王元始筑堰以捍江潮。

於是溪流灌注城邑,而鄞西七乡之田皆蒙其利。

岁久废坏,宋嘉定间,岘言於府,请重修,且董兴作之役,因为是书记之。

上卷杂志源流规制,及修造始末,下卷则皆碑记与题咏诗也。

按《新唐书·地理志》,载明州贸阝县(案:鄞县在唐为贸阝县)南二里有小江湖,溉田八百顷。

开元中,令王元纬置。

东二十五里有西湖,溉田五百顷。

天宝二年,令陆南金开广之。

今此编称它山水入於南门,潴为日、月二湖。

其日湖即小江湖,月湖即西湖。

谓二湖皆王元所浚,而不言有天宝之陆南金,似有阙略。

至其以元为元纬,以开元中为大和七年,则此编所载诸碑记及唐僧元亮诗,证佐显然,足以纠正《唐志》之谬,不得以与史异文为疑矣。

此书在地志之中颇为近古,宋《四明郡志》尝采其说。

然传本颇稀,几於泯没而无可考。

明崇祯辛巳,郡人陈朝辅始得旧帙梓行,版亦散佚。

首有岘及朝辅二序,而末以《四明志序》附焉,盖即从陈本录出者也。

△《河防通议》·二卷(永乐大典本)

元赡思撰。

赡思,色目人。

官至秘书少监,事迹具《元史》本传。

是书具论治河之法,以宋沈立汴本,及金都水监本汇合成编。

本传所称《重订河防通议》是也。

赡思系出西域,邃於经学,天文、地理、锺律、算数无不通晓。

至元中,尝召议河事,盖於水利亦素所究心。

故其为是书,分门者六,门各有目,凡物料功程、丁夫输运,以及安舂下络,叠埽修堤之法,条例品式,粲然咸备,足补列代史志之阙。

昔欧阳玄尝谓司马迁、班固记河渠、沟洫,仅载治水之道,不言其方,使後世任斯事者无所考。

是编所载,虽皆前代令格,其间地形改易,人事迁移,未必一一可行於後世。

而准今酌古,矩终存,固亦讲河务者所宜参考而变通矣。

△《治河图略》·一卷(永乐大典本)

元王喜撰。

喜爵里无考。

其书首列六图,图末各系以说,而附所为《治河方略》及《历代决河总论》二篇於後。

其文称臣谨叙、臣谨论云云,疑为经进之本。

考《元史·顺帝纪》及《河渠志》,至正中,河决白茅堤、金堤,大臣访求治河方略,喜书殆作於其时欤?大旨取李寻因其自然之说,惟以浚新复旧为主。

厥後卒用贾鲁之策,疏塞并举,挽河东行,以复故道。

与是编持论相合,则当时固已采录其言矣。

特史文阙略,未著其进书本末耳。

卷中所图河源,颇多讹舛。

盖昆仑、星宿,远隔穷荒。

自我国家底定西陲,葱岭、于阗悉归版籍,於是河有重源之迹,始确然得其明徵。

元人所述,凭潘昂霄之所记,昂霄所记,凭笃什之所传。

辗转相沿,率由耳食。

撰《元史》者且全录其文於《河渠志》,以为亘古所未闻。

喜之踵讹袭谬,又何怪乎!取其经略之详,而置其考据之疏可也。

△《浙西水利书》·三卷(两淮马裕家藏本)

