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不语
土地神告状
洞庭山棠里徐氏,家世富饶,起造花园,不足于地。
东边有土地庙,香火久废,私向寺僧买归,建造亭台。
已年馀矣。
一日,其妻韩氏方梳头,忽仆于地;小婢扶之,亦与俱仆。
少顷婢起,取大椅置堂上,扶韩氏南向坐,大言曰:“我苏州城隍神也,奉都城隍差委,来审汝家私买土地神庙事。”
语毕,婢跪启:“太湖水神参见。”
又启:“棠里巡拦神参见。”
韩氏一一首颔之。
最后曰:“原告土地神来。”
韩氏命徐家子弟一奴一婢:“听点名,分东西班侍立。
有不听命者,持杖击之。”
唤买地人姓名,即其夫也。
问:“价若干?中证何人?”
口音绝非平素吴音,乃燕赵间男子声。
其夫惊骇伏地,愿退地基,建还原庙。
韩氏素不识字,忽索纸笔判云:“人夺神地,理原不应。
况土地神既老且贫,露宿年馀,殊为可怜。
屡控城隍,未蒙准理,不得已,越诉都城隍。
今汝即有悔心,许还庙宇,可以牲牢香火供奉之。
中证某某,本应治罪,姑念所得无多,罚演戏赎罪。
寺僧某,于事未发时业已身死,可毋庸议。”
判毕,掷笔而卧。
少顷起立,仍作女音,梳头如故。
问其原委,茫然不知。
其夫一一如所判而行。
从此,棠里土地神香火转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