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不语
楚陶
乾隆丙寅夏,一江一 一陰一县民徐甲家患黑眚,火焚其突,矢盈于甑,啸嗥无宁夕,里人咸患苦之。
时邑令刘君翰长,粤西名士也,祷于神,不应;延羽士赛祈,不应;乃托刘少司空星炜为文,祷于城隍。
令斋沐投炉,宿神庑下听命。
翌日,无所兆,但炉灰坟起,作“”二字。
令谓曰:“汝岂与楚人陶姓有冤乎?”
甲大惊,吐实云:“甲幼年访其宗人某,往武昌,路患恶疾,同行者委之于道,分转沟壑死矣。
有一丐者,雄躯深目,分糗食之,携与同乞。
月余,病良已。
丐者以力凌其曹偶,所得独赢,因省啬为甲作归计,竟得归。
甲素有心计,为人佣租,得婚娶,且小阜矣。
亡何,丐忽至,挟巨橐,颜色窘甚。
叩之,曰:“曩别后窜身绿林,浮沉湖,湘间二十载。
今事败捕急,请从子而庇焉。”
甲唯唯,语其子。
子谓:“功令:匿盗者与盗同罪,不如放之使逸。”
甲方嗫嚅未决,忽伍伯数人入,絷其人以去,甲大惊。
有拍手笑于房者,其子妇也,曰:“大恩不报,新妇知若父子不忍,故已通知捕快,召之人矣。
获厚资,且得赏,何惧为?”
民无可奈何,顾常大恨,不意其祟至于此也。”
刘令曰:“盗劫人而子杀盗,盗当其罪,何厉之能为?顾汝享其利,则汝亦盗也。
神人乌能庇盗?”
无何,祟益甚,毁其家殆尽。
子若妇先后卒,崇乃绝。