明姚文灏撰。

文灏,贵溪人。

成化甲辰进士,官工部主事。

考《明孝宗实录》,载弘治九年七月,提督松江等处水利工部主事姚文灏,言治水六事,上从之。

则是书当为是时作也。

大旨以天下财赋仰给东南,南直隶之苏、松、常三府,浙江之杭、嘉、湖三府,环居太湖之旁,尤为卑下。

太湖绵亘数百里,受诸州山涧之水,散注淀山等湖,经松江以入海。

其稍高昂者,则受杭、禾之水,达黄浦以入海。

淫潦时至,辄泛溢为患。

盖以围田掩遏,水势无所发泄,而塘港湮塞故也。

因取宋至明初言浙西水利者,辑为一编。

大义以开江、置闸、围岸为首务,而河道及田围则兼修之。

其於诸家之言,间有笔削弃取。

如单锷《水利书》及任都水《水利议答》之类,则详其是而略其非。

而宋郏氏诸议,则以其凿而不录。

盖斟酌形势,颇为详审,不徒采纸上之谈云。

△《河防一览》·十四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明潘季驯撰。

季驯有《司空奏议》,已著录。

季驯在嘉靖、万历间,凡四奉治河之命。

在事二十七年,著有成绩。

尝於万历七年工成时,汇集前後章奏及诸人赠言,纂成一书,名《塞断大工录》。

既而以其犹未赅备,复加增削,辑为是编。

首《敕谕图说》一卷,次《河议辨惑》一卷,次《河防险要》一卷,次《修守事宜》一卷,次《河源河决考》一卷,次《前人文章之关系河务及诸臣奏议》凡八十馀篇,分为九卷。

明代仰东南转漕,以实京师。

又泗州祖陵,逼近淮泗,故治水者必合漕运与陵寝而兼筹之。

中叶以後,溃决时闻,议者纷如聚讼。

季驯独力主复故道之说,塞崔镇,堤归仁,而黄不北;筑高家堰、黄浦八浅,而淮不东。

创为减水顺水坝、遥堤、缕堤之制,而蓄泄有所赖。

其大旨谓通漕於河,则治河即以治漕;会河於淮,则治淮即以治河;合河、淮而合入于海,则治河、淮即以治海。

故生平规画,总以束水攻沙为第一义。

考《汉书》载王莽时徵治河者,大司马史张戎已有“水自刮除成空”语。

是借水刷沙,古人已露其意,特从未有见诸行事者。

季驯乃斟酌相度,神而明之,永为河渠利赖之策。

後来虽时有变通,而言治河者终以是书为准的。

阎若璩《潜邱札记》有《与刘颂眉书》曰:“考万历六年,潘司空季驯河工告成,其功近比陈,远比贾鲁,无可移易矣。

乃十四年河决范家口,又决天妃坝;二十三年河、淮决溢,邳、泗、高、宝等处皆患水灾;天启元年河决王公堤。

安得云潘司空治後无水患六十年!大抵潘司空之成规具在,纵有天灾,纵有小通变,治法不出其范围之外。

故曰《河防一览》为平成之书”云云。

若璩居於山阳,於河渠利病得之目睹,斯可谓平情之论矣。

△《三吴水利录》·四卷(江苏巡抚采进本)

明归有光撰。

有光有《易经渊旨》,已著录。

是书大旨以治吴中之水,宜专力於松江。

松江既治,则太湖之水东下,而他水不劳馀力。

当时堤防废坏,涨沙几与崖平,水旱俱受其病。

因采集前人水议之尤善者七篇,而自作《水利论》二篇以发明之。

又以《三江图》附於其後。

盖松江为震泽尾闾,全湖之水皆从此赴海。

所谓“塞则六府均其害,通则六府同其利”者,前人已备言之。

寻其湮塞之流,则张弼《水议》所谓“自夏原吉浚范家浜直接黄浦,浦势湍急,泄水益径。

而江潮平缓,易致停淤。

故黄浦之阔,渐倍於旧;吴淞狭处,仅若沟渠”。

其言最为有理。

有光乃概以为湖田围占之故,未免失於详究。

然有光居安亭,正在松江之上。

故所论形势,脉络最为明晰,其所云“宜从其湮塞而治之,不可别求其他道”者,亦确中要害。

言苏松水利者,是书固未尝不可备考核也。

△《北河纪》·八卷、《纪馀》·四卷(江西巡抚采进本)

