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不语
裘秀才
南昌某,夏日乘凉,裸卧社公庙,归家大病。
其妻以为得罪社公,即具酒食、烧香纸,为秀才请罪。
病果愈。
妻命秀才往谢社公,秀才怒,反作牒呈烧向城隍庙,告社公诈渠酒食,凭势为妖。
烧十日后寂然,秀才更怒,又烧催呈,并责城隍神纵属员贪赃,难享血食。
是夜,梦城隍庙墙上贴一批条,云:“社公诈人酒食,有玷官箴,着革职。
裘某不敬鬼神,多事好讼,发新建县责三十板。”
秀才醒,心怀狐疑,以为己乃南昌县人,纵有责罚,不得在新建地方,梦未必验。
未几,天雨,雷击社公庙,秀才心始忧之,不敢出门。
月馀,一江一 西巡抚阿公方入庙行香,为仇人持斧斫额,众官齐集,查拿凶人。
秀才以为奇事,急行观探。
新建令见其神色诧异,喝问:“何人?”
秀才口吃吃不能道一字,身着长衫,又无顶带。
令怒,当街责三十板。
毕,始称:“我是秀才,且系裘司农本家。”
令亦大悔,为荐丰城县掌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