明谢肇氵制撰。

肇氵制有《史Δ》,已著录。

此书乃其以工部郎中视河张秋时所作。

《明史·艺文志》著录,卷数亦同。

首列河道诸图,次分河程、河源、河工、河防、河臣、河政、河议、河灵八记,详疏北河源委,及历代治河利病。

撰采颇备,条画亦颇详明。

至山川古迹及古今题咏之属,则别为四卷附後,名曰《纪馀》。

盖河道之书,以河为主,与州郡舆图体例各不侔也。

国朝顺治中,管河主事阎廷谟益以新制,作《北河续纪》四卷,虽形势变迁,小有同异。

要其大致,仍皆以是书为蓝本。

盖其发凡起例,具有条理,故续修者莫能易焉。

肇氵制著作甚夥,而《明史》於《文苑传》中独载此书,称其具载河流原委及历代治河利病,其必有以取之矣。

△《敬止集》·四卷(浙江苏汪汝栗家藏本)

明陈应芳撰。

应芳字元振,泰州卫人。

万历乙未进士,官福建布政司参政。

淮南夙称泽国,而泰州、兴化尤甚。

应芳家於泰州,因讲求水道之源委,与河之利害,悉其形势。

集当时奏疏、公移、私札言河道者为一书,名曰《敬止》,重桑梓也。

又各绘为图,曰《泰州上河》,曰《泰州下河》,曰《高兴下河》,曰《兴化下河》,曰《宝应下河》,曰《盐城下河》。

附论十三首,兼及漕运、田赋。

虽今昔异宜,形势递变,核以水道。

与所图已不相符。

然其书议论详明,以是地之人言是地之利病,终愈於临时相度,随事揣摩。

因其异同以推求沿革之故,於疏浚筑防亦未为无补矣。

△《三吴水考》·十六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张内蕴、周大韶同撰。

内蕴称吴江生员,大韶称华亭监生,其始末则均未详也。

初,万历四年,言官论苏、松、常、镇诸府水利久湮,宜及时修浚,乞遣御史一员督其事。

乃命御史怀安林应训往。

应训相度擘画,越六载蒇功,属内蕴等编辑此书。

前有万历庚辰徐┉序,称为《水利图说》。

而辛巳刘凤序、壬午皇甫氵方序则称《三吴水考》。

盖书成而改名也。

氵方序称应训命诸文学作,而┉、凤序皆称应训自著,亦复不同。

考书中载应训奏疏、条约,皆署衔署姓而不署其名,似不出於应训手,殆内蕴等纂辑之,而应训董其成尔。

其书分十二类,凡《诏令考》一卷,《水利考》四卷,《水源考》一卷,《水道考》三卷,《水年考》一卷,《水官考》一卷,《水议考》二卷,《水疏考》三卷,《水移考》一卷,《水田考》一卷,《水绩考》一卷,《水文考》一卷。

虽体例稍冗,标目亦多杜撰,而诸水之源流,诸法之利弊,一一详赅。

盖务切实用,不主著书,固不必以文章体例绳之矣。

△《吴中水利书》·二十八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张国维撰。

国维字九一,号玉笥,东阳人。

天启壬戌进士,福王时官至吏部尚书。

南京破後,从鲁王於绍兴。

事败,投水死。

事迹具《明史》本传。

是书先列东南七府水利总图,凡五十二幅。

次标《水源》、《水脉》、《水名》等目,又辑诏敕、章奏,下逮论议、序记、歌谣。

所记虽止明代事,然指陈详切,颇为有用之言。

凡例谓崇明、靖江二邑,浮江海之中,地脉不相联贯,自昔不混东南水政之内,今案二邑形势,所说不诬,足以见其明确。

《明史》本传称,国维为江南巡抚时,建苏州九里石塘,及平望内外塘、长洲至和等塘,修松江捍海堤,浚镇江及江阴漕渠,并有成绩。

迁工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河道。

时值岁旱,漕流涸,浚诸水以通漕。

又称,崇祯十六年,八总兵师溃,国维时为兵部尚书,坐解职下狱。

帝念其治河功,得释。

则国维之於水利,实能有所擘画。

是书所记,皆其阅历之言,与儒者纸上空谈固迥不侔矣。

△《钦定河源纪略》·三十六卷乾隆四十七年奉敕撰。

是年春,以中州有事於河工,特命侍卫阿弥达祭告西宁河神,因西溯河源,绘图具奏。

言星宿海西南三百馀里有阿勒坦郭勒水,色独黄。

又西有阿勒坦噶达素齐老,流泉百道,入阿勒坦郭勒,是为黄河真源,为自古探索所未及。

皇上因考徵实验,参订旧文,御制《河源诗》一章,详为训释,系以案语。

又御制《读〈宋史·河渠志〉》一篇,以正从来之讹误。

复命兵部侍郎纪昀、大理寺卿陆锡熊等,寻绎史传,旁稽众说,综其向背,定其是非,辑为一书。

首冠以图,凡开方分度,悉准钦定舆图,而以河流所迳及诸水之潜通显会者,各依方隅绘画,以著其详。

次列以表,以分、合、伏、见四例,该水道之脉络。

俾旁行斜上,经纬相贯,纲目相从,以提其要。

次曰《质实》,详核水道之源流,兼仿《水经》及郦道元注之例,旁支正,一一疏通证明。

次曰《证古》,凡载籍所陈,与今所履勘相符者,并条列原文,各加案语,以互相参订。

次曰《辨讹》,凡旧说之纰缪,亦条列原文,各为纠驳,以祛惑释疑。

次曰《纪事》,凡挞伐所经,部族所聚,职贡所通,及开屯列戍与灵源相值者,一一胪载。

其前代轶闻,亦以类附见。

次曰《杂录》,凡名山、古迹、物产、土风,介在洪流左右者,皆博采遗文,以旁资稽核,而恭录御制诗文,弁冕全书,用以挈纲领,定权衡焉。

考自古谈河源者,或以为在西域,或以为在吐蕃。

各持一说,纷如聚讼,莫能得所折衷。

推索其由,大抵所记之真妄,由其地之能至不能至;所考之疏密,由其时之求详不求详。

《山海经》称禹命竖亥,步自东极,至於西极,纪其亿选之数,其事不见於经传。

见经传者,惟导河积石,灼为禹迹所至而已。

故《禹本纪》诸书言河源弗详,儒者亦不以为信。

汉通西域,张骞仅得其梗概,以三十六国不入版图故也。

元世祖时,尝遣笃什穷探,乃仅至星宿海而止,不知有阿勒坦郭勒之黄水,又不知有盐泽之伏流。

岂非以开国之初,倥偬草创,不能事事责其实,故虽能至其地,而考之终未审欤!我国家重熙累洽,荒憬咸归。

圣祖仁皇帝平定西藏,黄图括地,已大扩版章。

我皇上七德昭宣,天弧耆定。

天山两道,拓地二万馀里,西通汜,悉主悉臣;月以东,皆我疆索。

星轺虎节,络绎往来,如在户闼之内。

与张骞之转徙绝域,潜行窃睨,略得仿佛者,其势迥殊。

且自临御以来,无逸永年,恒久不已。

乾行弥健,睿照无遗。

所综核者,无一事不得其真;所任使者,亦无一人敢饰以伪。

与笃什之探寻未竟,遽颟顸报命者,更复迥异。

是以能沿溯真源,祛除谬说,亲加定,勒为一帙,以昭示无穷。

臣等载笔之馀,仰颂圣功之无远弗届,又仰颂圣鉴之无微弗周也。

△《昆仑河源考》·一卷(浙江鲍士恭家藏本)

国朝万斯同撰。

斯同有《庙制图考》,已著录。

是书以元笃什言河源昆仑与《史记》、《汉书》不合,《水经》所载亦有谬误,因历引《禹贡》、《禹本纪》、《尔雅》、《淮南子》及各史之文以考证之。

考张骞言河源出盐泽,司马迁又言河源出于阗,天子案古图书,名河所出山曰昆仑。

后来诸书,都无异说。

《唐书·吐谷浑传》,始有李靖望积石山览观河源之言,而亦未确有所指。

迨都实奉命行求,称得之朵甘思西鄙。

潘昂霄等妄为附会经传,音译舛讹,遂以鄂敦塔拉之潜行复见者,指为河源。

以阿木尼玛勒占木逊山即古积石山者,指为昆仑。

《元史》因而采入《地理志》中。

耳食相沿,混淆益甚。

我国家德威遐播,天山两道,尽入版图。

月以西,皆我户闼。

案图考索,知河有重源,笃什所访,仅及其伏地再出者。

而河水之出葱岭于阗,注盐泽,潜行至积石者,则笃什皆未之见。

伏读御批《通鉴辑览》,考核精详,河源始确有定论。

斯同此书,作于康熙之初,核以今所目验,亦尚不尽吻合。

然时西域未通,尚未得其实据。

而斯同穿穴古书,参稽同异,即能灼知张骞所说之不诬,而极论潘昂霄等之背驰骛乱。

凡所指陈,俱不甚相远。

亦可谓工於考证,不汨没於旧说者矣。

录存其书,益以见睿鉴折衷,超轶万古也。

△《两河清汇》·八卷(山东巡抚采进本)

国朝薛凤祚撰。

凤祚有《圣学宗传》,已著录。

凤祚虽亦从讲学者游,而其学乃出鹿善继、孙奇逢,讲求实用。

故其算术受於西洋穆尼阁,以天文名家。

国初言历法者,推为独绝,梅文鼎《勿庵历算书记》所谓青州之学也。

而亦究心於地理,故能详究两河利病,以著是书。

卷首列黄河、运河两图。

一卷至四卷为运河修筑形势,北自昌平、通州,南至浙江等处,河、湖、泉、水诸目,皆详载之。

五卷、六卷则专记黄河职官、夫役、道里之数,及历代至本朝治河成绩。

七卷则辑录前明潘季驯《河防辨惑》、国朝崔维雅《刍议或问》二书。

八卷则凤祚所自著也,曰《刍论》,曰《修守事宜》,曰《河防绪言》,曰《河防永赖》。

书中援据古今,於河防得失,疏证颇明。

惟《海运》一篇,欲访元运故道,与漕河并行,盖犹祖邱之旧说。

则迂谬而远於事情,遂为白璧之微瑕,无是可矣。

△《居济一得》·八卷(河南巡抚采进本)

国朝张伯行撰。

伯行有《道统录》,已著录。

是编乃伯行为河道总督时相度形势,录之以备参考者。

前七卷条议东省运河坝闸堤岸。

及修筑、疏浚、蓄泄、启闭之法。

於诸水利病,条分缕析,疏证最详。

後附《河漕类纂》一卷,则仅撮大概。

盖伯行惟督河工,故漕政在所略也。

大旨谓河自宿迁而下,河博而流迅,法宜纵之;宿迁而上,河窄而流舒,法又宜束之。

徐邳水高而岸平,泛滥之患在上,宜筑堤以制其上;河南水平而岸高,冲刷之患在下,又宜卷埽以制其下。

又有三禁、三束、四防、八因诸条,皆得诸阅历,非徒为纸上之谈者。

伯行平生著述,惟此书切於实用。

迄今六七十载,虽屡经疏浚,形势稍殊。

而因其所记,以考因革损益之故,亦未为无所裨焉。

△《治河奏绩书》·四卷(浙江鲍士恭家藏本)、附《河防述言》·一卷(内廷藏本)

国朝靳辅撰。

辅有《奏疏》,已著录。

是书卷一为《川泽考》、《漕运考》、《河决考》、《河道考》。

卷二为《职官考》、《堤河考》及《修防汛地埽规》,河夫额数、闸坝修规、船料工值皆附焉。

卷三为辅所上章疏及部议。

卷四为各河疏浚事宜及施工缓急先後之处。

其《川泽考》所载,於黄河自龙门以下,至淮、徐注海,凡分汇各流,悉考古证今,颇为详尽。

於注河各水及河所潴蓄各水,亦缕陈最悉。

其《漕运考》亦然。

《河道考》於临河要地及距河远近分条序载,较志乘加详。

至於堤工修筑事宜,则皆辅所亲验,立为条制者矣。

辅自康熙十六年至三十一年,凡三膺总河之任,故疏议独多。

其专以治上河为治下河之策,虽据一时所见,与後来形势稍殊,然所载修筑事宜,亦尚有足资采择者。

与张伯行《居济一得》,均尚非纸上之空谈也。

又《河防述言》一卷,为张霭生所撰。

皆追述其友陈潢之论,故曰“述言”。

潢字天一,号省斋,钱塘人。

为辅之幕客。

辅治河,多资其经画。

康熙甲子,圣驾南巡,辅以潢功上闻,特赐参赞河务按察司佥事衔。

其书凡十二篇,一曰《河性》,主於顺而利导之。

二曰《审势》,谓凡有所患,当推其致患之所以然。

三曰《估计》,谓省工省料,其坏必速,所费较所省为更大。

四曰《任人》,主於慎选择,明赏罚,而归本於正己以率属。

五曰《源流》,谓河水本清,其淤涨由挟中国之水。

六曰《堤防》,主潘季驯以堤束水,以水刷沙之说,而尤以减水坝为要务,七曰《疏浚》,主於溃决之处先固其两旁,不使日扩,乃修复故道,而借引河以注之。

八曰《工料》,工主於核实,料主於豫备。

九曰《因革》,言今昔形势不同。

十曰《善守》,谓黄河无一劳永逸之策,在时时谨小慎微,而归重於河员之久任。

十一曰《杂志》,述治河之委曲。

十二曰《辨惑》,则驳当时之异议也。

其言往往中理,与靳辅书足相发明。

今录附辅书之末,以资参考。

书前冠黄河全图,乃霭生自作。

虽不及钦定《河源纪略》之明确,而远胜笃什等之所记。

又靳辅《奏疏》一篇,虽专为潢而发,然颇足见当日治河之始末,今亦并存之焉。

△《直隶河渠志》·一卷(直隶总督采进本)

国朝陈仪撰。

仪字子,号一吾,文安人。

康熙乙未进士,官至翰林院侍讲学士,充霸州等处营田观察使。

是编即其经理营田时作,所列凡海河、卫河、白河、淀河、东淀、永定河、清河、会同河、中定河、西淀、赵北口、子牙河、千里长堤、滹沱河、滏阳河、宁晋泊、大陆泽、凤河、亡牛河、窝头河、鲍邱河、蓟河、还乡河、塌河淀、七里海二十五水,皆洪流巨浸也。

虽叙述简质,但载当时形势,而不详古迹。

又数十年来,屡经皇上轸念民依,经营疏浚,久庆安澜。

较仪作书之日,水道之通塞分合,又已小殊。

然仪本土人,又身预水利诸事,於一切水性地形,知之较悉。

故敷陈利病之议多,而考证沿革之文少。

录而存之,亦足以参考梗概也。

△《行水金鉴》·一百七十五卷(通行本)

国朝傅泽洪撰。

泽洪字犀君,镶红旗汉军。

官至分巡淮扬道、按察司副使。

是书成於雍正乙巳。

全祖望作《郑元庆墓志》,以为出元庆之手。

疑其客游泽洪之幕,或预编摹。

然别无显证,未之详也。

叙水道者,《禹贡》以下,司马迁作《河渠书》,班固作《沟洫志》,皆全史之一篇。

其自为一书者,则创始於《水经》。

然标举源流,疏证支派而已,未及於疏浚堤防之事也。

单锷、沙克什、王喜所撰,始详言治水之法。

有明以後,著作渐繁,亦大抵偏举一隅,专言一水。

其综括古今,胪陈利病,统前代以至国朝,四渎分合,运道沿革之故,汇辑以成一编者,则莫若是书之最详。

卷首冠以诸图。

次《河水》六十卷,次《淮水》十卷,次《汉水》、《江水》十卷,次《济水》五卷,次《运河水》七十卷,次《两河总说》八卷,次《官司》、《夫役》、《漕运》、《漕规》凡十二卷。

其例皆摘录诸书原文,而以时代类次。

俾各条互相证明,首尾贯穿。

其有原文所未备者,亦间以己意考核,附注其下。

上下数千年间,地形之变迁,人事之得失,丝牵绳贯,始末犁然。

至我国家,敷土翕河,百川受职。

仰蒙圣祖仁皇帝翠华亲莅,指授机宜,睿算周详,永昭顺轨,实足垂法於万年。

泽洪於康熙六十一年以前所奉谕旨,皆恭录於编,以昭谟训,尤为疏瀹之指南。

谈水道者观此一编,宏纲巨目,亦见其大凡矣。

△《水道提纲》·二十八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齐召南撰。

召南字次风,台州人,乾隆丙辰召试博学鸿词,授翰林院编修,官至礼部侍郎。

历代史书各志地理,而水道则自《水经》以外无专书。

郭璞所注,久佚不传。

郦道元所注,详於北而略於南。

且距今千载,陵谷改移,即所述北方诸水,亦多非其旧。

国初馀姚黄宗羲作《今水经》一卷,篇幅寥寥,粗具梗概。

且塞外诸水颇有舛讹,不足以资考证。

召南官翰林时,预修《大清一统志》,外藩蒙古诸部,是所分校。

故於西北地形,多能考验。

且天下舆图备於书局,又得以博考旁稽。

乃参以耳目见闻,互相钩校,以成是编。

首以海,次为盛京至京东诸水,次为直沽所汇诸水,次为北运河,次为河及入河诸水,次为淮及入淮诸水,次为江及入江诸水,次为江南运河及太湖入海港浦,次为浙江、闽江、粤江,次南诸水,次为西藏诸水,次漠北阿尔泰以南水及黑龙江、松花诸江,次东北海朝鲜诸水,次塞北漠南诸水,而终以西域诸水。

大抵通津所注,往往袤延数千里,不可限以疆域。

召南所叙,不以郡邑为分,惟以巨川为纲,而以所会众流为目,故曰“提纲”。

其源流分合,方隅曲折,则统以今日水道为主,不屑屑附会於古义,而沿革同异,亦即互见於其间。

其自序讥古来记地理者志在《艺文》,情侈观览。

或於神仙荒怪,遥续《山海》;或於洞天梵宇,揄扬仙佛;或於游踪偶及,逞异炫奇。

形容文饰,只以供词赋之用。

故所叙录,颇为详核,与《水经注》之模山范水,其命意固殊矣。

然非召南生逢圣代,当敷天砥属之时,亦不能於数万里外闻古人之所未闻,言之如指诸掌也。

△《海塘录》·二十六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国朝翟均廉撰。

均廉有《周易章句证异》,已著录。

浙江海塘在海宁州南,唐宋以来,递有修筑。

至国朝,轸念民依,讲求尤备。

圣祖仁皇帝暨我皇上,均亲临相度,用建万年保障之基。

是编综括古今,恭录诏谕圣制以弁冕於卷首。

次为《图说》一卷,《疆域》一卷,《建筑》四卷,《名胜》二卷,《古迹》二卷,《祠祀》二卷,《奏议》五卷,《艺文》八卷,《杂志》一卷。

徵引各史纪、志及《玉海》,乾道、咸淳《临安志》,《四朝闻见录》,《明实录》诸书。

其考订辨证,颇为该洽。

如订正盐官海塘长百二十四里,唐开元所筑,旧志作二百二十四里者误。

引《泊宅编》载宋制有铁符镇海,皆史传所未载。

他如海宁之堤筑於沈让诸,又志乘所未备。

考《浙江通志》,虽有《海塘事宜》一门,然仅至雍正十一年而止。

是编详叙至乾隆二十九年,凡圣谟指示,睿虑周详,以及臣工奏议,皆谨为诠叙,尤足以昭示後来。

其中如《建筑门》叙述宋制,而不及引《咸淳临安志》所载林大鼐之议。

明安然之作石堤,《明实录》载於洪武十年,而书中误作十一年。

间有脱略,然不足累其全书云。

──右“地理类”河渠之属,二十三部、五百七卷,皆文渊阁著录。

△《筹海图编》·十三卷(安徽巡抚采进本)

明胡宗宪撰。

宗宪字汝贞,号梅林,绩溪人。

嘉靖戊戌进士,官至兵部尚书,督师剿倭寇,以言官论劾,下狱瘐死。

万历初,追复原官,谥襄懋。

事迹具《明史》本传。

是书首载《舆地全图》、《沿海沙山图》,次载《王官使倭略》、《倭国入贡事略》、《倭国事略》、次载广东、福建、浙江、直隶、登莱五省《沿海郡县图》、《倭变图》、《兵防官考》及事宜,次载《倭患总编》、《年表》,次载《寇迹分合图谱》,次载《大捷考》,次载《遇难殉节考》,次载《经略考》。

《明史》称赵文华督察浙江军务,宗宪深附之。

总督张经破倭於王江泾,文华尽掩经功归宗宪,经遂得罪。

又陷抚臣李天宠。

文华还朝,力荐宗宪,遂擢显秩。

宗宪又因文华结纳严嵩,以为内援。

其喜功名而尚权诈,诚有如《传赞》所云“奢黩蒙垢”者。

书中载胡松撰《王江泾捷事略》,专述宗宪之功,不及张经,与本传符合。

是其攘功之实证。

然其他若载嘉靖三十四年五月平望之捷,陆泾坝之捷,十一月後屯之捷,清风岭之捷,三十五年仙居之捷,七月乍浦之捷,十一月龛山之捷,及金塘、淮扬、宁台温之捷。

又纪剿徐海及擒王直始末,大端与《明史》纪传均相符合。

则宗宪之保障东南,尚不为无功。

《经略考》三卷内凡会哨、邻援、招抚、城守、团结、保甲、宣谕、间谍、贡道、互市及一切海船、兵仗、戎器、火器无不周密。

又若唐顺之、张时彻、俞大猷、茅坤、戚继光诸条议,是书亦靡不具载。

於明代海防,亦云详备。

盖其人虽不醇,其才则固一世之雄也。

△《郑开阳杂著》·十一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郑若曾撰。

若曾字伯鲁,号开阳,昆山人。

嘉靖初贡生。

是书旧分《筹海图编》、《江南经略》、《四奥图论》等编,本各自为书。

国朝康熙中,其五世孙起泓及子定远,又删汰重编,合为一帙。

定为《万里海防图论》二卷,《江防图考》一卷,《日本图纂》一卷,《朝鲜图说》一卷,《安南图说》一卷,《琉球图说》一卷,《海防一览图》一卷,《海运全图》一卷,《黄河图议》一卷,《苏松浮粮议》一卷。

其《海防一览图》即《万里海防图》之初稿。

以详略互见,故两存之。

若曾尚有《江南经略》一书,独缺不载,未喻其故。

或装辑者偶佚欤?若曾少师魏校,又师湛若水、王守仁,与归有光、唐顺之亦互相切磋。

数人中惟守仁、顺之讲经济之学,然守仁用之而效,顺之用之不甚效。

若曾虽不大用,而佐胡宗宪幕,平倭寇有功。

盖顺之求之於空言,若曾得之於阅历也。

此十书者,江防、海防形势皆所目击,日本诸考皆咨访考究,得其实据。

非剽掇史传以成书,与书生纸上之谈固有殊焉。

──右“地理类”边防之属,二部、二十四卷,皆文渊阁著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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